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Chemical feed equipment for water treatment (发布稿) 2007 1122发布 200802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HJ HJ/T 3692007 代替 HCRJ 0681999 I目 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和命名2 5 技术要求2 6
2、试验方法4 7 检验规则4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处理用加药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HCRJ 068-1999)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11 月 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2 月 1 日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3、水处理用加药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循环水、污水处理中使用的粉剂、液剂加药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782 计量泵 GB/T 8237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657 双酚A型环氧树脂 GB/T 14048.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4、一部分:总则 HG/T 2124 桨式搅拌器技术条件 HG/T 2125 涡轮式搅拌器技术条件 HG/T 2126 推进式搅拌器技术条件 HG 20538 衬塑(PP、PE、PVC)钢管和管件 HG/T 20678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JB/T 3336 电站设备自动化装置 通用技术条件 JC/T 281 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3 术语和定义 3.1 液剂 指加注状态为溶液的药剂。 3.2 粉剂 指加注状态为粉状的药剂。 4 分类与命名 2 4.1 分类 4.1.1 按装置的加药方式分为液剂投加式和粉剂投加式。 4.1.2 按装置的运行控制方式分为自动控
5、制型和半自动控制型。 4.1.3 装置的分类及代号见表 1。 表1 分类及代号 项目 名称 代号 液剂投加式 Y 加药方式 粉剂投加式 F 自动控制型 Z 控制方式 半自动控制型 B 4.2 规格 装置的规格按最大加药量(如表 2)规定。 表2 规格 项目 加药量,L/h 65 530 4.3 命名 装置的命名用汉语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表示。 示例 1:JY100ZF指最大加药量为 100L/h的自动粉剂投加式加药装置。 示例 2:JY65BY指最大加药量为 65L/h的半自动液剂投加式加药装置。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
6、图样和技术文件制 造。 5.1.2 粉剂投加式装置由干粉投加机、溶药箱、贮液箱、计量泵、流量计、管道系统、调节 JY 加药方式:Y,F 控制型式:Z,B 最大加药量,L/h 加药装置 3 控制系统等组成。 5.1.3 液剂投加式装置由贮液箱、计量泵、流量计、管道系统、调节控制系统等组成。 5.1.4 无自动投加溶解粉剂药品配置药液功能的装置,应增设人工溶配药液系统。 5.1.5 装置的调节控制系统对计量泵、干粉投加机、输液泵、搅拌器及信号报警器等的调节 控制应稳定可靠,符合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 5.1.6 装置部件的制造、装配、焊接应符合 JB/T 2932 的规定,溶药箱、贮液箱及管道系统
7、的水压试验应符合 JB/T 2932 的规定。 5.1.7 溶药箱、贮液箱、搅拌器、输液泵、计量泵、干粉投加机、阀门、管道及管件均应具 有防腐性能。 5.1.8 浆式、涡轮式、推进式搅拌器应分别符合 HG/T 2124、 HG/T 2125、HG/T 2126 的规 定。 5.1.9 计量泵应符合 GB/T 7782 的规定。 5.1.10 碳钢制容器、箱柜、管道、底座、平台、扶梯等表面应喷涂油漆防腐,并应符合 JB/T 2932 的规定。 5.1.11 控制柜、端子箱及设备之间的动力电缆、控制及信号电缆,均应设电缆桥架、电缆 导管或金属软管。 5.1.12 所有外购配置设备、材料及元器件均应
