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人定量治理制度 一、危险场所实行定人定量治理,不得超员超量。二、民爆器材库房治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平安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平安治理部门负责监视执行责任。三、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治理,在危险品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四、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2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参加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库入库。五、库存危险品定量治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六、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执行平安定员的治理规定。七、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平安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