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目录录概述.11、项目由来.12、环评工作过程.23、建设项目特点.2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56、报告结论.151、总则.161.1 编制依据.161.2 评价目的及原则.191.3.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211.4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221.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71.6 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341.7 环境保护目标.352 工程概况.372.1 地理位置与交通.372.2 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372.3 原有工程情况.372.5 改造工程概况.483 工程
2、分析.593.1 施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593.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593.3 项目建设期污染影响因素分析.633.4 项目运营期污染影响因素分析.643.5 污染源强核算.683.6 技改项目“三废”排放情况汇总. 793.7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三本账”分析. 82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3.8 清洁生产分析.824、区域环境概况与环境质量现状.864.1 自然环境.864.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65 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1105.1 大气影响分析.1105.2 水污染影响分析.1115.3 噪声影响分析.1125
3、.4 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112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135.6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114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76.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17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26.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46.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26.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356.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396.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416.8 环境风险分析.143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87.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487.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17.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27.4 噪声污染
4、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6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77.6 环保投资及其可行性论证.160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28.1 经济效益分析.162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I8.2 社会效益分析.1628.3 环境效益分析.1628.4 小结.163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59.1 建设阶段环境管理.1659.2 生产运行阶段环境管理.1669.3 环境管理计划、制度、机构、管理台账.1679.4 环境监测计划.1699.5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709.6 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验收清单.172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71
5、0.1 项目概况.17710.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77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17810.4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7810.5 公众参与与采纳情况.182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21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18310.8 评价总结论.18310.9 建议.183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V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附件 3采矿许可证附件 4营业执照附件 5关于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采、选矿厂项目建设书的
6、批复 ,南郑县发展计划局(南计投发【2005】76 号),2005.8附件 6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采选 7.5 万吨磁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环批复【2009】64 号),2009.6附件 7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采选 7.5 万吨磁铁矿项目补充评价报告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环批字【2014】141 号),2014.9附件 8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关于汉中市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2021.4.13附件 9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HJJC(监)202011-Z0016
7、)附件 10 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MH(2022)03-Z058)附件 11尾矿砂外销购销协议,2020.9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概述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主要经营铁矿开采,矿产品加工、 销售等业务。 公司在南郑区碑坝镇建设沙湾铁矿 7.5104t/a 采选项目,2009 年通过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汉环批复【2009】64 号),矿区面积1.6582km2,设计采用“留矿采矿+平硐开拓”的地下开采方式,年产铁矿石 7.5万吨,矿山
8、开采年限为 10.3 年;选厂选矿规模为 7.5 万吨/年,产品为铁精粉 2万吨/年,选矿方法为磁选法选矿。其中矿区位于碑坝镇四沟村,选厂位于碑坝镇坝溪村,配套坝溪沟尾矿库位于选厂南侧下游的坝溪沟。试产期间因坝溪村选矿厂破碎工序噪声扰民,公司于 2013 年在四沟村沙湾铁矿区内建设预选生产线,将矿石破碎预选工序迁至四沟村,并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采选 7.5 万吨磁铁矿项目补充评价报告 , 同年 9 月通过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汉环批复 【2014】141 号)。2015 年,公司将坝溪沟尾矿库外售给南郑县汉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此选矿厂由于无配
9、套尾矿库可排尾矿而一直停产。矿山开采部分正常运行,并于2020 年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产品方案变为原矿外售。近年来,随着铁矿产品的市场回暖、尾矿机制砂石市场的兴起。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决定进行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 将选矿生产线整体迁往四沟。该工程主要在四沟现有预选生产线基础上,新增加智能破碎机、磨矿、磁选、尾矿干排、精矿脱水、尾矿脱水、供水、供电等系统,选矿厂尾矿采用干排技术形成尾矿砂石料外销,以实现矿产品的精选和尾矿的资源化利用。搬迁后原坝溪村选厂闲置停用。2020 年,在未取得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公司对四沟选厂进行了建设,部分设备已进场安装。针对上述未批先建情况,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
10、郑区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见附件),企业亦依法缴纳了罚款。2022 年 1 月 5 日,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日实施)等有关要求,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的有关规定,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8”中的“9 铁矿采选08
