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执勤民警查处交通违法录入提取违法信息根据违法情形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选择强制措施依据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通知书),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到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大队违法处理室工作人员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讯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讯问笔录上注明书面告知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不服本决定,可在60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单位处罚1万元以上,个人处罚2000元以上罚款的、吊销,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报请领导审批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由被处罚人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并将处罚决定书交付被处罚人当事人在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公安机关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将违法信息录入数据库 举行听证银行网点缴纳罚款对当事人的合法物品予以发还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