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编 号:号:DB11/T 13822016 备案号:备案号:J201 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household air-source heat pump system 20161228 发布发布 20170401 实施实施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1 前前 言言 本规程为
2、推荐性标准。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4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 号的要求,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工程经验,共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计算,设备材料选型和设计,电气系统设计,施工、检验、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另有 6 个附录,为该联合系统的设计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资料。 采用空气源热泵为冷热源进行空调、供暖,以及以空气源热泵为热源或辅助热源制备生活热水的分户独立系统,为北京市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中的局部区域,提供了一种可供选
3、择的节能供热、空调方案。尤其是处于北京市无集中供热条件地区的建筑,例如独立式住宅、远郊区县的住宅、市中心文化保护区域用户的供热改造,以及其他建筑中的局部区域等,采用该系统供热与燃煤和用电直接供热相比较,在环境保护和节能方面都有显著优势。因此,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的前提下,上述清洁高效的能源和系统是一种较好的可供选择的技术形式,可以推广使用。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规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 (地址: 北京市南礼士路头条 3 号, 电话: 010-880
4、70911,邮编 100045) 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南礼士路 62 号, 邮编 100045) 。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 北京建筑大学 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 3C 认证中心)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热立方热泵系统有限公司 广东菲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正旭新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
5、(苏州)有限公司 广州纽恩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欧思丹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2 佛山市顺德区华天成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安贞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天宝空气能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清华索兰环能技术研究所 青岛阿尔普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正理生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辛普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旺安佳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秦皇岛长丰太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孙敏生 邓有源 金继宗 刘 侃 贺克瑾 王 炜 李晓峰 张群力 王智超 王 超 谷秀志 郭 勇 高 华 童凤喜 刘远辉 陈帅荣 孟建军 熊 玮 赵密生 黄开晨 郭建
6、毅 林 峰 朱寅则 许 杰 吴卫平 林海佳 陈文强 黄海燕 黄德祥 王晓斌 王颜滨 张树前 主要审查人员: (以姓氏拼音为序) 陈音、成建宏、龚丽娟、陆宾、梅雪娇、石文星、杨志芳 3 目 录 1 总则 . 5 2 术语 . 6 3 基本规定 . 7 4 设计计算 . 8 4.1 供暖热量计算 .8 4.2 辐射供暖地面温度校核、水温和加热部件铺设数量计算.9 4.3 空气源热泵规格选择计算 .10 5 设备材料选型和设计 . 11 5.1 一般规定 . 11 5.2 空气源热泵机组 .12 5.3 供暖地面 .13 5.4 控制 .14 6 电气系统设计 . 15 6.1 一般规定 .15 6
7、.2 配电和控制 .15 6.3 防雷、电磁兼容和接地 .16 7 施工、检验、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 . 18 7.1 一般规定 .18 7.2 施工和安装 .18 7.3 检验和调试 .20 7.4 验收和运行维护 .21 附录 A 空气源热泵机组选型用技术参数示例 . 22 附录 B 系统示例 . 29 B.1 统一图例 .29 B.2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两用系统示例 .30 B.3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三用系统示例 .34 B.4 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热水机组系统示例 .42 附录 C 供暖地面散热量计算表 . 46 C.1 混凝土填充式供暖地面散热量计算表 .47 C.2 预制沟槽保
8、温板供暖地面散热量计算表 .54 C.3 水泥砂浆预制填充板供暖地面散热量计算表 .73 附录 D 典型供暖地面图示 . 81 附录 E 设备选择计算例题 . 88 附录 F 工程质量检验表 . 93 条文说明 . 102 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5 2 Terms . 6 3 Basic requirement . 7 4 Design calculation . 8 4.1 Calculation for heating heat . 8 4.2 Temperature checking for radiant floor heating, la
9、ying quantity calculation for water temperature and heating element . 9 4.3 Selection and calculation for air-source heat pump unit . 10 5 Selection & design f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 11 5.1 General requirement . 11 5.2 Air-source heat pump unit . 12 5.3 Heated floor . 13 5.4 Control . 14 6 Desi
10、gn of electric system . 15 6.1 General requirement . 15 6.2 Power distribution and control . 15 6.3 Lightning protection、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and grounding . 16 7 Construction, test, commissioning, acceptance and operation maintenance . 18 7.1 General requirement . 18 7.2 Construction and i
11、nstallation . 18 7.3 Test and commissioning . 20 7.4 Acceptance and operation maintenance . 21 Appendix A Technical data for some of air-source heat pump unit . 22 Appendix B System paradigm . 29 B.1 United legend . 29 B.2 System paradigm for air-source heat pump chilled(hot) water unit in two uses
12、. 30 B.3 System paradigm for air-source heat pump chilled(hot) water unit in three uses . 34 B.4 System paradigm for air-source multi-connected heat pump hot water unit . 42 Appendix C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 . 46 C.1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 with floating screed .
