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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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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委托单位: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二年一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 录1 规划概况11.1 发展历程11.2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41.3 规划目标和定位41.4 产业发展规划51.5 土地利用规划51.6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61.7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71.8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82 规划协调性分析102.1 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102.2 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协调性分析102.3 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的

2、协调性分析112.4 与区域生态空间管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13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3.1 大气环境影响153.2 地表水环境影响153.3 声环境影响153.4 地下水环境影响153.5 土壤环境影响153.6 生态环境影响163.7 固体废物影响164 资源承载力分析164.1 土地资源164.2 水资源164.3 能源资源174.4 大气环境承载力174.5 水环境承载力174.6 碳排放175 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186 规划实施建议217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28 联系方式221 规划概况1.1 发展历程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位于南京市东北部,紧临中国内河第

3、一大港南京港新生圩外贸港区和南京长江二桥。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9月18日,设立面积为6.53km2(宁政发1992124号),1993年1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苏政复199355号),批复面积为9.73km2。1995年12月,经开区委托南京市环境科学院对9.73km2区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并于1997年2月取得了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对南京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710号)。1998年,经开区对其三期4.59km2范围编制了南京经济开发区三期开发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委托南京市环境科学院对三期开发区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

4、保护规划。2000年6月取得了原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对南京经济开发区三期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200030号)。2002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0221号),同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复面积为13.37km2,规划范围:东起仙新路,西至二桥连接线,北起太新路、新港大道,南至栖霞大道。2003年,经开区编制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用地(含出口加工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于2004年取得批复(宁政复200434号),明确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用地(含出口加工区)作为经开区的组成部

5、分,东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2.16km2,实际开发面积为2.86km2。2005年,经开区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用地(含出口加工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修订。该东侧用地区域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经开区于2009年对开发区16.23km2区域开展了回顾性评价,并于2009年2月3日取得了原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苏环审200921号)。2014年11月,经开区编制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该规划总面积为22.97km2,整合了开发区东侧紧邻的6.73km2范围,该范围内入驻的企业由开发区管辖,

6、与开发区密不可分。该轮产业发展规划范围为东至炼油西路,西至二桥连接线,北至太新路、新港大道,南至栖霞大道、沪宁铁路线;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光电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商务办公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当发展现代物流、轻工和新型能源及材料等无污染或低污染型产业。2016年7月25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了原环保部审查意见(环审2016103号)。近年来,经开区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机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生态型“五型经济”,各项事业取得了飞速发展,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国家级经开区前10位

7、。根据经开区发展实际需求,区内部分用地性质、产业布局相较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进行了调整,且由于上一轮规划期限已满,故开发区开展了新一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新一轮产业发展规划的四至范围跟上一轮产业发展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总面积仍为22.97km2,功能定位为全面做好提质增效、以港兴区、产城融合“三篇文章”,坚持产业高端、创新驱动、扩大开放、产城融合、改革提升、安全绿色新理念,把开发区建设成产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科技创新应用引领区,现代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宁镇扬一体化先行区。发展目标为在新型显示、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

8、造等产业领域形成24个拥有技术主导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建立起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区域竞争力强的千亿级产业园区,提升园区的智慧化、人本化、创新化水平,打造凝聚高端人才、集聚高端企业的综合性国际复合园区,全面开启绿色发展模式,如期实现碳达峰,形成集聚集约、绿色高效、协调联动的园区发展新格局,成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区与核心区。产业定位为坚持以实体经济为基石、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国家省市等发展战略导向及园区基础优势,着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和服务业集群,形成包含三大支柱产业、两大特色新兴产业、三大现代服务业。三大支柱产业为新型显示产业,新医药与生

9、命健康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特色产业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与人工智能产业;三大现代服务业为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商贸服务业。空间布局为两核三廊四片区,两核为综合服务核心和创新服务核心,三廊为新港大道综合服务走廊、恒竞路科创服务走廊、生态廊道,四片区为北部医药健康与制造产业片区、中部高新智造片区、南部兴智中心片区和东部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从环境保护视角对经开区可持续

