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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docx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5483 上传时间:2022-05-17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63.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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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2019年,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我市30项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批示,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分管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大气、水污染防治,开展化工园区整治等工作;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制度、方案等30余个。2020年12月底,我市已整改完成任务24项,剩余的6项正在按照序时推进。一、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

2、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连发202011号),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市环保督察整改办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任务落实。(二)扎实推进整改。将省督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成30个具体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复、不回头。(三)强化

3、督查考核。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0个重点环境问题有关案卷材料及处理建议,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严问责。全市拟处理21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7人。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市相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高质量考核指标,倒逼责任落实,对整改进度滞后的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有力有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主要工作进展(一)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连云港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部署机动车船尾气污染、能源消费领域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城乡面源污染等五个专项攻坚工作,排定378项工程项目,截至

4、12月底,全面完成;全市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全市空气优良率81.1%,同比提高8.3个百分点;降尘量达到3.1吨/月平方公里,低于5吨/月平方公里控制目标;各项指标同比变化情况均优于年度目标考核要求。(二)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实施连云港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从强化企业及园区污水处理、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厂提质增效等方面,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截至12月底,全市6个国考断面优类断面比例为100%;22个省考断面中优类断面比例为95.5%,无劣类断面,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入海河流水质明显提升,15条入海河流水质全部消除劣类,优类断面比例为73.

5、3%,达到年度目标要求。(三)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详查单元总面积达277.6平方公里,排查6大行业涉重企业,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定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对医疗废物处置、集中暂存场所等开展检查,确保日产日清,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安全处置。加快推进灌云光大环保三期3万吨/年和赣榆柘汪产业区3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设。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排查487个环境隐患,已全面整改完成。(四)加快生态修复。开展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完成东疏港路堑整治、墟沟林场黄草沟关闭塘口治理等项目,实现生态复绿。完成蔷薇河下游段清淤等6项工

6、程,加快实施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等18项工程。新建灌南义泽河、灌云车轴河湿地保护区,新增受保护自然湿地481公顷,新增湿地修复面积1200亩。开展生物多样性试点调查,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和物种多样性编目等工作,预计2021年上半年形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成果。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目前,我市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继续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倒排时序、挂图作战,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按期销号。二是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7、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加快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战略目标。附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附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一、连云港市绿色发展水平不高,2018年度单位GDP能耗、水耗均为全省最高,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和2.3倍,综合结果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和年度考核中位于全省后两位。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节能监察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全市年综合能耗30万至300万吨标煤的5家企业已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完成能源审计。预计202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6.82

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二是将水耗强度控制目标纳入全市考核重点内容,加强水资源总量管理和水量分配,全面执行计划用水,强化对高耗水企业用水的监督管理。开展企业中水回用和用水技改项目,提高用水效率。预计万元GDP水耗比2015年下降28%以上。二、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现象,赣榆、灌云等地仍将氧化铝、碳素等能耗较高项目列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无化工定位的板桥综合产业园不仅未按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完成8家化工企业的退出,还新批建5个化工项目;2016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中,生态环境保护类投资仅占6.26%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准入关,加强项目招引源头管控

9、,坚决不招引氧化铝等高能耗项目。我市临海新材料(碳素)一期项目以徐圩炼化一体化等项目产生的石油焦等尾料为原料,实现“变废为宝”,项目副产的120万吨/年蒸汽,作为其他企业热源来使用,实现“溢出能源”再利用。项目已落实环评要求,采用半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等污染治理工艺,实现清洁生产。二是加快板桥综合产业园8家化工企业的退出进度,其中7家化工企业已关停,目前死海溴有限公司已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搬迁意向书。三是增加生态环境类项目资金安排。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项目中,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占全部项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12.6%,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全部项目年度

10、计划投资的10.5%。三、推进高质量发展决心不大,对新建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涉及的污染物减排推进不快,要求2019年完成的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淘汰关停工作尚未开展,项目环评获批6个月,连云港市政府承诺的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置换工作尚无具体方案;“两灌”化工园区企业普遍档次低、规模小、工艺差、污染重,直到央视曝光后才下决心对园区实施全面停产整治。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以省委“六个高质量”发展部署为总体框架,建立健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2020年,县区(功能板块)高质量发展共性指标中,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10项、共15分;个性指标中,设置了重点乡镇大气污染综合管控、化

11、工园区整治、危废处置等生态环境高质量个性指标,有针对性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将未按要求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和省政府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事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减分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领导班子综合研判的重要依据,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二是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已将发电机组挂牌出让,汽轮发电机组本体及附属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向省发改委申请核查。三是根据省化工产业整治相关要求,坚决关闭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化工企业,对档次低、工艺差、污染重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确定关闭名单,做到应关尽关。“两灌”化工园区2019年关闭化工企业46家、2020年关闭化工企业4

