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20.10C 8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 8109201X代替 GB 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Wheeled fire extinguishers(征求意见稿)201X - XX - XX 发布实施201X - XX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I目次前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分类与型号.34.1分类.34.2型号.35灭火器的性能要求.45.1使用温度范围.45.2充装要求.45.3喷射性能.55.4密封性能.55.5行驶性能.55.6抗腐蚀性能.65.7灭
2、火性能.65.8电绝缘性能.76灭火器组件的性能要求.76.1瓶体.76.2阀门和瓶口.86.3操作机构.86.4保险装置.96.5超压保护装置.96.6压力指示器.96.7喷射软管和喷射控制阀.96.8过滤器和防过充装置.106.9车架和固定装置.106.10橡胶密封圈.106.11塑料件.106.12灭火剂.106.13驱动气体.117推车式灭火器的试验方法.117.1充装检查.117.2喷射性能试验.117.3密封性能试验.127.4行驶性能试验.13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II7.5抗腐蚀性能试验.137.6灭火性能试验.147.7电绝缘性能试验.188灭火器组件的试验方法.1
3、88.1瓶体试验.188.2阀门和瓶口试验.188.3操作机构试验.198.4保险装置试验.198.5超压保护装置试验.198.6压力指示器试验.198.7喷射软管和喷射控制阀试验.198.8过滤器和防过充装置试验.208.9车架和固定装置试验.218.10橡胶密封圈试验.218.11塑料件试验.218.12灭火剂试验.218.13驱动气体试验.229颜色和标志.229.1颜色.229.2标志.2210手册.2510.1使用手册.2510.2维修手册.2511检验规则.2512包装、运输、贮存.27附录 A(规范性附录)推车式灭火器阀门. 28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III前言本文件中
4、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代替 GB 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 ,与 GB 8109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2005 年版的第 1 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2005 年版的第 3 章) ;修改了型号编制方法(见 4.2,2005 年版的 5.4) ;修改了使用温度范围(见 5.1,2005 年版的 6.1) ;修改了额定充装量(见 5.2.1,2005 年版的 5.3.3) ;删除了浸水法要求和试验方法(2005 年版的 6.5.3 和 7.4.3) ;修改了抗外部腐蚀性能要
5、求和试验方法(见 5.6.1 和 7.5.1,2005 年版的 6.7.1 和 7.6.1) ;修改了灭 A 类火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7.1 和 7.6.1,2005 年版的 6.9.1 和 7.2) ;修改了灭 B 类火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7.2 和 7.6.2,2005 年版的 6.9.2 和 7.3) ;增加了水基型灭火器抗溶性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7.2.5 和 7.6.2) ;增加了灭 D 类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7.4 和 7.6.3) ;增加了灭 F 类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7.5 和 7.6.3) ;增加了灭火器制造单位保存产品合格证明
6、及质量检验证明的要求(见 6.1.1.6 和 6.1.2.2) ;增加了灭火器瓶体制造单位的制造资质要求(见 6.1.1.7 和 6.1.2.3) ;增加了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阀门的要求(见 6.2.5) ;增加了对灭火器启用封记的要求(见 6.4) ;增加了喷射控制阀和喷枪的材料要求(见 6.7.1) ;增加了喷射软管的要求(见 6.7.2) ;删除了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喷筒低温跌落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2005 年版的 6.10.7.6 和7.10.3.2) ;增加了橡胶密封圈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6.10 和 8.10) ;修改了塑料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6.11 和 8.11,20