11、1;锰矿、铬矿采选 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089”中的“全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环评工作过程、环评工作过程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 组织有关环评技术人员开展了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研究和全面的现场环境调查,依据业主提供有关项目技术资料,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相关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在项目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和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基础上, 于 2022 年 3 月编制完成了 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12、公示、评价区社会公众意见征询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等公众参与工作, 并在 汉中市人民日报登报两次。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并得到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的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3、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1)工程本次属于迁址建设,同时对生产工艺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四沟村预选生产线增加磨选磁选、 尾矿浓密压滤等系统, 升级改造为完整的选铁生产线,迁建前后设计生产规模不变。该生产线选用设备较为先进,项目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最大限度的减排,同时实现了尾矿的资源化利用。(2)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和尾矿
13、库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小,主要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实施,施工期影响较小。(3)本项目属于污染类项目,其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营运期。营运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选矿厂的粉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选矿尾矿等。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4)本项目位于农村区域,周边居民点距离较远,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2 与法
14、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与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与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治污染”行动方案(2016-2020 年)、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等法规文件进行对照,项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分析内容见表 1。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表表 1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
15、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12.1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巴山地区巴山地区,参参照照比对比对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一)海拔 2000 米以上区域, 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 1000 米以内、 主要支脉两侧各 500 米以内的区域; (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四)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 仅在现有选厂厂区内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海拔标高在 950m 以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16、护区等区域。符合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 (一) 海拔 1500 米至 2000米之间的区域;(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景区;(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湖泊;(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海拔标高在 950m 以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前列所述环境敏感区。符合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
17、区、 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位于一般保护区范围内, 本次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禁止在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开山采石。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 选矿厂不涉及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本次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和秦岭主梁以南的一般保护区开山采石,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符合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尾矿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8、,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对尾矿库安全终身负责。本项目改造完成后所产生的干选废石综合利用,尾矿脱水后外售,不配套建设尾矿库。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巴山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为重点保护区域,不得进行与其保护功能不相符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选厂建设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属于巴山一般保护区域, 本次
19、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在汉江、嘉陵江等重要河流及主要支流的河岸外缘控制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和尾矿库,但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除外。本项目属于嘉陵江流域, 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范畴。符合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尾矿库的安全终身负责。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项目尾矿综合利用,不涉及尾矿库的建设。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加强秦岭巴山区域内宗教场所、旅游景
20、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秦岭巴山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活动,严肃查处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政府相关规划不允许的河道等区域非法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持续做好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小水电等有序退出,系统推进矿山修复和尾矿库治理。本项目为选厂内进行升级改造, 占地主要在原有用地范围,正在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本项目矿山已取得采矿权许可证, 开采规模为7.5 万吨/年,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符合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治污染”行 动 方 案(2
