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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吨铝型材和36万平米安全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1608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PDF 页数:66 大小:2.4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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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 1.2 万吨铝型材和 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设单位(盖章):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0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附表: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附图 2建设项目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图建设项目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附图 3项目周边项目周边 500m 用地现状用地现状图图附图附图 4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图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图附图附图 5扬州市生态红线图扬州市生态红线图附图附图 6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2、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1备案证备案证附件附件 2环评委托书环评委托书附件附件 3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及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附件附件 4现有项目相关环保手续文件现有项目相关环保手续文件附件附件 5土地证明土地证明附件附件 6入园证明入园证明附件附件 7监测报告监测报告附件附件 8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环评批复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环评批复附件附件 9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审核意见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审核意见附件附件 10危废协议危废协议附件附件 11企业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企业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附件 12公示截图公示截图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

3、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1.2 万吨铝型材和 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12-321003-07-02-573136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成联系方式138*5556建设地点江苏 省 扬州 市 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扬子江北路 1099 号地理坐标( 119 度 23 分 4.242 秒, 32 度 26 分 50.32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59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7 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

4、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扬州市邗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文号扬邗工信备2020158 号总投资(万元)16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月)0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目前本项目已建成超过 2 年,并已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建设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用地面积(亩)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扬州市 N7 单元 【维扬经济开发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2009 年通过市政府审批 (扬府复20094 号);扬州市 N7 单元【维扬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2020 年 6 月进行批前公示(调整方案不涉及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江苏扬州维扬经济

5、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该报告于2015年经江苏省环保厅审核并出具关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审201520号,2015年2月10日)。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公司位于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内,企业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04年投产,属于已入园企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地块土地证(扬邗国用(2016)第0083号等),建设单位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根据扬州市N7单元【维扬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扬州市N7单元【维扬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本项目所在地

6、块规划用地性质于2009年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因此,待政府部门对本项目所在地块进行征收时,建设单位应配合地块征收工作。根据关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520号)的要求: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按照最新环保要求,严格招商引资,合理筛选入园项目,注重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及行业龙头,严格控制和限制有污染的项目进区,禁止重污染项目建设,加强区内现有企业的整合、改造升级,针对开发区目前形成的机电、轻纺等产业,构建生态产业链。实施“退二进三”,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第三产业比重。本项目属于对区内现有企业改造升级,符合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要求。

7、另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情况说明,同意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建设“年产1.2万吨铝型材和36万平方米安全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距离约 2.5km,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区域,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服务功能下降,不违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关系见表 1-1, 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8、相对位置图见附图 5。表表 1-1项目地附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项目地附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生态空间空间保护保护区域区域名称名称主导主导生态生态功能功能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与本项目位置目位置关系关系(km)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范围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生态生态空间空间管控管控面积面积总面总面积积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东至唐子城遗址东护城河东岸线、宋夹城东及南护城河东、南岸线、瘦西湖东堤以东60米,大虹桥路、长征西路、史可法路一线;南至盐阜路以南20米,绿杨城郭遗址、白

9、塔路一线;西至念四路以东20米、蜀冈西峰、唐子城西护城河以西一线;北至唐子城北城垣护城河被岸线。/7.437.43SE,2.5km3(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不达标区,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扬州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待各项措施落实后,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京杭运河扬州段,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 2021 年扬州市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2021 年, 京杭运河扬州段总体水质为优,各断面水质均为类;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本项目废水、废气、

10、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从其它企业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等能源来自市政管网供应,余量充足,未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相关负面清单内容分析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表表 1-2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序号号法律法法律法规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是否是否属于属于1“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不属于严禁建设钢铁、 水泥熟料、 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

11、产能项目。全省禁燃区不再新建、扩建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 (产值) 能耗、 煤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用煤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非电行业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和燃煤锅炉。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已经存在的加快淘汰替代,逐步实现无煤化。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禁止新改扩建化工项目。非化工园区禁止建设化工项目。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

12、。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焚烧等高效末端治理技术。2018 年底前, 无溶剂、 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替代比例高于70%。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全面取缔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全覆盖。4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加快双底双壳危险品运输船舶的推广应用, 全面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周界的化学品船、600 载重吨以上的油船进入我省“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域。2018 年基本取缔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

13、。2020 年基本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整治工作。2气十条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不属于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3水十条淮河流域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不属于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污染化工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指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4土十条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14、。不属于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 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 年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属于禁止在合规园

15、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 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6江苏省实施细则 (试行) (苏长江办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属于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

16、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5发2019136 号)设项目。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 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

17、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 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

