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爆破物品丧失、被盗、被抢报告制度 为标准我矿炸药、雷管的平安治理工作,一旦发生炸药、雷管被盗(抢)、丧失等案件、事件,能及时有序地进展处理,特制定本制度。一、炸药、雷管在我矿的储存治理、领退、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治理条例的规定及矿里制定的相关制度进展。二、进矿入库的炸药、雷管,一旦发生被盗(抢) 、丧失等案件、事件,当事人员必须立即向矿保卫科和矿领导汇报,同时要作好记录。汇报和记录的内容包括:发生被盗(抢)、丧失炸药、雷管的时间、地点,什么人领用的炸药、雷管被盗(抢)、丧失,丧失的数量、丧失雷管的编号等。三、矿领导一旦接到报告,必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四、如发生炸药、雷管被盗(抢),矿里相关人员还要对现场加以保护,以利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五、一旦发生炸药、雷管被盗(抢)、失丢等案件、事件,涉及的相关人员还应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以利侦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