21、016-2020年)工作目标: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保生态、治污染”专项行动,到 2020 年底,矿山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粉尘、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尾矿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 80%;秦岭北麓、渭北“旱腰带”非法采石作业破坏生态环境以及秦巴山区重金属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根治。本项目属于选厂升级改造工程, 可有效改善粉尘排放,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固废全部合理处置。符合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改、扩建矿山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围造林绿化制度,对达不到环境规范要求的矿山开发、选矿及废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不得通
22、过环评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正在依法办理环评手续。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源头控制扬尘污染源头控制扬尘污染。对破碎加工工段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对成品堆放区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安装喷淋抑尘设施,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本项目采用密闭、抽风系统,安装了除尘装置等措施, 有效防治破碎、 筛分过程中粉尘污染。符合严格控制矿山废水污染严格控制矿山
23、废水污染。产生废石(废渣)的矿山开发、选矿及废渣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建设规范的堆场,对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堆场淋溶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实现了闭路循环,不外排。符合关于落实和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陕环发201727号)禁止开发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审批,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和主导生态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优先采取避让措施,强化生态修复和补偿。本项目不在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产生的采矿工程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位于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内限制开发区域, 属于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
24、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该区主要功能为维护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提供生态产品。本项目属于现有选厂内实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符合限制开发区。对国家和地方划定的各类有生态功能定位的保护区中的限制开发区域,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和区域水环境质量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准入审批,限制不符合功能要求的新项目上马。要以主导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为目标,在环境准入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严限制重污染行业及项目建设。区域内水体不达标的控制单元内不得新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重点开发区。要以环境质量为优先,依据环境质量标准核定区域水环境容量,并依此确定建设项目。对水环境质量差
25、、已超过水环境容量的区域要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审批中实施污染物减量置换,对改扩建项目要在项目环境准入审批中通过以新带老措施促进现有企业的污染治理, 减少污染物排放, 促进区域环境质量尽快改善。陕南长江流域。落实“保”字,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重点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项目,限制化学制浆造纸、化工、皂素、果汁加工、印染、电镀、重金属采选等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建设项目。II 类地表水域禁止新建除环保基础设施之外的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或新建的工业建设项目必须禁止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属于嘉陵江水系, 本项目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不属
26、于区域限制类行业,未新建水污染物排放口。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优化空间布局。渭河、延河、无定河、汉江、丹江、嘉陵江等六条主要河流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嘉陵江等河流干流沿岸需要严格控制的行业项目,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等。符合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
27、转移。本项目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项目采用密闭、抽风系统,安装了除尘装置等措施,有效防治了破碎、筛分过程中粉尘污染;采用封闭运输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符合陕西省净土保 卫 战 2021年工作方案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项目矿石粉尘和选矿废水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相应采取了收集措施和防渗措施。符合陕西省蓝天保 卫 战 2021年工作方案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加强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矿石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的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
28、。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时采用吸尘、喷淋防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项目矿石、尾矿等采取密闭围挡措施,物料传输采用密闭输送带, 并在装卸料点采用湿法降尘措施。符合陕西省碧水保 卫 战 2021年工作方案长江流域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风险防控,健全重点湖库水质、富营养化、水华等预警机制,严防涉水、涉重金属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加大尾矿库治理和环境修复力度,严格排查尾矿库下泄排水,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项目不涉及危化品运输,尾矿资源化利用,不建设尾矿库,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不外排。符合汉中青山保卫 战 实 施 方案本行动方案
29、中的青山, 是指汉中市行政区域内的秦岭、 米仓山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相对独立生态系统的山体。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沙、采石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对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风(水)电、房地产、旅游开发等活动,要立即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对于实验区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并恢复原状。本项目为南郑区碑坝镇,属于方案范围内。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 缓冲区内及实验区内。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
30、督管理名录(2020 年第 54 号)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1 贝可/克(Bq/g)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并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同步报批。本项目尚未投产,前期主要对原矿的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进行检测, 未超过 1 贝可/克(Bq/g),生产过程中应进行精矿、尾矿的核素活度浓度跟踪检测, 并按管理要求开展工作。符合关于 “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金属尾矿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胶凝回填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
