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1《邢台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pdf

上传人: 文档编号:5744750 上传时间:2022-06-22 格式:PDF 页数:15 大小:231.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邢台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2021《邢台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2021《邢台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2021《邢台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2021《邢台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经济体系的落实意见邢政字202115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122 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

2、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 绿色消费, 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 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邢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

3、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 2020 年提高 11 个百分点以上, 单位 GDP 能耗下降 16%, 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到 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 12%。到 2035 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

4、体系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三)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巩固去产能成果,严格执行国家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改造,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升级。大力推进绿色工厂创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绿色工厂覆盖率达到 60%以上。聚焦钢铁、装备制造、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变革,加快打造传统产业升级版。深化“千企转型”行动,实施“百项技改”工程。协同推进京津冀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实现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全面资源化。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超标准排放、超总

5、量排放、有毒、有害)高耗能”和产废量超 100 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夯实网格化管理,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适时将碳排放许可纳入。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宣传发动,鼓励培育一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两品一标”认证,2025 年“两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 200 个。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5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直接还田质量,提升秸秆离田利用水平,2025 年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开展农膜回收宣传,引导农民使用标准地膜,20

6、25 年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常态化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土壤改良工程,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到 2025 年,新建高标准农田 100 万亩。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布局及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规模化、特色化水平全面提升,到 2025 年,全市发展和改造木本粮油经济林 10 万亩,林下产业面积达到 40 万亩。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大农业和水利项目的压采力度,20202021 年,完成省下达压采任务3.1724 亿立方米,到 2022 年实现采补平衡。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等农业节水项目,推广节水种植技术和节水

7、抗旱作物,不断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配合省水利厅实施石津灌区节水改造,2025 年农业灌溉用水量下降到 11.9 亿立方米。推行健康养殖、绿色养殖。加强农药减量控害,到 2025 年,全市农药使用量累计减少 216 吨,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6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50%以上。制定我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划定。严格执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常态化开展禁渔执法检查,确保禁渔秩序稳定。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抓手,综合提升农产品加工、生产性服务业、农业休闲、生态旅游、文化康养等功能。加强政策引导,不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2025 年全市省级农业产业化龙

8、头企业达到 100 家。(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培育绿色商贸流通企业,创建 6 家绿色饭店。有序发展生活服务行业共享经济,减少闲置资源。提升会展业绿色发展水平,提高办展设施利用率。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 VOCs 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 原辅材料替代。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2021 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0 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商业模式,推动服务由单一设备、单

9、一项目改造向系统优化拓展。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模式。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管理制度,推进绿色办公,开展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建设一批节约型、节水型机关。(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加快推进产业聚集发展,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四个一批” (入区进园搬迁一批、治理整顿关停一批、就地改造提升一批、做优做强发展一批),促进工业企业集约集群和高质量赶超发展。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关联性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支持建设能源资源共享输送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循环耦合。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

10、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使园区产业链接互补,资源利用高效,实现园区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生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八)构建绿色供应链。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 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 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推动绿色供应链节点协调协作,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九)打造绿色物流。加快推进年运输量 150 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

11、企业及物流园区新建或扩建铁路专用线、运输管道,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 2025 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达到 95%以上。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对接,将我市重点企业、行业纳入省公共服务物流信息平台,探索推进我市公共服务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跨部门、 跨层级、跨区域物流信息协同共享, 积极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仓统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机场等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氢能货车,2021年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车,

12、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推进智慧商贸物流发展,推进全市 3 个智慧物流园区、1 个智慧物流项目建设,2025 年物流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 7.5%左右。(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2021 年 10 月底前,督导主城区范围内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完成 1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小区建设,推行积分奖励机制。指导其他县(市、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示范为主,逐步拓展,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园区建设。以汽车产品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建立信息平台。依托国家“城市矿产”基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聚集发展,加强再生

13、资源回收利用。(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引导企业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机电、光伏、纺织服装、医药等产品出口,减少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范围,提高采购规模,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积极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选购绿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电商企业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选购。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

