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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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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送审稿)编制单位: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二二月月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目录第 1 章前言.61.1 建设项目的由来.6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7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91.3.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91.3.2 项目与“三线

2、一单”符合性分析.9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2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13第 2 章总论.142.1 编制依据.142.1.1 国家法律法规和及规范性文件.142.1.2 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52.1.3 技术导则、规范与标准.162.1.4 相关技术资料.162.2 评价目的.172.3 评价原则.17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72.4.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172.4.2 评价因子筛选.182.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92.5.1 环境功能区划.192.5.2 环境标准.192.6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32.6.1 大气环境.

3、232.6.2 地下水环境.252.6.3 声环境.272.6.4 生态环境.272.6.5 土壤环境.272.6.6 环境风险.292.7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302.7.1 评价内容.302.7.2 评价重点.312.8 环境保护目标.31第 3 章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53.1 项目概况.353.1.1 本项目基本情况.353.1.2 项目组成.363.1.3 主要生产设备.383.1.4 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403.1.5 本项目选址.403.1.6 东二号露天矿概述.40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3.1.7 电厂概述.413.1.8 治理

4、区建设方案.423.1.9 治理区贮灰方式及管理.513.1.10 回填工艺.563.1.11 治理区环境保护.563.1.12 治理实施计划.573.1.13 恢复工程.583.1.14 封场工程.593.1.15 本项目与矿区生态恢复计划衔接.603.2 拟建处置场概况.603.2.1 本期处置场环境现状.603.2.2 平面布置.623.3 固体废物主要成分及浸出毒性分析.653.4 进场要求.663.5 土石方工程.663.6 公用工程.673.6.1 给水.673.6.2 排水.683.6.3 供电.693.6.4 供暖.703.7 工程分析.703.7.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5、703.7.2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723.7.3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763.7.4 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823.7.5 总量控制.83第 4 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44.1 自然及生态环境概况.844.1.1 项目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844.1.2 气候气象.844.1.3 土壤与植被.854.1.4 自然资源.854.1.5 地表水系.864.1.8 区域水文地质条件.91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5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54.2.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94.2.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64.2.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

6、094.2.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1第 5 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6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265.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26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5.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275.1.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275.1.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295.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295.1.6 小结.131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15.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15.2.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

7、05.2.3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15.2.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585.2.5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595.2.6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605.2.7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665.2.8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685.2.9 封场后环境影响分析.176第 6 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78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786.1.1 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保护措施.1786.1.2 施工期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1796.1.3 施工期噪声污染环境保护措施.1796.1.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措施.1806.1.5

8、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181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826.2.1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826.2.2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1846.2.3 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1856.2.4 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856.2.5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856.2.6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866.3 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1906.3.1 服务期满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906.3.2 服务期满后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906.3.3 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190第 7 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927.1 社会效益分析.1927.2 环境效益分析.193第 8 章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9、1958.1 环境管理计划.1958.1.1 管理机构.1958.1.2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1968.2 环境监测.1978.2.1 监测目的.1978.2.2 监测计划.198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8.3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988.3.1 管理原则.1988.3.2 技术要求.1998.3.3 排污口标示管理.1998.3.4 排污口建档管理.1998.4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0第 9 章环境可行性分析.2029.1 与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2029.1.1 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029.1.2 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划

10、符合性分析.2029.1.3 与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2029.1.4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2039.1.5 与锡林浩特盟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2049.1.6 与锡林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2049.1.7 与锡林郭勒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2049.1.8 与锡林郭勒盟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2049.1.9 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煤电基地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2059.2 选址合理性分析.2069.2.1 项目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207第 10 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8

11、10.1 项目概况.20810.2 产业政策符合及选址合理性分析.20810.2.1 产业政策符合性.20810.2.2 选址合理性分析.20810.3 环境质量现状.20910.3.1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20910.3.2 大气环境质量.20910.3.3 地下水环境质量.20910.3.4 声环境质量.20910.3.5 土壤环境质量.21010.4 环境影响分析.21010.4.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21010.4.2 水环境影响分析.21010.4.3 声环境影响分析.21110.4.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21110.4.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1110.5 公众参与结论.21110

12、.6 综合评价结论.212附件:附件:附件 1:营业执照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附件 2:委托函;附件 3:环评批复;附件 4: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 5: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煤电基地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的审查意见;附件 6:关于在我公司胜利东二矿采取建设会场事宜的复函;附件 7:关于本项目立项的批复;附件 8:现状检测报告。附表: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第 1 章前言1.1 建设项目的由来大唐锡林浩特电厂 2660MW 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工程(以下简称锡电

13、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东北方向大唐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内, 现有装机容量为 1320万千瓦,一号机组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完成 168 小时试运,二号机组于 2020 年 07 月11 日完成 168 小时试运。锡电公司电厂主机采用直接空冷、 辅机采用间接空冷技术以及炉后烟气提水等节水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电厂灰渣及石膏均采用汽车外运,机组年排放灰渣、石子煤、脱硫石膏总量约 138.98104m3。锡电现有灰场占地面积约 27.93 公顷(不含绿化面积),一次性堆灰至最终贮灰标高1039.0m,可形成有效库容约 315.5104m3,可供本工程机组贮灰约 2

