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学校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令、财政财务制度和规定,合理地组织各项财务活动,正确处理资金流动中所体现的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做到预算合理,供应及时,支出节约,使用效果好。二、学校的所有经费及各项收入资金一律归总务处财会室管理,各科室、年级组、教研组或个人不得擅自收费和截留,不得私设小金库。三、学校财务工作在主观财务的副校长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理财,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必须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四、严格按有关政策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多收费。五、严格财
2、经预算制度,按计划开支。每学期初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制定本学期财经开支预算计划,报校长审批,一经研究决定后,由总务处统一掌握,严格按计划开支。六、各科室、各年级组、教研组必须在上一学期末向总务处申报下一学期的经费支出预算,并列出详细的支出项目及金额,无申报计划的一般不开支,特殊情况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决定。七、采购或办事人员报账时,必须凭正式发票和请购单。发票上要有经手人和有保管员的验收签字,最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后,财务室才予以报账。八、教职员工报销差旅费时,报销单上要按要求贴好有关票据,经主办会计按规定审查后,交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销。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国家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由行政会议确定标准。九、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及学校具体情况及学校教代会有关医药费报销的决定审查报销教职工的医药费。十、严格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有关房改的文件和政策,按工资比例办理购房户的公积金储存和管理,公积金按财政或房改办指定的专业银行储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十一、严格学校经费的审批权限,一切经费的开支必须手续齐全,坚持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坚持程序,坚持财经纪律,任何人不得例外。十二、加强对财会工作检查、审计的力度,坚决制止不合理、不真实、不合法的经费收支,确保学校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