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全本全本公示公示稿稿)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022 年年 4 月月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目目录录1 概述.21.1 任务由来.2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1.3 项目特点.41.4 工作过程.41.5 分析判断相关情况.51.6 高炉大修前后指标比对情况.261.7 结论.312 总论.322
2、.1 编制依据.32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362.3 评价工作等级和工作重点. 432.4 环境敏感区. 483 现有项目概况.503.1 南钢基本情况介绍.503.2 南钢产业发展公司基本情况.763.3 南钢 2#高炉基本情况. 904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1014.1 项目工程概况.1014.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1184.3 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1284.4 风险因素识别.1344.5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137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4.6 污染源强核算.1404.7 项目污染物排放“三本账”.1524.8 清洁生
3、产.153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59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59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64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2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72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76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367.1 废气防治措施评述.2367.2 废水防治措施评述.2497.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评述.2517.4 噪声防治措施评述.2547.5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55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577.7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261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658.1 社会效益分析. 2658.2 经济效益分析. 2658.
4、3 环保投资. 2658.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658.5 环境经济损益结论. 266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67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9.1 环境管理要求及制度. 2679.2 污染物排放清单. 2699.3 环境监测计划.2749.4 污染物总量指标.2759.5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2769.6 排污许可相关要求.276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7910.1 项目概况. 27910.2 环境质量现状. 27910.3 污染物总量控制. 28010.4 环境影响预测. 28010.5 污染防治措施.28110.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8
5、310.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8310.8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28310.9 总结论. 283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附图:附图:图 1.5-1、江北新区总体规划图图 1.5-2、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图图 2.4-1、环境敏感目标图图 3.1-2 、项目在南钢厂区内位置图图 4.1-1、本项目平面布置图图 4.1-2、项目周边概况图图 5.1-1、项目地理位置图图 5.1-2、水系图图 7.5-1、项目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附件 1、环评委托书附件 2、备案证附件 3、高炉大修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附件 4、高炉环评批复附件 5、高炉环保
6、竣工验收批复附件 6、排污许可证附件 7、南钢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 8、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 9、会议纪要附件 10、修改清单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 概述概述1.1 任务由来任务由来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始建于 1958 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1 号,南钢拥有从焦化、烧结、球团开始,经炼铁、转炉炼钢再到各轧钢厂的流程生产线,公司特殊输油气管线钢、石油钻探及储备用钢、LNG 储运用钢、造船及海洋工程、高速铁路、电力用钢、汽车用钢、桥梁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了宽中厚板(卷)、棒材、高速线材、钢带、异型钢
7、五大类产品系列。目前已具有 860 万吨铁、1000 万吨钢和 940万吨钢材的生产能力,是我国钢铁的骨干企业。南钢下属或控股公司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产业发展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南钢 100%控股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股 56.375%;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南京金江炉料有限公司和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控股,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控股南京钢铁有限公司。南钢及下属或控股公司关系见图 1.1-1。图图 1.1-1南钢南钢及下属或控股及下属或控股公司关
8、系图公司关系图南钢现有主要工序单位和公司对应关系见表 1.1-1。表表 1.1-1 南钢现有主要生产工序与公司对应关系表南钢现有主要生产工序与公司对应关系表公司各下属单位公司各下属单位所属公司所属公司烧结厂、原料厂、燃料供应厂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燃气厂、铁运中心、水厂、发电厂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公司各下属单位公司各下属单位所属公司所属公司第一炼钢厂、第二炼钢厂、中厚板卷厂、宽厚板厂、中棒厂、带钢厂、棒材厂、中板厂、金石材料厂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氧厂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第三炼钢厂、大棒厂、
9、高线厂、精整厂南京钢铁有限公司现有 2#高炉属于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第一炼铁厂,公称炉容为 2550m3,核定产能 214 万吨/年,2006 年建成投产,设计一代炉龄 15 年,投产至今已运行近 14 年,目前现已进入炉役后期。现有 2#高炉设施老化,生产安全性差,为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 69190 万在现有厂区实施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本次为原址大修,炉容和产能均保持不变。主要大修内容包括:基础和主体框架及平台利旧;炉壳、耐材、冷却壁及附件拆除更换;热风炉系统内燃式改为节能型顶燃式热风炉;热力设施鼓风机机组更新;除尘器改造;其他供料及上料系
