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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淘宝村发展报告(2014-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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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试验压力时,必须采取消除水锤的措 施。停泵水锤消除器应有库存备用。 停泵水锤消除装置应装设在泵房外部的每根出水总管上。 第 2.5.14条 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当其 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注:出水管上宜设检查用的放水阀门。 第 2.5.15条 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 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 正常运转。 消防泵房应设备用动力。当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可采用内燃机 作动力。 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第 2.5.16条 消防水泵房宜设有与主控制室、消防值班室和本单位消防队直接 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六节

2、 输配水 第 2.6.1条 从水源至电厂净化站的输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平均小时 供水量加净化站自用水量确定。 向管网输水的管道的设计流量,当管网内有调节构筑物时,应按最高日最大小 时用水量条件下,净化站所负担供应的水量确定;当无调节构筑物时,应按最高日 最大小时供水量确定。 注: 上述输水管道的设计流量, 当负有消防给水任务时, 应分别包括消防补 充流量或消防流量。 第 2.6.2条 输水管道的条数应根据电厂的规划容量和水源情况来考虑,宜采用 两条,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期建设。当有一定容量的贮水池或其他保证给水措 施时,也可采用一条。 第 2.6.3条 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

3、水的管网连接。 第 2.6.4条 管道单位长度 (m)的水头损失,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旧钢管和旧铸铁管 当 v 1.2m/s时 idvj=+0 0009121086721303.当 v 1.2m/s时 ivdj=0 00107213.二、混凝土管和钢筋混凝土管 ivC R=22上两式中 i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 (m); dj管道的计算内径 (m); v平均流速 (m/s); R水力半径 (m); C流速系数。 流速系数 C可用下式计算: CnR=116式中 n粗糙系数,可取 0.013 0.014。 第 2.6.5条 选择输配水管道材料时, 应根据水压、 外部荷载、 土壤的性质、 施 工维护

4、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 第 2.6.6条 承插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应采用橡胶圈接口。承插式铸铁管,宜 采用油麻或橡胶圈、石棉水泥或其他新型材料接口。 第 2.6.7条 配水管网每隔 150m左右应设置分段检修的闸门。在输水管道上应 设置泄水装置,必要时还应装设排气阀。 第 2.6.8条 金属管道应有防腐措施。在金属输水管道遇有腐蚀性较强的地质地 段,应选择耐腐蚀管材或采取防腐处理。 当金属管道敷设遇有电蚀可能性时,应有保护措施。 第 2.6.9条 管道的埋设深度, 应根据土的冰冻情况、 外部荷载大小、 管材强度 及与其他管道是否交叉等因素确定。 承插式管道在垂直或水平方向转弯处是否设置支墩,应

5、根据管径、转弯角度、 试压标准及接口摩擦力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 第 2.6.10条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免穿过垃圾堆、 墓地、 毒物污染区等, 如必 须穿过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 2.6.11条 给水管道与国家铁路交叉时, 应按铁路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 并 取得其同意。在穿过铁路管段的两端,应设检查井。 第 2.6.12条 给水管道穿过河流时, 可采用管桥或穿越河底等方式。 有条件时 应尽量利用已有或新建桥梁进行架设。穿越河底的管道宜避开锚地;该管道宜敷设 成两条,按一条停止工作时,另一条仍能通过设计流量进行设计。管道内流速应大 于不淤流速。管顶距河底埋设深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不宜小于0.

6、5m,但 在航运范围内不得小于 1.0m。管道应有检修和防止冲刷的设施。 注:当通过有航运的河流时,过河管的设计应取得当地航运部门的同意,并应 在两岸设立标志。 第 2.6.13条 电厂厂区内应有水量调节设施。对厂区附近的电厂居住区的生活 用水量应统一考虑。 第 2.6.14条 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水塔、屋顶水箱等,应有保证水的流动、 避免死角、防止污染、便于清洗和透气等措施。 第 2.6.15条 水塔应有避雷装置。 第七节 给 水 净 化 第 2.7.1条 在设计给水净化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取得全部可利用水源的水质全分析资料,当采用地表水时,全年的资 料,一般为每两个月一份;当采用地下

7、水时,全年的资料,一般为每季度一份, 并掌握其水质的稳定性。 二、给水净化设备、药剂及滤料等 (包括包装、运输、质量、价格和货源等 )应 择优选择。 三、扩建工程应总结原有系统、设备布置和运行经验等情况。 第 2.7.2条 给水净化工艺流程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 设计处理能力、处理后水质要求,并参考相似条件下的城镇水厂或工业企业净化站 的运行经验或试验资料,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研究确定。 第 2.7.3条 给水净化构筑物的生产能力,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 必要时还应包括消防补充水量。 电厂的给水净化站自用水量一般可采用供水量的 5% 10%。 第 2.7.4条 设

