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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docx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1621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41.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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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对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回顾与形势(一)“十三五”时期民政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决策部署,立足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信息化工作取得新成绩。信息化统筹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健全完善网络安

2、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民政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优化完善顶层设计,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等文件,为全国民政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互联网+民政服务”全面深化。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和高频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试点示范,“互联网+民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办”、“掌上办”成效逐步显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民政通”投入运行,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数据共享和便捷服务。数

3、据要素应用价值显著提升。系统梳理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形成民政信息资源体系框架,集中汇聚25类7亿条民政数据资源,初步形成全口径、全覆盖的民政信息资源库。围绕脱贫攻坚、孤儿助学、疫情防控、养老机构监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平台,发布6类民政数据,提供数据查询和核验服务,有力支撑政务服务跨部门应用。构建民政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灵活、便捷、高效、精准的数据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完成“金民工程”一期、社会组织法人库等项目建设,形成对自然人、法人和服务机构等对象的全覆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化水平不

4、断提高,形成覆盖民政基本职能的政务信息化“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架构体系和支撑能力,有效推动和保障了部省间平台互联、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建成由民政政务云中心、大数据中心、异地灾备中心构成的民政统一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和动态调配,网力、算力、承载力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统筹推进,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不断增强,统一防护、统一监管、统一运维、统一指挥、动态防御、攻守兼备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正在形成,防御能力显著提升。同时,必须清醒看到,距离党中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要求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民政信息化工

5、作仍存在不少差距:各地区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信息化统筹协调效果有待加强,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一些民政干部的数字素养不能很好适应数字化时代浪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融合有待深化;各级民政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综合实力亟待增强。(二)面临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从信息化发展趋势看,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正推动经济和社会格局加速重构,数字与实体深入交融,信息化技术发展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的新阶段,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通信等新技术正广泛深入地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持

6、续深化,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国家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将更加高效,网络安全保障将更加有力,信息化驱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将更加强劲。从民政事业发展形势看,全国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革弊鼎新、攻坚克难,凝神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民政法规

7、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兜底工作提质增效,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形成,基本社会服务和专项行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信息化对民政工作的支撑和驱动作用更加凸显和不可或缺。进入新发展阶段,信息化将全面赋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成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加速器”。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精准民政”,强化数字转

8、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提升大数据治理能力,在更高起点、更深连通、更优体验上支撑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履行,推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引领驱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信息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贯彻党管网络、党管媒体、党管数据的要求,确保民政信息化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民政信息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数字化体验,有效提升民政领域数字服务供给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党和

9、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盘棋布局。坚持系统观念,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局出发,加强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优化完善顶层规划设计,持续深化政务系统集成、整合、融合,统筹利用数据、系统、网络、平台等各类资源,全面形成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的信息化发展格局。坚持一张网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民政广域网和卫星网等多网融合,形成动态感知、贯通各级的“一张网”;统筹衔接部统建政务系统和地方自建政务系统,形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一张网”;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与各地区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纵横联

10、动、政民互动的“一张网”。坚持一体化发展。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积极顺应信息化发展规律和趋势,科学把握一体化与多样化关系,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坚持政务服务一体化,规范民政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加强数据“聚、通、融、用”,充分释放数据资源的要素价值。强化统一技术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支撑平台、统一数据交换,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统筹民政信息化发展与网络安全保障,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确保民政政务系统安

11、全和数据安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民政信息化发展新局面,体系规划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有效,数字技术与民政工作融合更加深入,民政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取得明显进展,信息化在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民政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行机制顺畅高效,全面建成涵盖民政事业各领域、纵横联动的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省级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省、

12、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使用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全面构建以自然人、法人、服务机构为核心,全口径、全量、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的大数据资源体系,加强数据汇聚、使用和开放,提升民政大数据应用水平。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数据标准不断完善、数据服务不断拓展,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基础支撑更加强化,对民政事业支撑保障作用更加凸显,数据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能力持续增强。统筹规划建设“金民工程”二期等信息化项目,全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