12、0家。四、虽然成立了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但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不够,齐抓共管的治污格局未能形成。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制度,2020年3月23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全面部署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编制印发连云港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连水治办202026号),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工程,定期调度任务进展情况。每月对20条市级河长制河流、城区黑臭水体开展监测,对不达标河流发布水质预警函,督促相关县区开展问题整治。根据全市水环境情况

13、,不定期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商会,2020年4月9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水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通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推进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三是定期通报我市各县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及时交办视频监控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累计交办201个问题。在东海、灌云、灌南三县43个乡镇街道设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实现全市92个乡镇街道监测站点全覆盖。四是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点位长工作机制,在2019年出台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连云港市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的基础上,2020年我市印发连

14、云港市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评定办法(试行)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指导手册(镇街2020版),督促点位长规范履职。组织开展全市92个乡镇(街道)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评定,对排名靠后的20个乡镇(街道)点位长进行了约谈,推动基层点位长履职更加规范。五、灌云县、海州区尚未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高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尚未设置独立的环保机构;餐饮油烟监管定责工作未落地,相关部门协同不到位,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不力,此类信访占2018年涉气信访40.2%。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整改情况:一是灌云县于2019年6月出台灌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海州区于2019年12月出台海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

15、任规定(试行)。二是我市于2019年10月24日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分局的批复(连编201924号),设立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云台山景区分局。三是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餐饮油烟监管主体职责,确保监管无空白、无死角。2019年我市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共5867件,其中餐饮油烟举报1531件占比26.4%,同比大幅下降。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压力传导不到位,20162018年灌南县对乡镇目标考核中生态环境分值仅有2分;市河长办年度考核流于形式,2018年大浦河、蔷薇河未达到治理目标,却对其“河长”和有关地方政府进行表彰。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情况:一是灌

16、南县2019年对各镇、县各相关部门考核设置生态环境保护6项共性指标、6项个性指标,得分纳入相关单位年度高质发展综合考核;设置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设为全县综合考核特殊贡献奖。2020年灌南县继续加大考核力度,细化完善考核方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二是优化完善全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严防考核流于形式,实行水质不达标、未改善评优一票否决制,对未达治理目标的河长及有关地方政府不予表彰。七、市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使用不合格煤炭的企业,未提请调减发电小时数、未采取限期整改和立案处罚等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在禁燃区范围内销售散煤的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

17、市工信部门未制定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排查整治方案,连云港海威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未完成关闭和搬迁整治任务;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宕口生态修复治理推进力度不够,刘志洲山综合整治等4个项目未按序时进度完成;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置体系建设重视不够,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问题突出。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秋冬季节煤质检验,对使用品质不达标煤炭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全市开展大排查,全面整治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与储煤场,查处非法销售窝点并作行政处罚。2020年立案6件,已结案2件,共没收散煤5.51吨,罚款

18、4013元。三是市工信局印发连云港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快推动7家企业关闭和搬迁整治,景悦食品已完成整治提升;瑞鹏、海威科技已列入2021年关闭企业,目前已停产;本一新材料、泰格油墨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工作;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正加快搬迁整治。四是进一步加快生态修复进度,刘志洲山综合整治项目正利用该废弃宕口进行体育公园建设,目前环境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因涉及文物保护问题,目前该项目尚未复工;高新区南城东凤凰山废弃宕口治理项目、东海县温泉镇羽山东坡废弃塘口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完工;徐新公路马涧通道边坡治理项目的边坡除险加固、坡脚绿化等工作已完成,已在南坡坡面选取2000平方米区域开展绿

19、化工艺试点工作。五是全面开展规模场和非规模场摸底调查工作,对养殖场户进行常态化监管。成立专项督查组,针对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养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形成问题清单,指导县区逐一开展治理销号。建立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整改销号制度,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覆盖指导,指导乡镇填写达标认定书,完善场户台账资料,确保“一户(场)一册”。八、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化工园区(集中区)未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灌南县、灌云县、赣榆区至督察进驻仍未完成整改;工作被动应付,被事件推着走,有关县区对赣榆区华府御花园小区南侧公园生活垃圾违规倾倒、东海酸洗石英砂行

