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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 226-2003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_p271-2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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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J04-226-2003方木和原木 结 构 (木屋盖 )工程 检验 批 质 量 验 收 记录 表 (表一 )GB50206-2002020501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及部位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施工工艺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1 木构件的木材缺陷限值,应按构件受力情况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缺陷限值检查方法见表 4.2.1-13主控项目 2木构件的含水率应符合规范要求。原木或方木结构应不大于25%;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应不大于 18%;通风条件较差的木构件应不大于 20%方木构件高度、宽度 -3板材厚度、宽度 -21构件截面尺寸原木构件梢径 -5长度不大于

2、15m 102结构长度 长度大于 15m 15跨度不大于 15m 103桁架高度 跨度大于 15m 15方木构件 L/5004 受压或压弯构 件纵向弯曲原木构件 L/2005 弦杆节点间距 56 齿连接刻槽深度 2长度 -10方木 -37 支座节点 受剪面宽度原木 -4进孔处 0.2d垂直木纹方向 0.5d 且不大于 4B/1008 螺栓中心间距 出孔处顺木纹方向 1d9 钉进孔处的中心间距 1d一般项目10木桁架、梁、柱制作的允许偏差(mm)桁架起拱 +20-10DBJ04-226-2003说 明(本表适用于方木和原木结构工程的质量检验)(主控) 020501主控项目:1.每检验批分别按不同

3、受力的构件全数检查。用钢尺或量角器量测。表 4.2.1-1 承重木结构方木材质标准木材等级 a a a项次 缺 陷 名 称受拉构件或拉弯构件受弯构件或压弯构件 受压构件1 腐朽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2 木节:在构件任一面任何 150mm 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3(连接部位为1/4)2/5 1/23 斜纹:斜率不大于(%) 5 8 124 裂缝:1)在连接的受剪面上;2)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附近,其裂缝深度(有对面裂缝时用两者之和) 不得大于材宽的 不允许 1/4 不允许 1/3 不允许 不限5 髓心 应避开受剪面 不限 不限注:1. a 等材不允许有死节, a、 a

4、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朽节),对于 a 等材直径不应大于 20mm,且每延米中不得多于 1 个,对于 a 等材直径不应大于 50mm,每延米中不得多于 2 个。2. a 等材不允许有虫眼, a、 a 等允许有表层的虫眼。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木节表现为条状时,在条状的一面不量,直径小于 10mm 的木节不计。4.检查裂缝时,木构件的含水率必须达到主控项目 2 的要求表 4.2.12 承重木结构板材材质标准木材等级 a a a项次 缺陷名称受拉构件或拉弯构件受弯构件或压弯构件 受压构件1 腐朽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2 木节:在构件任一面任何 150mm 长度上所有木节

5、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4(连接部位为1/5)1/3 2/53 斜纹:斜率不大于(%) 5 8 124 裂缝:连接部位的受剪面及其附近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5 髓心 不允许 不限 不限注:同表 4.2.11。表 4.2.13 承重木结构原木材质标准木材等级 a a a项次 缺陷名称受拉构件或拉弯构件受弯构件或压弯构件 受压构件1 腐朽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2木节:1)在构件任何 150mm 长度上沿圆周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测部位原来周长的;2)每个木节的最大尺寸,不得大于所测部位原木周长的1/41/10(连接部位为1/12)1/31/6不限1/63 扭纹:斜率不大于(%

6、) 8 12 154 裂缝:1)在连接的受剪面上;2)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附近,其裂缝深度(有对面裂缝时用两者之和)不得大于原木直径的 不允许 1/4 不允许 1/3 不允许 不限5 髓心 应避开受剪面 不限 不限注:1. a、 a 等材不允许有死节, a 等材允许有死节(不包括发展中的腐朽节),直径不应大于原木直径的 1/5,且每2m 长度内不得多于 1 个。2.同表 4.2.11 注 2。3.木节尺寸按垂直于构件长度方向测量。直径小于 10mm 的木节不量。2.每检验批检查全部构件。按国家标准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方法GB192719431991 的规定测定木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含水率。检查试验报告。

7、注:本条中规定的含水率为木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值。DBJ04-226-2003方木和原木结构( 木屋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二)GB502062002续表 020501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及部位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施工工艺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11 结构中心线的间距 2012 垂直度 H/200 且不大于 1513 受压或压弯构件纵向弯曲 L/30014 支座轴线对支承面中心位移 1015木桁架、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mm) 支座标高 5方木截面 -2原木梢径 -5间距 -10方木上表面平直 416 檩条、椽条原木上表面平直 717 油毡搭接宽度 -1018

8、 挂瓦条间距 5下边缘 519屋面木骨架的安装允许偏差(mm) 封山、封檐板 平直表面 8一般项目20 木屋盖上弦平面横向支撑设置的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检查结果施工班组长:专业施工员:项目专业质检员: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 DBJ04-226-2003说 明(一般) 020501一般项目:检查数量:119 项全数检查;第 20 项检查整个横向支撑。检验方法:1.钢尺量测。2.用钢尺量桁架支座节点中心间距,梁、柱全长(高)。3.用钢尺量脊节点中心与下弦中心距离。4.拉线钢尺量测。59.项用钢尺量测。10.以两支座节点下弦中心线为准,拉一水平线,用钢尺量跨中下弦中心线与拉线之间距离。11.用钢尺量测。12.吊线钢尺量测。13.吊(拉)线钢尺量。14.钢尺量测。15.用水准仪检查。16.沿坡拉线钢尺量。稍径椭园时取大小径的平均值。17、18.项用钢尺量测。19.拉 10m 线,不足 10m 拉通线,钢尺量测。20.按设计文件检查。注:1. d 为螺栓或钉的直径;L 为构件长度;B 为板束总厚度。2.H 为桁架、柱的高度;L 为构件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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