13、大平台、大数据”格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民政政务信息系统,提升各级民政全业务综合应用平台支撑能力,构建具有数据获取、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服务等能力为一体的时空大数据平台,以及具有语义识别、人脸识别、画像分析等功能的人工智能平台,提升业务拓展、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建成技术先进、稳定运行、协同高效、安全可信的民政信息基础设施大平台,网力、算力和承载力协同发展,智能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基本成型。自主可控装备普及率达到70%以上。安全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以安全可信为核心的民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主动防御体系和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基本形成。三、重点

14、任务(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民政领域治理和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统筹整合全国政务服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提高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就近可办”。信息化助力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建设完善覆盖全国、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信息共享,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全国联网的一体化核对工作。全面深化残疾人

15、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简化受理环节,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算法跑路”。推进全国儿童福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完善,迭代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功能,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未成年人健康、受教育等状况的统计、调查,深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大数据分析,强化展示功能,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推进建设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信息化平台,搭建慈善力量和儿童需求对接桥梁,支撑企业、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持续完善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数字化水平。信息化助力基

16、层社会治理精细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已有资源,集约建设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依法向社区下放政务服务事项,拓展社区养老、家政、卫生、医疗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健全网上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探索推进网上选民登记、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等,拓展村(居)自治功能。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服务群众需要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支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半径。实现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网上办理,提升地名管

17、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平安边界系统建设,提升行政区域界线信息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社会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互联网慈善支持引导力度,激励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信息化助力基本社会服务便捷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的均等化、便捷化水平。积极推动婚姻登记智慧化服务集成,加快实现婚姻登记在全国范围“跨省通办”,积极推进婚姻电子证照的社会化场景应用和推广。积极应用“互联网+”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线下服务和线上服务相结合

18、、婚姻登记机关驻点服务和进社区服务相结合,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覆盖面。构建全国一体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国家基础殡葬信息数据库,提升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远程告别、网上祭扫等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殡葬服务。加强“互联网+区划地名”标准规范建设和应用,升级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线上线下整体联动”的国家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区划地名信息服务方式,服务群众生活、社会治理、科学研究、国防建设等方面需要。发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作用,加强养老机构风险监测和防控。建设全国养老服务数据库,提升养老服务工

19、作智能化水平。提升政务服务适老化水平,保留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线下窗口和服务渠道。免费开展低收入群体、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常态化数字技能帮扶,有效提升数字设备使用、在线服务获取等方面的素养水平。加快普及智慧服务,消除数字鸿沟。(二)增强业务应用能力。围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发展路径,加强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体系化推进民政政务系统迭代升级,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建设。加强民政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互动。建立健全全国统一、规范高效的民政业

20、务协同机制,统一数据标准、业务服务接口和业务流程等,迭代升级各类政务系统,实现部级统建政务系统与省级自建政务系统间有效集成、无缝衔接,形成统筹集约、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业务协同、上下联动的民政业务“大系统”。加强民政领域信用平台建设,对失信对象进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一体化在线监管体系,提升“互联网+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新技术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探索建设提供数据分析、知识图谱、算法训练等共性服务的人工智能学习平台,为各级民政部门提供数据赋能、算法赋能、知识赋能。全面运用电子地图、北斗导航、视频图像、遥感影像以及智能感知等技术,搭建时空大数据平台,为民政全业务提

21、供地理信息时空服务。开发建设民政统一的区块链支撑服务平台,有序部署、开放接口,实现多方对接互认,稳妥审慎推进民政领域电子证照、慈善捐赠信息等数据上链,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公益慈善、婚姻管理、殡葬服务等典型应用。加强“民政通”统一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民政码”,实现民政服务对象“一码管理”、应用服务“一码贯通”,更多服务事项“移动办”、“掌上办”。完善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围绕民政政务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部署、运行等环节,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民政政务信息系统规范开发、高效集成、稳定运行。基于“大平台+微应用”架构,以业务敏捷性为目标,深度融合信息化新理念、新技术、

22、新模式、新应用,优化升级集功能中心、业务中心、智能中心于一体的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规范各级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提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电子证照、语音识别、语义识别、人脸识别等通用服务,有效支撑业务重构、流程再造、数据融合、应用整合,提升补贴发放、身份核验、登记注册、备案审批等业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不断提高用户体验。推动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急用先行,循序渐进”原则,在“金民工程”标准体系基础上,编制一批支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支撑、数据安全所需的基础性、通用性民政信息化行业标准规范。全面梳理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目录清单,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