18、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 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7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限制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中的限制类。(3)电子信息:禁止发展涉及重点重金属电镀工艺的项目。(4)机械装备:禁止发展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电镀工艺的项目,新建涉及铸造工艺的项目,使用高 VOCs

19、的涂料或胶黏剂的项目。(5)医药健康:禁止发展化学合成的原料药制造项目。(6)禁止发展单纯电镀项目。(7)禁止发展其他各类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不属于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生产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农药、未取得登记的农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不属于在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禁止违规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

20、玻璃等新增产能。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以外,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禁止指定区域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各地区)。6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2、产业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及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和国务

21、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且该项目已取得扬州市邗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2-321003-07-02-573136,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国家与国家“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容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容性分析方案中明确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

22、律不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新、 改、 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为铝型材和安全玻璃生产项目,位于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内,且喷粉固化和丝网印刷、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要求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各自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可向邗江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在邗江区内实现VOCs排放倍量削减替代。因此,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3、文件要求是相符的。(3)与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号)相符性分析析对照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本项目印刷采用的油墨为水性油墨,喷粉固化和丝网印刷、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要求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各自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方案要求。(4)与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与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181

24、817号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苏政办发201952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18181 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2 号)中,“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禁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对沿江 l 公里范围内违法违规危化品码头、化工企业限期整改或依法关停,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且

25、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 2020 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迁,到 2020 年底,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不低于 50%。”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方案要求。(5)与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第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119 号令号令)的相符性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119 号令)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

26、、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喷粉固化和丝网印刷、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要求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各自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喷粉固化和丝网印刷、 烘干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 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75%,因此本项目与该管理办法相符。(6)与扬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扬大气联发)与扬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扬大气联发202110号)号)本项目使用油墨为水性油墨,根据油墨检

27、测报告(A2200226717101001C)可知,本项目使用油墨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9.7%,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的限值要求,因此与本工作方案相符。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扬州宏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2 月,注册资本 2133 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材料和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3 年 6 月在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征地 151 亩,建设“1.2 万吨铝型材、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项目”,

28、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 2003 年 6 月编制完成并取得环评批复后开始建设, 2004 年 11 月该项目建成,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现有项目主要包括铝型材加工生产线、安全玻璃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年产 1.2 万吨铝型材、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随着客户要求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企业投资 160 万元,采用静电喷涂、智能丝印等先进工艺技术,购置静电喷涂、智能化玻璃丝网印刷生产线等国产设备 3 台套。利用原有厂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技改项目保持现有产能不变,新增铝型材加工模具煮模修模工序,表面处理工段新增静电粉末喷涂工艺,原有阳极氧化工段和电泳工段已根据市场行情取

29、消,其他生产工序不变;安全玻璃生产线新增丝印工序,其余工序均不变。目前本次技改项目已实施,相关环保治理设施已落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次技改项目属于其他玻璃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 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中的“玻璃制品制造”和“三十、金属制品业,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受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铝型材和 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收集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

30、,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项目建设内容二、项目建设内容1、项目产品方案及工艺、项目产品方案及工艺变更情况变更情况本项目技改前后产品产能不发生变化,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本次评价内容为:工业铝型材生产线中新增辅助工序,铝型材加工模具煮模修模工序;工业铝型材生产线中约 1000t/a 产品新增静电粉末喷涂工段(含前处理);安全玻璃生产线新增丝印工序。表表 2-1项目技改前后项目技改前后主要产品及产量主要产品及产量对照表对照表涉密,略涉密,略表表 2-2项目技改前后主要工艺对照表项目技改前后主要工艺对照表涉密,略涉密,略92、劳动定

31、员及生产制度、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职工人数:本项目不新增用工,用工在现有员工中调配,公司职工总数200人,其中一线员150人;工作时间:铝棒压延生产线采用两班 6h 生产制,年生产 320d,年工作时数 3840h;其他工段采用单班 8h 工作制,年工作日 320d,年工作时数 2560h。3、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1)给水系统本项目新增用水量约2250t/a,主要为煮模工序用水、喷涂前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用水和网版清洗用水。煮模工序用水:煮模工序用水为自来水,年用水量为160t/a;喷涂前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用水:喷涂前处理用水分为槽液配水和清洗用水,槽液配水年用自来水40t/a、用纯水1

32、0t/a,清洗用水年用自来水600t/a、用纯水900t/a,纯水产水率按70%计,制纯水年用自来水1300t/a,网版清洗用水:网版清洗用水为自来水,年用水量为150/a。给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全厂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要求;管道进入厂区后呈枝状敷设。(2)排水系统本项目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系统屋面及道路雨水经路面排入厂区雨水沟,最后一并排入扬子江路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喷涂前处理废水及煮模工序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已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处理后的安全玻璃生产线废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汤

