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联颖高端传输信号电线电缆 建设单位(盖章) :联颖科技(东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建设项目名称称 联颖高端传输信号电线电缆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019-320981-38-03-522142 建设单位联建设单位联系人系人 王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18015531688 建设地点 江苏 省(自治区) 盐城 市 东台 市(县区)东台 镇(街道)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海洋路北侧 地理坐标 经度:120 度 26 分 13.933 秒,纬度:
2、32 度 51 分 41.253 秒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电线、 电缆制造C3831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77 电机制造 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电池制造 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85;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6;照明器具制造 3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89”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
3、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备案) 部门 (选案) 部门 (选填)填) 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总投资(万元)元) 10050 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176 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比(比(%) 1.75%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9 个月 是否开工建是否开工建设设 否 是: 用地(用海)用地(用海) 面积(面积(m2) 33500 3 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规划环境影响影响 评价情况评价情况 规
4、划环评名称: 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批机关: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文号:东环2013126号 规规划划及及规规划划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评价价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 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根据 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东台市环保局审查意见 (东环2013126 号) , 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主要承载固定投资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机械、电子产业类项目,机械行业(禁止冶炼、电镀、酸洗、磷化等工序) ,电子产业类(不涉及线路板生产并禁止排放重金属)等轻污染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5、电线、电缆制造, 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因此本项目的定位与机械电子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定位相符。 本项目与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1。 表表 1-1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规划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审批要求审批要求 本项目内容本项目内容 相符相符性性 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和环保准入条件引入项目,机械行业禁止冶炼、电镀、酸洗、磷化等工序,电子行业不涉及线路板生产并禁止排放重金属。入区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入区项目
6、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不含冶炼、电镀、酸洗、磷化等工序) ,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产污后采取有效的控制治理措施,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相符合 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加快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废水应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3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入何垛河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制, 目前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管网已铺设到项目地,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与冷却废水及喷淋废水一起接入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相符合 工
7、业园应集中供热,现各用热装置应燃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低硫燃料油(含硫量低于 0.3%)等清洁能源,现有燃煤锅炉应拆除或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本项目不燃煤,各工序均使用电能加热,无污染物产生。 相符合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本项目设置了风险应急措相符 4 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风险管理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应急环境监测等,定期组织实战演练,防止产生事故危害。产业园和入区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应配备环保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入区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按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施
8、,有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并配备环保专职,对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运营后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合 根据园区发展情况, 适时协调推动东台市相关部门,启动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作,以使其能够有能力处理区城污水 目前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目前已经完成一期 1.25 万吨/日及配套污水管网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一期剩余 1.25 万吨/日扩建项目己建成运行。污水厂尚有余量接管本项目废水。 相符合 园区规划实施中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 园区内现有企业须切实开展总量减排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入驻企业的污染物总量,确保园区内主要污染物
9、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实现区域环境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相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该地建设符合东台市机械电子产业园总体建设规划。 5 其其他他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联颖高端传输信号电线电缆,对照外商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 ,拟建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限制和禁止类;对照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通知中“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
10、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中“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法2015118 号文)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未涉及国家规定的淘汰限制类。 本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通过江苏省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9-320981-38-03-522142) 。详见附件 1 项目立项备案文件。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产业政策。 2、用地符合性分
11、析、用地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台市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海洋路北侧, 项目所在地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3、项目、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周边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见表 1-2,建设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位置关系见附图 4。 表表 1-2 本项目周边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周边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生态空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保护区域名称名称 主导生主导生态功能态功能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12、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 与项目最近与项目最近距离距离 东 台 市 通榆 河 清 水通 道 维 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东台市境内通榆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 1000 米陆域范围 77.13 SW 7620m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台市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距离为7.62km。 建设项目不在东台市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 本项目废气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排放;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到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何垛河,不会降低附近水体环境容量;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因此, 6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 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13、分析 为了防治通榆河水污染,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指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新沂河南偏泓、盐河和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射阳河、车路河、沂南小河、沭新河等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护区; 其他与通榆河平交的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三级保护区”。 本项目距离通榆河最近的距离为 8620m, 也不在与其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内,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上述划分的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14、相符。 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东台市域内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台市) 、江苏黄海海滨家级森林公园、江苏东台永丰省级湿地公园、泰东河西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本项目均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要求。 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 东台市 2020 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 对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 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
15、氧化碳、PM2.5和 PM10年均值达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CO 的百分位数日均值达标,O3的百分位数最大 8 小时均值达标,PM2.5的百分位数日均值超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其他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当地政府已制定达标规划,根据“东台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东台市采取的大气达标方案为:全面完成“消灭黑烟囱”专项整治任务,加强秸秆“双禁”工作,组建巡查、执法队伍,“蓝天卫士”电子监控平台运转正常。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应急机制,科学确定污染企业停产限产、工地停工等应急管
16、控清单。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后,区域的 PM2.5进一步得到降低。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 7 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集中处理后,尾水外排至何垛河,不会降低附近水体环境容量;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本项目拟进行联颖高端传输信号电线电缆生产,物耗
17、及能耗水平较低。本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负面清单相符性 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1-3。 表表 1-3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内容内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18、9年本(2021年修订版)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 2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本项目不在国家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3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4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本项目拟上的设备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
19、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使用的生产设备未涉及国家规定的淘汰限制类。 5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 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 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4。 表表1-4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年版)相符性分析表表 8 文件相关内容文件相关内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是否相符是否相符 禁止
20、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 相符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东台市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相符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21、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东台市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相符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东台市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相符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
22、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项目位于东台市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 相符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为高端传输
23、信号电线电缆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新建、 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 相符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相符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和焦化项目 相符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相符 与江苏省
24、“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处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表表1-5 与江苏省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管控类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9 别别 空间布局约束 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
25、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 23216.24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 8474.27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 在项目范围内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区为东台市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为7.62km,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