8、计给水净化站时,应考虑各个构筑物或设备进行检修、清洗及部 分停止工作时仍能满足用水要求。 第 2.7.5条 净化构筑物上及净化构筑物之间应有通道并设栏杆。 水泵间、加药间、运行值班室、化验室、消毒间等主要处理室的地面宜采用水 磨石。化验室、消毒间墙裙宜采用瓷砖贴面。 第 2.7.6条 在寒冷地区, 净化站构筑物应有防冻措施。 当采暖时, 净化构筑物 的室内温度可按 5设计,加药间、化验室和值班室的室内温度可按 15 18设 计。 第 2.7.7条 给水净化站宜设置水质监测设施。 第 2.7.8条 给水净化的混凝、 沉淀、 澄清, 过滤, 地下水除铁除锰, 消毒等设 计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

9、计规范 (GBJ13 86)执行。 第三章 消 防 给 水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3.1.1条 在设计电厂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道或 其他水源供给。 第 3.1.2条 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合并。当消防给水计算压力超过 700kPa时,宜设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电厂室外消防给水及辅助、附属建筑物室内消防给水,宜采用生活、消防合并 给水系统。 生活、消防合并给水系统和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其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 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 10m。 注: 在计算水压时, 应采用喷嘴口径 19mm的水枪和直径 65mm、 长度 80m 的水龙带,每支水

10、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 5L/s; 消火栓的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超过 3.0m/s。 第 3.1.3条 电厂主厂房室内消防给水可采用高压或临时压给水系统。此时,管 道的压力应保证,在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主厂房最高处的情况下,水枪的充 实水柱长度不小于 13m。 第 3.1.4条 厂区消防给水量应按室外和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 第 3.1.5条 电厂除设置消防泵房外,是否还要配置消防车,应根据电厂容量及 重要性结合当地消防能力实际情况确定。 第 3.1.6条 汽轮发电机组容量 300MW及以上机组电厂的输煤系统 (输煤转运站 和输煤栈桥 )宜设置喷水灭火系统。 第 3.1.7条 消防给水管道

11、设计试压允许渗水量不得大于附录二的要求。 第二节 室外消防用水量 第 3.2.1条 电厂室外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宜为一次。 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表 3.2.1的规定。 表 3.2.1 建筑物室外消防一次用水量 (L/s) 注: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防火墙间最大的一段计算。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需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 第 3.2.2条 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在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 水量时仍应确保消防用水量 (包括室内消防用水量 )。 注:消防时淋浴用水量可按计算用水量的 15%计算。 第三节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第 3.3.

12、1条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用水量不超过 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二、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不应小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 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三、环状管网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 5个。 四、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100mm。 第 3.3.2条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 但距罐壁 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

13、使用的数量内。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 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 5m。 三、供消防车使用的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 120m,供消防人员直接使用 的室外消火栓的间距应根据计算确定。 四、供消防车使用的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供消防人员直接 使用的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应根据计算确定。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 量应按 10 15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 150mm(或 100mm)和两个直径为 65mm 的栓口。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 100mm和 65mm的栓口各一个。 七、室外消火栓处应有明显标志,并宜

14、在主要道路入口处设置装有水龙带和栓 枪的设施。 在建筑物设置水泵接合器的地方,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能满足其要求。 第 3.3.3条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值,而给水管道所供水源不能满足室 内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电厂、居住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2h计算。 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3h计算。 浮顶罐、 地下和半地下固定顶立式罐、 覆土储罐和直径不超过 20m的地上固 定顶立式罐,其冷却水延续时间按 4h计算。 直径超过 20m的地上固定顶立式罐冷却水延续时间按 6h

15、计算。 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 1000m3时,应分设成两个。 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 补充的水量。 三、消防水池的补充时间不宜超过 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 到 96h。 四、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 五、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 (泵房除外 )的距 离不宜小于 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 40m,与液化石油气 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 60m。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的设计,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 6m。 六、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

16、他用的技术设 施。 七、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第 3.4.1条 在下列建筑物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一、主厂房 (汽机房和锅炉房的底层,运转层,电梯间层,煤仓间,除氧间运 转层,除氧层和楼梯间等 ); 二、运煤建筑物; 三、生产、行政办公楼; 四、材料库; 五、修配厂; 六、需要设置消火栓的其他建筑物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87) 执行。 第 3.4.2条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和充实水柱长度,由计 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表 3.4.2的规定。 表 3.4.2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注:增设消防水喉设备时,可不计入消防用水量。 第五节 室内

17、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第 3.5.1条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内消火栓超过 10个且室外消防水量大于 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接成环状管网。当环状 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二、电厂主厂房室内消防竖管宜构成环状,且管道直径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应 小于 100mm。 三、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如某段损坏时,则一层中停 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 5个。电厂主厂房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当超 过三条竖管时,可按关闭两条设计。阀门应经常开启,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18、,阀 门的设置要考虑检修方便。 四、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室内管道,当其他用水达到最大秒流量时,应 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消防时淋浴用水量可按计算用水量的 15%计算,洗刷用 水量可不计算在内。 五、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管网有条件时宜分开设置,有 困难时应在报警阀前按水流方向分开设置。 第 3.5.2条 室内消火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枪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三、 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不应超过 800kPa。 超过 800kPa时, 应采用 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