14、.3 年。现机组已经正式投产,已建灰场能够满足电厂灰渣处置到 2022 年 6 月份。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号露天煤矿通过多年来煤炭开采和经营建设,形成了大面积采坑。根据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林地的原则,本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为出发点,必须对二号露天煤矿采坑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填埋处理,实现区域内林地、草地占补平衡,实现锡林浩特市的可持续发展。本次矿坑回填选址在大唐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内,该矿坑为矿区内排土场,位于电厂厂址的东北侧, 距电厂直线距离约 7.38km, 运灰道路长度约 11.3km, 占地面积约 30.08104m2,均在矿区征地范围内。矿坑周边无集

15、中的村庄及工业园区,灰场的建设不会对其他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同意在矿坑内排土场区域进行灰场建设并进行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生态环境部令 16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7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6、(含污水处理污泥)采取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改造项目除外)方式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类别。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委托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了场址地区的环境等基础资料。在调研与资料整理过程中,及时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地方环保要求并征询意见,在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完成了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17、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 第 9 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正式委托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在对建设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和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和调查的基础上, 收集有关资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供审批。接受委托后,我单位随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到场址及周围地区现场进行了踏勘,根据工程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在评价区

18、开展了全面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公众意见征询。通过上述大量工作,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的工作过程详见图 1.2-1。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图图 1.2-1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的工作过程图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的工作过程图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

19、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 的相关要求,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本项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类场的要求进行选址,经现场勘查,本项目位于大唐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内排土场,选址不在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或国家级、

20、自治区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的建设运营虽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固废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矿坑周边无集中的村庄及工业园区, 灰场的建设不会对其他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本期工程治理区,位于矿区内排土场的中部,占地面积相对于整个排土场占地面积较小,不会影响矿区排土场的正常运行,并且治理区位于排土场中部,上部受风剥蚀较小,下部无洪水积水影响,故治理区选址是合理的。1.3.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21、19 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1.3.2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锡署发2021117 号),全盟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154 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大唐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内排土场,属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22、环境影响报告书10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大唐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区内排土场,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基准年(2020 年)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功能区限值;地下水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除氟化物、硫酸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电厂现有措施进行处置;处置场及道

23、路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土壤各监测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一定环境容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4.1 及附录 A 可知,本期处置厂区域作为类项目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处置厂区域将采取防渗措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通过预测分析, 采取了相应的地下水防治措施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采取的各项废气及噪声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及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其

24、他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有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运行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大唐东二号露天煤

25、矿矿区内排土场,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 10 月)中“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胜利矿区”,管控单元类别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符合该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管控要求均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表表 1.3-1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管控单元名称元名称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符合性性胜利矿区空间布局约束1.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不得在以下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1)港口、机场、国防工程建设设施圈定地区以内;(2)重要工业区

26、、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3)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4)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5)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6)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开采活动。自然保护区内已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2.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 3%的煤矿。3.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制度。 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

27、4.“三区两线”范围和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设置开采矿山。5.规划期内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停产矿山,依法依规逐步退出市场。6.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矿产开采项目,本项目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2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锡林郭勒盟总体准入要求中第二条关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入要求。2.强化矿山开采、储存、装卸、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确保扬尘达标排放。3.新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重金属重点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4.新设立矿山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新建矿山全

28、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5.全面推进在期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加快矿山企业技术改造。6.“三废”排放符合环保指标要求。项目建设满足郭勒盟总体准入要求中第二条关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矿产开采项目;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锡林郭勒盟总体准入要求中第三条关于环境风险防控的准入要求。2.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3.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 完善覆膜、 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

29、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满足锡林郭勒盟总体准入要求中第三条关于环境风险防控的准入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行地下水“五控”制度。 “五控”即严格管控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及机电井数量。严格执行地下水“五控”制度。符合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项目特点及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包括:(1)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的符合性问题。(2)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重点关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废水的

30、处理情况、固废的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3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环境可行,平面布局科学;通过对本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强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结果表明本工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合理,符合环保政策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属于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此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1、,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所采取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够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拟采取的“三废”治理方案有效、合理,技术经济上可行,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生产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 各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水平,环境风险可防控。本次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对策条件下,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4第 2 章总论2

3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和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2020年 9 月 1 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33、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2019 年 8 月 26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改;(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 年 4 月 24 日起施行;(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

34、8 年 11 月 29 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年 4 月 2 日发布;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5(18)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2016 31 号, 2016年 5 月 28 日发布;2.1.2 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

35、4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正;(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号;(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012 年 8 月 8 号印发;(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 环办 201430 号,2014 年 3 月 25 日发布;(6)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的通知,环发2011128 号,2011

