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城关街道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的通知各村、社区、辖区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贯彻落实 7 月 17 日全市安全生产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中共三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明晰区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元委编20213号)及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的通知元安委办202130 号等文件及市、区领导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建立街道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岗位职责,履行督导责任1. 各级督导员
2、在街道党工委、政府领导下依照本制度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督导工作。区安办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以下简称督导员)制度。各级督导员在街道党(工)委、政府领导下依照本制度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督导工作。2.街道党(工)委、政府班子成员、部门、站所负责人、 2 村(居)干部均列为督导员,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督导,发挥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作用。二、实施网格管理,健全督导清单1.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实施清单管理,并科学划分安全生产网格。每个网格分别由一、二、三级督导员若干人组成,并按照中共三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明晰区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
3、”工作的通知(元委编20213 号)中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按照行业划分建立督导网格:工贸企业网格、在建工程网格、危险化学品网格、非煤矿山网格、社会事业系统网格、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网格、森林防火网格、防汛抗旱网格等,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调整优化。2.总督导员由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全面督导,每月召开一次网格联席会议;每两个月至少 1 次带队深入企业督导和帮助解决问题,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督促指导一级网格、二级、三级网格开展工作,负责向县有关部门汇总上报需要解决的问题。一级网格督导员由街道班子成员担任,按照行业领域对生产经营单位
4、(场所)进行网格分类,对网格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营主体动态摸排并建档登记;组织督促、指导网格内的单位按行业标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组织现场问题处置、制止非 3 法违法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对无法处置的问题及时报告总督导员。二级网格督导员由街道部门、站所负责人担任,具体实施对网格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找问题、治理隐患,及时制止非法违法行为,上报工作情况。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三级网格督导员由村(居)干部担任,负责协管本村(居)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制
5、止并上报上一、二级督导员。3.一、二级网格督导员要扎实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乡一册”,推动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企一档”,负责定期分析并汇总填报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中要求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表(详见附件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三、强化管控排查,组织培训演练1.督导员负责推动基层网格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分色治理机制,督促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分色治理清单“双公示”,并在明显位置公布风险分级管控示意图。具体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实 4 施意见(附件 3)。2.督导员在网格职责内,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涉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等重要事项的,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及县级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并配合开展工作。3.督导员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宣教“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指导本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4.督导员负责协调实施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险情)救援预案及相关演练,开展事故救援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并跟踪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