20、业氟污染、雅洁布草水洗厂废水废气超标扰民等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被媒体曝光、舆论聚焦、上级督办后才下决心开展整治。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灌南县已完成堆沟港镇黄姚片区540户居民征收拆迁工作,灌云县已完成燕尾港镇老镇区1613户居民征收拆迁工作,赣榆区已完成柘汪镇盘古岭、东林子等村146户居民征收拆迁工作,我市化工园区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已无居民。二是华府御花园小区南侧公园生活垃圾违规倾倒事件曝光后,赣榆区全力组织清运积存垃圾,并做好景观湖清淤、杂草清除、景观修复等工作,优化基础配套,提升游园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等已于2018年5月22日全面完成。三是东海县8家酸洗集中区目前

21、已全部关停,酸洗池的回填和机器设备拆除工作均已完成,集中区所在地下水和土壤已完成监测。九、2019年1-5月份,连云港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滑,PM2.5浓度不降反升,改善率全省最差,优良天数比例降幅全省最大,降尘量为6.8吨/月平方公里,排名全省靠后。面对2019年初出现的空气质量下滑、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连云港市专题研究部署不够及时,存在片面强调客观、主动防治意识不够的现象,在省开展“降尘治车”专项督查后才加强管控。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2020年,全市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空气优良率81.1%,同比提高8.3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达到年度约束

22、性考核目标,并创下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水平。2020年降尘量3.1吨/月平方公里,达到省厅下达的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考核目标。十、市住建部门制定违法行为“首次不罚”规定,对工地扬尘污染查而不处,2017年至2019年4月,市住建部门对76家建筑工地下发2次以上共计22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但仅对5家实施立案处罚;2019年4月省“降尘治车”专项督查组抽查67家工地中发现60家存在扬尘污染问题,部门监管形同虚设。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废止原有违法行为“首次不罚”的规定,多次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督导,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按照

23、“五达标、一公示”及“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将反馈意见中的67个工地纳入重点监管目录,要求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停工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制定工地扬尘管控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对扬尘污染整治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将扬尘管理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将扬尘污染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完善降尘防尘信息化系统,新加装60套扬尘在线视频监控设备,新开工项目在线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实现扬尘有效管控。十一、钢铁行业废气治理进展缓慢,镔鑫钢铁等4家钢铁企业颗粒物深度治理尚未全面开展,兴鑫钢铁仍有1台烧结机未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益海粮油、东方国际等生

24、产企业,港口国际、千红石化等仓储企业VOCs收集治理不到位,影响局地大气环境。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全市4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正在开展超低排放绩效评估工作。东方国际等重点VOCs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十二、截至2019年5月底,全省尚存3条劣类入海河流,均在连云港市。入海河流大浦河达标整治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大浦河及支流控源截污不到位,新浦大桥东北侧入河排口、支流化工排污沟氨氮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类标准8倍、23倍;日排水量达11万吨的大浦污水处理厂,2019年1至2月间尾水氨氮持续超标排入大浦河,加重了对大浦闸断面水质影响。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5、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重抓短板弱项,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2020年全市15条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类且全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其中大浦河大浦闸断面达到类水标准,有7个断面平均水质好于年度目标,优类水断面比例为73.3%。二是建成大浦污水处理厂2.2万吨/日和南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新增4.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全市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目前已经完成约215公里,排查雨污水管道318公里,整治修复管道11.7公里。三是利用市区智慧水务平台对市区21座泵站和4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实时监控,推动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十三、近岸海域紫菜养殖规模扩张明显,养殖面积从201

26、6年的20.6万亩扩大到2018年的28.5万亩;2017年9月连云港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划分禁养区后,赣榆区未及时清退秦山岛禁养区范围内紫菜养殖;紫菜加工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近岸海域水质。赣榆区墩尚镇泥鳅养殖面积达6450亩,高浓度养殖尾水直排,影响范河水质。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养殖用海监管,2019年以来全市无新增审批养殖用海。开展紫菜养殖专项整治,目前全市紫菜养殖面积缩减至20万亩以内。二是对赣榆区150余家紫菜加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2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立案处罚,目前赣榆区紫菜加工企业均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三是赣榆区墩尚镇泥鳅

27、养殖面积控制在3980亩以内。投入300万元安装“湖泊净化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实施“三池两坝一湿地”工程妥善处理养殖尾水。养殖一区和养殖二区分别于2020年9月和12月底完成施工和设备安装,并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第三方环保竣工验收,排放标准达城镇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目前范河水质达类。十四、连云港市关闭的143家重点企业尚未完成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未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部分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不到位,7家企业未按要求自行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未按自查评估报告要求申请重金属镍、铬总量,2019年自行监测数据显示,部分土壤监测点位镍超标