7、05 年版的 6.11 和 7.13) ;修改了灭火剂、驱动气体的要求(见 6.12、6.13,2005 年版的 5.1 和 5.2) ;修改了喷射性能试验方法(见 7.2,2005 年版的 7.1) ;增加了示踪气体检漏法(见 7.3.3) ;修改了喷射软管的长度测量方法(见 8.7.1.1,2005 年版的 7.10.1.1) ;删除了压力交变试验(见 2005 年版的 7.14) ;增加了灭火剂的试验方法(见 8.12) ;增加了驱动气体的试验方法(见 8.13) ;修改了推车式灭火器检验规则(见第 11 章,2005 年版的附录 B) ;修改了标志的内容(见 9.2,2005 年版的
8、9.2) ;修改了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钢印的要求(见 9.2.4,2005 年版的 9.2.6) ;增加了 D 类、F 类火代码符号(见图 3,2005 年版的图 3) ;修改了手册(见第 10 章,2005 年版的第 10 章) ;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IV增加了包装、运输、贮存(见第 12 章) ;删除了原附录A(见2005年版的附录A);增加了推车式灭火器阀门的方法(见附录A);修改了标准的编排结构。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109198
9、7、GB 81092005。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推车式灭火器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推车式灭火器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与型号、 推车式灭火器及组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颜色和标志、手册、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总质量大于20 kg,但不大于450 kg的推车式灭火器,以及推车式灭火器的组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2普通螺纹基本牙型GB/T 193普通螺纹直径与螺距系列(直径16
10、00 mm)GB/T 196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T 197普通螺纹公差GB/T 1804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2516普通螺纹极限偏差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3181漆膜颜色标准GB 4066干粉灭火剂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GB 4396二氧化碳灭火剂GB/T 4423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4968火灾分类GB/T 5099.1钢质无缝气瓶第1部分:淬火后回火处理的抗拉强度小于1100MPa的钢瓶GB/T 5100钢质焊接气瓶GB/T 5231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GB/
11、T 5907.52015消防词汇 第5部分:消防产品GB 11640铝合金无缝气瓶GB 15090消防软管卷盘GB/T 15382气瓶阀通用技术要求GB 17835水系灭火剂GB 25971六氟丙烷灭火剂GA 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 634消防员隔热防护服GA 979D类干粉灭火剂HG/T 2579普通液压系统用O形橡胶密封圈材料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23术语和定义GB/T 4968、GB/T 5907.5和GB 43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推车式灭火器wheeled fire extinguisher装有轮子,可由一人推(或拉)至火场,并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
12、下,将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的灭火器具。3.2瓶体body用于容纳灭火剂的金属容器。3.3推车贮气瓶式灭火器gas cartridge extinguisher灭火剂由推车式灭火器上的贮气瓶释放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压力驱动的推车式灭火器。3.4推车贮压式灭火器stored-pressure extinguisher灭火剂由贮存于推车式灭火器同一容器内的压缩气体或灭火剂蒸气压力驱动的推车式灭火器。3.5单位产品unit为实现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单个推车式灭火器为单位产品。3.6批batch采用同一工艺相同的材料在相同生产线上连续生产出的相同规格产品的总体。3.7检查批inspecti
