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 对平安消费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 贯彻、落实平安消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平安技术规程、标准、标准。结合工程工程特点,主持工程工程的平安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平安技术交底。(三)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平安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视、落实。(四)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打算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并监视执行。及时处理执行中出现的征询题。(五) 工程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施行,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平安技术培训、教育。
2、认真执行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与平安操作工艺要求。(六) 主持平安防护措施和设备的验收。觉察设备、施行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操纵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备投入使用。(七) 认真执行平安技术措施及平安操作规程,针对消费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队)进展书面平安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八)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分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备的平安情况,觉察征询题及时纠正处理。对重点、特别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平安设备、设备技术情况是否符合平安要求,严格执行平安技术交底,落实平安技术措施,并监视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九) 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辖班组(包括分包队)学习平安操作规程,开展平安教育活动,接受平安部门或人员的平安监视检查,及时处理提出的不平安征询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