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721417 上传时间:2022-06-18 格式:DOCX 页数:304 大小:1.82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4页
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4页
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4页
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4页
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4页
亲,该文档总共30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目 录第一章 概述11.1 项目建设由来1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4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第二章 总 则72.1 编制依据72.2 评价目的和原则112.3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12.4 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122.5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232.6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42.7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312.8 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372.9 评价工作内容及评价重点382.10 评价程序392.11 小结39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413.1 工程概况413.2 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413.3 工程分

2、析523.4 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控制103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74.1 自然环境1074.2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0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125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25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35第六章 环境风险评价1696.1风险调查1696.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1716.3环境风险识别1726.4环境风险分析1736.5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776.6应急预案1836.7环境应急监测方案1836.8风险评价结论185第七章 污染治理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867.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1867.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897.3 环保投资分

3、析203第八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58.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2058.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方法2058.3 项目经济损益分析205第九章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2099.1 环境管理2099.2环境监测计划2119.3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213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21410.1 结论21411.2 要求与建议219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 项目大气新导则自查表;附表3 项目风险新导则自查表;附表4 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附表5 项目地表水影响分析评价自查表;附表6 土壤影响评价自查表。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

4、图4 项目区域外环境关系图;附图5 项目监测图;附图6 项目与江阳区畜禽禁养区分布位置关系图;附图7 项目与泸州市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图;附图8 项目与泸州市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9 项目与周边饮用水源地分布位置关系图;附图10 四川省生态红线分布图;附图11 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12 圈舍结构图;附图13 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14堆肥发酵罐结构示意图;附图15 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3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泸市环建函201927号);附件4 符合养殖规划的说明;附件5 土地合同;

5、附件6符合区域规划的说明;附件7 废水消纳协议;附件8 环评执行标准;附件9 江阳区禁养区划定方案;附件10 项目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1 无害化处理设施技术资料。第一章 概述1.1 项目建设由来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农民很重要的一项收入,历年来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中国目前畜牧业所占农业的比重还不足35%,与发达国家的60-70%还有相当的差距。而中国的畜牧业中主要以养猪为主,而目前农民养猪都是以农户小规模散养为主的传统养殖方式,品种差、效益低,严重制约了农村养猪业的发展。因此以引导农民调整品种结构并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导入,是开创养猪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契机。四川省是传统猪肉消费大省

6、,猪肉消费占肉类的比重高达75%,市场空间巨大。四川生猪养殖行业主要以散养模式为主,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出栏比重高达90%以上,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四川震后灾后重建,加之养殖效益下降,养殖成本与风险较高等因素的影响,促使四川散养户加速退出生猪养殖行业,大量猪舍出现空置,生猪出栏量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四川由传统的生猪输出地已经变为生猪输入地,猪源多来自陕西、河南等地。泸州市是四川省5个100万级人口大城市之一,是连接云贵川渝和成渝城市群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在满足泸州粮油肉奶菜等副食品供应的同时,还成为成渝经济圈的成都、重庆等特大城市的主要副食品生产供应基地。泸州市大力推行“种畜禽场+专业

7、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集中或分散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引导农户转变散养发展方式,逐步走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全产业链”为标志的现代畜牧业模式,扩大对农户的带动面、参与面、受益面。同时,积极引进和发展各类畜牧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并带动农户联建共建标准化养殖小区。为此,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抓住机遇,在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新学村9社投资建设“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文的要求,该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

8、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1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年4月28日经生态环境部修改),本项目属第一类“畜牧业”第1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迅速组成了环评技术小组,并收集本项目的工程资料和相关文件,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踏勘本项目拟建地及周围环境关系现状,收集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公报与建设单位前期针对本项目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实施的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

9、在后期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补测,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的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减缓环保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实施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开展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因此,本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1)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3)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阶段。图1.2-1 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程序框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经查阅

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条“农林业”的第4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规定。同时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502-03-03-424908】FGQB-0011号文件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此外,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发布的各项规划、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法律法规及行动计划;项目的最终平面布局充分考虑了所在地自然条件,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等多方面要求。相关情况的