14、认证,贯彻落实创建质量认证示范区相关政策,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转让或者倒卖绿色产品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家电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开展专项抽查。(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河北省党政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规范,引导机关食堂、餐饮企业和消费者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倡导“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2025 年市主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各县(市)的县城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

15、盖率达到 50%以上。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 开展计量监督检查。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2025 年电商快件基本不再二次包装。提高城市公交网和站点密度,力争实现 5 分钟换乘、500 米乘车,加快轨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设施建设, 2025 年市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到 2025 年,国家卫生城市实现零的突破, 国家卫生县城比例达到 25%以上, 省级卫生县城比例达到 80%以上。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

16、色生活创建行动。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严格落实能耗双控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 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谋划新建一批集中式光伏项目,推动农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信都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发电。 制定我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围绕氢能 “制取储用加注应用”环节谋划一批项目,推进氢能在我市发展。按照“宜气(汽)则气(汽)、宜电则电”的原则,开展工业企业和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三代”改造。紧跟国家、

17、省政策,谋划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燃煤自备电厂,置换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机组。高标准推动城乡配电网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2021 年完成新建、改造 10 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线路 3067 公里。着力构建互联互通、功能互补的供气格局,积极引进山西煤层气,加快推动“县县通”工程,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多途径争取气源,确保我市民生和“三代”工作气源供应。在钢铁、火电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2021 年新河县完成 24.58 公里雨污分流改造任务,邢台水业集团完成邢东新区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建设工

18、作。推广“厂网河(湖)”一体化,进一步加强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水管网特许经营管理,加强城镇河道管理,开展专业化运行维护。根据地方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鼓励采取水泥窑协同焚烧、电厂焚烧发电等方式处理处置污泥。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2021 年市区新增 8 座再生水水鹤,完成再生水水质提升工程建设。2025 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7%、95%以上。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杜绝水质反弹。加快推进柏乡县、威县、沙河市、宁晋县和巨鹿县(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调试投运,2021 年底前我市实现生活垃圾

19、焚烧处理全覆盖, “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推动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化工等园区配套建设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再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全市危险废物智能化环境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监管。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理短板,2021 年底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巨鹿县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理设施调试投运。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处体系建设,2022 年底前,各县(市、区)餐厨废弃物通过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纳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理,全市餐厨废弃物实现非填埋无害化处理。(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

20、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与交通线网规划协调,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建设。支持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建设,提高车桩比。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动道路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提升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21 年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基

21、础设施,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2025 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100%。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 年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全覆盖,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 45%,纳污坑塘、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25 年建成1300 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多途径落实气源,切实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民生用气需求,确保采暖季不出现“气荒”“断气”情况,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开

22、展大气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生态修复、清洁能源替代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推进全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领军企业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各类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和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充分利用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加大绿色技术创新项目股权融资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流,引进培育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企业,鼓励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科技创新券开展创新活

23、动,每年实施 30 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国内外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二十)强化法规支撑。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排污许可管理、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节约用水、土地管理、爱国卫生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协调联动,形成行政司法合力。(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

24、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便于收缴的收费制度;健全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对能源消耗超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限制类生产设备实行差别电价。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超能加价”“终端水价”等模式,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力度。强化政策宣传辅导,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托综合治税,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强

25、水资源税联合征管,税务部门与水务部门建立健全水资源税协作征管机制。(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开展市内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市内法人金融机构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水平。指导辖内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已发行绿色债券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绿色债券发行指引要求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尽快发行绿色债券。(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鼓励我市重点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

26、配合省标准化有关部门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地方标准。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认证。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依法依规强化统计信息共享。(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进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确权后排污权指标规范使用和管理试点。配合国家、省落实好用能权交易相关工作。推动水资源使用权有序流动,鼓励工业、农业取用水户规范有序开展水权交易。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梳理总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做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内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显著成就,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工作督导,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邢台市人民政府2021 年 7 月 18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指导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