31、境治理领域的利用。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后, 尾矿作为建筑用砂石材料外售,实现了尾矿的整体利用。符合八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工 信 部 联 节20229 号推动工业固废按元素价值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本次工程升级实现了尾矿的建材利用。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工作的通知最低开采规模、开采年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治污染行动方案;严
32、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三同时”制度;推进秦巴山区人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对金属矿采选、冶炼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力度。本项目属于选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落实 “三同时” 制度,推进秦巴山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4.3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涉及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及其项目情况分析见表 2。由表可看出,本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的要求。表表 2项目与相关规划相符性项目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分析相关规划相关规划规划相关要求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十四五”生
33、 态 环 境 保 护 规划到 2025 年,秦岭、黄河流域等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品石膏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本项目升级改造后,污废水处理率达到100%, 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放实现削减,固体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符合汉中市“十四五”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规划到 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深入推进染防治大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广
34、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新技术,创新大宗固体废物协同利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符合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包括西安市周至县,宝鸡市凤县、太白县,汉中市南郑县、洋县、西乡县、勉县、佛坪县、宁强县、略阳县、留坝县、镇巴县,安康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旬阳县、镇坪县、白河县,商洛市镇安县、柞水县等 23 个县,总面积 58917 平方公里。该区地处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该区的主体功能是维护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提供生态产品。本项目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35、,本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属于现有选厂内实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废水、废气、固废等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相关规划相关规划规划相关要求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陕西省共划分为 4 个生态区(一级区),10 个生态功能区(二级区),35 个小区(三级区);其中米仓山、大巴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分为 2个三级区,其中米仓山水源涵养区包括宁强县南部、南郑县南部、西乡县南部、镇巴县全部、紫阳县西部。该区域为水源涵养功能重要。保护天然次生林和竹林,营造茶、桑、漆等经济林。本项目位于南郑区,属于米仓山水
36、源涵养区,针对本区生态特点,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都提出了一系列预防与治理措施,同时建立了健全的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在生产过程中,做到边生产、边治理恢复,以确保区内原有的生态功能。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巴山地区参照执巴山地区参照执行行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指除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保护要求保护要求:区域内各类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划的规定,严格执行一般保护区域产业准入清单制度。本项目属于改造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主要现有选厂厂区内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海拔在 950m 以下,不涉及
37、环境敏感区,参照属于一般保护区。符合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稳定铁矿供应能力。推进公平税负,减轻铁矿企业负担。适度控制千米以深矿井和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不再新建年产 60 万吨以下露天铁矿、30 万吨以下地下铁矿。本项目为选厂迁址升级改造,所依托开采矿山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符合鼓励开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铁、锰、钛、钒、铜、铅、锌、岩金、银、镍、岩盐、高岭土、石膏等矿产。限制开采高硫煤、石煤、钼、汞、锑、硫铁矿、重晶石、萤石、稀土、石棉等矿产。禁止开采蓝石棉、可耕地砖瓦用粘土。本项目依托矿山开采矿种为铁矿,属于鼓励类开采矿种。符合其它非煤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38、原则上不低于 10 年。技改、整合矿山服务年限根据其保有资源储量和最低开采规模而定。铁矿(地下开采/露天开采)新建矿山 30/60 万吨,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 3/5 万吨。本项目依托矿山开采能力为 7.5 万吨/年,地下开采,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相关规划相关规划规划相关要求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汉中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鼓励开采页岩气、地热、锰、铜、岩金、银、名贵饰面石材、玉石及“三稀元素”矿产勘查,在符合开采准入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适度控制开采铁、铅、锌、钼
39、、水泥用灰岩,保护性开采钨、锑、晶质石墨。限制开采煤、钒、硫铁矿、石棉、瓦板岩、高岭土、石膏等矿产,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不再新建汞矿山,逐步停止汞矿开采。禁止开采蓝石棉、汞、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本项目依托矿山开采矿种为铁矿,属于适度控制类矿种,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已经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符合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限制开采区:为规划期内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秦岭海拔 1500 到 2600m 之间秦岭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秦岭东段中低山水土保护片区;点状开发的城镇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
40、采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海拔 2600m 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岭地区植物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矿产资源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禁止在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并严格控制地下开采。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范围,项目在现有选厂内进行升级改造。符合加强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处理和利用。规划到 2020 年,要达到 80%以上,矿业废水的复
