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421-2008 代替 环发 2003188 号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Standard of packaging bags, containers and warning symbols specific to medical waste (发布稿) 2008-02-27 发布 2008-04-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卫 生 部 发布 I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包装袋技术要求. 2 5
2、利器盒技术要求. 3 6 周转箱(桶)技术要求. 3 7 标志和警告语. 4 8 试验方法. 5 9 检验规则. 6 II前 言 为防治医疗废物在收集、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和周转箱(桶)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并规定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环发2003188 号) 。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环发2003188 号)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本标准第 1 章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
3、围,第 2 章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第 3 章增加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包装袋技术要求中不再规定包装袋的具体厚度; 包装袋的物理机械性能技术要求中增加了跌落试验和漏水试验的指标; 补充增加了包装袋、周转箱物理机械性能检测的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和卫生部医政司提出。 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 年 02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04 月 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卫生部解释 。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1 适用
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和周转箱(桶)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并规定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的生产厂家、运输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857.3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跌落试验方法 GB/T 5737 食品塑料周转箱 GB/T 9639 塑料薄膜和薄片抗冲击性能试
5、验方法 自由落膘法 GB/T 13022 塑料薄膜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893 商品零售包装袋 QB/T 2358 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包装袋 packag ing bag 用于盛装除损伤性废物之外的医疗废物初级包装, 并符合一定防渗和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软质口袋。 3.2 2利器盒 sharps box 用于盛装损伤性医疗废物的一次性专用硬质容器。 3.3 周转箱(桶) transfer con tainer/barrel 在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用于盛装经初级包装的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 3.4 医疗废物 medic
6、a l 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 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4 包装袋技术要求 4.1 包装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应出现渗漏、破裂和穿孔。 4.2 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医疗废物时,包装袋不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 4.3 包装袋容积大小应适中,便于操作,配合周转箱(桶)运输。 4.4 医疗废物包装袋的颜色为淡黄,颜色应符合 GB/T 3181 中 Y06 的要求,包装袋的明显处应印制图 1 所示的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4.5 包装袋外观质量:表面基本平整、无皱褶、污迹和杂质,无划痕、气泡、缩孔、针孔以及其他缺陷。 4.6 包装袋
7、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项 目 指 标 拉伸强度(纵、横向) 20 Mpa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250% 落膘冲击质量 130g 跌落性能 无破裂、无渗漏 漏水性 无渗漏 热合强度 10N/15mm 35 利器盒技术要求 5.1 利器盒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封闭且防刺穿,以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利器盒内盛装物不撒漏,并且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无法被再次打开。 5.2 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损伤性废物时,利器盒不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 5.3 利器盒整体颜色为淡黄,颜色应符合 GB/T 3181 中 Y06 的要求。利器盒侧面明显处应印制图 1 所示的警示标志,警告语为
8、“警告!损伤性废物”。 5.4 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 1.2m 高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 3 次,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 5.5 利器盒的规格尺寸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6 周转箱(桶)技术要求 6.1 周转箱(桶)整体应防液体渗漏,应便于清洗和消毒。 6.2 周转箱(桶)整体为淡黄,颜色应符合 GB/T 3181 中 Y06 的要求。箱体侧面或桶身明显处应印(喷)制图 1 所示的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6.3 周转箱外观要求 6.3.1 周转箱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 6.3.2 表面光滑平整,完整无裂损,没有明显凹陷,边缘及提手无毛刺。 6.3.3 周转箱的箱底和
9、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6.4 周转箱按其外形尺寸分类,推荐尺寸见表 2。 表2 单位: mm 长 度 宽 度 高 度 600 400 300 400 6.5 周转箱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3 规定。 6.6 周转桶应参照周转箱性能要求制造。 4表3 项 目 指 标 箱底承重 箱底平面变形量不大于 10mm 收缩变形率 箱体内对角线变化率不大于 1.0% 跌落性能 不应产生裂纹 堆码性能 箱体高度变化率不大于 2.0% 7 标志和警告语 7.1 警示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告语应与警示标志组合使用,样式如图 1 所示。 图 1 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识 图 1 带警告语的警示标志 7.2 警
10、示标志的颜色和规格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标志颜色 菱形边框 黑色 背景色 淡黄(GB/T3181 中的 Y06) 中英文文字 黑色 标志规格 包装袋 感染性标志 高度最小 5.0cm 中文文字 高度最小 1.0cm 英文文字 高度最小 0.6cm 警示标志 最小 12.0cm12.0cm 利器盒 感染性标志 高度最小 2.5cm Infectious medical waste警告!Warning!感染性废物5中文文字 高度最小 0.5cm 英文文字 高度最小 0.3cm 警示标志 最小 6.0cm6.0cm 周转箱(桶) 感染性标志 高度最小 10.0cm 中文文字 高度最小 2.5
11、cm 英文文字 高度最小 1.65cm 警示标志 最小 20.0cm20.0cm 7.3 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 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 7.4 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 1mm。 8 试验方法 8.1 包装袋试验方法 8.1.1 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8.1.2 物理机械性能 8.1.2.1 拉伸强度及断裂伸长率 按 GB/T 13022 规定进行,试验速度(空载)5 0050mm/min。 8.1.2.2 落膘冲击试验 落膘冲击质量按 GB
12、 9639 规定进行。 8.1.2.3 跌落性能 将实际内装物或相当标称内装物装满 3/4 袋,用胶粘带将袋口封上,从 500mm 高度自由落下,试验地面为光滑的水泥地面,观察袋子是否损坏。用三个袋子进行试验,以损坏最严重的为试验结果。 8.1.2.4 漏水试验 将袋子装入 1/5 体积的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36-200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 口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Port Project for Check & Accept of Completed Cons
13、truction Project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6-13 发布 2008-08-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发布 HJ436 2008 I目 次 前 言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2 5 验收准备阶段技术要求 4 6 验收调查技术要求 6 7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1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 1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验收调查表格式 34 HJ436-2008 II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保护环
14、境,规范港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和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 年 6 月 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436 2008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一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海港、内河港口)建设项目新建、改
15、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也可用于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763.1 海洋调查规范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
16、B 17378.1 7 海洋监测规范 GB 18421 海洋生物质量 GB 18668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6453.1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3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JTJ 226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J 227 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HJ436 2008 23. 术语和定义 3.1 环境保护措施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环境保护工程、设备以及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 3.2 环境敏感目标 验收应关注的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的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3.3 验收调查文件 工程竣工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