10、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新一轮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规划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资料,根据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技术要求等,编制完成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2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规划范围:

11、东至炼油西路,西至二桥连接线,北至太新路、新港大道,南至栖霞大道、沪宁铁路线,规划面积22.97平方公里。规划期:2021-2030年,以2020年为基准年。1.3 规划目标和定位功能定位:全面做好提质增效、以港兴区、产城融合“三篇文章”,坚持产业高端、创新驱动、扩大开放、产城融合、改革提升、安全绿色新理念,把开发区建设成产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科技创新应用引领区,现代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宁镇扬一体化先行区。总体发展目标:在新型显示、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形成24个拥有技术主导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建立起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区域竞争力强的千亿级产业园区,提升园区的智慧化、人

12、本化、创新化水平,打造凝聚高端人才、集聚高端企业的综合性国际复合园区,全面开启绿色发展模式,如期实现碳达峰,形成集聚集约、绿色高效、协调联动的园区发展新格局,成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区与核心区。1.4 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坚持以实体经济为基石、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国家省市等发展战略导向及园区基础优势,着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和服务业集群。三大支柱产业:新型显示产业,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特色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与人工智能产业。三大现代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商贸服务业。产业布局:结合园区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形成五大

13、片区,分别为高新智造产业片区、医药健康与制造产业片区、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片区、科技服务产业片区、人工智能产业片区。1.5 土地利用规划规划期(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51.12公顷,占规划范围89.32%。其中,居住用地102.8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5.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7.0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1.8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23.6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10.90%,工业用地960.6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46.84%,物流仓储用地17.6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0.8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14.2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15.65%,公用设施用地37.9

14、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1.85%,绿地与广场用地350.1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17.07%。1.6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1、 给水:规划区由城北水厂供水,城北水厂规模为50万m3/d,以长江燕子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供水水源。2、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期污水由新港污水处理厂和铁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均通过兴武沟排入长江。3、再生水:沿恒广路布置DN400中水干管,沿兴建路、尧新大道、兴德路布置DN200中水支管。4、雨水:经开区河道和泵站的设计降雨重现期为20年,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为2-3年。雨水泵站规划保留现状4座雨水泵站,总规模19m3/s。雨水管网规划尽量保留现状雨水管道,并相应新建d6

15、00-d2000雨水管道,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道或暗涵。5、供热:开发区由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和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互为补充,互为备用。6、供气:天然气高压管道接自东阳门站,规划区中压天然气气源来自太新路、柳塘以及炼油厂高中压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源以炼油厂、新港液化气储气罐为气源。输配管网系统均采用中压-低压二级管网。中压燃气管线由太新路、柳塘以及柳塘高中压调压站引出,结合现状燃气管道,沿尧新大道、栖霞大道、恒竞路、恒飞路等直埋敷设在道路南侧、西侧,管径为DN200-DN300。居住用户采用柜式或箱式调压相结合的调压方式。7、供电:规划区内主要以2座220kV变电站

16、(经港变、尧化门变)为电源。8、环卫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兴漓垃圾中转站,新增3座垃圾中转站,每座转运能力为40-60t/d,每处占地0.1-0.3公顷。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规划区内设置31座公厕。设置2处环卫停车场,与垃圾中转站合建。规划区内1处,位于恒通大道与仙新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0.30公顷;规划区外1处,位于绕城公路以东(规划范围周边),占地面积0.36公顷。9、固体废物处置: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减少区内高资源消耗企业,从而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设固废减量化和循环化示范工程,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或园区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改变末

17、端固废产生状态,为固废资源化利用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开发区固废处置流程,强化固废全过程跟踪闭环措施落实。对区域内产生的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厂内不能自行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可外卖或委托处理、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规范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开发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10、综合管廊:本次规划布设干线综合管廊9.5km,支线综合管廊3.8km,共计13.3km。其中恒广路-疏港大道管廊为应建管廊,长9.5km。片区管廊建设密度0.5km/km2处于中密度建设区范围内。11、综合交通:建成内联通达、外

