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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956.2-2019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规范第2部分:信息发布规范(重庆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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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7.060 A 47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956.2-2019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规范 第 2 部分:信息发布规范 Early warning information release platform management regulation Part 2:Information release regulation 2019-12-15 发布 2020-03-15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956.2-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预警信息制作 . 1

2、5 预警信息发布 . 5 6 预警信息传播 . 6 7 评估 . 8 8 保障措施 . 9 9 保密措施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预警信息格式示例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备案格式 .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特定发布对象信息备案要素 . 1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预警信息对外发布和传播策略建议 . 13 参考文献 . 15 DB50/T 956.2-2019 II 前 言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规范分4个部分: 第1部分:业务职能和岗位设置; 第2部分:信息发布规范; 第3部分:数据标准; 第4部分:信息安全建设; 本部分为DB50/T 9

3、56-2019的第2部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重庆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永夔、蒋镇、李剑莉、王俭、符威平、周浩、李家启、王旭。DB50/T 956.2-2019 1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规范 第 2 部分:信息发布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预警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和传播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重庆市内乡镇级以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其他信息传播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4、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 336-2016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预警发布责任单位 organization responsible for warning information releasing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或应急指挥机构。 3.2 专用预警终端 special early warning equipment 预警信息发送和接收专用装置,包含全市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软件和专用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硬件设备。 4 预警信息制作要求

5、4.1 制作流程 4.1.1 流程要求 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制作预警信息流程可按照图1规定进行。 DB50/T 956.2-2019 2 4.1.2 制作格式 预警信息首发、解除和更新格式可参照附录A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获知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报预测重大级别以上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3个小时内将纸质备案文件传真至本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a不通过事件是否首发是是否达到预警要求是是否更新预警级别否解除预警否内部审核否备案留底跟进事态发展进一步收集信息制作预警信息内部审核不通过是更新预警信息内部审核不通过重新核实通过通过通过备案留底。重大级别以上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应通报本级应急管理机构并发送预警信

6、息至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平台注:a纸质备案文件(格式参见附录B)内容应包括预警信息内容和制作、审核、签发人员及时间 图1 预警信息审核流程 4.2 制作内容 4.2.1 标题 应明确并包含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其中一类或更详细类别名称和预警级别。 DB50/T 956.2-2019 3 4.2.2 包含内容 制作预警信息内容应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信息。 4.2.3 具体要求 4.2.3.1 发布机关 应为发布预警信息的责任单位完整的名称。 4.2.3.2 发布时间 预警

7、信息的对外发布时间,应包括完整的年、月、日、时、分,并精确至分钟。 4.2.3.3 突发事件类别 应明确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其中一类。 4.2.3.4 预警级别 根据预警标准确定相应级别: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4.2.3.5 起始时间 突发事件已开始或预计将开始影响的时间,应包括完整的年、月、日、时,并精确至时。 4.2.3.6 可能影响范围 突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区范围,应使用文字描述范围边界和区域,必要时配以图表说明。 4.2.3.7 警示事项 应根据预警具体情况描述已发生

8、或预计将产生的影响和危害。 4.2.3.8 事态发展 简要分析事件可能发展趋势。 4.2.3.9 相关措施 受影响的行业、部门、企业和公众应采取的主要应对和防御措施。 DB50/T 956.2-2019 4 4.2.3.10 咨询电话 对发布的预警事件相关问题提供解释的专用号码。 4.3 解除预警信息的制作要求 4.3.1 包含内容 解除预警信息内容应包括解除预警的名称、突发事件的类别或名称、预警等级和解除时间。 4.3.2 具体要求 4.3.2.1 解除预警的机关名称 应为发布预警信息的责任单位完整的名称。 4.3.2.2 突发事件的类别或名称 对应已有明确预警信息名称,在此信息的名称后加上

9、“解除”二字。 4.3.2.3 预警等级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级别: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4.3.2.4 解除时间 解除时间应包括完整的年、月、日、时、分,并精确至分钟。 4.4 预警信息更新要求 预警信息更新包括对原预警级别升级、降级和范围变更等。 预警信息更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在其更新后的预警信息标题前加 更新; 应在内容里明确原预警的名称、发布时间,升级、降级和范围变更等内容; 更新后的内容应按照4.2的要求逐条制作。 4.5 预警信息审核要求 内部审核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核对预

10、警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按 4.2 逐条核对预警信息内容; DB50/T 956.2-2019 5 检查是否有错别字,或时间、范围等信息笔误; 审核信息内容次数应不少于 2 次; 审核完成应使用签名或电子签章确认签发。 5 预警信息发布要求 5.1 预警信息发布 指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对外发送所属预警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对外发送预警信息的过程。 5.2 发布流程 注:a接收预警信息来自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审核后的预警信息 图2 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5.3 发布规范 5.3.1 转发要求 DB50/T 956.2-2019 6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和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发布上级下发的预