13、on batch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3.8样本单位sampling unit从批中随机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3.9样本sample样本单位的全体。3.10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3样本大小sample size样本中包含的样本单位数。3.11不合格defect不符合规定的要求。3.12初检查original inspection对提交的检查批进行的第一次检查。3.13灭火器组件components of an extinguisher组成推车式灭火器的主要部件或材料,包括:瓶体、推车式灭火器阀门、压力指示器、喷射软管、喷射控制阀、车架、灭火剂、驱动气体等。4分类与型号4
14、.1分类4.1.1推车式灭火器按充装的灭火剂分类:a)推车式干粉灭火器;b)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包括纯水或带添加剂的水,如:添加湿润剂、增稠剂、阻燃剂、发泡剂、湿化学剂等);c)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d)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4.1.2推车式灭火器按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型式分类:a)推车式贮压式灭火器;b)推车式贮气瓶式灭火器。4.2型号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4推车式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如下:MTW/P企业自定义代号(用“、”等表示)贮气瓶式(贮压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省略)充装量,单位公斤或升(kg或L)适用的火灾类别代号(A类用“A”、B类用“B”、水基型灭火器兼有抗溶性用“AR”、C
15、类用“C”、D类用“D”、E类用“E”、F类用“F”)贮压式(贮气瓶式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省略)适合水雾喷射型灭火器(非水雾喷射型省略)推车式灭火剂代号(水基型用“S”、 干粉用“F”、二氧化碳用“T”、洁净气体用“J”)灭火器示例 1:MSTW/ABE45表示适用于 A 类、B 类、E 类火灾,充装量为 45 L 的推车式贮压式水基型灭火器。示例 2:MFT/ABCE30P表示适用于 A 类、B 类、C 类、E 类火灾,充装量为 30 kg 的推车式贮气瓶式干粉灭火器。5灭火器的性能要求5.1使用温度范围推车式灭火器的使用温度应取下列规定的某一温度范围:a)+5+60;b)-5+60;c)-10
16、+60;d)-20+60;e)-30+60;f)-35+60;g)-40+60;h)-50+60。5.2充装要求5.2.1充装量推车式灭火器的充装量:a)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20 L、25 L、45 L、65 L、100 L、125 L 和 135 L;b)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0 kg、30 kg、35 kg、50 kg、70 kg、100 kg 和 150 kg;c)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10 kg、20 kg、30 kg 和 50 kg;d)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0 kg、20 kg、24 kg 和 30 kg。5.2.2充装误差推车式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a)推车式水基
17、型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0%;b)推车式干粉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2%+2%;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5c)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0%。5.2.3充装密度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充装密度不应大于0.74 kgL。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充装密度不应大于推车式灭火器瓶体设计的充装密度值。其余推车式灭火器的充装密度通过设计计算确定。5.3喷射性能5.3.120时喷射性能5.3.1.1有效喷射时间5.3.1.1.1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 40 s,且不应大于 210 s。5.3.1.1.2除水基型外的具有灭 A 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
18、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 30 s。5.3.1.1.3除水基型外的不具有灭 A 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 20 s。5.3.1.2喷射距离具有灭 A 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当进行喷射性能试验时,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6 m。对于配有喷雾喷嘴的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3 m。5.3.2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喷射性能5.3.2.1推车式灭火器在标志的使用温度范围内应能正常操作。5.3.2.2喷射滞后时间不应大于 5 s。5.3.2.3在完全喷射后,喷射剩余率不应大于 10%。5.3.3间歇喷射性能推车式灭火器进行间歇喷射性能试验时,从打开喷射控制阀至灭火剂喷出的时间不应大