11、判定结果见表1。表1 项目相关判定结果一览表序号类比判定依据判定结果1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2相关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符合3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符合4泸州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符合5泸州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6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符合7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符合8江阳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符合9江阳区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符合10技术规范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

12、18407.32001)符合1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符合1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符合13条例法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符合1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符合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营运期,施工期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生态影响。本项目营运过程主要环境问题包括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1.4.1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养殖废水与员工生活经管道引至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

13、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水作灌溉标准要求后用于项目内绿化、有机果木基地及消纳地内灌溉(消纳地为竹林地、旱地、水田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 “厌氧+生物接触氧化”。环评中注重分析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可靠性。1.4.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恶臭)、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废气、沼气、食堂油烟、发电机废气。本项目恶臭主要产生于猪舍、污水处理区、有机肥生产车间,本项目采用成熟的饲养工艺和干清粪工艺,并做到猪粪及时外运,猪舍勤清扫、保持干燥和防潮、加强通风,场区内加强绿化,并对有机肥生产车间、污水处理区污水前处理部分和污泥处理部分臭气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后通过15

14、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病死猪时,该处理机会产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该部分废气经自带的恶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厌氧反应器内将产生沼气,其主要成分为甲烷(6070%),全部用于养殖场生活和生产燃气。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油烟净化机净化后抽至食堂屋顶排放。应急柴油发电机使用0#号柴油,废气经自身携带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经抽排风系统抽至配电房顶排放。环评中注重分析工艺废气(恶臭)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排放达标可行性。1.4.3噪声本项目投产后,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房、发电机房、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污泥脱水机等设备噪声以及猪叫声和出入场区的车辆噪声等,通过

15、密闭隔声、设备减震,合理饲养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环评中注重拟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的可行性论证。1.4.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隔渣、病死猪、畜禽医疗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及废脱硫剂。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隔渣收集后送至堆肥发酵罐,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得到有机肥半成品,暂存于有机肥生产车间,并用于配套建设的有机果木基地和周边农田施肥,剩余部分外售至有机肥厂。病死猪收集后,经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后,运至堆肥发酵罐,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得到有机肥半成品,暂存于有机肥生产车间,并用于配套建设的有机果木基地和周边农田施肥,剩余部分外售至有机肥

16、厂。畜禽医疗垃圾暂存于畜禽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淆一起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隔渣经收集后运至堆肥发酵罐,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得到有机肥半成品,暂存于有机肥生产车间,并用于配套建设的有机果木基地和周边农田施肥,剩余部分外售至有机肥厂。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并及时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废物,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交给原厂家回收处置。环评中注重分析各类固废处置措施的可行性。1.4.5地下水项目主要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畜禽医疗垃圾暂存间、发电机房

17、及储油间、隔油池等设置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本项目采用30cm厚P8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2cm/s)防渗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废水储存池、有机肥生产车间、无害化处理房、各类猪舍、生活垃圾暂存间、仓储区等设置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本项目采用P8级混凝土铺设,混凝土厚度1015cm;厂区路面、办公区及生活用房等属简单污染防治区,可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不设置

18、专门的防渗层,场内主要通道全部硬化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环评中注重分析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采取了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区域环境功能;工程在施工期会对局部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运行期拟采用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

19、建设是可行的。298第二章 总 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6年9月1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6年1月1日起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18年1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第58号,自2016年11月7日修正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厂区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改,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8年8月29日通过);(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

21、订);(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9)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2)关于

22、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文);(2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2012年5月,国土资发201298号);(2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修正);(2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27)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发20074号);(28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51号);(29)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

23、公厅环办环评201831号;(3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51号);(31)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业部农医发200525号);(32)农业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33)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1799号);(34)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农业函2017647号);(3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36)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51号);(3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

24、1日实施)。2.1.2 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01.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2018.12.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2019. 03.0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016.01.0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10.04.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2011.09.0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2019

25、.03.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1.3 相关技术规范(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3)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2005.11.14;(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01.01;(5)国发2007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07.01.26;(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