28、,部分地下水监测点位重金属浓度异常。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2019年6月,连云区人民政府与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重点企业采样检测工作已完成,正在根据检测结果开展成果集成工作。连云港埃森化学有限公司等企业已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已申报重金属镍、铬总量,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土壤地下水详查,地下水指标满足类水标准,部分指标满足类水标准,土壤样品检测未见镍超标。十五、全市“散乱污”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19年5月底,列入关停取缔类企业的整治进度为6.7%。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出台关于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29、的通知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督查推进工作的通知,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按照关闭取缔类、重组整合类、升级改造类对企业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完成426家关闭取缔和重组整合类企业的整治工作。十六、海州区利久建材南侧非法采石场、连云区易家集装箱租赁公司露天喷涂加工点、灌云县罘山宕口边海盛石料加工厂等均未列入“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大岛山矿区内60家非法石子加工户、东海县石梁河水库库区内无证采砂及黄沙堆场、班庄镇金正阳集团周边20多家石粉厂、灌南县盐河两岸41个非法码头及堆场等生态破坏、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散乱污”企业处置力度,目前海州区利久

30、建材南侧非法石子加工厂已清理完毕;连云区易家集装箱租赁公司已搬迁关闭;灌云县罘山宕口边海盛石料加工厂已完成“两断三清”。二是加快突出问题整改进度,大岛山矿区内60家非法石子加工户目前已全部拆除;清退石梁河水库砂场108家,拆除洗砂机214台,恢复水库滩地360万平方米,拆解1800艘“三无”采运砂船舶机具;对赣榆区完成整改的石粉企业开展验收,目前30家石粉企业通过验收;灌南县盐河两岸41个非法码头及堆场已全面拆除完毕,生态修复完毕,大部分完成复绿。十七、未按规划要求完成大浦等污水处理厂的扩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赣榆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作推进不力,一拖再拖,替代工程也未完成。

31、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大浦污水处理厂2.2万吨/日和南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新增4.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墟沟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扩建工程即将正式开工;大浦工业区污水厂处理厂5.2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完成桩基工程;南城污水处理厂三期3期2万吨工程和二期同步推进,目前已完成桩基础施工及公共建筑建设。二是赣榆区原新城污水处理厂已关停,新建6.5万吨/日的创联污水厂已投运,排水标准达到一级A。十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雨污混排问题突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3.8%,位列全省倒数第一;乡镇污水厂因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成为“晒太阳”工程,20

32、18年全市5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中有21个停运或运行不正常,赣榆区城头镇、灌云县图河镇等污水处理厂长期停运。全市1432个行政村中仅有281个建设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全市新建污水管网215公里,排查雨污水管道318公里,整治修复管道11.7公里。二是定期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检查评估工作并下发整改通报,目前全市5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检查评估工作均已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全市共新建乡镇污水管网超过110公里。三是全市7个涉农县区1438个行政村,累计已完成治理行政村949个,覆盖率达66%,超额完成60%行政村的治理任务。十九、12个省级以上园区中还有江苏海州

33、经济开发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未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海州经济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万吨,满足园区需求。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配套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期1万吨/天扩建工程已投入运行,经专家调研论证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生产污水接入城东污水处理厂。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污水处理厂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20公里。扩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已签订,完成项目核准立项、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前期工作,目前已开工建设。二十、江苏省农垦集团东辛

34、农场、岗埠农场、云台农场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东辛农场已完成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座,分布式污水处理站9座,污水收集管网13000米,农场城镇范围内已实现居民生活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岗埠农场投资1014万元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及雨污管网;海州区投资2000万元对东岗埠、西岗埠、王沟、杨庄等4个村庄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江苏农垦集团公司投资3669万元对镇区的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各项工程已全部完成。云台农场镇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于沈社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张圩社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都已基本完工。二十一、连云港市无废盐类危废处置

35、能力,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废盐贮存量达6827.1吨,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的徐圩新区废盐处置中心,仅完成填埋区桩基工程。灌云县飞灰填埋场未建成,积存1000吨飞灰。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徐圩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灌云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个刚性填埋场于2019年9月27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填埋废盐。二是已建成灌云县飞灰填埋场,目前无积存飞灰。二十二、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能力存在缺口,积存约8000吨污泥长时间露天堆放,场地渗滤液直排大浦河,氨氮浓度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48.2倍。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整改情况:2019年

