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三级责任单位) (适用于联合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属部门)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及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强化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目标责任的落实,现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 责任人签订2018年度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综合治理目标责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法规和省、市有关部门、学院相关规定,按照职业技术学院
2、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落实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措施。2、落实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贯彻执行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定,维护政治稳定,做好预防、宣传、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3、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综治办、公安厅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中的“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活动的要求,各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落实措施、积极整改,确实保障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巩固和深化平安校园工作创建成果。 4、对部门所属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观念、防范意识;防止宗教极端势力渗透,确保无宗教传播事件;认真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3、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5、掌握部门各类人员情况,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工作。6、本部门发生各类案(事)件及不安全隐患,本部门责任人应及时上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及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7、保守国家秘密,不发生涉及国家和学院的泄密事件。二、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在职期间应完成下列指标1、贯彻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确保本部门政治稳定、安全有序。在本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2、法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形成制度,不断加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本部门每学期开展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宣传或讲座活动不
4、少于1场。3、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确保本部门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等秩序。师生员工矛盾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100%。4、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不发生政治不稳定事件,校园内刑事案件发案率不得超过师生员工总数的1.5;师生及校内其他工作人员控管率达100%。5、治安隐患列控率达100%,整改率达98%以上,其中重大治安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6、积极参加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7、本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台帐齐全、规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党组织、责任部门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此期间责任人若更换,接替人员应重新和党组织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并对本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一责任人: 部门第一责任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