8、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5.2 技术要求 5.2.1 干粉投加机的运行应均匀稳定,应具备定量投加和投量可调的功能,投量输出允差 1%。 5.2.2 计量泵可选用柱塞型或隔膜型等。泵前应设置过滤设施或其它堵塞防护装置。计量泵 的流量调节范围应为 10%100%,调节精度应为1%。 5.2.3 配置药液的浓度允差为1%。 5.2.4 调控系统投加计量应精确,允差为1%。 5.2.5 溶药箱及贮液箱应有排空措施。 5.2.6 电气控制装置性能应符合 GB/T 14048.1、JB/T 3336 的规定。防护等级不低于 IP30。 5.2.7 溶药箱、贮液箱、管道、管件的内壁衬胶应符合 HG
9、/T 20678、HG 20538 的规定。溶 药箱、溶液箱、管道、管件内壁衬塑,应符合 HG 20538 的规定。 5.2.8 溶药箱、贮液箱、管道、管件用玻璃钢制造或内衬玻璃钢时,应满足 GB/T 8237 及以 下要求: a) 玻璃钢原料为双酚-A 型环氧树脂时,其质量应符合 GB/T 13657 的要求;原料为不 饱和聚酯树脂时,其质量应符合 GB/T 8237 的要求; b) 增强玻璃纤维布应符合 JC/T 281 的要求。 4 5.2.9 调节控制柜应设置 DC 4mA20mA输入信号的接口,计量泵流量在 0%100%的范 围内可实现全程跟踪调节。 5.2.10 计量泵、输液泵、搅
10、拌器的故障及贮液箱高、低液位均应有声光报警器。 5.2.11 各主要配置设备和元器件的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 10 000h, 装置的无故障运行时间 应不小于 4 500h。 5.2.12 流量计应具备瞬时流量计量功能。 6 试验方法 6.1 水压试验 6.1.1 溶药箱、贮液箱及常压管道按图样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充水试验。 6.1.2 承压容器及管道的试验压力为 1.25 倍设计压力,保压 30min,检查焊缝、法兰、阀门 等连接处是否有渗漏和变形。 6.1.3 衬胶制品试验按 HG/T 20678的规定进行。 6.2 电气控制装置试验 6.2.1 机械动作试验 电气控制装置中的元器件机械动作试
11、验按 GB/T 14048.1 的规定进行。 6.2.2 电气控制回路试验 各控制回路接线正确后,对电动操作元件按回路分别进行通电,检查机构是否灵活,动 作是否可靠。 6.3 装置的整体运行 各分项试验合格后,装置在设计工作压力和 50%额定流量下进行 72h 的整机运行试验。 6.4 投加量调节精度试验 以秒表计时,进行取样,取 5min 加料量的粉剂药品,用万分之一精密天平称量经烘干 恒重的样品,记录称重值。重复进行三次平行试验,取三次重复试验结果的平均值,计算与 设定值的调节精度误差。 6.5 首次无故障运行时间通过随机抽取三个用户现场运行情况确定。 7 检验规则 7.1 装置的检验分为
12、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装置均应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第 5章规定进行。 7.3 型式检验 7.3.1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5 a) 新产品定型; b) 产品投产后,在结构、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f 37-1999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acrylonitrile-Gas chromatography,适用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
13、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丙烯睛测定。1.2当采样体积为30 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 2 mg/m。方法的定量测定浓度范围为。. 26-33. 0mg/m2方法原理丙烯睛(CH, =CHCH,CN)用活性炭常温吸附富集,再经二硫化碳常温解吸,解吸液中各组分通过色谱柱得到分离后进人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从测得的丙烯脂色谱峰高(或面积),对舰吸液中丙烯睛浓度定量,最后由解吸液体积、浓度和采样体积计算出气体样品中丙烯睛的浓度。3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