13、 47 C.2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 with pre-grooved insulation board . 54 C.3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 with precast cement mortar filled board . 73 Appendix D Typical schematic diagram of heating floor . 81 Appendix E Calculation example of equipment selection . 88 Ap
14、pendix F Checklist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 93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102 5 1 总则总则 1.0.1 为指导北京地区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和施工验收等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用户和其他类型建筑的局部区域用户,采用分户分散设置空气源热泵系统时的设计和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用户采用该系统的部分功能时,也可参照执行本规程。 1.0.3 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还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
15、规定。 6 2 术语术语 2.0.1 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 household air-source heat pump system 采用单台名义制冷量不大于 50kW 的空气源热泵机组作为冷热源,通过制冷剂-水换热装置产生热水,为单独用户的供暖末端设施和生活热水提供热源,并可在夏季为该用户空调末端设备提供冷源的联合系统。 2.0.2 空气源热泵 air-source heat pump 以空气作为低温热源,在某种动力驱动下,通过热力学逆循环连续地将热量从低温物体或介质转移到高温物体或介质,并用以制取热量的装置。它也可以实现制冷机的功能。 2.0.3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 air-source
16、 heat pump chilled(hot) water unit 兼有提供冷水和热水的空气源热泵机组。简称冷热水机组。 2.0.4 空气源多联式空调 (热泵) 热水机组 air-source multiple split air-conditioning(heat pump) and water heating unit 以空气为热源,可以同时或兼有提供生活热水、热水辐射供暖和室内空气调节功能的多联式空气调节机。简称多联机组。 2.0.5 热水地面辐射供暖 hydrolic radiant floor heating 以温度不高于 60的热水为热媒,在加热管内循环流动加热地面的供暖方式。
17、2.0.6 供暖地面 heated floor 指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方式的地面构造整体,不包括热媒供给系统。 2.0.7 混凝土填充式地面供暖 floating screed floor heating 加热管(或加热电缆)敷设在绝热层之上,需填充混凝土后再铺设地面面层的地面供暖形式。 2.0.8 预制沟槽保温板地面供暖 pre-grooved insulation board floor heating 将加热管(或加热电缆)敷设在带预制沟槽的泡沫塑料保温板的沟槽中,不需要填充混凝土即可直接铺设面层的地面供暖形式。 2.0.9 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供暖 precast light heating
18、 board floor heating 以热水为热媒,采用在工厂一体化制作的预制轻薄供暖板加热的地面供暖形式。 2.0.10 水泥砂浆预制填充板地面供暖 precast cement mortar filled board floor heating 采用预制填充板现场敷设热水加热管,并需填充水泥砂浆的一种总厚度较薄的地面供暖形式。 7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采用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的工程,应优先选用用能效率较高的设备,应进行系统的节能设计。 3.0.2 采用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时,冬季供暖和夏季空调的冷热源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作为冬季室内供暖水系统热源,
19、同时作为夏季空调水系统冷源。 2 空气源多联式空调(热泵)热水机组作为室内供暖水系统热源,同时作为夏季空调冷源。 3.0.3 供暖系统的主要末端设施宜采用热水辐射供暖地面。 3.0.4 以冷热水机组为冷热源时,空调末端设备宜采用风机盘管机组;以多联机组为冷热源时应采用直接膨胀式空调室内机。空调末端设备的规格应满足房间夏季冷负荷的需求。 3.0.5 空气源热泵机组类型示例,及其与供暖地面、房间末端空调装置的组合系统形式示例,见本规程附录 A 和附录 B。 8 4 设计计算设计计算 4.1 供暖热量计算供暖热量计算 4.1.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
