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年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年月日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受案范围第三章 官 辖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第五章 证 据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第八章 执 行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 法。第二条 公民
2、、法人 其他组织 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 人员的 行政行为侵 其合法权益, 权依 法 人民法院 起诉讼。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法 行政案件 行使审判权, 受行政机关、 会 和 人的 涉。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 ,审理行政案件。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为根据, 法 为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行为 合法 行审。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 行合议、公审判和审审制。第七条 currency1 人行政诉讼中的法 “。第八条 fi民fl公民 民fl、 行行政诉讼的权。民fl” 民fl共”的“ ,人民法院currency1currency1“民fl通的、 行审理和 布法 。人民法院cu
3、rrency1 通currency1“民fl通的、 的诉讼参人 。第九条 currency1 人行政诉讼中 权 行。第十条 人民 院 权 行政诉讼 行法 监督。第二章 受案范围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行为 起的诉讼(一) 、 、 证和执 、责令 、 行政 的 (二) 制人自由 的 、 、 行政 制施 的 (三) 为行政机关侵 法 的自主权的 (四) 为 合法 条件 行政机关 证和执 ,行政机关 予 的 (五) 行政机关 行保护人权、 权的法 职责,行政机关 行 予 的 (六) 为行政机关 依法 的 (七) 为行政机关法 行 务的 (八) 为行政机关侵 其他人权、 权的。
4、 外,人民法院受理法 、法 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 受理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章 行政机关制 、 布的 普遍约束力的决 、命令 (三)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 人员的奖惩、任免决 (四)法 由行政机关最裁决的 行政行为。第三章 管 辖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 明专权的案件、海关 理的案件 (二) 国务院fi部门 省、自治 、直辖市人民政府所 的 行政行为 起诉讼的案件 (三) 辖 内重大、 杂的案件。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辖 内重大、 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
5、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 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 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人民法院管辖。 议的案件, 议机关改变原 行政行为的,也 由 议机关所“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八条 制人自由的行政 制施 起的诉讼,由被告所“ 原告所“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 因 动 起的行政诉讼,由 动 所“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上人民法院 管辖权的案件,原告 选择其中一 人民法院 起诉讼。原告 上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讼的,由最先 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 现受理的案件 属于自己管辖时,currency1移送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得自行移送。第二
6、十二条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 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 管辖。人民法院 管辖权 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成的,报它们的共上级人民法院指 管辖。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 权审判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 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级人民法院审判。级人民法院 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为需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 报 上级人民法院决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第二十四条 依 法 起诉讼的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原告。权 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 起诉讼。权 起诉讼的法人 其他组织止,承受其权的法人 其他组织 起诉讼。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直接 人民法院 起诉
7、讼的, 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被告。 议的案件, 议机关决 维持原 行政行为的, 出原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被告 议机关改变原 行政行为的, 议机关 被告。 上行政机关 出一 行政行为的,共 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共被告。由法 、法授权的组织所 的 行政行为,该组织 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 的 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 被告。行政机关被撤 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被告。第二十六条 currency1 人一方 双方为二人 上,因一 行政行为 生的行政案件, 因样的 行政行为 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 为 合并审理的,为共诉讼。第二十七条 起诉讼的 行政行为 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
8、其他组织, 为第三人 参加诉讼, 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二十八条 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 代理人代为诉讼。法 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 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二十九条 currency1 人、法 代理人, 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师、 会 、 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 所单推荐的人, 及人民法院 的其他公民, 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三十条 代理诉讼的 师, 依 阅 案 关材料, 关组织和公民调, 集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和 人隐私的材料,currency1依 法 保密。人民法院 ,currency1 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 阅 案 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 人隐私的 外。第五章 证 据第
9、三十一条 证据 几种(一)证 (二) 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 (五)currency1 人的陈述 (六)鉴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上证据法 审属 ,才能 为 案的根据。第三十二条 被告 出的 行政行为负 举证责任,currency1 出该 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范性件。第三十三条 诉讼过程中,被告 得自行 原告和证人 集证据。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 权currency1 人 补充证据。人民法院 权 关行政机关 及其他组织、公民调 证据。第三十五条 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 为 专门性 需鉴 的,currency1交由法 鉴 部门鉴 法 鉴 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 的鉴 部门鉴 。第三十
10、六条 证据 能 得的 ,诉讼参加人 人民法院 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 主动 保全施。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第三十七条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先 上一级行政机关 法 、法 的行政机关 议, 议 的, 人民法院 起诉讼 也 直接 人民法院 起诉讼。法 、法 currency1先 行政机关 议, 议 人民法院 起诉讼的,依 法 、法的。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 议的, 议机关currency1 到 日起 月内 出决 。法 、法 的 外。人 议决 的, 到 议决 日起十五日内 人民法院 起诉讼。 议机关 决 的, 人 议 日起十五日内 人民法院 起诉讼。法