33、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大运河。(3)供电系统本项目用电由维扬经济开发区电网供给,电源电压等级为交流 380/220V、50HZ,三相四线制。(4)供气根据工艺要求部分气动工位等需使用压缩空气。依托现有供气设备,企业现有空压机房一座 (60m3) , 设置空压机 2 台, 1 用 1 备, 供气量为 18m3/min, 出口压力为 0.85Mpa,并设置压缩空气储气罐 6 个,体积约 30m3。(5)纯水制备现有项目建有1套离子交换树脂法纯水制备装置,制水能力为2m3/h。10(6)储运本项目为安全玻璃生产和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固废依托现有一般仓库、危险品仓库区、危险固废

34、仓库进行存放。本项目厂外运输主要依靠社会车辆进行,厂内运输主要依赖行车、平衡吊、叉车等运输工具。本项目技改前后主体工程变化情况见表 2-3。表表 2-3本项目本项目技改前后工程技改前后工程变变化化情况情况涉密,略涉密,略4、主要设备清单、主要设备清单项目技改前后生产设备变化情况见表 2-4。表表 2-4项目技改前后主要设备变化情况项目技改前后主要设备变化情况涉密,略涉密,略5、项目原料及能源消耗、项目原料及能源消耗项目技改前后所需原辅材料、能源、新鲜水消耗情况见表 2-5。表表 2-5 项目技改前后项目技改前后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涉密,略涉密,略主要原辅材料及其污染物质理化性质、毒

35、性毒理见表2-6。表表 2-6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及其污染物质及其污染物质理化特性、毒性毒理理化特性、毒性毒理表表涉密,略涉密,略6、项目水平衡项目水平衡项目技改前后水平衡图见 2-1、2-2。11槽液配制厂污水处理站2250自来水损耗 6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煮模工序用水16010040纯水制备13001050900喷涂前处理600损耗 15513953902020喷淋塔390网版清洗用水150损耗 15135图图 2-1 本项目水平衡图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 t/a)12槽液配制厂污水处理站8570自来水损耗 6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煮模工序用水16010040纯水制备130010509

36、00喷涂前处理600损耗 15513953902020生活用水4250损耗 4252835化粪池循环冷却水损耗 8001800磨边、异形、钻孔、清洗工序用水损耗 13572000循环量三级沉淀池27013527003825382510006980喷淋塔390网版清洗用水150损耗 15135图图 2-2项目全厂水平衡图项目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 t/a)8、厂区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建筑物概况建筑物概况及平面布置及平面布置占地面积: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51亩。厂区概况:建设项目厂区组成和用地面积见表2-8,平面布置见图2。整个厂区由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和辅助设施区组成,共

37、计建筑面积38251平方米。生产区包括:1#安全玻璃生产车间、2#压延生产车间、3#单棒热剪炉车间、4#表面处理车间折剪车间;仓储区包括:一般固废库、危险品库、危废库等;辅助设施区包括:办13公楼。(注:该公司临扬子江北路一侧有2栋综合楼,租赁给其它公司作为汽车4S店,与本项目生产无关。)建筑物概况见表2-7。表表 2-7全厂建筑物概况全厂建筑物概况序号序号名名称称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m2层数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m2结构型式结构型式1安全玻璃生产车间13068113068钢混结构2铝棒压延车间13320113320钢混结构3单棒热剪炉车间396013960钢混结构4表面处理车间38501385

38、0钢混结构51#电房30130混合结构62#电房35135混合结构73#电房30130混合结构8修模间1001100混合结构9空压机房60160混合结构10淬火车间1001100混合结构11维修车间80180混合结构12模具库(仓库)2001200混合结构13打包间(仓库)1501150混合结构14玻璃检测室1001100混合结构15煮模车间2001200混合结构16木工间(仓库)2001200混合结构17办公楼60042400混合结构18餐厅2201220钢混结构19危险品仓库区1811181混合结构20门卫室20120混合结构1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项目工艺流程及说明项目工艺流程及说明

39、涉密,略涉密,略15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现有项目概况、现有项目概况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扬州宏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2 月,注册资本 2133 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材料和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3 年 6 月在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征地 151 亩,建设“1.2 万吨铝型材、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于 2003 年 6 月编制完成并取得环评批复后开始建设,2004 年 11 月该项目建成,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由于项目建设时间较早,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保的日趋严格,企

40、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本着自查自改,自我提升和规范环境管理的目的,主动对现有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整改,并于 2020 年 5 月委托江苏恒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现状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本次评价将对已实施的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回顾性分析,并进一步梳理现有项目仍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方案。2021 年 8 月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决定取消原有项目阳极氧化工段和电泳工段,2021 年 9 月阳极氧化工段和电泳工段设备已全部断电停用,部分设施待拆除。2021 年 10 月,企业