18、联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其他方式有机互补的交通出行方式结构,提倡集约低碳的环保交通模式。1.7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规划区内形成以山体公园为核心,以沿路的绿化廊道为网络,以社区绿地为补充的“点、线、面”结合,“路网、绿网”相融合的绿地系统。规划综合公园2处,主要为乌龙山公园、小漓江公园。规划居住社区公园1处、基层社区游园3处,专类公园5处。规划街旁绿地结合城市生活性道路或主要服务功能区设置,沿312国道北侧、尧新大道两侧控制10-20米绿化带;沿新港大道南侧、东侧控制15米绿化带;恒广路与恒竞路两侧控制10米绿化带;沿杨家边沟两侧控制约10米绿化带。规划区内针对5000平方米以

19、上公园绿地,以服务半径500米来计算,实现对城市生活用地的全覆盖,满足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1.8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1)环境空气质量规划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29号)。(2)水环境质量规划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329号)、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新增水功能区划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16106号)相应功能区的水质标准。(3)声环境质量规划范围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宁政发201434号)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4)土壤环

20、境质量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要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关要求。(5)固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规划范围内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控制体系,通过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控,在重点区域建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示范工程项目,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222 规划协调性分析2.1 与区域发展规划

21、的协调性分析经分析,本次规划着重突出了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充分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导向、空间布局、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南京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0)、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等相协调。2.2 与产业政策及规划

22、的协调性分析经分析,本次规划产业定位与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528号)、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苏发201516号)、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2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经贸20201315号)、省政府办公厅

23、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宁委发20173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打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地标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5号)、南京市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2027号)、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1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12

24、0号)等文件协调。此外,开发区规划产业发展类别均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中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89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宁委办发2018

25、57号)等产业政策文件相符。2.3 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的协调性分析经分析,本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15号)、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2021年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20年挥发性有

26、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2017年12月)、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苏政发201386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

27、6169号)、“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号)、关于大力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 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定(2017年2月1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南京市环境总体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宁政办发20176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

28、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580号)、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61号)、南京市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9-2020年)(宁政发20199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76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4号)、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宁政发201851号)、区政府

29、关于印发栖霞区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宁栖政字2019136号)、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0)(修编)(宁政发201941号)相协调。2.4 与区域生态空间管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次规划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经对比分析,本次规划符合苏政发201874号、苏政发20201号管控要求。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次规划范围属于长江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对照南京

30、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次规划范围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经对比分析,本次规划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和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管控要求。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 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近期、远期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很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因此,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可接受。3.2 地表水环境影响根据园区规

31、划期建设情况和污水处理厂规划期建设规模情况,污水处理厂基本有能力处理园区污水,园区的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3.3 声环境影响加强噪声源和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治理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规划发展不会对园区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3.4 地下水环境影响经开区的发展过程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量、水质、水位等,但是为了防止风险情况地下水受影响,建议长期跟踪观察和监测重点区域,加强对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事件。3.5 土壤环境影响正常情况下园区发展对土壤环境基本没有影响,为防止风险情况土壤受影响,对企业

32、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内绿化工作的前提下,经开区的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3.6 生态环境影响本次规划用地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尽量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3.7 固体废物影响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只要做好垃圾回收和转运,按照国家固废处置和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来进行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4 资源承载力分析4.1 土地资源园区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33、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开发区现状土地资源能够支撑本轮开发建设。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协调好经济增长与土地资源供应,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单位土地产出,保障地区发展的生态可持续性;对入开发区企业要设立门槛,对投资强度达不到相应要求、污染严重、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企业不予进驻。4.2 水资源规划区主要由城北水厂供水,城北水厂供水规模50万m3/d。开发区规划期末需水量可控制在供水总量范围内,建议规划开发过程中实施跟踪监控,加强用水管理,促进入驻企业不断提升节水措施,通过合理调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4.3 能源资源规划区中压天然气气源来自太新路、柳塘以及