19、于1 s,并且在关闭喷射控制阀后的1 s 内应停止灭火剂的喷出。在完全喷射后,喷射剩余率不应大于10%。5.4密封性能5.4.1由灭火剂蒸汽压力驱动的推车式灭火器和二氧化碳贮气瓶,按称重法检查质量,年泄漏率不应大于其额定充装量的 5%。5.4.2充有驱动气体的推车贮压式灭火器和充有非液化气体的贮气瓶,按测压法检查压力,年泄漏率不应大于其工作压力的 5%。5.5行驶性能5.5.1推车式灭火器以竖直位置存放时,该车架应能靠自身的支撑稳固地竖立在地面上,当从竖直的位置倾斜 10时,应能靠自重返回其原位置。从竖直存放位置倾斜到推(或拉)行位置时,施加在手把上的力不应大于 400 N。推车式灭火器以斜躺
20、位置存放时,从斜躺的存放位置抬起到推(或拉)行位置,施加在手把上的力不应大于 400 N。 当手把处于离地面垂直高度为(805)cm 的位置时,用来支撑手柄的力不应大于 150 N。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65.5.2行驶机构应有足够的通过性能,在推(或拉)行过程中的最低位置(除轮子外)与地面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100 mm。5.5.3推车式灭火器进行行驶性能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能按其工作的位置正常地喷射,在完全喷射后,喷射剩余率不应大于 10%;b)如车轮、轴和推车的配件出现损坏,其损坏程度不应影响一个人正常移动推车式灭火器;c)不应有焊缝开裂;d)虹吸管不应移位。5.6抗腐蚀
21、性能5.6.1抗外部腐蚀性能推车式灭火器应能经受外部腐蚀试验。 试验后, 试样表面涂层不应有肉眼可见的龟裂、 脱落等缺陷,操作部件应能正常工作。 开启机构和喷射控制阀的开启力或开启能量和保险解脱力应符合6.3和6.4的要求。喷射软管应进行爆破试验,并应符合6.7.3的要求。推车式灭火器瓶体采用切片取样的,自试样外周轮廓线至内10 mm处的外表面涂层不列入评定。推车式灭火器上装有内部压力指示器时,该指示器应密封,其表面应无可见的水汽等现象,进行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试验,应符合GB 4351的规定。5.6.2水基型灭火器的抗内部腐蚀性能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应能经受内部腐蚀试验。试验后,推车式灭火器瓶体
22、应剖成两段,其内部不应有可见的金属腐蚀现象,防护涂层不应存在分离、开裂和气泡,灭火剂不应有可见的变色现象(不包括由于温度处理造成的灭火剂变色)。其断面边缘局部的防护涂层的开裂不列入评定。注:由于温度变化而使灭火剂自然地出现变色是允许的。建议取两个灭火剂试样贮存在密封的玻璃容器内,并同推车式灭火器一起经受该温度循环周期,以便建立参考的样品。5.7灭火性能5.7.1灭 A 类火的性能5.7.1.1适用于灭 A 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的灭火性能以级别表示。 它的级别代号由数字和字母 A 组成,数字表示级别数,字母 A 表示火的类型。灭火级别按 A 类火灭火试验的方法来确定,级别应是在该试验条件下能够扑灭
23、的最大规格的火。5.7.1.2灭火器 20 时灭 A 类火的性能,不应小于表 1 的规定。表 1灭火器灭 A 类火的最小灭火级别干粉kg水基型L洁净气体kg最小灭火级别25304A3025,65306A30,506510A5015A注:“”表示无此规格。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75.7.1.3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灭 A 类火的最大灭火级别不应大于 20 A。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灭 A 类火的最大灭火级别不应大于 20 A。5.7.2灭 B 类火的性能5.7.2.1适用于灭 B 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的灭火性能以级别表示。 它的级别代号由数字和字母 B 组成,数字表示级别数,字母 B 表示火的
24、类型。灭火级别按 B 类火灭火试验的方法来确定,级别应是在该试验条件下能够扑灭的最大规格的火。5.7.2.2灭火器 20 时灭 B 类火的性能,不应小于表 2 的规定。表 2灭火器灭 B 类火的最小灭火级别干粉kg二氧化碳kg水基型L洁净气体kg最小灭火级别202055B202070B3045183B30,10045,65233B10065297B注:“”表示无此规格。5.7.2.3推车式灭火器灭 B 类火的最大灭火级别不应大于 297 B。5.7.2.4推车式灭火器在最低使用温度时灭 B 类火的性能, 应能灭比所标识级别小 2 个级别的 B 类火,级别的递减规律见表 7。5.7.2.5兼有抗