10、统、炉顶及粗煤气系统、风口平台及出铁场系统、炉渣处理系统、煤气净化以及供排水、电气及自动化系统大修等。本次大修后,2#高炉的炉龄延长 15 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项目产能置换于 2022 年 2 月 18日取得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278 号),明确产能为 214 万吨/年,2 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不新增产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次非项目属于“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
11、工中 61 炼铁”,应编制报告书。项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取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2-320161-89-02-6195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现场实地踏勘、调研,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现有 2#高炉设施老化,生产安全性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原燃料供应、槽下供料系统:部分
12、胶带机通廊未封闭,附属设施老化。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炉顶及粗煤气系统:无料钟炉顶系统齿轮箱等设备老化,需检测修复;需对炉顶除尘系统进行优化;增设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回收装置。炉体系统:炉缸热电偶损坏量较大,炉身冷却壁水管漏水。出铁场系统:铁口及渣铁沟除尘效果不佳,炉前设备老化,风口平台面积较小,风口设备检修不便。渣处理系统:现有水渣沟较长,冲渣时水渣沟、渣池蒸汽外溢严重。水渣从渣池抓到水渣临时滤水堆场滤水,滤水的排水沟易堵塞,造成渣水堆积。热风炉系统:风温相对较低,配套的 4#、5#热风炉锅底跑风,热风管道局部耐材破损、空气总管波纹管开裂。部分
13、阀门等设备老化破损。1.3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本项目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本次高炉大修项目建成后,现有 2#高炉产能维持 214 万吨/年不变,仅对于老旧生产设备以及环境除尘治理措施进行更新,属于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宁委办发201857 号)中改造升级项目(指通过产品质量提升、清洁生产改造、节能节水改造、功能疏解、区域调整和产业转移)中的产品质量提升项目。(2)本项目公辅工程部分依托南钢厂区。其中煤气使用依托南钢公司现有煤气系统,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南钢公司三回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依托现有南钢制氧厂空压系,氮气依托现有南钢制氧厂制氮系统。(3)本次高炉大修属于
14、节能减排项目,大修后高炉能耗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减少。(4)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气染物的排放,高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中超低排放要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固废厂内回用或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1.4 工作过程工作过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调研, 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资料。同时对
15、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 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4-1。图图 1.4-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1.5 分析判断相关情况分析判断相关情况1.5.1 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产业
16、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指出:“六、钢铁 3、有效容积 400 立方米以上 1200 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 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本项目 2#高炉有效容积 2550m3,同步配套了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回收装置,能源消耗 360.91kgce/t、新水耗量 0.42 立方/吨,能达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因此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允许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限制类指出:“有效容积 400 立方米以上 1200 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 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
17、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 430 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 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淘汰类指出:“4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 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本项目 2#高炉有效容积 2550m3,同步配套了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回收装置,能源消耗 360.91kgce/t、新水耗量 0.42 立方/吨,能达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淘汰类指出:“400 立方米及以下
18、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距太湖直线距离 10 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20公里以内的 600m3及以下高炉、50 吨及以下转(炉)必须在 2020 年底前全部退出、搬迁;距离太湖直线距离 20 公里以外、40 公里以内的 500m3及以下高炉、45 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尽快按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技改升级为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明确的鼓励类装备,2020 年底前不能改造升级的应予退出或搬迁”;禁止类指出:“新增钢铁(炼铁、炼钢)、焦化产能项目;新建 1200 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 立
19、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 430 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 2.4 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根据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宁委办发201857 号),本项目为 2#2550m3高炉大修项目,原地大修完成后,维持现有 2#高炉年产 214 万吨铁水的产能不变,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项目,符合该目录要求。本次项目高炉炉底炉缸采用国产陶瓷杯与炭砖相结合的复合结构,炉底侧面、炉缸区采用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冷
20、却壁冷却方式、软水密闭循环冷却系统,高炉煤气采用干法除尘,炉体有效容积 2550 立方,并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回收装置。因此, 本项目不属于各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1.5.2 相关政策相符性相关政策相符性1.5.2.1 与国发与国发20166 号、苏政发号、苏政发2016170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相关要求:相关要求: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66 号) 提出: (四)严禁新增产能。 严格执行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 号)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