41、用率要达到 95%以上。产生尾矿全部外运销售,生产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复用率 100%。符合南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提高矿山“三废”处理能力和矿业用水循环利用率,提倡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开发利用,矿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65%,矿业用水复用率和废水达标排放率均达 90%以上。产生尾矿全部外运销售利用,利用率达到100%,生产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复用率达到 90%以上。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4.4 与与矿山政策矿山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矿山生态环境
42、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对比分析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3。表表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本项目不在禁止范围内,本次工程不涉及采矿。符合2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优先选用采、选矿清洁生产工艺,杜绝落后工艺与设备向新开发矿区和落后地区转移。本项目选矿采用磁选工艺,
43、工艺先进, 设计优先选用了国内先进生产设备,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3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本项目位于农村区域, 本次仅为选厂升级,不涉及采矿。符合4选矿厂设计时,最大限度的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本项目为选厂升级改造, 采用多段破碎磁选工艺, 可有效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符合5应优先选择废物产生量少、水重复利用率高,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采、选矿生产工艺与技术。矿井水、选矿水和矿山其它外排水应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地面运输系统设计时,宜考虑采用封闭运输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选矿厂尾矿浆采用尾矿干排技术形成尾
44、矿砂石料外销。 采用封闭运输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符合6在干旱缺水地区,宜推广干选工艺或节水型选矿工艺,如煤炭干选、大块干选抛尾等工艺技术; 选矿废水(含尾矿库溢流水)应循环利用, 力求实现闭路循环。 未循环利用的部分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宜采用尘源密闭、局部抽风、安装除尘装置等措施,防治破碎、筛分等选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本项目采用节水型选矿工艺和大块干选抛尾工艺技术;本项目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实现了闭路循环,不外排;本项目采用密闭、抽风系统,安装了除尘装置等措施, 有效防治了破碎、筛分作用中粉尘污染。符合(2)与行业规范指标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铁矿选矿工程,经与铁、铜、铅、锌、
45、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9-201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比,符合性如下: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表表 4项目项目与行业规范与行业规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相关政策相关要求指标相关要求指标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类型细度回收率本项目为磁铁矿赤铁矿混合矿, 铁精粉粒径在 0.0480.12mm,属于中细粒以上产品, 选矿回收率
46、为 84.6%符合磁铁矿中细粒以上95细粒、微细粒90磁-赤混合矿中细粒以上78细粒、微细粒72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9-2018)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 90%本项目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96.9%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新、扩、改建选煤和黑色冶金选矿的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 90%以上;冶金选矿厂的选矿水循环利用率在 2010 年基础上分别提高 3%(即 93%)符合注:注:磁铁矿是特指磁性铁占有率大于磁铁矿是特指磁性铁占有率大于 85%的铁矿;的铁矿;中细粒级:磨矿细度中细粒级:磨矿细度-0.074mm 占占 90%以上;细粒级:磨矿细度以上;细粒级:磨
47、矿细度-0.044mm 占占 90%以上以上;微细粒级:磨矿细度微细粒级:磨矿细度-0.037mm 占占 90%以上;以上;除磁铁矿的选矿回收率特指磁性铁回收率外,其余均指全铁回收率。除磁铁矿的选矿回收率特指磁性铁回收率外,其余均指全铁回收率。4.5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南郑区碑坝镇四沟村,占地不在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和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中规定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文化自然遗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等),根据
48、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编制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年处理原矿 7.5 万吨,选矿生产新鲜水取用量达到铁矿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一级标准(水耗2m3/t),本次迁至改造项目主要集中在原项目场地范围内进行,新增用地仅 0.04hm2,对当地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利用影响小,满足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达标。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选矿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在采取噪声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防治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达标。经过
49、上述一系列环保措施后,未改变区域环境功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本项目位于南郑区,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的区域内,根据比对南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铁矿采选均不在该区的禁止、限制管控行业内,本次项目属于铁矿选厂升级改造,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汉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空间布局约束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如下:表表 5项目与汉中项目与汉中市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要求符合性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以汉
50、台、南郑、城固为主,重点推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设施配套,形成经济发展、人口承载的核心圈。2.以汉台、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略阳、留坝、佛坪秦岭保护区域为主,以保护中央水塔为核心,以生态修复为抓手,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汉中盆地北部的生态屏障。3. 以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镇巴巴山保护区域为主,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构筑汉中盆地南部的生态屏障。4. 以汉江为轴线,统筹推进城镇建设、园区布局,重点发展绿色工业、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5. 以嘉陵江为轴线,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发展;嘉陵江生态经济带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生物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