25、溶性(AR)的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应通过灭极性溶剂火试验。5.7.3灭 C 类火的性能C类火本标准无试验要求, 也没有级别大小之分, 只有标注能灭B类火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才可以标注适用于扑灭C类火。5.7.4灭 D 类火的性能D类火没有级别大小之分。 适用于灭D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应说明所适用的可燃金属品种、 能扑灭的模型火,并能通过相关灭火试验。注:适用于灭D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通常使用专门的灭火剂及结构,不适用于其它类型火。5.7.5灭 F 类火的性能适用于灭F类火的推车式灭火器,其最大灭火级别不应大于75 F。5.8电绝缘性能标识有适用于灭A类火或F类火的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应具有电绝缘性
26、能,并标识适用于E类火,在电绝缘性能试验中,其电流不应大于0.5 mA。6灭火器组件的性能要求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86.1瓶体6.1.1低压瓶体6.1.1.1推车式灭火器的钢质焊接瓶体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5100 中相关条款的要求。铝合金瓶体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应符合 GB 11640 中的相关要求。6.1.1.2其中钢质焊接瓶体水压试验压力(Pt)为 1.5 倍的最大工作压力(Pms),或 2.0 MPa,取其中较大者。6.1.1.3不锈钢瓶体应采用含碳量不大于 0.03%的奥氏体不锈钢。不锈钢瓶体的封头和封底应采用完全退火的材料拉
27、伸而成。6.1.1.4铝合金瓶体应采用无缝结构。并且瓶体的最小测量壁厚不应小于 2.0 mm。6.1.1.5与瓶体相连接的部件,其制造与配合应使应力集中和腐蚀危险最小。 对于焊接的部件, 其金属焊接性能应与瓶体的材料焊接性能相一致。6.1.1.6灭火器制造单位应妥善保管产品合格证明及质量检验证明文件,保存时间不应少于 12 年。6.1.1.7灭火器瓶体制造单位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制造资质。6.1.2高压瓶体6.1.2.1工作压力(Ps)大于 2.5 MPa 的高压的推车式灭火器用瓶体和驱动气体贮气瓶,采用钢质材料制造的瓶体,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5099.1 的规定;采用
28、铝质材料制造的瓶体,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 11640 的规定。6.1.2.2灭火器制造单位应妥善保管产品合格证明及质量检验证明文件,保存时间不应少于 12 年。6.1.2.3灭火器瓶体制造单位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制造资质。6.2阀门和瓶口6.2.1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瓶口的内径不应小于 50 mm,其它类型推车式灭火器瓶口的内径不应小于 19mm。6.2.2推车式灭火器的外螺纹颈座应有足够的高度,当在垫片移去时, 阀门不应碰到推车式灭火器的封头。6.2.3阀门与推车式灭火器瓶体的连接应可靠,经水压试验,不应有渗漏、脱落及明显的变形等缺陷。6.2.4除非提供了超压保护装置,否则阀门
29、应经受 3.6 倍最大工作压力 1 min 而无破裂。6.2.5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阀门应符合 GB/T 15382 的要求。最大工作压力小于 2.5MPa 的推车式灭火器阀门的要求见附录 A。最大工作压力大于 2.5MPa 的推车式灭火器阀门应符合相关要求。6.3操作机构推车式灭火器应由刺穿、压把和或其它破坏密封的装置开启,以释放内部灭火剂。推车式灭火器喷射的开启机构的动作应一次完成,不应重复,不应颠倒推车式灭火器进行喷射。在60 时,开启机构和喷射控制阀的开启力或能量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值。表 3开启力或能量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9开启方式最大力N最大能量J操作杆300压把杆30
30、0冲击突头3阀轮或球阀5(Nm)注:“”表示无要求。6.4保险装置推车式灭火器操作机构应设有一个保险装置, 以防止误操作。 该保险装置的解脱动作不应与操作机构的开启动作相同,且解脱力不应大于100 N,但不应小于20 N。该保险装置应能识别或指示推车式灭火器是否被开启过。灭火器启用封记,应能保持保险装置在正常的位置,并能显示灭火器的启用状态。封记不应用含铅材料制作。6.5超压保护装置工作压力超过2.5 MPa的高压推车式灭火器应设有超压保护装置,其尺寸和安装应适当,该装置的动作压力不应大于水压试验压力(Pt),也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Pms)。对于低压的推车式灭火器没有强制性配置超压保护装置的
31、要求,但是,如果使用了该装置,也应符合此要求。6.6压力指示器推车贮压式灭火器应设有能指示其内部压力的指示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 压力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 4351的规定。压力指示器与瓶体阀门连接时,不应使用粘合剂。6.7喷射软管和喷射控制阀6.7.1推车式灭火器应配有喷射软管,其长度不应小于 4.0 m。推车式灭火器在喷射软管的末端应配有可间歇喷射的喷射控制阀(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 以便间歇操作和随时中断灭火剂的喷射。 喷射控制阀和喷枪应采用金属材料。6.7.2喷射软管应符合 GB 15090 的要求。喷射软管应采用夹丝缠绕橡胶管,其上应标识生产商的名称或代号。6.7
