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平安隐患排查制度 一、车间、分厂应每月进展一次平安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和物力及时外理,做到坚决不留后患。本人处理不了的平安隐患,及时上报公司安监部门。二、公司按照上级对平安工作的安排部署,适时集中安排时间进展平安隐患排查。车间、分厂应亲切配合,认真发动职工自上而下的进展平安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上报安监部门。三、公司安监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平安隐患,应及时分类整理,对车间、分厂本人处理不了的平安隐患排,安监部门与有关部门联络协助处理,并把结果反响给车间或分厂。四、公司按照实际情况,适时跟踪检查各单位平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催促落实整改工作。对无特别缘故拖延或不整改的单位,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