20、B50736的有关规定和下列规定,进行每个房间的基本热负荷 Qj计算。 1 室内计算温度可降低 2取值。 2 进深大于 6m 的房间或区域,宜分内外区分别计算热负荷。 3 高度大于 4m 的房间,应在基本耗热量和朝向、风力、外门附加耗热量之和的基础上计算高度附加率。每高出 1m 应附加 1%,但最大附加率不应大于 8%。 4 房间地面与土壤或不供暖地下室相邻且铺设加热部件时, 该房间热负荷不包括地面向下的传热量。 4.1.2 房间热负荷应按下列各式考虑附加耗热量。 Q = Qj + Qh + Qx (4.1.2-1) Qh= qhM (4.1.2-2) Qx=Qj (4.1.2-3) 式中 Q
21、 房间热负荷(W) ; Qj 房间基本热负荷(W) ,按本规程第 4.1.1 条进行计算; Qh 住宅房间的户间传热附加耗热量(W) ,如下确定: 1) 无邻户的独立住宅 Qh=0, 2) 联体别墅等住宅,两户之间仅有个别房间存在共用内墙时,可仅计算该房间的内墙传热量,其他房间 Qh=0, 3) 多层和高层住宅按式(4.1.2-2)计算确定; Qx 房间间歇供暖附加耗热量(W) ; qh 房间单位面积平均户间传热附加耗热量(W/m2) ,多层和高层住宅可取 qh57W/m2; M 房间使用面积,即围护结构内表面包围的房间地面积(m2) ; 考虑间歇供暖的附加系数,住宅可取 0.30.4。 4.
22、1.3 地面供暖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和热媒供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21QQQ= (4.1.3- 1) 21mQQQ+= (4.1.3- 2) 式中:Q1 中:地面供暖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W); Q 按第 4.1.2 条计算出的房间热负荷(W),当系统可以采用风机盘管等空调末端设备辅助供暖时,房间间歇供暖附加热负荷可由空调末端设备承担,则公式(4.1.2- 1)中 Qx=0; Qm房间的热媒供热量(W); Q2供暖地面向下的散热损失 Q2; Q,2房间得热量,即来自上层房间供暖地面向下的散热损失(W)。 9 4.1.4 户内热源总供热量 QZ应为各房间热媒供热量 Qm的总和, 即各房间热负荷 Q
23、 及底层供暖房间向下的散热损失 Q2的总和。 4.2 辐射供暖地面温度校核、水温和加热部件铺设数量计算辐射供暖地面温度校核、水温和加热部件铺设数量计算 4.2.1 应按公式(4.2.1)对供暖房间的地表面平均温度进行校核。房间地表面平均温度 tpj宜在表4.2.1规定的适宜范围内,且不应高于最高限值。当tpj计算值过高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改善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2 在满足舒适度的条件下,适当降低室内计算温度; 3 利用其他供暖末端设备供暖。 969. 0d1pj10082. 9+=FQttn (4.2.1) 式中: tpj地表面平均温度(地; tn 地室内计算温度(); Q1 房间
24、所需向上的散热量(W),见式(4.1.3- 1),其中房间热负荷 Q 按式(4.1.2- 1)计算时,不考虑间歇供暖附加热负荷,即取 Qx=0; 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取值原则见式(4.2.3- 1); Fd ;2 房间地面面积(m2),不包括底面积较大的固定卫生器具和固定设施所占据面积,例如落地式厨房操作台下柜,卫生间浴盆和坐便器底座等。 表 4.2.1 地表面平均温度 tpj 区域特征 适宜范围 最高限值 人员长期停留房间 2426 31 卫生间 2830 32 4.2.2 地面辐射供暖供水温度不宜超过 45 辐,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 3 回;并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 不应超过空气源热
25、泵机组在当地室外供暖设计温度时能够达到的最高水温; 2 宜采用在室内设计温度和加热管最小敷设间距或加热部件最大铺设面积条件下,满足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 Q1所需的水温; 3 同一系统各房间的设计水温应一致。 4.2.3 房间内铺设的各类型供暖地面加热部件的铺设数量,应计算确定。 1 混凝土填充式和预制沟槽保温板供暖地面的加热管敷设间距、单位面积向上的散热量 q1和向下散热损失 q2,可根据室内温度和供水温度分别按附录 C.1 和附录 C.2 确定。房间单位地面面积所需散热量 q1按下式计算确定: r11FQq (4.2.3- 1) 式中 q1 房间单位地面面积所需散热量(W/m2); Fr ;
26、m 房间内铺设加热管区域的地面面积(m2); 铺设加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根据户型大小、房间用途、不同家具对地面的遮挡和加热部件的铺设位置等实际情况取值; Q1 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W),按本规程 4.1 节计算。 10 2 水泥砂浆预制填充板加热部件单位面积向上的散热量 q1和向下散热损失 q2,可根据室内温度和供水温度按附录 C.3 确定。房间所需铺设加热部件的面积 Fr按下式计算确定。 11rqQF (4.2.3- 2) 式中 Fr F 房间所需加热部件的铺设面积(m2); q1 根据附录 C.3 查得的加热部件单位面积散热量(W/m2); 件单位同公式(4.2.3- 1); Q1