32、.3喷射软管和喷射控制阀(或喷筒)的连接应可靠,在使用温度范围内应能满足使用的要求,并且该连接结构的装配不应损伤喷射软管。 在喷射软管的末端配有可间歇喷射的喷射控制阀的喷射软管组件进行喷射软管爆破试验,其爆破压力应大于或等于下面相应的值:a)除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之外的所有类型的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爆破压力为:在(205)中进行试验,爆破压力为推车式灭火器最大工作压力(Pms)的 3 倍;在(605)中进行试验,爆破压力为推车式灭火器最大工作压力(Pms)的 2 倍。b)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爆破压力为:在(205)中进行试验,爆破压力为推车式灭火器最大工作压力(Pms)的
33、1.5 倍;在(605)中进行试验,爆破压力为推车式灭火器最大工作压力(Pms)的 1.25 倍。6.7.4喷射控制阀进行间歇喷射后的泄漏试验,其压力或质量的第 2 次测量值不应小于第 1 次测量值的 75。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06.7.5喷射控制阀应经受跌落试验,试验后不应有脆裂和折断等缺陷,并且开启力不应大于 300 N 或5 Nm。6.7.6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喷筒与喷射软管连接处应配有一个能耐-50 低温、电绝缘、绝热和防静电的木质手柄,以保护操作者在使用期间不遭受伤害。6.7.7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在喷射软管的末端应配有喷筒,喷筒应有足够的强度。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喷筒试
34、验后,喷筒不应有任何损坏和明显的永久变形,且应能在使用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6.8过滤器和防过充装置6.8.1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灭火剂喷射应通过一个过滤器。过滤器应设置在喷射通道的最小截面的前面, 该过滤器的每个孔的面积应小于喷射通道的最小横截面的面积。 过滤器孔的总面积应至少等于喷射通道的最小截面积的 5 倍。6.8.2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需要时应提供一个保证充装时不过量的装置或标记。6.9车架和固定装置6.9.1推车式灭火器的车架组件应具有固定和运载推车式灭火器所有部件和零件的功能,且当推车式灭火器在竖立的位置向任何方向翻倒时, 该推车式灭火器瓶体或气瓶、 喷射软管的固定单元和所有的其它部件
35、应能得到保护。6.9.2喷射软管组件和喷射控制阀应被安全地固定在贮藏盒或夹紧装置中。在危急的场合,喷射软管应能被快速简便地展开,并无绞缠。6.10橡胶密封圈6.10.1橡胶密封圈经老化和耐热试验后,不应有破裂或变形现象。6.10.2橡胶密封圈经低温试验后,不应有破裂或变形现象。6.11塑料件6.11.1总要求应具有塑料件生产商提供的原材料质保书。6.11.2耐热性能塑料件经耐热试验后,应无开裂、变形等损坏现象。6.11.3抗紫外线光老化性能外部塑料件进行紫外线光老化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痕。6.11.4耐灭火剂性能经灭火剂浸泡处理后,虹吸管环形试样的材料变形力的衰减率应不超过40%。6.12灭火剂
36、6.12.1干粉灭火剂应符合 GB 4066,超细干粉灭火剂应符合 GA 578,D 类干粉灭火剂应符合 GA 979,并均应保持与该灭火剂定型试验的一致性。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16.12.2推车式灭火器中充装的水基型灭火剂的理化性能应符合 GB 17835,并应保持与该灭火剂定型试验的一致性。6.12.3二氧化碳灭火剂应符合 GB 4396。6.12.4六氟丙烷灭火剂应符合 GB 25971。6.12.5推车式灭火器中充装的灭火剂如无相应国标或行标的,则应符合其他相关标准。6.13驱动气体驱动气体应选择空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氦气或它们的混合物,并符合最大露点为-55 的要
37、求。 推车贮压式水基型灭火器的驱动气体不受露点要求的限制。 为了便于对推车式灭火器的密封性能进行检查,应加入不可燃的示踪物质,如:氦气。生产商应标出驱动气体的名称和含量。7推车式灭火器的试验方法7.1充装检查7.1.1充装误差推车式灭火器的充装误差按7.2.2.1的方法进行。7.1.2充装密度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充装密度在按7.2.1.1的方法进行试验测出灭火剂充装量后,通过与内部容积的比值计算得出。7.2喷射性能试验7.2.1试验仪器要求试验用称重仪器的误差不大于被称推车式灭火器的额定充装量的千分之五; 计时仪器的误差不大于0.5s(60min内)。7.2.220时喷射性能试验7.2.2.