14、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4试剂和材料4.1丙烯睛:色谱纯(或分析纯,但必须对丙烯睛无色谱干扰峰)。4.2二硫化碳:分析纯(对丙烯睛的色谱测定无干扰峰,否则需进行蒸馏,取46-47 C的馏分)4. 3气相色谱固定相:GDX-502, 60-8。目。4.4氮气:纯度99. 99%o,并用分子筛或活性氧化铝净化。4.5氢气:纯度99.9%,并用分子筛或活性氧化铝净化。4.6空气。4.7活性炭吸附管活性炭吸附管的结构如图1所示。玻璃管的两端熔封密闭,并配有两个塑胶帽盖,以备采样完毕后盖紧密闭用。管内填装活性炭粒度为20-40目,A段含100 mg,B段含50 mg. A段活性炭前的玻璃棉上压着一个V
15、字型弹簧钩,以免炭粒松动。活性炭应对气态丙烯睛有很强的吸附能力,并可用二硫化碳解吸被吸附的丙烯睛。目前市售的用于采集空气中有机蒸气,并以二硫化碳作解吸溶剂的活性炭吸附管能满足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08-18批准2000一01一01实施329EJ/r 37-1999气旅方向海棉AdB玻璃棉玻瑞管4rn -内径6-外径70-长两端封闭活性炭较(20-40目)图1活性炭吸附管本8丙烯睛标准储备液:c=10. 0 mg/ml,用分析天平准确称取一定量的丙烯睛(4.1)于容量瓶中,小心加人二硫化碳至刻度,配制成溶液的丙烯睛浓度为10. 0 mg/ml,作为储备液,密闭存放于低温(4 -80C)
16、下,备用。存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9丙烯睛标准使用液:二1.00 mg/ml,取1. 00 ml丙烯睛标准储备液(4.8)于10 ml容量瓶中,用二硫化碳稀释至刻度。5仪器5.,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5.2色谱柱5.2.1柱材料:玻璃或聚四氟乙烯。5.2.2柱长:3m,5.2.3柱内径:3 mm,5.2.4柱类m:填充柱。5.2.5柱内填充物:GDX-502 , 60-80目。5.2.6色谱柱制备和老化(参见附录B),5.3微量注射器:1.0闪。54采样仪器参考GB/T 16157-1996中9.3配置采样仪器。5.4.1有组织排放监测采样仪器5.4-1.1采样管采用不锈钢、硬质
17、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有适当尺寸,并附有可加温至120以上的保温夹套。5.4.12样品收集装置活性炭吸附管(4.7),5.4.1.3流量计量装置见GB/T 16157-1996中9.3.6,5.4.1.4抽气泵见GB/T 16157-1996中9.3.7,5.4.,.5连接管聚四氟乙烯软管或内衬聚四氟乙烯薄膜的硅橡胶管。5.4.2无组织排放监测采样仪器5.4.2.1引气管聚四氟乙烯软管,头部接一玻璃漏斗。5.4-2.2样品收集装置活性炭吸附管(4.7),5.4-2.3流量计量装置和抽气泵参考GBJT 16157-1996中9.3. 6和9.3.7配置。HJ/T 37-19995.4-2.4同5
18、连接管4.1.56样品采集和保存6.1有组织排放样品采集6.1.1采样位置和采样点按GB/T 16157-1996中9.1.1和9.1.2确定采样位置和采样点。6.1.2采样装置的连接参考GB/T 16157-1996中9.3图28,按采样管、样品收集装置(吸附管)、流量计量装置和抽气泵的顺序连接好采样系统,注意吸附管进气口应垂直向上(见图2),按GB/T 16157-1996中9. 4的要求检查采样系统的气密性和可靠性。连接采样系统的连接管要尽可能短。1一烟道沼一加热采样器 3-旁路吸附管沮一温度计沛一压力表;6一吸附管口一三通阀泪一干燥器;9一流量计00一抽气泵图2烟气采样系统6.1.3样品采集在采样管口塞适量玻璃棉,然后将其伸人至排气筒内的采样点位置,启动抽气泵,先使排气筒内的气体由旁路吸附管流通,以充分洗涤采样管路,然后再使排气通过吸附管,记录采样时间、温度和流量,采样完毕后应立即取下吸附管,用塑料帽盖将两端盖紧,带回实验室分析。6.1.4采样管加热温度控制采样管加热温度应以水气和样品不在采样管壁凝结为原则,但加热温度最高不得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