27、 同公式(4.2.3- 1); 3 房间所需预制轻薄供暖板的铺设面积 Fr按公式(4.2.3- 2)计算确定,供暖板单位面积向上的散热量 q1和向下散热损失 q2根据产品提供数据确定。 4.3 空气源热泵规格选择计算空气源热泵规格选择计算 4.3.1 当机组作为供暖、空调的冷热源时,其规格应按满足本条 1、2 款要求的最大规格确定;当机组同时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或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的辅助热源时,应按满足本条 1、2、3 款要求的最大规格确定。在设备容量满足上述需求的前提下,不应再放大机组规格。 1 在实际供暖设计工况下,制热量应能够满足冬季供暖负荷。 2 制冷量应能够满足用户夏季空调冷负荷。 3
28、机组在当地室外供暖设计温度,供水温度为 50 在工况时的制热量,应能够满足生活热水系统所需加热量,最小加热量应按本规程第 4.3.2 条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 4.3.2 当每户住宅采用独立的空气源热泵为空调供暖冷热源,并同时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或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辅助热源时,生活热水所需加热量可按下式计算: rchrrrrsTttCVQ3600)(= (4.3.2) 式中 Qrs生活热水加热量 (kW); Vr生活热水贮水容积(L) ,按同时使用的卫生器具一次用热水量确定,当只考虑一个淋浴器用水时,可取 70100L; C 水的比热,为 4.187kJ/(kg) ; r热水密度(kg/L),可近
29、似取 1; tr被加热水最高水温() ,可取 tr40; tch被加热水的初始温度(),当水箱设在室内时,可取 tch=1020; Tr加热时间(h) ,不宜超过 1h。 4.3.3 应根据水系统的阻力计算结果配置或校核相应的循环水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源热泵机组空调供暖冷热水系统的循环泵应满足系统冬季供热设计工况和夏季制冷工况所需流量和扬程的较大值。 2 当水系统添加防冻液时应根据防冻液浓度和性质对系统循环流量和阻力进行修正。 11 5 设备材料选型和设计设备材料选型和设计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供暖、空调系统的所有设备、配套装置及附件,以及其自动监控系统,应由同一
30、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配套供应,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5.1.2 空气源热泵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或作为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的辅助热源时,相应的加热贮热和自控系统,以及设备和配套装置及附件,应由同一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配套供应,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且应与空气源热泵承包单位密切配合进行深化设计与施工。 5.1.3 以空气源热泵为热源的生活热水系统的加热和贮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加热水箱或贮热水箱,贮水容积 Vr可参考本规程公式(4.3.2)取值。 2 宜采用间接加热,水- 水加热器的换热面积可按一次热水水温 50/45、二次生活热水供水温度不低于 40 于进行设计计算。 5.1.4 冷热
31、水管道系统应按下列原则设置阀门: 1 设备进出口设置检修阀; 2 2 台及以上水泵并联时,水泵出口设置止回阀; 3 补水给水管出口设置止回阀,当补水压力超过设备承压能力时设置减压阀; 4 膨胀罐接管不得设置阀门; 5 电动控制阀可参照本规程附录 B 图示,根据控制要求设置。 5.1.5 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水系统附件: 1 下列位置应安装过滤器: 1)补水给水管; 2)制冷剂- 水换热装置机组或循环泵入口。 2 下列位置宜采用柔性软管连接: 1) 循环水泵设置在制冷剂- 水换热装置机组内时,制冷剂- 水换热装置机组的水管进出口; 2) 循环水泵设置在制冷剂- 水换热装置机组之外时,循环水泵的进出口
32、。 3 空调供暖管道上下拐弯的最高处应设自动放气阀,系统最低处应设泄水阀。 4 制冷剂- 水换热装置机组或循环水泵的进口和/或出口应安装压力表。 5.1.6 制冷剂管道、空气源热泵循环水系统管网(不包括地面下敷设的供暖输配管和加热管) 、加热水箱等热设备,以及室内空调末端的冷凝水管道应采取绝热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非闭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 2 管道和支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热桥”或“冷桥”的措施。 3 循环冷热水系统管道和加热水箱等热设备的最小绝热层厚度可按表5.1.6- 1确定。 4 室内空调末端的冷凝水管道绝热层厚度可按表5.1.6- 2确定。 5