21、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 能评、 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对违法违规建设的, 要严肃问责。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0 号)提出:(一)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受理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取水、用电、住建许可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国家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22、。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 年第 35号公告),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专项行动,全部关停并拆除相应落后的高炉、转炉、电炉等装备。以更加严格的工艺装备、环保、安全、质量、能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职业卫生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本项目产能置换于2022 年 2 月 18 日取得江苏省工业和
23、信息化厅关于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278 号),明确产能为 214 万吨/年,2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不新增产能。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取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的备案, 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22107 号。1.5.2.2 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工信部联原20226 号号)相关要求相关要求: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 号)指出:(五(
24、五)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六)优化产业布局结构。鼓励重点区域提高淘汰标准,淘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等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设备。鼓励有环境容量、能耗指标、市场需求、资
25、源能源保障和钢铁产能相对不足的地区承接转移产能。 未完成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不得转入钢铁产能。 鼓励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对于确有必要新建和搬迁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 必须按照先进工艺装备水平建设。 现有城市钢厂应立足于就地改造现有城市钢厂应立足于就地改造、 转型升级转型升级,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竞争力弱的城市钢厂,应立足于就地压减退出。统筹焦化行业与钢铁等行业发展,引导焦化行业加大绿色环保改造力度。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次项目在维持现有 2#高炉 214 万吨/年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对于现有 2#高炉进行原地大修,不新增产能,并同步配套了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回收装置,
26、能源消耗 360.91kgce/t、新水耗量 0.42 立方/吨,能达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高炉大修属于节能减排,属于现有城市钢厂立足就地改造、转型升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 号)相关要求。1.5.2.3 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修订)的相符性年修订)的相符性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修订),本项目高炉有效容积技改为 2550 立方米,不使用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淘汰类工艺和设备。在产品质量、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均满足准入条件要求。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
27、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表表 1.5-1 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修订)对照分析年修订)对照分析内容内容项目情况项目情况备注备注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建立有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已通过了 ISO9001:2008 标准认证,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依托现有。符合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 行业、 地方标准。 严禁生产级以下螺纹钢筋 (直径 1
28、4 毫米及以下的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企业未生产淘汰的钢材产品。符合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企业具备合法的厂名、法人和商标,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符合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
29、域,实施减量置换。停产 1年以上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钢铁企业不纳入规范管理或取消其资格。本项目位于长三角地区, 本项目技改的 2550m3高炉不涉及钢铁产能增加,项目产能置换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取得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278 号),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取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备案证号:宁新区管审备2022107 号。符合2.新建、改造钢铁企业应按照全流程及经济规模设计和生产,实现生产流程各工序间的合理衔接和匹配。不得新建独立炼铁、炼钢、热轧企业;现有钢铁企业
30、不得装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中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2#高炉投产至今已运行近 14 年, 目前现已进入炉役后期,设施老化,生产安全性差,本次高炉大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中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符合3.钢铁企业各工序须全面配备节能减排设施。各工序原辅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转运、筛分、破碎等产尘点须配备有效的除尘装置。
31、焦炉须配套干熄焦、脱硫、煤气回收利用装置以及焦化酚氰废水生化处理和煤气脱硫废物处理装置,烧结须配套烟气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及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球团须配套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装置,高炉须配套煤粉喷吹、煤气净化回收利用和余压发电装置,转炉须配套煤气净化回收利用装置,轧钢须配套废水(含酸碱废液及乳化液)处理、轧制固废回收等装置。鼓励企业配套烧结脱硝、脱二噁英、脱氟化物,转炉、电炉、轧钢加热炉烟气余热本项目所在企业各工序均配备了节能减排设施。各工序原辅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转运、筛分、破碎等产尘点均配备了有效的除尘装置;本项目高炉配套了煤粉喷吹、煤气净化回收利用(重力除尘+布袋除尘
