1、2010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需求 一、增加附表 9 二级附表,将附表内各二级项目下再增设一个三 级子项 ,项目名称为“不征税收入涉及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情况”,用 于统计企业用不征税收入购买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二、对附表三中,“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收金额”填列进 行提示,提示内容如下:若纳税人为软件业企业(在税务局登记的行 业类型也必须是软件业) ,则此数据无限制;若纳税人享受先进技术 服务型企业优惠政策 (已在税务局备案), 则此数据不应大于本表 “工 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8%;其他纳税人此数据不应大于本表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2.5%。 同时,对上述提示内容在
2、接收端进行强制校验,其中:纳税人为 软件业企业的标志是系统中登记的行业代码为“6200”的;纳税人为 享受先进技术服务型企业优惠政策的标志是系统反馈的减免原因代 码为“ 751” 。 三、对附表八中“税收规定的扣除率”的填列规则进行修改,该 行数据只能为 15% 、30% ,同时做如下提示:若纳税人为医药制造业、 化妆品制造业以及饮料制造业(不含酒精饮料制造)企业,广告费业 务宣传费扣除比率为30% ;其他纳税人为15% 。 同时,对上述提示内容在接收端进行强制校验,其中:纳税人为 医药制造业的标志为系统中行业代码为“2700” ,纳税人为化妆品制 造业的标志为系统中行业明细代码为“2672”
3、 ,纳税人为饮料制造业 (不含酒精饮料制造)的标志为系统中行业明细代码在“1531”与 “1540”之间。 四、在附表一( 1)中增加三级子项“不征税收入”的四级子项, 分别为第 26 项“财政拨款”,第 27 项“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第 28 项“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 金” ,第 29 项“财政性资金”。 在附表一( 1)中增加附列资料项目第33 项“1. 房地产企业本年 预售收入”以及第34 项“2. 房地产企业以前年度已按预计毛利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结转销售的预售收入” 。 五、对附表三中“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收金额对一般企业存在 如下校验关系:“业
4、务招待费支出”的税收金额=Min(本表“业务招待 费支出”的账载金额 *60%,( 附表一( 1)第 1 行的“销售(营业)收 入合计”+附表一(1)第 33 行的“房地产企业本年预售收入”- 附表 一(1)第 34 行的“房地产企业以前年度已按预计毛利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本年结转销售的预售收入”)*0.5%) ,此校验置于客户端为强制 性校验。 六、对附表八中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 (营业)收入存在如下校验关系: 一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 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 =附表一( 1)第 1 行的“销售(营业)收入 合计”+附表一(1)第 33 行的“房地产企业本年预售收入”- 附表一 (1)第 34 行的“房地产企业以前年度已按预计毛利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本年结转销售的预售收入” ,此校验置于客户端为强制性校验;金 融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保持原校验关系。 七、增加本年度已税前扣除的应收(预付)账款财产损失明细表做为附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