36、 年 10 月 28 日发布实施;(7)产业结构和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内政办发201446 号,2014 年 5 月 20 日发布实施;(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811 号;(10)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2 月 6 日第五次修正;(11)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

37、意见 ,内政发2016127 号;(1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9 号;(1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2018 年 1 月 10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6日施行);(15)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委令2013第 19 号,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6)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4 年第 15 号);(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月 28 日起施行)

38、;(18)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2.1.3 技术导则、规范与标准(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

39、8);(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2.1.4 相关技术资料(1)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 8 月;(2)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1 年 12 月;(3) 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测报告 ,内蒙古三方监测环保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2021 年 11 月 3 日;(5)企业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图件。大唐锡林浩特发电

40、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72.2 评价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预防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起到积极的作用。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达到以下目的:(1)通过类比调查、现场踏勘、现状监测及评价,掌握工程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功能要求;通过模拟计算和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排放不同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程度、 范围和可接受性,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2)根据达标排放等要求论证工程环保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3)为决策部门、设计部门、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3 评价原则1、按照

41、“依法评价”的原则,从国家、自治区的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方面进行分析;2、依据“科学评价”的原则,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对工程建设期、生产运营期各环境要素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现状评价以监测数据为依据,预测模式选取实用可行的模式。3、本项目评价过程中将依据“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其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要素的作用效应关系,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项目的性质,判别项目在不同阶段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和程度,确定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主

42、要环境问题, 并筛选出主要评价因子, 为预测评价提供依据。2.4.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阶段, 根据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及区域环境特征,结合初步工程分析对工程实施后的主要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见表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82.4-1 所示。表表 2.4-1本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影响性质分析本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影响性质分析污染因子污染因子废气排放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废水排放固废处理固废处理噪声噪声时段环境因素施工期运营期施工期运营期施工期运营期施工期运营期自然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自然

43、资源水资源植被资源土地资源社会经济区域经济农业经济人群经济注:表示中度影响;表示轻度影响;表示影响很小或无影响。由表 2.4-1 可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存在短期、局部及可恢复的正、负影响,也存在长期的或正或负的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和水土流失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但施工期影响是局部的、 短期的, 且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运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对大气环境、地下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2.4.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特征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 筛选出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确定本次评价因

44、子见表 2.4-2。表表 2.4-2评价因子一览表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要素评价专题评价专题评价因子评价因子环境空气现状评价SO2、NO2、PM10、PM2.5、CO、O3、TSP影响评价TSP总量指标/地下水现状评价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共37项影响评价六价铬、铅、砷声环境现状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Leq)影响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Leq

45、)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9土壤现状评价建设用地: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

46、3-cd芘、萘共计45项因子影响评价铅、砷2.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2.5.1 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如下:1、空气环境: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均属于二类功能区,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2、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3 类区。3、土壤环境: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2.5.2 环境标准

47、2.5.2.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类区标准, 因此 TSP、 PM10、 PM2.5、 SO2、 NO2、 CO、 O3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细标准值见表 2.5-1。表表 2.5-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取值时间标准限值标准限值评价标准评价标准SO2年平均60ug/m324小时平均150ug/m31小时平均500ug/m3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48、2012)中二级标准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ug/m31小时平均200ug/m3TSP年平均200ug/m324小时平均300ug/m3NO2年平均40ug/m324小时平均80ug/m31小时平均200ug/m3NOx年平均50ug/m324小时平均100ug/m31小时平均250ug/m3PM10年平均70ug/m324小时平均150ug/m3PM2.5年平均35ug/m324小时平均75ug/m3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详见表 2.5-2。表表 2.5-2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

49、水质量标准序号序号污染物污染物单位单位类标准限值类标准限值标准来源标准来源1K+(mg/L)(mg/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2Na+(mg/L)(mg/L)2003Ca2+(mg/L)(mg/L)/4Mg2+(mg/L)(mg/L)/5溶解性总固体(mg/L)(mg/L)10006碳酸根(mg/L)mg/L/7重碳酸根(mg/L)mg/L/8pH6.5-8.59硝酸盐(以 N 计)(mg/L)mg/L20.010亚硝酸盐(以 N 计)(mg/L)mg/L1.0011氟化物(mg/L)mg/L1.012硫酸盐mg/L25013氯化物mg/L25014氨氮(以

50、N 计)(mg/L)mg/L0.5015耗氧量(以 O2计)(mg/L)mg/L3.016砷(mg/L)mg/L0.0117汞(mg/L)mg/L0.001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1序号序号污染物污染物单位单位类标准限值类标准限值标准来源标准来源18氰化物(mg/L)mg/L0.0519六价铬(mg/L)mg/L0.0520总硬度 (以CaCO3计) (mg/L)mg/L45021铜(mg/L)mg/L1.0022锌 mg/L)mg/L1.0023铅(mg/L)mg/L0.0124镉(mg/L)mg/L0.00525铁(mg/L)mg/L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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