11、警。 5.3.2 内容要求 发布的预警信息应包括 4.2 要求的完整内容。 5.3.3 发布对象要求 采用适当的渠道向指定区域的政府、应急联动部门、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特定发布对象的资料由相关部门预先提供给相应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备案,格式参见附录 C。如对象信息有变化,其备案责任单位需及时向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申请变更。 5.4 解除、更新预警信息 解除、更新预警信息的内容应符合4.3、4.4要求,发布预警解除信息不应使用相关预警图标。 5.5 多项预警同时发布 多项预警信息同时发布,应按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发送;预警级别相同的,按照影响范围从大到小排序发送;预警级别

12、、影响范围均相同的,按照发布时间从新到旧排序发送。 5.6 信息备案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进行备案,一级(红色)预警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应向上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进行信息备案。备案信息的内容应包括4.2要求的完整内容,还应包括信息制作、审核、签发等流程完整的人员和时间信息。 6 预警信息传播要求 6.1 预警信息传播 是指除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外, 其他机构、 单位 (团体) 或个人对接收到的预警信息进行转发的过程。 6.2 传播手段 预警信息的传播主体是社会传播媒体。 社会传播媒体应主动与当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对接, 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的响应机制和流程,及时、快速、准确、无偿播发

13、或刊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6.3 传播要求 社会传播媒体应准确完整传播已正式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应包含4.2的全部内容。 预警信息发生变更、解除时,已传播预警信息的社会传播媒体渠道应及时更新。 DB50/T 956.2-2019 7 6.3.1 广播电台 6.3.1.1 红色、橙色预警发布要求 对于红色和橙色预警,定时间隔播出预警信息,每次播放两遍,或开辟专题节目讲解及引导相关群体应对防范,影响特别严重的或预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红色预警应不间断播出预警信息。对于黄色和蓝色预警,应做到每小时播出一次,每次播放两遍,直至预警信号解除。 6.3.1.2 黄色、蓝色预警发布要求 对于黄色和蓝

14、色预警,应做到每小时播出一次,每次播放两遍,直至预警信号解除。 6.3.2 电视台 6.3.2.1 红色、橙色预警发布要求 对于红色和橙色预警,每分钟播放一次,每次播放遍,或开辟专题节目讲解及引导相关群体应对防范,影响特别严重的或预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红色预警应不间断播出预警信息, 6.3.2.2 黄色、蓝色预警发布要求 对于黄色和蓝色级预警,应每小时在荧幕底部滚动播放 2 次预警信息,直至预警信号解除。 6.3.2.3 内容与形式要求 对于所有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或转发的预警信息, 本地电视节目均应在荧幕左上角标明预警信号图标,内容以在底部游走字幕的方式为主。 6.3

15、.3 互联网媒体 对于所有通过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 应在重要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呈现预警信息。 6.3.4 手机短信 对于红色预警,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应及时发布。 对于橙色、黄色、蓝色预警,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应根据当地应急管理机构要求发送相关信息。 6.3.5 热线电话 自动应答热线电话应能与发布系统政务网站自动同步内容, 在市民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查询预警信息时,能准确、完整复述符合 4.2 要求的预警信息内容。 DB50/T 956.2-2019 8 采用人工应答的热线电话,应按照发布系统政务网站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用普通话进行复述。 6.3.6

16、 传真 通过传真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应与发布系统政务网站发布的预警信息文字内容完全一致, 字迹清楚、可辨识性强。 6.3.7 电子显示屏 电子显示屏应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信息内容应与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专用终端发布文字内容一致。 6.3.8 移动互联网应用(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 通过移动应用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应与专用终端发布的预警信息文字内容完全一致。 6.3.9 报刊 通过报刊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应与专用终端发布的预警信息文字内容一致。 因版面限制需要删减内容时,发布内容可根据政务网站发布的预警信息作简要概述,但至少应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和预警级别,

17、 另外还应包括咨询电话或其它了解渠道信息。 报刊发布预警应注意出刊时间与预警时效。 6.3.10 基层信息员、应急责任人及社区志愿者 基层预警信息员、应急责任人及社区志愿者应针对责任区内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和通信、广播、电视盲区及偏远地区的人群,使用鸣锣吹哨、手摇警报器和组织人员等方式逐人逐户告知。 6.4预警信息对外发布或传播手段策略建议详见附录D。 7 评估 7.1 发布质量评价 7.1.1 概述 预警信息发布完成后,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应对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情况开展评价。 7.1.2 反馈数据收集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应收集由社会传播媒体提供的各类反馈数据,内容包括: 广播电台、电

18、视台:信息来源、播出时间、播出方式、播出次数、播出频道、公众反馈等; 电信运营商:信息来源、接收人次数、传播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公众反馈等; DB50/T 956.2-2019 9 网络运营商:信息来源、播出时间、点击次数、公众反馈等; 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介的所属单位:信息来源、播出时间、公众反馈等; 基层预警信息员、 应急责任人:信息来源、传播时间、传播方式、传播效果、公众反馈、防灾效益等。 7.2 发布情况通报 预警信息发布完成后,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将所收集的反馈数据在24小时内备案; 预警信号解除后,汇总本次预警信息发布过程情况报本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影响较大的