38、1有效喷射时间和喷射距离试验7.2.2.1.1将推车式灭火器称出质量后,放置在 20 5 环境中,并保持 24 h 以上。7.2.2.1.2将推车式灭火器从 20 5 环境中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 5 min 内进行连续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 1 m 高。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测定喷射滞后时间和有效喷射时间。7.2.2.1.3在喷射的同时,测定喷射距离。在喷射方向的侧面放置黑色的带有长度计量标记的标志物来指示水平距离,或使用辅助手段来测量喷射距离,如推车式水基型或干粉灭火器应使用收集盒,推车式二氧化碳和
39、洁净气体灭火器应采用凝聚盘。当推车式灭火器喷出 50%标称灭火剂量时,读取喷射流的最远点至推车式灭火器喷嘴之间的水平距离。7.2.2.1.4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称出质量;清空灭火剂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并测出灭火剂的充装量。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27.2.3使用温度喷射性能试验7.2.3.1将 4 具推车式灭火器按自然数编号,并分别称出质量。7.2.3.2按表 4 的试验程序改变推车式灭火器的贮存温度。7.2.3.3将推车式灭火器从试验箱内(或室内)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 5 min 内进行连续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
40、平,且离地面 1 m 高。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测出喷射滞后时间。表 4试验温度周期试验程序持续时间奇数编号的推车式灭火器偶数编号的推车式灭火器1(241) h贮存在标志的最低使用温度(温度误差2 )贮存在(602) 2(241) h贮存在(205) 贮存在(205) 3(241) h贮存在(602) 贮存在标志的最低使用温度(温度误差2 )注:贮存温度是指试验箱内(或室内)的温度。7.2.3.4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称出质量;清空灭火剂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并测出灭火剂的充装量。7.2.4间歇喷射性能试验7.2.4.1将 4 具推车式灭火器分别称出质
41、量。7.2.4.2将 2 具推车式灭火器作为一组,分别放置在(205)和(602)的试验箱内(或室内)保持 24 h 以上。7.2.4.3将推车式灭火器从试验箱内(或室内)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 5 min 内进行间歇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 1 m 高。先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然后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由喷射控制阀控制,开启 5 s,关闭 5 s,循环进行直至完全喷射。7.2.4.4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称出质量;清空灭火剂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7.3密封性能试验7.3.1称重法试验用称重仪器的误差不大于被称推车式灭火
42、器的额定充装量的千分之一。 将推车式灭火器 (或贮气瓶)称出质量,然后放置在室内常温下。分别在第30 d、90 d、120 d复称质量。7.3.2测压法压力测量仪的精度不低于 0.4 级,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的要求。将推车式灭火器(或贮气瓶)放置在 20 2 环境中 24 h 后,测出其内压,然后放置在室内常温下。分别在第 30 d、90 d、120 d后,再放置在 20 2 环境中 24 h 后,测出其内压。7.3.3示踪气体检漏法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3在推车式灭火器的驱动气体中加入质量百分比为5%的氦气, 利用氦气检漏设备即时检查推车式灭火器是否发生泄漏。7.4行驶性能试验7.
43、4.1将推车式灭火器按其正常使用位置放在平整的水泥地上,并将推车式灭火器从垂直的位置偏离10,然后释放,观察是否复位。7.4.2将测力仪安置在手把上,测出支撑力。7.4.3将推车式灭火器放置在平板上,用钢直尺测出最低位置(除轮子外)与地面间的间距。7.4.4将推车式灭火器按下面的步骤进行试验:a)以(813)km/h 的速率,在粗糙的路面上推(或拉)行 8 km;b)将推车式灭火器从 300 mm 高的平台上以轮子着地跌落于水泥地板上 3 次;c)以 8 km/h 的速率推或拉行推车式灭火器,并以一只轮子去撞击一堵垂直的水泥(或钢质,或砖质)的墙上;d)推倒推车式灭火器,并以保险杆或推把着地;