26、6548-2006);(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0)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11)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农业部2005.10.21);(12)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13)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14)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15)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16)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27、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51号关于发布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19)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20)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业部农医发201725号);(21)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22)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 26622-2011);(23)、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评估技术规程(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1492-2012);(24)农区耕地畜禽承载能力评估技术规程(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1943-20

28、12)。2.1.4 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工作文件(1)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502-03-03-424908】FGQB-0011号;(2)江阳区农村农业局“关于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有关问题的说明”; (3)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们政府“关于泸州市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说明” ;(4)土地流转手续;(5)废水土地消纳协议;(6)泸州市江阳区生态保护局关于泸州市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阳区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函;(7)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9、江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8)环境监测报告;(9)云浮市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降解处理机技术介绍”。2.2 评价目的和原则2.2.1 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管理方针。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旨在通过环境调查和现场监测,了解工程所处环境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性,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污染源的产生位置、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最终排放量、防止污染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变化,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否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以环保法

30、规为准绳,衡量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提出尽可能减少环境影响的对策建议,为管理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2.2 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3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3.1 相关规划2019年3月11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

31、-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泸市环建函201927号)。2.3.2 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环境功能区划见下表:表2.3-1 环境功能区域规划一览表序号项目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水环境功能区类水域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3声环境功能区2类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森林公园否6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7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8是否人口密集区否9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0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两控区(位于酸雨控制区)11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否12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2.4 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2.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29号产

32、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条“农林业”的第4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规定。同时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502-03-03-424908】FGQB-0011号文件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4.2 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明确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

33、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优化特色农业区域布局,加快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支持高原农业发展,打造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特色水果、蔬菜、茶叶、木本油料、食用菌、中药材、烟叶、蚕桑、木竹、花卉等集中发展区,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牛羊养殖,积极发展禽、兔、蜂等特色产业,建设四大林业产业区。 本项目的建设将为生猪的稳定生产提供支撑。 因此,项目与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是相符的。(2)与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

34、分析 四川省畜牧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提出十大工作重点:一、积极推动“粮改饲”;二、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问题,争取将粪污变废为宝,实现利用 70%以上;三、秸秆的饲料化运用。四、规模养殖。这是现代畜业的重要标志,是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目前蛋鸡和肉鸡的规模化水平最高,牛羊差一些。综合来看,现在,整个畜牧业规模化率 39.6%,十三五期间,使畜牧业规模化率达到 50%以上。五、畜禽良种方面工作。六、奶业问题。七、饲料问题。.八、草原生态。十三五在十二五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经费投入增加。九、科技方面。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强对科技的投入。十、畜牧发展的精准化。 本项目依

35、托企业上游种猪场,引进优良健康猪仔进行育肥,建设猪舍等主体工程并配套办公区、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建设将为畜牧业规模化率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与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中相关要求一致(3)与泸州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 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专栏30现代农业产业建设重大项目”中“畜禽养殖项目”明确提出:年出栏生猪450万头能力建设、年出栏15万头肉牛能力建设、80万只肉羊出栏能力建设。 本项目依托企业上游种猪场,引进优良健康

36、猪进行育肥,项目分两期建设,最终年出栏生猪8.3万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泸州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相符的。(4)与泸州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泸州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推动泸州优质饲草料种植与加工业发展,奠定现代畜牧产业的饲料资源基础;促进畜禽养殖结构日趋合理和产业集聚,逐步形成北猪南牛区域布局、林下鸡、优质山羊和川藏黑猪、丫杈猪特色养殖的优势产业带;加快畜禽种业发展速度,提高养、繁、育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良种促升级,以良种促增效;推动加工企业不断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抢占重庆、成都、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高端市场。到 2020

37、年,全市生猪年出栏 450万头,出栏肉牛 11.5万头、肉羊 80 万只、家禽 4000 万只,牧业总产值达到 140 亿元。生猪良繁体系重点在泸县、合江、纳溪、叙永、古蔺布局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重点培育壮大泸县巨星兴旺 PIC 祖代种猪场、合江四海天兆种猪场、纳溪温氏种猪场、叙永叙新种猪场、古蔺观文丫杈猪种猪场等。肉牛良繁体系主要在古蔺、叙永布局,结合国家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大力发展存栏10头以上基础母牛养殖大户,引导和支持农户饲养基础母牛繁殖小牛,业主投资规模育肥场收购农户繁殖的小牛进行育肥销售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古蔺、叙永肉牛人工授精站点。肉羊良繁体系重点在叙永、古蔺、合江、泸县发展存

