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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7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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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71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我委连续印发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38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质安202040号)、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DBJ50/T-386-2021)等文件和标准,对项目参建单位文明施工行为、措施、管理要点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促进

2、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但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特点,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和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立足发展大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渝建质安202033号、渝建质安202038号、渝建质安202040号、DBJ50/T-386-2021等文件和标准贯彻落实,做到施工现场干净

3、、整洁、有序,持续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升我市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二、进一步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各项措施 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定期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文明施工行为、管理体系运行、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切实降低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发现不文明施工情形,应立即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完善,对拒不整改的,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按照规定书面报告项目施工安全监管部门。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对照文明施工有关文件和标准要求,逐

4、项梳理贯彻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特别是抓好以下四个方面重点措施的落实。 (一)抓好施工围挡管理 1. 严禁使用仿声屏障、柱板式和仿真草皮饰面围挡。 2. 围挡样式应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DJBT50-133)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拆除后重新设置。 3. 项目参建各方应建立落实围挡维护保洁制度,采取清洗、修复或更换措施,确保围挡外观持续干净、整洁、美观。同时,应避免在道路临时转换时出现未封闭施工的情形,材料临时进出场后应及时恢复封闭施工。 (二

5、)抓好出入口及大门管理 1. 应建立健全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大门及出入口应设置监控摄像头。 2. 车辆出入口应使用防锈铁门或不锈钢合页伸缩门,大门两侧设立柱,并在醒目位置标明项目名称和参建企业名称,做到清晰、整洁和美观。 3. 车辆出入口必须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沉砂井、排水沟,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冲洗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和周边水体,严禁建筑垃圾及土石方运输车辆冒装、带泥上路。 4. 工地出入口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进行设置,不得随意增加出入口,不得在围挡上随意改造设置临时出入口。 5. 工地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确保平整、坚实,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三)抓好材料堆码及垃圾处

6、理 1. 合理设置建筑材料及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建筑材料有序堆码,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相关分类标准按照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方案(渝建质安2020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执行,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2. 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 3. 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置。 (四)抓好现场扬尘控制 1. 严格落实“封闭施工、地坪硬化、车辆冲洗、砂浆搅拌、烟气控制、尘源

7、防控、高空垃圾、运输管理、湿法作业、智能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措施。 2. 土石方施工和基础施工阶段,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设置渣土堆放区和施工作业区,对裸土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覆盖。其他裸露地面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 3. 露天堆放的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物料以及当天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4. 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应使用雾炮等设备进行扬尘控制。 5.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后,施工现场应立即响应,对易扬尘物料、裸露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等进行洒水、喷

8、淋和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冲洗、洒水和保湿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等。三、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要切实抓好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本地区、本单位文明施工整治行动,落实整治重点,强化动态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防不文明施工行为反弹;对拒不落实文明施工整治要求的责任单位,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资质、个人执业资格、评优评奖等进行处理,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市安全总站除做好市管项目不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外,还要做好对区县及其监管项目参建单位的指导督促工作,发现区县管项目存在不文明施工行为的,及时通过督办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全市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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