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消费隐患排查制度及严峻平安隐患排查上报制度 一、平安消费隐患排查制度:1、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平安监察部详细负责,有关部室和单位参加,矿长牵头。2、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阻碍煤矿平安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平安监察机构汇报或者举报。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规程“和国家平安标准或行业平安标准为按照,充分行使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给予权利,排除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严格制止各类违章行为。4、现场检查,觉察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处理,觉察威胁职工生命平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顿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命令,并立立即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消费调度室,
2、以及有关单位和领导。5、现场检查觉察一般平安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明确处理时间和要求,关于严峻事故隐患,要下达经分管平安领导签字的停产、限产处理隐患通知书“被查单位要召开平安专题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按要求处理隐患。6、现场检查觉察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尘等平安设备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平安标准、行业平安标准、煤矿平安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顿作业或者责令限期到达要求。7、平安监查部要安排好检查后跟踪复查工作,被查单位隐患处理后,经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正常消费。8、针对条件差、隐患多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平安会议,制定措施,重点排查治理。二、严峻平安隐患排查上报制度:
3、1、矿井严峻平安隐患排查由公司平安监察部牵头,消费、技术、机电各部门配合,每周组织一次矿井平安消费大检查,一般平安隐患落实部门负责处理,安监部负责督查,严峻平安隐患必须报矿长、公司总经理召开平安办公会议落实处理,同时上报区煤炭局。2 、公司所属井下班组长,现场觉察严峻平安隐患,必须撤出所有人员,将险情报现场治理人员(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3、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现场觉察严峻平安隐患,必须责令停工、停机、停产,撤出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到平安地点,将险情报消费技术部、安监部。4、公司员工觉察矿井各消费系统、采掘面存在严峻平安隐患,立即报公司安监部,由安监部牵头,消费、技术、机电各部门配合,现场检查识辨,并对报告人员进展奖励。5、安监部负责矿井严峻平安隐患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