33、制冷剂管道的绝热应按生产企业的施工技术要求进行。 12 表5.1.6- 1 循环冷热水系统管道和设备最小绝热层厚度 绝热材料 柔性泡沫橡塑 超细玻璃棉 室内 公称管径 DN20 DN25DN40 DN50 DN50 管道最小绝热层厚度(mm) 25 28 32 40 热设备最小绝热层厚度(mm) 45 65 室外 公称管径 DN80 管道最小绝热层厚度(mm) 50 热设备最小绝热层厚度(mm) 75 表 5.1.6- 2 空调冷凝水管道绝热层厚度 绝热材料 柔性泡沫橡塑管壳 超细玻璃棉管壳 管道绝热层厚度(mm) 9 10 5.1.7 系统管材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1 连接设备的制冷剂管道宜采
34、用铜管。 2 室内空调末端的冷凝水管宜采用 PVC- U 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 3 空气源热泵供冷供热水系统管道可采用镀锌钢管、塑料热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热水管等,添加防冻液的管道不应选用内壁镀锌的管材。 4 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输配管等埋地的热水管道可采用交联聚乙烯铝塑复合管(XPAP) 、聚丁烯管(PB) 、交联聚乙烯管(PE- X) 、耐热聚乙烯管(PE- RT) 、铜管。 5 生活热水供回水管和给水管管材可与该工程给排水专业设计一致。 6 空气源热泵供冷供热水系统管道和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输配管,采用塑料热水管材的最小壁厚应经计算确定,可按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范DB11/806 附录 E
35、 直接选定;工作压力不大于 0.4MPa 时,其最小壁厚可按表 5.1.7 确定: 表 5.1.7 塑料管材最小壁厚(工作压力0.4MPa) 公称外径(mm) PB PE- X PE- RT PP- R 10 1.5 1.5 1.5 - 12 1.8 1.8 1.8 - 16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2.3) 25 2.0(2.4) 2.0(2.4) 2.0(2.4) 2.3(2.8) 32 2.0(2.4) 2.4(2.9) 2.4(2.9) 2.9(2.9) 40 2.0(2.4) 3.0(3.7) 3.0(3.7) 3.7(4.5) 注:1
36、公称外径 10mm 和 12mm 的管道壁厚为地面辐射供暖的加热管和输配管数据,地面上 需热熔焊接的管道,壁厚不应小于 1.9mm。 2 10mm 及其以上的 PP- R(无规共聚聚丙烯)管一般不用于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 3 括号内数据是管材系列(S)值增大一档的管材壁厚,地面上明装管道考虑需要一定的刚性并考虑连接要求等,宜按括号内数据确定管材系列。 5.2 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机组 5.2.1 夏季供冷的空气源热泵机组,下列制冷性能系数应符合北京市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1 冷热水机组名义工况的制冷性能系数 COP; 2 多联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 IPLV(C)。 13 5.2.2 选
37、用的空气源热泵机组的供热性能应同时符合本条第 1、2、4 款的规定,当机组同时作为生活热水系统的热源时还应符合第 3 款的规定。 1 供暖设计工况时的运行性能系数不应低于 2.0。 2 室外供暖计算温度等于或高于- 12的地区,机组应能够在不低于- 15的环境里进行供热。室外供暖计算温度低于- 12的地区,应采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 3 室外气温为当地供暖室外计算温度时的制热工况,最高供水温度不应低于 50。 4 应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时间的 20。 5.2.3 空气源热泵室外主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
38、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 2 避免受污浊气流影响; 3 噪声和排热满足周围环境要求; 4 便于对室外主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 5 化霜水应有组织排放; 6 室外主机上部应有遮水、遮雪设施。 5.2.4 空调供暖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式系统应设置膨胀罐和安全阀,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补水定压: 1) 最低压力值应保证系统最高点压力高于大气压力 0.01MPa 以上; 2) 补水压力应不低于系统所需最低压力; 3) 安全阀开启压力不应高于系统设备、管道及附件的承压能力。 2 制冷剂-水热交换装置与主机一体设置并安装在室外时,循环水系统应采取加防冻液等防冻措施。 5.2.5 制冷剂-水热交换装置和
39、水泵、膨胀罐等配套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室外主机分离时,应安装在环境温度不低于 5的室内,且不应设在卧室等对噪声标准要求较高的房间。 2 设备周围应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3 安装位置附近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5.2.6 设备之间的制冷剂配管长度和高差,应满足产品的要求。 5.3 供暖地面供暖地面 5.3.1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热水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选择和室温控制要求,均应符合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范 (DB11/806)的相关规定。 5.3.2 供暖地面加热管的工作压力应根据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确定,并依此确定地面供暖设施类型或计算加热管壁厚。可选用以下地面供暖形式: 1 混凝土填充式
