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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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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西湖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五)级别划定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二)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三)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和预警信息(二)预防预警行动(三)信息发布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一)特别重大事件(级)(二)重大事件(级)(三)较大事件(级)五、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二)物资保障(三)资金保障(四)人员保障(五)培训演练保障六、附则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适应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新常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全

2、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园)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局属各单位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

3、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园)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园)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

4、校(园)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校(园)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灾害等。5、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故。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各种破坏远程教育电视接收的事件。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

5、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省和市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违规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四)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区教科体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

6、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教科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园)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5、区分性

7、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组织、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防范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五)级别划定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

8、事件()级、一般事件(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黄国良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应杰、施洁红、罗小军、邓淑平、欧阳雅静、宗国奇、杨晓颖、周琴、李曦成 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区教科体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二)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稳定工作科,办公

9、室主任由赵志辉担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局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学校(园)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同时接受区各专业指挥部和市教育局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织、指导和指挥。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

10、,副组长由局安全稳定工作科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稳定工作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园)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和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现场督促、协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校园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稳定工作科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局安稳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

11、:指导各校园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校园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教科体系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并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赴现场参与救助安抚和事故调查工作,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提出是否需要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体卫艺科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体卫艺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教科体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

12、置工作,及时收集教科体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校园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各校园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校园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园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参与各校园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稳定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科技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

13、事态发展。及时评估灾害影响,提出救灾减灾方案,调整安排各项教育教学活动。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高招办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区高招办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做好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14、相关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举措,必要时协调公安、宣传、保密、监委等部门参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和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1、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属地街道(镇)和区教科体局报告,不得延报。(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级事件,在报区委、区政府的同时,可直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同时抄报区有关主管部门。;发生级事件,在报区委、区政府的同时,可直报市教育局

15、,同时抄报区有关主管部门。(4)续报。在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新的情况,造成新的危害,或发生前期报告中未包括的新问题时,应及时根据事态发展连续报告。2、信息报送机制(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校园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迅速通知局机关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展开相关处置工作。(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各突发公共事件组接到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部门)、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

16、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事发学校(园)、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二)预防预警行动1、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

17、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3、做好应对学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三)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由区政府授权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发布的新闻发布工作,由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并由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统一发布。重大、敏感突

18、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进行。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一)特别重大事件(级)特别重大事件(级)发生后,区教科体局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立即启动本预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区政府有关部门。(二)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发生后,区教科体局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立即启动本预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三)较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发生后,区教科体局和学校(园)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区教科体局随时掌握情况

19、,必要时启动本预案。五、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二)物资保障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三)资金保障各单位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各单位要严格保证应急资金充足。(四)人员保障各校(园)均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20、。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各校(园)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园)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区教科体局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队长由局党委委员宗国奇担任,人员为赵志辉、曾涛、孙玉成、黄家昌、徐筱宏、董理、李翔、程小林、涂武强、谭浩、李江、邓少华、张宏、范志都、熊志平、李建、樊青、余伟。(五)培训演练保障各校(园)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具体保障措施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六、附则(一)本预案是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学校

21、、幼儿园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单位和本校(园)的应急预案。(二)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园)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四)本预案由区教科体局负责解释。区教科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西湖区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西湖区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

22、西湖区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西湖区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5、西湖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西湖区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科体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园)门进行大规模游

23、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2、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3、较大事件(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

24、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4、一般事件(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1、预防预警信息学校(园)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

25、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2、信息报送制度(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2)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

26、,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学校(园)要及时报告区教科体局,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发矛盾、扩大事端。(3)局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级(含级)以上事件直接报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抄报区维稳办、区公安分局等。同时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与学校(园)联系,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局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通报信息,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与区信息化办公室沟通情况,提请协助和支持,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快速、高效处置相关部门应急

27、机制、方案和措施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园)发现突发事件及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信息)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时间应急指挥部等区教科体局综治办应急决策批示、指示局应急领导小组局社会类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3、信息报送流程三、应急响应1、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园)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园)应立即向当地街办及其公安派出所和区教科体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立即启动预案,指导学校(园)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迅速深入各相关学

28、校(园),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同时抄报区维稳办、区公安分局。同时,局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2)一旦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及集体上访,学校(园)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园)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园)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

29、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学校(园)必须作出处理师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带头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必要时,由局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区委、区政府,启动相关专项预案。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2、重大事件(级)的处置若事件已严重影响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区教科体局负责人及时深入事发学校,指导、协助学校(园)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各校园启动

30、本单位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园)党政领导要深入师生,面对面地做好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配合区教科体局领导小组派出专人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3、较大事件(级)的处置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园)有关部门或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学校(园)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园)应急工作处置小组要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教科体局。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园)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祥、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

31、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园)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园)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4、一般事件(级)的处置区教科体局指导学校(园)加强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和师生稳定的如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谣言,要立即予以调查和监控,确定涉事人员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等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园)的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

32、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四、应急保障1、预案保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2、队伍保障不断壮大维护学校(园)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园)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师生思想政治

33、工作队伍。3、技术保障加强快速维护学校(园)稳定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治安报警点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4、物质保障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五、善后与恢复各学校(园)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

34、校(园)内正常秩序。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

35、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4、事件结束后,区教科体局要敦促学校(园)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园)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局处置工作组,局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局应急领导小组审

36、定后报送区委、区政府。 西湖区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科体系统实际,及对学校(园)教学产生的影响,将事故灾难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级级。(一)特别重大事件(级):学校(园)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单位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二)重大事件(级):学校(园)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本单位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三)较大事件(级):对学校(园)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园)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四)一般事件(级):对个体造

37、成的损害,对学校(园)教学的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二、应急处置措施(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园)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病员。(4)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

38、、财产的安全。(二)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园)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报告;(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三)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1)有湖面、水面的学校(园),事先要制定并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2)学校(园)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

39、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3)学校(园)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或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4)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四)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园)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2)学校(园)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园)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区教科体局报告;(3)学校(园)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

40、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街道(镇)、派出所或区政府支援帮助;(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五)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区教科体局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2)学校(园)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

41、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者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1)学校(园)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区教科体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3)区教科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

42、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园)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区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由区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区教科体局应立即督促各校(园)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3、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8)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园)应在1小时内向环保局报告。(七)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区教科体局报告;(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3)学校(园)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市、区外事部门。(八)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园)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工作预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2)发生

44、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拨打120,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4)学校(园)和有关部门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九)外出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2)

45、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4)学校(园)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园)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十)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1)学校(园)后勤(总务处)要做好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

46、命安全。(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园)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十一)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十二)学校(园)突发

47、事件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园)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三、善后与恢复 1、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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