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说明报告镇XX 年以来,吕店镇纪委按照县纪委和镇党委的安排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转变执纪审查方式,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针对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县纪委各专项治理活动、支部换届、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检查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吕店镇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 34 人。其中,给予通报批评、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 16 人,占比 47%,第二种形态处理 14 人,占比 41.2%,第三种形态处理 4 人,占比 11.8%,第四种形态处理 0 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具体体现,对此,吕店镇出台了吕店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吕店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吕店镇五查五促五改实施方案、吕店镇做好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和吕店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等文件,用制度来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抓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吕店镇将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塑造巩固吕店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落实由治标转向治本的崭新常态,让广大党员干部心中时刻“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