23、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加强民政业务流程梳理,建立与信息化管理相适应的业务模型,形成统一的民政业务流程规范。强化标准的应用、实施和监督,以统一标准约束和规范民政信息化建设,确保数据标准一致、应用接口规范、业务流程统一,为一体化民政政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三)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以数据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健全数据资源的全口径、全量、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民政信息资源“一张图”。有效拓展数据采集广度和深度,完善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挖掘数据价值、创新数据应用,推进数据资源普遍共享、综合应用。深化民政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有效汇聚管理各级民政数据

24、资源,构建以行政区划代码、社会组织和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名信息等为基础,涵盖“自然人”、“法人”、“机构”、“资金”等要素的民政数据资源“一张图”。完善数据汇集渠道,巩固并拓展与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金融、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部省统建政务系统的数据回流工作,健全数据向上汇聚和向下服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实现民政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高效利用。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全面形成“一网、一库、一平台”的监测预警体系,有力支撑救助帮扶工作。强化民政数据资源治理。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加强数

25、据标准规范建设,逐步形成一套覆盖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共享、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规范体系。聚焦数据管理、共享开放、数据应用、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管控等,探索协同治理机制。开展数据血源关系梳理工作,明确数据源头,为数据溯源、数据确权、质量评估、价值评估奠定基础。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提升各类档案电子化收集、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利用水平。加强民政数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控,构建一套涵盖数据标准管理、模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的数据治理平台,打通数据治理各个环节,从源头保证数据质量,持续提升数据的一致性、可用性、可得性、安全性。推动民政数据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民政信息资源开放目录,

26、推动民政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良性互动和融合应用,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精准定位服务对象,促进民政数据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整合民政公共服务资源,应用电子地图、北斗导航等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发面向民政行业的数据服务和智能服务产品,创新地名、婚姻、养老、儿童福利、慈善等信息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及相关数据资源开放,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四)夯实信息化发展底座。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互联网,构建多网融合、稳定运行、安全可信的民政信息基础设施大平台,提供统一云服务和安全保障。优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电子政务

27、网络接入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推进IPv6部署应用。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民政信息基础设施和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民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充分集成优化网络、计算、存储等资源,加快高可靠、高性能、高安全、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民政政务云中心、大数据中心、异地灾备中心的网力、算力和承载力,完善灾备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大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应用。稳步推进关键软硬件系统国产化替代进程,适配改造现有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基于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和国产技术平台开展新一代民政信息系统建设,增强系统集成能力,提升稳定可靠运行水平。全面开展国产商用密码应用,构建民政统一的密码应用基础服务平台,提供统

28、一的数据传输、存储加密和身份认证管理等相关服务,提升密码使用和管理水平。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加强运维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制度,优化和动态调整应急预案,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智能防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健全新型可信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构建民政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一体化运维管控和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动态、主动、纵深、精准防御能力,提升规范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提高敏感数据防窃密、防篡改、防泄露、加密认证、攻击溯源等科技能力。积极探索运维服务外包新模式,培育本地化的运维技术队伍,加强绩效评估,建立服务外包退出机制。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

29、织领导。在部党组的领导下,民政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规划信息化重大问题,实现人员、经费、资源统筹管理。民政部各司(局)和相关直属单位要积极推进本领域信息化建设任务落实,强化成果运用,加强条线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推动将民政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本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完善保障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本规划为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始终坚持“一盘棋”、“一张网”、一体化发展,按照民

30、政信息化统一标准规范和技术架构体系,统筹开展信息化工作。加强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强国家统建系统和地方自建系统相互融通、业务协同和综合运维。鼓励各地区深入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紧密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开展试点并及时总结推广。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积极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申请建设资金和运维经费,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民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民政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完善信息化专业人才选拔、培养、交流和激励机制,大力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化人才专业能力和数字化素养,持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运用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民政领域信息化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在前瞻性研究、信息化规划、重大项目论证、复杂技术处置等领域的智力支持。(四)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强化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分解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跟踪评估,重点跟踪统筹协调、对地方工作指导、项目建设、数据应用、数据共享、安全保障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建立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对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建设成效的绩效考评,以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估促进民政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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