19、预警信息,应实时通报。 7.3 发布效益评估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效益评估工作, 通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率、到达率、减损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持续改进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8 保障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业务的日常保障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 24小时专人值守,建立、完善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预案,强化安全保障,为预警发布责任单位、社会传播媒体等部门提供系统对接接口和技术支持,定期组织预警信息发布业务相关的研讨和培训; 预警发布责任单位: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提交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备案,为预警信息发布

20、系统提供部门实况监测数据、预报预警结论、灾害隐患点等决策指挥辅助数据。 9 保密措施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机构应建立保密制度,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 DB50/T 956.2-2019 10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预警信息格式示例 A.1 首发预警信息示例 暴雨蓝色预警 暴雨蓝色预警 重庆市气象台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发布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 目前我市东北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暴雨,预计从 XX 月 XX 日 XX 时到 XX 月 XX 日 XX 时,我市渝中、大渡口、江北、渝北、九龙坡、南岸、沙坪坝、巴南、綦江、万盛、南川、涪陵、丰都、石柱、

21、忠县、万州、武隆、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等地将出现暴雨,强降水时伴有雷电,局地有阵性大风, 请注意预防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等灾害。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咨询电话:XXXXXXXXXXX A.2 预警信息解除示例 大雾黄色预警解除 大雾黄色预警解除 重庆市气象台于 2018 年 11 月 01 日 11 时 39 分解除我市沙坪坝、九龙坡、渝中、大渡口、南岸、江北、潼南、大足、铜

22、梁、璧山、合川、北碚、渝北、巴南、江津、綦江、万盛、荣昌、永川、南川、长寿、涪陵、垫江、丰都、武隆、梁平、忠县、万州等区县的“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 咨询电话:XXXXXXXXXXX A.3 预警信息更新示例 【更新】高温中暑三级预警 【更新】高温中暑三级预警 XXXX 年 XX 月 XX 日,我市各地日最高气温下降至 34以下。预计未来 3 天我市中部、东北部及西部部分地区最高气温仍将达 37以上,易发生高温中暑。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气象局 XXXX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将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发布的“高温中暑二级预警”变更为“高温中暑三级预警”

23、 。 有关地区和单位按照高温中暑三级应急响应要求, 加强对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以及对中暑病人的救治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 并开展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防暑降温咨询和预防性给药工作。 防御指南: 1.科学调整安排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6 小时,并暂停 12 时至 16 时高温时段工作。不能三级 三级 高温中暑 高温中暑 DB50/T 956.2-2019 11 暂停 12 时至 16 时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露天工作。 2.合理补充水和无机盐。加强补水,补水方法宜少量多次。无机盐的补充以食盐为主,所补食盐主要以菜汤、咸菜或盐汽水等分配于三餐之中;也可通过食用富含无机盐的蔬菜

24、、水果、豆类及饮料来补充。 3.多补充水溶性维生素。 日常膳食调配过程中注意选择含维生素较多的食物。 高温作业时应根据供给情况尽量多吃各种新鲜蔬菜和瓜果补充水和无机盐。 4.适当补充蛋白质及热能。高温环境下机体易出现负氮平衡,因此蛋白质的摄入量需适当增加,但不宜过多。 咨询电话: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XXXXXXX 重庆市气象局 XXXXXXXXXXX DB50/T 956.2-2019 12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备案格式 单位名称: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 信息标题 预警信息类别 预警信息发布时间 预警信息级别 预警信息传播方式 预警周期 预警信息发布原

25、因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 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 备注 单位(盖章) : 年月日 DB50/T 956.2-2019 13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特定发布对象信息备案要素 表C.1给出了预警信息特定发布对象信息备案要素。 表C.1特定发布对象信息备案要素 类别 备案责任单位 备案要素 应急责任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及有关部门 责任类型、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手机、责任区域、单位地址 各类信息员、志愿者 信息员建立部门 姓名、 性别、 主管部门、 联系手机、 接收预警类型、责任区域。 社会传播媒体负责人 各级新闻出版、 广电和通信管理部门 姓名、 性别、 媒体单位、 主管部门、 发布手

26、段类型、联系手机、媒体覆盖范围、单位电话、单位传真、单位电子邮箱。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人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手机、单位电话、单位传真、单位地址、接收预警类型。 DB50/T 956.2-2019 14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预警信息对外发布和传播策略建议 表 D.1 给出了预警信息服务对象对应的服务渠道 表 D.1 重庆市预警信息服务渠道基本应用策略表 序号 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手段 辅助服务手段 01 政府应急领导 预警短信 传真 邮件 预警 APP 电话 02 应急联动部门和基层政府 预警短信 语音电话 邮件 专用预警终端 传真 预警 APP 预警微信 03

27、应急责任人和信息员 预警短信 语音电话 预警 APP 传真 预警微信 邮件 04 社会媒体 预警短信 语音电话 预警 APP 传真 预警微信 邮件 专用预警终端 网站 05 社会公众 广播 手机短信 电视 互联网媒体 大喇叭 显示屏 DB50/T 956.2-2019 15 参考文献 1 省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气发201668号) 2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 DB44/T 1796.3-2016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第 3 部分:信息发布与传播 4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渝府发201131 号) 5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675号)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响应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63号) 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按照永川模式进一步加强区县(自治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11209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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