44、e)称出推车式灭火器的质量,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 1 m 高。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试验用称重仪器的误差不大于被称推车式灭火器的额定充装量的千分之五。注:粗糙的路面指相当于3级公路的路面。7.5抗腐蚀性能试验7.5.1外部腐蚀试验7.5.1.1外部腐蚀试验的试样应包括从推车式灭火器成品的瓶体上割取的试件一块,其外表面积不应小于 360 cm2(对于焊接瓶体试块应包含一段长度不应小于 15 cm 的焊缝),以及推车式灭火器的开启机构和喷射控制阀各一套;对外挂贮气瓶式推车
45、式灭火器,还应包括贮气瓶一套。喷射软管的长度可以减少到 1.4 m。试验前对试样外表面作仔细清洗,不留油腻和污物等。清洗时不应使用磨料或溶剂。然后将试样放入盐雾试验箱,试样与试样,以及试样与试验箱壁之间不应接触。7.5.1.2盐雾试验的溶液由蒸馏水加入食用氯化钠配制而成,其浓度为(501)g/L,在 25 时的 pH值为 6.57.2 之间,试验箱内的温度应保持在(355),喷雾速率为(12)mL/h(将有效面积为 802的收集器,放入试验箱内 24 h 中所测得的平均速率)。试验箱内必要时应装有导流板,以防盐溶液直接冲击试样表面,喷淋后的溶液不应再次使用。7.5.1.3试验周期为 480 h
46、,试验周期内应连续喷雾不应停止。除了在检查或其它必要操作时能短时打开试验箱,但不应触摸试样表面。7.5.1.4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用温水小心清洗,除去任何盐的沉淀物,再在室温下干燥 24 h 以上进行以下试验,按 8.3 和 8.4 进行操作机构和保险装置试验。按 8.7.1.2 进行喷射软管进行爆破试验。按 GB 4351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试验。7.5.2内部腐蚀试验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4将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放入试验箱内(或室内),按表5规定的试验温度及持续时间进行8次循环。8次温度循环试验后,将推车式灭火器内的灭火剂倒出,并观察灭火剂是否有变色现象。然后将推
47、车式灭火器瓶体剖成二段,检查瓶体内部。注:试验可以使用具有相同装配材料和相同加工工艺的容积较小的推车式灭火器瓶体作为试样。表 5内部腐蚀试验周期步骤试 验 温 度持 续 时 间h1标志的最低使用温度324122052436022414205247.6灭火性能试验7.6.1A 类火灭火试验7.6.1.1试验模型A类火灭火试验模型由整齐堆放在金属支架上(或其他类似的支架上)的木条构成,金属支架高为(40010)mm,见图1。木条的品种选用樟子松、落叶松、辐射松、马尾松等松木。木条应经过干燥处理,其含水率保持在10%14%(质量百分比) ,密度为0.40103kg/m30.65103kg/m3。;木
48、条的横截面为正方形,边长(391)mm,木材长度的尺寸偏差为10 mm。木条分层堆放,上下层木条成直角堆放,每层的木条应间隔均匀。试验模型为正方形木垛,其边长等于木条的长度。试验模型的木条长度、根数及层数等参数应按表6的规定。木垛的边缘木条应固定在一起, 防止试验时被灭火剂冲散。 引燃A类火试验模型的燃料采用车用汽油或正庚烷, 应符合7.6.2.2 a)规定。表 6A 类火试验模型参数级别代号木条数量根木条长度mm木条排列引燃盘尺寸mmmmmm引燃油量L4A18080020层每层9根7007001003.46A23092523层每层10根8258251004.810A324110027层每层1
49、2根100010001007.015A450119030层每层15根109010901007.620A561127033层每层17根117011701008.2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5说明:1引燃盘;2支架;3称重平台;4角铁。图 1A 类火试验模型7.6.1.2试验条件7.6.1.2.1A 类火灭火试验如果在有基本通风条件的长方体形室内空间进行,要确保木垛自由燃烧所必要的氧气供给量和一定的能见度。室内空间的要求为:内高 7.5 m,体积 1700 m3以上,4 个角落处(靠近地面)有可调节大小的进气孔,总的通风面积达 4.5 m2以上,地面为光洁的水泥地。环境温度为(030)。如
50、在室外进行,则风速不应大于 1.0 m/s,雨雪天气不应进行试验。7.6.1.2.2将推车式灭火器放置在(205)环境中 24 h 以上,试验时取出。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应在其使用温度范围内存放 90 d 后,才能进行灭火试验。7.6.1.2.3灭火试验应由专人操作, 操作者应穿着符合 GA 634 的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包括服装、 头套、手套、脚套)。征求意见稿GB 8109201X167.6.1.3试验步骤7.6.1.3.1在引燃盘内先倒入高度为 30 mm 清水,再加入规定量的车用汽油(或正庚烷)。将引燃盘放入木垛的正下方。7.6.1.3.2点燃引燃油,让木垛自由燃烧。当木垛燃烧至其质量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