36、底关闭污泥临时堆场,积存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建成30吨/日污泥堆肥和300吨/日污泥干化设施,大浦100吨/日污泥深度脱水项目实现正常运行,市区污泥处置能力满足生产需求。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不发生污染问题。二十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问题突出,钓鱼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停运,部分外渗至周边沟渠的渗滤液氨氮浓度超标17.5倍。东海县双店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显示铅、汞等重金属指标恶化明显,积存渗滤液漫溢污染约7万方水体,氨氮浓度高达151mg/L。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2019年10月完成钓鱼山填埋场库区渗滤液回灌整改工作,2020年6月完成库区封场工程

37、,2020年8月建成渗滤液处理站,实现渗滤液达标处理;东海县双店垃圾填埋场原积存渗滤液7万方目前已处置完成。二十四、12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灌南县经济开发区4个园区未按供热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实现集中供热,71台锅炉分散在各园区内,治理和监管难度大。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江苏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已经完成工业用能市场调研及技术方案制定和可行性论证,现已签订集中供暖协议、进行管道测算,预计2021年5月开工,东海经济开发区与之共用,不再新建集中供热项目。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所有企业已淘汰燃煤锅炉,集中供热项

38、目已完成管道压力测试具备供气条件,已对海洋经济开发区内相关生产企业进行集中供热。灌南县经济开发区宏耀热电联产项目已投入运行,管网覆盖范围内已全部实现集中供热。二十五、两灌化工园区贮存大量危废和剧毒、易爆、易燃化学品,其中灌南化工园内企业危废超期贮存3409.4吨,相比2016年增长1.5倍,风险隐患突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2019年底我市“两灌”化工园区超期贮存的废盐等各类危险废物已经全部处置完成,实现清零。二十六、连云港港有危险货物码头装卸及贮存企业8家,泊位23个,储罐171个,涉及硫酸、燃料油、甲醇等液体散货,2018年港口液体散货吞吐量556万吨,危险货物集装箱

39、约4.5万标箱,部分运输线路经过主城区,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港口甲A、甲B类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制定港口安全监管权力与责任清单,建立港口危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进出港区的大港西路及G25市区段禁行危化品车辆及绕行方案已制定完毕,严格现场执法管理,引导货车安全有序通行,已完成任务。三是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风险预警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五位一体”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二十七、海州区、东海县、赣榆区有12家化工企业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部分企业仍未制定搬迁关闭方案。整改时限:2020年1

40、2月底前。整改情况:海州区连云港市德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双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拆除完毕。连云港朋隆香料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关闭至今,厂区内400余吨危废已全部处置完毕。赣榆区泰卓新材料、德洋化工、华明泰三家企业已拆除,百利合新材料转型非化工企业。东海县5家在生态红线范围的化工企业已全部关闭,并通过省市两级部门验收。二十八、连云港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关闭后场地遗留约1万吨磷石膏,无防渗措施,总磷高达134mg/L的渗滤液直排大浦河。锦屏磷矿尾矿库积存尾矿砂约1500万吨,渗滤废水直排。连云港杰邦化工有限公司关闭后遗留的桶装邻氯苯胺露天堆放,厂内坑塘积存少量黄

41、色液体,局部土壤受到污染。鹏泰路桥工程公司关停后遗留大量沥青、乳化液、焦油,存在较大环境隐患。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前。整改情况:一是海州区正对磷石膏所在塌陷区进行综合治理,已转移大部分磷石膏至硬化场地,并采取防尘覆盖和防渗措施,目前磷石膏作为生产建材原材料正在售卖。二是海州区锦屏尾矿库渗滤液已根据污染防治方案和专家意见组织施工,2020年12月3日邀请相关专家现场核查验收,专家组认为本污染防治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满足当前运行要求。三是连云港杰邦化工有限公司原设备管道已拆除完毕,遗留的桶装邻氯苯胺已清除,原设备移除后造成的坑塘已修复填平。四是鹏泰路桥工程公司所有设施设备及

42、原材料已按“两断三清”要求全部拆除清理到位,现场原有沥青、乳化液、焦油也进行了清理。二十九、灌云县、赣榆区、徐圩新区应急备用水源地仍未建成,未能实现双源供水。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灌云县于2020年5月完成伊云湖应急备用水源地后续建设工程并投入使用,赣榆区完成莒城湖应急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并投入使用。徐圩新区香河湖应急备用水源地已完工,具备使用条件。三十、黑林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塔山水库上游旦头河,河水氨氮、总磷分别超过地表水类标准8倍、4.6倍,威胁塔山水库水质安全。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情况:黑林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12月完成维修升级,目前污水处理达标。完成沿旦头河、塔山水库上游和汪头河的富林、新埠地、南康邑、北康邑、汪头五个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青河、兴隆、东康邑、石沟和新埠地五个村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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