40、; 2 预制沟槽保温板式; 3 水泥砂浆预制填充板式; 4 预制轻薄供暖板等。 5.3.3 各类供暖地面的典型构造见本规程附录D,绝热层、隔离层、防潮层等的设置和地面14 面层的选择设置等,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范 (DB11/806)的相关规定。 5.4 控制控制 5.4.1 空气源热泵应能够按下列要求进行工况转换: 1 夏季空调供冷和冬季供暖可采用人工转换; 2 生活热水加热或太阳能辅助加热的工况转换应符合本规程第 5.4.4 条的规定。 3 配套水路的电动阀和制冷剂系统的工况转换部件应连锁自动控制。 5.4.2 空调和供暖时的室温应能够自动控制。 5.4.3 热泵机组应具备供热和供冷工
41、况时对水温、 供热/供冷量的调节和机组启停的自动控制功能。 5.4.4 热泵机组为生活热水加热时,应按下列要求对被加热水进行水温控制: 1 应具备手动下达指令启动空气源热泵加热的功能。 2 宜设置定时或定温自动启动空气源热泵加热的功能,也可具备手动和自动两种自控功能,供使用人现场选用;应能根据需要,现场设定被加热水的初始加热温度。 3 启动生活热水加热时,如系统正处于夏季空调供冷或冬季供暖工况,应优先生活热水加热。 4 进行生活热水加热时,被加热水温度达到最高设定值,或加热水供水与被加热水温差小于等于设定值时,空气源热泵应自动停止运行,或转换为供暖或空调工况;应能根据需要对被加热水最高水温现场
42、设定。 15 6 电气系统设计电气系统设计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当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用于住宅建筑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 1 应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确定住宅用电指标,并根据实际计算负荷校验户内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的最大负荷不超过选定的用电指标。 2 当选用的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设备需要三相电源时,进户线应采用三相电源,并配置按相序计量的三相电能表或一块三相电能表和一块单相电能表。 6.1.2 当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需独立管理、分项计量或单独计费时,应设置独立的配电箱或电能表箱。 6.1.3 电气装置和设备的防护等级应满足安装环境及电击防护的要求,其电源供电、各种线路选择与接线、安全保
43、护与接地等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并满足产品设计要求,产品应取得 3C 认证或生产许可证。 6.1.4 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主要涉及的用电设备、控制要求见本规程附录 B 控制原理图和控制环节说明。 6.2 配电和控制配电和控制 6.2.1 当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用于住宅建筑时,应由家居配电箱配电,配电回路宜与其它家用电器分开。当配电设计含有简单设备控制功能或家居配电箱配电支路数量过多时,宜设置专用的配电控制箱。 6.2.2 空气源热泵机组配电与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室外设备电源单独回路供电时,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及过负荷保护电器;当安装位置位于人伸臂所能触及的范围或末端配电
44、线路采用 TT 系统时,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 当设备要求电源送至室内设备,或室内设备和室外设备合用电源回路供电时,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过负荷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3 应根据选用设备的压缩机起动电流、配置的变速器等负荷特性,对配电线路进行过电流保护整定。 4 机组外安装的电动阀(或电磁阀)、水泵、温度传感器、控制面板等检测信号、通讯、联动控制及电源线路应由机组控制器负责馈出,或依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的配电控制箱并提供电源,配电控制箱内配置的控制器应考虑与机组控制器互联集成控制。 5 当空气源热泵机组与生活热水系统控制器要求互联集成控制时,控制器应配置标准化通讯接口,开放接口通讯协议编码