26、围内 相符 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 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不属于 相符 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 不属于 相符 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
27、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 不属于 相符 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 , 应优化空间布局 (选线) 、主动避让; 确实无法避让的, 应采取无害化方式 (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不属于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区域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相符 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
28、放总量要求: 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 万吨、 85.4 万吨、 149.6万吨、91.2 万吨、11.9 万吨、29.2 万吨、2.7 万吨。 严控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 不涉及 相符 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不涉及 相符 10 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
29、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 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 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与上级应急预案联动 相符 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 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应急预案,与上级应急预案联动 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
30、超过 524.15 亿立方米。 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 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90%。 本项目用水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 相符 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 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6.87 万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90.67 万公顷。 本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用地规划 相符 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期限
31、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项目采用电作为主要能源 相符 表表 1-6 本项目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序序号号 项目项目 要求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
32、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1、 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以及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2、本项目距离通榆河 7620m,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 3、 本项目为联颖高端传输信号电线电缆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废水接管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尾水达标排放何垛河,不向通榆河排放。 2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
33、污总量控制制度。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接管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向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申请,在东台市区域内等量平衡。 3 环境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剧毒化学品以及 11 风险防控 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 其他危险化学品,原辅料通过汽车运输,不采用河道航运。 4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且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缺水地区。 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
3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处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表表1-7 与盐城市与盐城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管控类别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空间布局约束 (1) 严格执行 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号)附件 3 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 (2) 严格执行 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盐政办发201734 号)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盐政发201663 号)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盐政发201924 号)
35、盐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盐政发201756 号)等文件要求。 (3)禁止引进列入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盐政办发20157 号)淘汰类的产业。 (4)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924号),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关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取消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定位,依法依规逐步退出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到 2020 年 10 月底前,城市主城区范围内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基本实施关停或搬迁。 1、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 省政府关
36、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 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 2、本项目严格执行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盐政办发201734 号) 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盐政发201663 号) 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盐政发201924号) 盐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盐政发 2017 56 号) 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主要从事高端传输信号电线电缆生产,不属于化工项目。 4、本项目位于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海洋路北侧, 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 本项目主要
37、从事高端传输信号电线电缆生产,不属于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2) 依据 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盐政办发20178 号),2020 年盐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 排放量不得超过 12.97 万吨/年、 1.61 万吨/年、4.60 万吨/年、0.42 万吨/年、3.58 万吨/年、3.67 万吨/年、3.23 万吨/年、9.73 万吨/年。 本项目建
38、成后废气、 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向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申请总量,在东台市区域内平衡,固废零排放。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12 环境风险防控 (1) 严格执行 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号)附件 3 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 (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建成应急水源工程。 (3)落实盐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盐政办发2014116 号)的要求。 (4) 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以下简称“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和
39、项目、涉爆粉尘企业等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 1、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 2、本项目不在东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3、本项目严格落实盐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盐政办发2014116 号)的要求。 4、项目完善建立危险废物的分级管控和隐
40、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 制度标准、工作机制;企业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严禁危险废物非法转移、 处置和倾倒行为。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依据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 年) (苏水资201712 号)、 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关于下达 2020 年和 2030 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通知(苏水资联20165 号)、盐城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盐城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盐水管委20173 号)、盐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7-2025)等相关要求,20
41、20 年盐城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57.24 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 2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 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 (2)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 号),2020 年盐城市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 81.53933 万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2.08653 万公顷。 本项目不涉及稀缺资源, 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本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表表1-8 与盐城市与盐城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环
42、境管环境管控单元控单元名称名称 管控管控类别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东台市精密机械产业园 空间布局约束 (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 (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1、本项目严格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2、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3、本项目与园区、周边企业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污染物排放管控 (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
43、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本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向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申请总量,在东台市区域内平衡,固废零排放。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 13 批复的总量。 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以环境容量定产业、 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环境风险防控 (1)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配备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应急环境监测等,定期组织实战演练,防止产生事故危害。企业园和入区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应配备环保专职或兼职人员, 对入区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状况进行
44、监督性监测, 按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2)合理规划园区周边土地利用,在工业园工业用地周边设置不小于 100 米的生态防护隔离带。 1、本项目严格落实盐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盐政办发2014116 号)的要求。 2、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
45、于 20 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本项目不涉及稀缺资源,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本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降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不在东台市及当地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从上表可以看出,拟建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的要求。详见附图 4 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图。 4、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1)与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
46、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30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30 号)内容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具体见下表: 表表 1-8 与关于印发江苏省与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发201730 号)的符合性分析号)的符合性分析 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案的通知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14 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 船舶制造
47、等行业, 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 本项目印刷使用水性油墨 符合 (2)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48、控制指南 (苏环办2014128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 号)要求:“一、总体要求(二)鼓励对排放的 VOCs 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 VOCs 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二、行业 VOCs 排放控制指南(二)表面涂装行业、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原则上禁止露天和
49、敞开式喷涂作业。 若工艺有特殊要求, 不能实现封闭作业, 应报环保部门批准。烘干废气应收集后采用焚烧方式处理, 流平废气原则上纳入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喷漆废气应先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 湿式水帘+多级过滤等工艺进行预处理,再采用转轮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方式处理,小型涂装企业也可采用蜂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填料塔吸收、活性炭吸附等多种方式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品印刷使用密闭印刷区,押出和挤出在密闭设备中,印刷及押出、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印刷工序及押出、挤出收集效率可达到 95%以上,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到 90%以上;因此本项目符合
50、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要求。 (3)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119 号)相符性 对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119 号)要求(见表 1-9) ,本项目符合文件相关管理要求。 表表 1-9 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 15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