11、的 外。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直接 人民法院 起诉讼的,currency1知 出 行政行为 日起三 月内 出。法 的 外。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因 力 其他特殊 法 的, 的十日内, ,由人民法院决 。第四十一条 起诉讼currency1 合 条件(一)原告 为 行政行为侵 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二) 明确的被告 (三) 的诉讼 和 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审,currency1七日内 案 出裁 予受理。原告 裁 的, 起上诉。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currency1 案 日起五日内,
12、起诉状 送被告。被告currency1 到起诉状 日起十日内 人民法院 交 出 行政行为的 关材料,并 出 状。人民法院currency1 到 状 日起五日内, 状 送原告。被告 出 状的, 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 诉讼 , 止 行政行为的执行。但 一的, 止 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 为需 止执行的 (二)原告 止执行,人民法院 为该 行政行为的执行会 成 补的 ,并 止执行 害 会公共益,裁 止执行的 (三)法 、法 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公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 人隐私和法 的 外。第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 由审判员、审员组成合议 。合议
13、的成员,currency1 三人 上的单。第四十七条 currency1 人 为审判人员 案 害关系 其他关系 能 公正审判, 权 审判人员。审判人员 为自己 案 害关系 其他关系,currency1 。 ,于员、人员、鉴 人、勘验人。院 任审判 时的,由审判委员会决 审判人员的,由院 决 其他人员的,由审判决 。currency1 人 决 的, 议。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次合法currency1,原告正currency1理由 到 的,视为 撤诉 被告正currency1理由 到 的, “席判决。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人 其他人 行为 一的,人民法院 根据 重,予 fi、责令 fl过 一 的 、十五
14、日 的 成 的,依法 责任(一) 务协执行的人, 人民法院的协执行通知,推、 ” 执行的 (二) 、隐、 证据的 (三)指使、 、 他人 证 、止证人 证的 (四)隐、移、变、已被 、 、 的 的 (五) 力、 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 人员执行职务 人民法院 的 (六) 人民法院 人员、诉讼参人、协执行人 、 报 的。、 人民法院院 。currency1 人 决 的, 议。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调解。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 行政案件 告判决 裁 ,原告 撤诉的, 被告改变其所 的 行政行为,原告 并 撤诉的, ,由人民法院裁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法 和行政法、“方性法为
15、依据。“方性法于 行政内 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fl自治“方的行政案件,并 该民fl自治“方的自治条 和单行条 为依据。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 国务院部、委根据法 和国务院的行政法、决 、命令制 、布的章 及省、自治 、直辖市和省、自治 的人民政府所“的市和国务院 的 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 和国务院的行政法制 、 布的章。人民法院 为“方人民政府制 、 布的章国务院部、委制 、 布的章 一 的, 及国务院部、委制 、 布的章 一 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 国务院 出解 裁决。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过审理,根据 , 出 判决(一) 行政行为证据确 ,法 、法正确, 合法 程的,判
16、决维持。(二) 行政行为 一的,判决撤 部 撤 ,并 判决被告重 出 行政行为主证据 的 法 、法 的 法 程的 职权的 职权的。(三)被告 行 行法 职责的,判决其一 内 行。(四)行政 公正的, 判决变 。第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 出 行政行为的,被告 得 一的 和理由 出原 行政行为基 相的 行政行为。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 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 政 的,currency1 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 其上一级行政机关 监、人 机关 为 行为的,currency1 关材料移送公 、 机关。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currency1 案 日起三 月内 出第一审判决。
17、 特殊 需 的,由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 的,由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十八条 currency1 人 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权判决送 日起十五日内 上一级人民法院 起上诉。currency1 人 人民法院第一审裁 的, 权裁 送 日起十日内 上一级人民法院 起上诉。 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 裁 生法 力。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 上诉案件, 为 的, 行 审理。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currency1 到上诉状 日起 月内 出审判决。 特殊 需 的,由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 的,由最高人民法院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 理
18、(一)原判决 ,法 、法正确的,判决 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 ,但 法 、法 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 ,证据 , 由于 法 程 能 案件正确判决的,裁 撤 原判,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 改判。currency1 人 重审案件的判决、裁 , 上诉。第六十二条 currency1 人 已 生法 力的判决、裁 , 为确 的, 原审人民法院 上一级人民法院 出 诉,但判决、裁 止执行。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院 院已 生法 力的判决、裁 , 现 法 、法 为需 审的,currency1 交审判委员会决 审。上级人民法院 级人民法院已 生法 力的判决、裁 , 现 法 、法 的, 权 审 指令级人民法
19、院 审。第六十四条 人民 院 人民法院已 生法 力的判决、裁 , 现 法 、法 的, 权 审判监督程 出 诉。第八章 执 行第六十五条 currency1 人 行人民法院 生法 力的判决、裁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行判决、裁 的,行政机关 第一审人民法院 制执行, 依法 制执行。行政机关 行判决、裁 的,第一审人民法院 施(一) currency1的 currency1的赔偿,通知行 该行政机关的 内 拨 (二) 内 执行的, 日起, 该行政机关日 五十至一百的 (三) 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监、人 机关 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 关 行 理,并 理 告知人民法院 (四)
20、执行判决、裁 , 严重成 的,依法 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 责任。第六十六条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行政行为法 起诉讼又 行的,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制执行, 依法 制执行。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 人员 出的 行政行为侵 成害的, 权 赔偿。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单 就害赔偿 出 ,currency1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行政机关的 理 , 人民法院 起诉讼。赔偿诉讼 调解。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 人员 出的 行政行为侵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成害的,由该行政机关 该行政机关 人员所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 ,
21、currency1责令 重大过 的行政机关 人员承部 全部赔偿费。第六十九条 赔偿费, fi级 政 支。fi级人民政府 责令 责任的行政机关支部 全部赔偿费。 办法由国务院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第七十条 外国人、国籍人、外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行政诉讼, 法。法 的 外。第七十一条 外国人、国籍人、外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 的诉讼权和 务。外国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加 制的,人民法院 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 行 原则。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 参加的国际条约 法 的,该国际条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的条 外。第七十三条 外国人、国籍人、外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行政诉讼,委托 师代理诉讼的,currency1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 师机的 师。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currency1 诉讼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双方 责任的由双方 。 诉讼费的 办法 行 。第七十五条 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件来自免费手机txt小说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