38、栏种养 500 只以上的种羊场,积极开展川南黑山羊、马头羊的保种和杂交开发利用。重点围绕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肉牛(羊)标准化基地建设、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等项目,引导业主和农户建设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场)。每年新(改)扩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 60 个,“十三五”期间,新增规模养殖场 300 个,达到 1080 个。其中,新增规模猪场 150 个,肉牛育肥场30 个,肉羊规模养殖场 70 个,小家禽规模养殖场 50 个(肉鸡、蛋鸡、肉兔)。新争创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15 个,以生猪为主的适度规模养殖比重达75%,较“十二五”末提升 4.5 个百分点。 本项目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

39、设,项目的实施将对规模养殖比重的提高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本项目与泸州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是相符的。(5)与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出,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方案,2017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推进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和沼气工程,泸县、江阳区、古蔺县、叙永县等养殖重点县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 2020 年,8

40、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 本项目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行畜禽清洁养殖模式,并同步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配套建设有机果木基地,施行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的生猪养殖模式。因此,本项目与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是协调的。2.4.3与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未位于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中列出的江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规划中指出:生猪养殖优化调整建议:从改善水环境质量的

41、目标出发,适当缩减生猪养殖规模(按出栏量计),将2020年规划的450万头缩减至430万头,至2025年规模不再增加。其中江阳区规划编制阶段(2018年)现状为32.6万头;调整优化前2020年规划为30万头,调整优化后为25万头;调整优化前2025年规划为30万头,调整优化后为25万头。根据江阳区农村农业局“关于泸州鑫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有关问题的说明”,本项目符合江阳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要求。表2.4-2 与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相关要求对比分析表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到2020年,建立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和

42、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工作机制,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2025年,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本项目一期工程外送至周边有机肥生产厂商;待二期有机肥车间建成后,所有粪便均由铲车及载粪农用车收集至有机肥车间堆肥发酵罐,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暂存于有机肥生产车间,用于配套建设的有机果木基地和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率能够满足规划要求。符合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本项目配备了处理工艺为“厌氧+生物接触氧化”的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养殖废水满足到2025年,水污染物排放量零增量本项目各类废水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用于消纳

43、地灌溉满足2020年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100%。本项目采用云浮市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产品(专利证书详见附件)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病死猪只。本项目无害化处理机单台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kg/d,本项目共安装两台,每天处理1次。处理效率100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中的相关规划要求。与江阳区禁养区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比分析如下:表2.4-2 与江阳区禁养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比分析表名称禁养区及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结论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阳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长江五渡溪水源地、长江观音寺水

44、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陆域,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源(分水岭镇长河田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陆域。;本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满足要求自然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阳段)核心区和缓冲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建设养殖场。本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满足要求风景名胜区:张坝-方山景区核心区和其他区域。本项目选址不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满足要求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江阳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况场街道、邻玉街道、蓝田街道、茜草街道、泰安街道、张坝街道、方山镇、丹林镇、江北镇、通滩镇、石寨镇、黄舣镇、弥陀镇、分水岭镇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

45、育科学研究区及其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止建设养殖场。本项目选址不在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范围内满足要求主要河流沿岸: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19条河长制河流,包括长江、赤水长江、沱江(江阳区段)设计洪水位以下及以上100米范围,大洞桥河、久桥河、丰光河、南井河、米溪沟、合龙溪、倒流河、大桥河、利水河设计洪水位以上30米范围。本项目选址不在主要河流沿岸范围内满足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畜禽养殖规模寄养规模小于500 头猪单位的养殖场。畜禽养殖场选址位于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位于缺乏地表水环境容量区域且有污水排放的;占用基本农田。配套设施/消纳土地未配套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消纳土地又无可依托的第三方;配套自建或依托的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2020年必须达75%以上)。使用药品: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5)氨苯砜及制剂;(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规范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