34、炼油厂高中压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源以炼油厂、新港液化气储气罐为气源。区域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资源能够承载本次规划的实施,规划区用气量能够得到保障。4.4 大气环境承载力规划实施后,通过实施企业淘汰、企业技改、绿色生产等措施,主要污染物容量尚有容量,其他各项特征污染物排放也仍有余量,因此区域大气承载力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4.5 水环境承载力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可知,污水厂尾水正常排放对兴武大沟、长江水质影响较小,区域内水环境承载力可满足规划发展需要。4.6 碳排放通过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生活方式全面转型、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园区碳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可满足上级管控目标。5 规划环境合理性分析

35、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的合理性:通过本次规划与区域发展战略及上层位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以及本次规划环评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长江经济带、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等各个层级的“十四五”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划、都市圈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园区本次规划确立的规划目标和发展定位具有合理性。规划规模的合理性:在提升园区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各项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的前提下,园区本次规划发展规模总体合理。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分析:园区各功能板块发展方向各异但相互之间又互为补充,有利于产业组群式集聚发展、污染物集中控制,有利于构建和谐人居

36、环境,符合园区总体发展定位,空间布局总体合理。园区规划产业布局较为合理,各产业功能片区间产业定位各有侧重,能够突显自身优势主导产业,并能够形成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良性发展关系,有利于避免区内产业结构趋同导致的恶性竞争。本轮规划充分重视对重要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对于各类禁建区和限建区分别提出了相应管制要求,尽量避免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对重要生态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规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布局总体合理,但仍存在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交错布局的情况,园区后续发展应严格居住用地周边产业项目准入要求,避免污染扰民,防控环境风险及人群健康风险。规划结构的合理性:园区本轮总体规划与上位土地利用规划和布局方面的要

37、求不尽协调;与已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南京市栖霞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协调。目前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园区后续具体地块的开发需与发布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衔接。园区实行集中供热。规划期将严格落实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要求,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结构性节能、技术性节能、管理性节能,对园区能源结构调整、高能耗企业严格管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将一定程度上缓解能源对园区发展的制约。通过本次规划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产业定位与国家、长江经济带、江苏省、南京市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产业绿色发展、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38、、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等政策要求相协调,规划发展产业类别均不属于当前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环保基础设施合理性:开发区内污水处理厂均能稳定达标运行,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能够达标。经过污水处理厂大幅度的污染削减之后,园区主要纳污河流的污染负荷也将得到大幅度削减,这对控制水环境污染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地表水预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根据水环境容量分析结果,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在水环境容量范围内,区域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布局总体合理。园区依托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和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热源厂的规划供热能力可满足园区规划期的用热负荷需

39、求。规划热力管网尽量布置在靠近集中热负荷地区,可减少管网热损,提高供热效率。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可达性:根据规划指标体系与现状的对比分析,现状指标中有部分指标与规划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议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监控与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与调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与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规划方案的环境效益论证:本次规划方案在维护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具有环境正效益;本次规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布局总体合理

40、,在保障人居安全、优化空间布局方面具有环境正效益;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与国家、长江经济带、江苏省、南京市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产业绿色发展、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等政策要求相协调,规划发展产业类别均不属于当前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能够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优化产业结构具有环境正效益。6 规划实施建议(1)为提供高品质的人居环境,建议本次规划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设置缓冲带,加强绿化隔离带的设置;与居住用地相邻的工业用地布局对居住区基本无污染影响的产业。(2)规划范围涉及基本农田,建议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3)开发区内部分核心企业已形成产

41、业集群,建议完善区内产业链,重视补链及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延伸,增强产业集聚效应。(4)目前栖霞区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建议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衔接。(5)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次评价针对各环境要素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治理能力建设。7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区域发展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协调,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后,规划方案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8 联系方式(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王工;电话:025-85800938;E-mail:njkfqgc(2)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联系人:滕工;联系电话:025-85608183;电子邮箱:98450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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