45、表,控制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 5.4 节的相关规定。 6.2.3 空调末端设备及其温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盘管机组(含风机、电动阀或电磁阀和温控器)或直接膨胀式空调室内机组(含风机、膨胀阀和温控器)的电源宜单独回路供电,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及过负荷保护电器;16 当落地式安装时,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 当地面辐射供暖电动阀和温控器供电电源与其它家用电器合用电源回路供电时,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过负荷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3 每台风机盘管机组或直接膨胀式空调室内机组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当多台设备共用一套保护装置时,其链式配电线路总计算电流不应超过 20A。 4 配电线路剩余
46、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值不应大于 30mA , 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2.4 电源出线口或电源插座在厨房内设置时,底边距地不宜低于 1.8m;在卫生间内设置时,应在 2 区以外或底边距地不低于 2.3m。 6.2.5 各种线路的选择及敷设除应满足设备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C220V 或 AC220V/380V 的电源线路,以及部分连接与控制线路、阀门控制线路,应选用铜导体。除成套设备连接线路截面要求符合线路保护规定外,其他线路截面均不应小于2.5mm2。 2 通讯及信号传输线路应与交流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当其间距不满足抗干扰要求时,应选择屏蔽缆线或采用金属导管护套
47、等防护措施。 3 地面管线应沿靠近房间隔墙的区域敷设,不宜与热水管交叉敷设,不应在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排布区域内与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 4 室外设备至室内的连接控制与传输线路、传感器线路、阀门控制线路,以及敷设在卫生间潮湿场所的缆线宜采用双重绝缘缆线。 5 选择室外明敷的缆线应考虑耐受冬季最低- 15的环境温度。 6.2.6 设备外接的操控显示面板或温控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方便用户操作,设置高度宜距地面 1.4m,或与照明开关高度一致。 2 室温控制器应设置在附近无散热体、周围无遮挡物、不受风直吹、不受阳光直晒、通风干燥、周围无热源体、能正确反映室内温度的位置,不宜设在外墙上
48、。 3 无特殊情况和使用功能要求时,应避免设置在卫生间和厨房的潮湿部位。 4 当地面辐射供暖房间内同时设有风机盘管机组或直接膨胀式空调室内机时,两者宜合用温控器。 6.3 防雷、电磁兼容和接地防雷、电磁兼容和接地 6.3.1 安装于防雷建筑物的室外设备应置于防雷保护范围内。当屋顶室外设备安装尺寸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2010 第 4.5.7 条所规定的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6.3.2 敷设至室外用电设备的各种线路应穿金属护套管,并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2010 第 4.5.4 条的规定采取防止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6.3.3
49、 系统中的谐波源设备,宜采取以下减少电磁干扰的措施: 1 通讯线路和电源线路分开导管敷设,当其间距不满足抗干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2 采用屏蔽线路敷设的缆线两端屏蔽层尽量以360方式与设备金属外壳连接;采用穿金属护套管敷设的普通缆线,金属护套管两端与设备金属外壳按照 360原则搭接。 3 室内外主机安装及线路敷设应远离电视机或音响设备;数字式控制器或无线控制器17 的设置应远离灯具等高频干扰源。 4 室外设备保护接地导体应随电源线路敷设,不应通过其它相邻的用电设备转接。 5 加装 EMI 滤波器。 6.3.4 系统及设备接地除应满足设备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一套系统的
50、独栋建筑,应满足总等电位接地设计要求。 2 用电设备应按配电系统的安全保护接地方式做好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室外设备保护导体截面积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2011 第 3.2.14 条第 5 款的相关规定。 3 安装于卫生间内的系统和设备应满足局部等电位接地的要求。 4 安装于人伸臂范围内的设备宜做辅助等电位接地。 5 末端配电线路采用 TT 系统时,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体连接至共用的接地极;当被保护设备预期故障接触电压超过 50V 时,尚应做局部等电位或辅助等电位联结。 18 7 施工、检验、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施工、检验、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 7.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