19、水压力超过 500kPa时,应有减压设施。 四、锅炉电梯附近应设室内消火栓。 五、 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 栓口距地面高度为 1.1m, 其出 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 90角。 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电厂主厂房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 30m,其他建筑物室内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 50m。 七、电厂主厂房内消火栓的设计,当消防系统为临时高压时,应在消火栓处或 主要通道出入口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八、在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龙带,每条水龙带的 长度不应超过 25m。 九、主厂房的屋顶应设检验用的消火栓。 第 3.5.

20、3条 室内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在建筑物的最高处,且为重力自流水箱。 二、 消防水箱应储存 10min的消防用水量。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 25L/s, 经计算消防储水量超过 12m3时, 仍可采用 12m3;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 25L/s, 经计算水箱消防储量超过 18m3时,仍可采用 18m3。 三、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四、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第 3.5.4条 电厂的主厂房宜设置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由计算确定。 每个接合器的流量按 10 15L/s计算。 水泵接合器应设在便于消防车

21、使用的地点,其周围应有消防车水泵的水源接 口。该水源一般取自室外消火栓或循环水压力管。 第 3.5.5条 设置常高压的消防给水系统,如果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 水灭火设备的水量和水压,则可不设消防水箱。 第六节 油罐区消防给水 第 3.6.1条 油罐区消防给水设计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87)和即将颁布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排 水 第一节 排 水 系 统 第 4.1.1条 电厂排水可分为经常性排水、非经常性排水和雨水排水。 一、经常性排水包括: 1.主厂房内生产排水; d顶 根据棉花的长势和果枝数等因素来确定适宜的打顶时间,一般在立秋

22、后5 d 左右。 _ 中国中小企业 网络营销 调查报告 ( 2011 年 10 月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 调查报告 ( 2011 年上半年) 1 目 录 报告摘要 . 3 第一章 调查介绍 . 5 一、报告术语界定 . 5 二、调查方法 . 6 第二章 网络营销发展概况 . 8 一、网络营销市场发展概况 . 8 二、网络营销发展特点及发展趋势 . 9 第三章 中小企业营销概况 . 11 一、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 11 (一)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 . 11 (二)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 11 (三)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 . 12 二、中小企业的

23、营销推广状况 . 13 (一)中小企业营销推广投入概况 . 13 (二)中小企业营销推广投入变化趋势 . 13 (三)中小企业营销推广的渠道选择概况 . 14 (四)中小企业营销推广的渠道选择变化趋势 . 17 第四章 网络营销应用企业分析 . 19 一、网络营销应用企业分布特征 . 19 (一)企业规模分布 . 19 (二)所在地域分布 . 19 (三)所属行业分布 . 20 (四)服务范围分布 . 21 二、网络营销应用企业的营销推广状况 . 22 (一)总体营销推广投入概况 . 22 (二)总体营销推广投入变化趋势 . 23 (三)互联网以外的营销推广的渠道 选择概况 . 23 三、网络

24、营销应用企业的网络营销使用状况 . 24 (一)网络营销推广投入概况 . 24 (二)网络营销方式使用情况 . 25 (三)网络营销方式效果评价 . 27 (四)网络营销中的主要问题 . 27 第五章 网络营销潜在应用企业分析 . 30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 网络营销 调查报告 ( 2011 年上半年) 2 一、网络营销潜在应用企业分布特征 . 30 (一)企业规模分布 . 30 (二)所在地域分布 . 30 (三)所属行业分布 . 31 (四)服务范围分布 . 32 二、网络营销潜在应用企业的营销推广状况 . 33 (一)总体营销推广投入概况 . 33 (二)总体营销推广投入变

25、化趋势 . 34 (三)互联网以外的营销推广的渠道 选择概况 . 34 (四)不同营销类型企业的网络营销倾向 . 35 第六章 电子商务平台及搜索营销应用企业分析 . 36 一、分布特征 . 36 (一)企业规模分布 . 36 (二)所在地域分布 . 37 (三)所属行业分布 . 37 (四)服务范围分布 . 38 二、总体营销推广状况 . 39 (一)总体营销推广投入概况 . 39 (二)总体营销推广投入变化趋势 . 40 (三)互联网以外的营销推广的渠道选择概况 . 40 三、网络营销使用状况 . 41 (一)网络营销推广投入概况 . 41 (二)网络营销方式使用情况 . 43 (三)网络营销方式效果评价 . 4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 调查报告 ( 2011 年上半年) 3 报报 告告 摘摘 要要 中国网络营销的市场规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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