41、根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 91321000746810296W001P。该企业现有环保审批情况详见表 2-8。表表 2-8现有项目环保审批情况现有项目环保审批情况报告名称报告名称批复部批复部门门批复时批复时间间批复文批复文号号建设情建设情况况验收情况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许可证编号1.2 万吨铝型材、 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项目扬州市维扬区环保局2003/7/3扬州市维扬区环保局2003/7/31.2 万吨铝型材、36 万平方米安全玻璃项目2004 年 11 月16 日扬州市维扬区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9132100074681

42、0296W001P2、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污染治理措施、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污染治理措施(1)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现有项目废气主要为铝型材加工工段热剪炉、时效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G1-1、G1-2)。 热剪炉、 时效炉天然气废气分别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 15m 排气筒 (DA001、 DA002)排放。热剪炉、时效炉每天运行时间为 8h,根据 2021 年 7 月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热剪炉、时效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的检测数据,现有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量为 SO20.444t/

43、a、NOX0.881t/a、烟尘 0.073t/a。16(2)水污染物水污染物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循环水冷却;安全玻璃生产线定期排水;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直接接入污水管网,安全玻璃生产线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根据苏州华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对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检测的数据(因技改项目已建成,检测废水含技改项目排放的废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满足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表表 2-9厂区总排口监测结果表厂区总排口监测结果表监测监测位置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单位单位 mg/m3,pH 除外除外)pHCODSS氨氮氨氮TN

44、TP动植物油动植物油 石油类石油类 氟化物氟化物总铝总铝厂区总排口7.17.4147689.7720.90.950.731.160.970.05标准值695004004570810020203(3)噪声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机械噪声设备为油压机、整形机、锯床、切割机、磨边机、水泵、引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31日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东南北侧界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3类区 “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厂西侧界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45、30962008)4a 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4)固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具体为:工业固废工业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金属废料:铝棒在挤压、锯切、精锯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玻璃:安全玻璃生产时产生的废玻璃及玻璃沉渣。废包装物:平板玻璃及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危险固废废含油废滤芯及废液压油:挤压机等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矿物油定期通在线过滤装置处理,在线过滤装置产生废含油废滤芯及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液压油包装桶。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现有项目一般固废金属废料、废玻璃、废包装物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单

46、位,废含有滤17芯及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见表2-10。表表 2-10现有项目三废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现有项目三废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t/a)种类种类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实际排放量实际排放量 (接管量接管量/排放量排放量、 产生量产生量)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废水*废水量*COD*SS*氨氮*TN*TP*动植物油*石油类*固废金属废料*废玻璃*废包装物*含油滤芯及油渣*废油桶*生活垃圾*注: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注: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参考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重新核算。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

47、数手册重新核算。3、与该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与该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于2004年建成投产, 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现行环保要求。企业已对污染防治措施作出如下升级改造:将热剪炉、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造为通过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对生产废水处理装置由简单综合沉淀工艺升级改造为“化学沉淀+沉淀分离+石英砂过滤”工艺;原有项目未设置事故应急池,现增设一座200m3事故应急池;原有项目未设置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现增设一座45m2危废暂存库。我单位经过现场踏勘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见表2-11。18表表2-11现有

48、污染防治措施存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览表一览表类别类别污染源及污染源及污染物污染物现有污染现有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措施存在问题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措施雨污、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流量计等)已建成雨污、清污分流系统部分区域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彻底,排污口不够规范化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网,按照苏环控1997122号规范化排污口;废水排污口安装流量计,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经成200m3事故应急池有环境风险应对措施,尚未编制应急预案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

49、练。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按照规范对阳极氧化工段和电泳工段已停用设备进行拆除。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常规污染物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现扬州市区设有四个自动监测点位:扬州监测站、扬州财政所、扬州邗江监测站和扬州五台山医院。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 2021 年扬州市四季度环境质量报告,监测统计结果见表 3-1。表表 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污染物物年评价指标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现状浓度(g/m3)标准值标准值(

50、g/m3)占标率占标率(%)达标达标情况情况SO2年均浓度*达标NO2年均浓度*达标PM10年均浓度*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标CO第 95 百分位数日均值*达标O3最大 8 小时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不达标经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 O3。根据统计结果显示,目前该项目位于“不达标”区域,针对不达标现象,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扬州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在落实工作计划提出的十项重点任务的情况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2)特征污染物质量现状本项目特征因子为氟化物, 扬州宏福铝业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华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 年 1 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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