32、)和余压回收装置(TRT);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等固废送厂区烧结工段配料使用,高炉渣外售。符合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回收利用,以及铁渣、钢渣、除尘灰、氧化铁皮等固废的处理装置和循环利用措施。4.钢铁企业须配备基础自动化级(L1 级)和过程控制级(L2 级)自动化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生产控制级(L3 级)和企业管理级 (L4 级) 自动化系统。鼓励企业集成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行业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等两化融合技术,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本项目所在企业配备了基础自动化级(L1 级)和过程控制级(L2 级)自动化系统。符合5.钢铁企
33、业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须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鼓励现有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和优化升级。本项目生产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符合环境保护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焦炉、自备电站排气筒须安装颗粒
34、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全厂废水总排口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新建、改造钢铁企业还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建设单位具备健全的环保制度,配套了相关污防措施,厂内主要排气口均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区、市、省级环保部门联网。全厂废水排口设置了自动监控系统,并于环保部门联网。本项目高炉废气处理配套布袋除尘器,不涉及烧结、球团、炼钢、轧钢等工段;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35、入生产和使用,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通过调查,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符合2.钢铁企业须做到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的规定。其中烧结、 球团工序颗粒物浓度50 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浓度200 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300 毫克/立方米;高炉工序(原料系统、煤粉系统、高炉出铁场)颗粒物浓度25 毫克/立方米;炼钢工序转炉(一次烟
36、气)颗粒物浓度50毫克/立方米,电炉颗粒物浓度20 毫克/立方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规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钢铁企业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的规定。现有高炉达到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特别排放限值,本次大修后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公司排口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修改单的规定。噪声排放
37、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符合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其中钢铁联合企业(废水直接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50 毫克/升(特别排放限值30 毫克/升),氨氮浓度5 毫克/升。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规定。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3.钢铁企业须持有排污许可证。 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有污染物减排任务的
38、企业,须落实减排措施,满足减排指标要求。建设单位持有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9827222947258001R),本次高炉大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符合4.企业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接受环保监测,定期形成监测报告。企业按照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要求进行环保监测,定期形成监测报告。符合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信息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企业应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不断提升清洁生产
39、水平。企业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信息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了能源梯级高效利用。公司于 2021 年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2.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须符合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和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等标准的规定,并接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其中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钢铁企业焦化工序不超过 122 千克标煤、烧结工序不超过 50 千克标煤、高炉工序不超过 370 千克标煤、转炉工序不超过 25 千克标煤、普钢电炉工序不超过 90 千克标煤、特
40、钢电炉工序不超过 159 千克标煤。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接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本项目 2550 立方高炉大修后能耗为 360.91kgce/t 铁,符合要求。符合3.钢铁企业应注重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吨钢新水消耗3.8 立方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6%。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鼓励企业采用城市中水。鼓励企业消纳城市及其他产业可利用废弃物。本项目 2550 立方高炉大修后新水消耗量 0.42m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项目不采用地下水。符合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1.钢铁企业须符合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及
41、相关安全、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须配套建设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新建、改造企业的上述配套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企业符合相关安全、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配套建设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完成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建立和实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 GB/T28001-2011/ISO45001:2016 要求。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符合2.钢铁企业须依法依规缴纳税金,不得拖欠职工工资,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依法依规缴纳税金,不拖欠职工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
42、各项社会保险费。符合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1.5.2.4 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1 号)、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 号)、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钢铁、焦化等涉气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9251 号)、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
43、4104 号)分别对照分析见表 1.5.2-2-表 1.5.2-6。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表表 1.5.2-2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苏政办发苏政办发201941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相关要点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相关要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二、重点任务(二)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严格控制沿江地区的钢铁产能,推动沿江地区存量产能提档升级,围绕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推动装备升级和工艺创新;支持特钢行业发展,保留少数竞争力强、品种独特、市场需求旺盛的中小型特钢企业
44、; 支持钢铁企业集团化发展, 引导沿江地区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构建创新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既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又能体现综合竞争优势的沿江特钢产业基地。本项目为现有 2#2550m3高炉原地大修项目,本次项目建成后, 维持现有 2#高炉 214 万吨炼铁产能不变。同时本项目为节能减排项目,高炉大修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相符(三)严格落实环境敏感区域产能退出要求。综合运用政策执法等手段,加快实施环太湖、沿江、沿运河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距太湖直线距离 10 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20 公里以内的 600m3及以下高炉、50 吨及以下转(电)
45、炉必须在 2020 年前全部退出、搬迁,40 公里以内的 500m3及以下高炉、45 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尽快按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和苏办发201832号文要求进行技改升级 。本项目大修的 2#高炉不属于苏办发201832 文中要求需要技改升级的设备,不属于淘汰、限制类、禁止类的项目。相符四、 严格钢铁行业准入(一)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行业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钢铁项目。省内沿海地区新建钢厂、其他地区钢厂改造升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要求。现有钢铁企业要做好安全隐患整
46、改和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主要因为现有高炉设施老化,生产安全性差,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对高炉进行大修,同时本项目为节能减排项目,高炉大修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相符(二)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加快制订出台并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淘汰和禁止目录范围,对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予以淘汰。本项目大修的 2#高炉不属于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淘汰和禁止技术、工艺和装备。五、工作要求(二)严禁新增产能。要坚决
47、严禁新增产能,到 2020 年全省粗钢总产能控制在 1.15亿吨以内,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 1750 万吨去产能任务。原则上做到“一个不得、两个不增”,即严禁未经省政府同意的省外产能调入,确保不新增全省钢铁产能总规模,确保不新增除沿海地区外的各县(市、区)钢铁产能规模。本项目为现有 2#2550m3高炉原地大修项目,本次项目建成后, 维持现有 2#高炉 214 万吨炼铁产能不变。相符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550 立方米高炉大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表表 1.5.2-2 本项目与苏办发本项目与苏办发201832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
48、实施意见相关要点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要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三、 统筹推动钢铁行业布局调整(一)加快构建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新格局。根据国家关于钢铁行业转型升级要求,结合全省“1+3”功能区发展定位,通过兼并重组、产能置换等市场化办法,统筹谋划、稳步实施钢铁行业布局战略性调整。所有搬迁转移、产能并购或置换等钢铁冶炼项目,原则上只允许在沿海地区规划实施,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到 2020 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两个钢铁产业集聚区,沿江钢铁产业集聚区重点是结构调整、做精做优,沿海钢铁产业集聚区重点是提高质量、做大做强,带动形成若干个精品型
49、特钢企业。项目主要因为现有高炉设施老化,生产安全性差,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对高炉进行大修,本次项目建成后,维持现有 2#高炉 214 万吨炼铁产能不变,同时本项目为节能减排项目,高炉大修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相符(二)大力推动分散产能的整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产能置换、差别电价、超低排放等标准,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等手段推动全省分散产能整合,加快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实施环太湖、沿江、沿运河等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距太湖直线距离 10 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20 公里以内的 600m3及以下高炉、50 吨及以下转 (电)炉必须在 2020 年前全部退出、搬迁,40 公里以内的
50、500m3及以下高炉、45 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 2020 年底前按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技改升级为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明确的鼓励类装备。各地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要求,严把准入和淘汰两端,加快推动区域钢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本次项目不涉及太湖流域,生产设备不涉及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类设备。相符表表 1.5.2-4 本项目与环办本项目与环办2015112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第一条 本原则适用于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