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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3-226-2015 福建省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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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批。6.2 抽样每批产品由本单位质量检验部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4个最小包装,抽样质量不得少于2kg,其中5个用作微生物检验,7个用作感官及理化检验,2个留样备查。6.3 出厂检验6.3.1 每批出厂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允差。6.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生产工艺条件有较大改变时;b)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原料发生重大变化时;e) 质

2、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微生物指标除外)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则判为合格品,如复验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品。6.5.2 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且不得复验。7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签标识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7.1.2 箱外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内包装材料用塑料袋包装,应符合GB/T 10004

3、的规定,外包装材料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7.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要小心轻放,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等可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7.4 贮存 DBS 61/001320167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产品堆放时必须有垫板,与地面距离为10cm 以上,与墙壁距离 20cm 以上。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 在上述贮存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为 10 个月。DBS 61/001320168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牛油的质量要求A.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 项 目 要 求

4、凝固态 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呈软膏状外观融化态 淡黄色,透明气味 具有牛油固有的气味,无异味A.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表 A.2 项 目 指 标水分及挥发物/(%) 1.0不溶性杂质/() 1.0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2.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丙二醛值/(mg/100g) 0.25砷(以 As 计)/(mg/kg) 0.1A.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A.3的规定。表 A.3 项目 指标菌落总数/(CFU/g ) 10000睢睢果只是简单地在服务提供商托管的环境中采用传统的桌面虚拟化技术则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创建 VMware Hor

5、izon DaaS Platform 的唯一目的是通过服务提供商提供 DaaS。该平台在过去五年内不断优化,以使服务提供商获得最大成功;它采用的先进技术使之与众不同,并使之成为一个特别强大、安全、可扩展而且经济高效的云托管虚拟桌面交付平台。要了解使用 VMware Horizon DaaS Platform 交付 DaaS 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 Inc. 3401 Hillview Avenue Palo Alto CA 94304 USA Tel 877-486-9273 Fax 650-427-5001 威睿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

6、心 C 座南楼 3 层 邮编:100190 电话:+86-10-5993-4200 中国上海办公室 上海市淮海中路 333 号瑞安广场 15 楼 1501 室 邮编:200021 电话:+86-21-6034-9200 中国广州办公室 广州市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 7401 室 邮编:510613 电话:+86-20-3877-1938 中国香港公司 香港港岛东太古城太古湾道 12 号太古城中心 4 期 4 楼 电话:852-3696 6100 传真:852-3696 6101 2014 VMware, Inc. 保留所有权利。此产品受美国和国际版权法及知识产权法保护。VMware 产

7、品受 http:/ 网站列出的一项或多项专利保护。 VMware 是 VMware, Inc. 在美国和/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商标或商标。此处提到的所有其他商标和名称分别是其各自公司的商标。项目号:VMW5565-WP-TECH-DIFFERENTIAL-A4-10302/14 “十三五” 地方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 “ 十三五 ” 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2016 年 10 月 国 务院 印 发 了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 明确 要求 各省(

8、区、市)要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为了 进一步推动各地 区强化保障落实 , 我们 在 调研的基础上, 对各 地区 工作方案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进行了 初步分析 ,并提出了 初步 建议。 一、 地方控温 工作 方案编制进展 从 2016 年 8 月 至 2017 年 6 月,已有 18 个 省(区、市) 发布了 省级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工作方案 或相关规划 , 其中, 16 个省(区、市)发布了工作方案, 分别是 辽宁、吉林、福建、甘肃、天津、河北、云南、贵州、重庆、青海、河南、安徽、江西、内蒙古、广东和四川;

9、 北京和上海则 发布了规划,分别是 北京市 “十三五 ”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和 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 “十三五 ”规划 。 截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其余 13 个省( 区、 市 )均已 完成 了地方控温 方案的编制 ,预计 将 于 2017 年下半年发布。各省(区、市)的 方案(规划) 的 编制和 发布情况 见表 1。 表 1 各省(区、市) 方案(规划) 编制 和 发布 情况 各 省(区、市 ) 方案 ( 规划 ) 发 布 情况 序号 地 区 印 发 日期 方 案 ( 规划) 名称 方 案发布主体 1 辽宁 2017 年 1 月 25日 辽宁省“十三五”控制温室

10、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 吉林 2017 年 1 月 25日 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3 福建 2017 年 1 月 26日 福建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 4 甘肃 2017年 2月 7日 甘肃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 5 天津 2017年 3月 9日 天津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6 河北 2017 年 3 月 14日 河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 7 云南 2017 年 3 月 20日 云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

11、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 8 贵州 2017 年 3 月 21日 贵州省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9 重庆 2017 年 3 月 22日 重庆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重庆市人民政府 10 青海 2017 年 3 月 31日 青海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 11 河南 2017年 4月 1日 河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2 安徽 2017年 4月 5日 安徽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3 江西 2017 年 4 月 22日 江西省“十三

12、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人民政府 14 内蒙古 2017 年 4 月 29日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15 广东 2017年 5月 5日 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 16 四川 2017 年 5 月 16日 四川省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 17 北京 2016 年 8 月 17日 北京市 “十三五 ”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 18 上海 2017年 3月 1日 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 上海市人民政府 各 省(区、市 )方案 编制情况

13、序号 地 区 各 省(区、市)方案 编制 情况 1 山西 工 作方案已编制, 拟于近期由省人民政府印 发 2 黑龙江 工 作方案 已经起草,准备近期 上 报省政府, 发布主体未定 3 江苏 工 作方案 正在编制,拟于近 期 由省人民政府印 发 4 浙江 工 作方案 正在编制,拟于近 期 印 发 5 山东 工 作方案 正在编制,已 有初稿 , 正 进 一步 完善 , 拟由省人民政府印 发 6 湖北 工 作方案已编制, 拟 于近期由省人民政府 印 发 7 湖南 正在开展 工作 方案 研究工作,拟由省人民政府印 发 8 广西 工 作方案已编制, 并 已完成意见征求 ,拟于 近期 印 发 ,发布 主

14、体未 定 9 海南 工 作方案 已上报 , 正在 等 待省政府专题会研究,发布时间和发 布主体 未定 10 西藏 工 作方案 已编制,拟 于近期 由 自治区人民政府 印 发 11 陕西 工 作方案已编制, 初 稿 正在征求各市区意见,发布方式还未确定 12 宁夏 工作方案已编制,正在征求意见,拟 由 自 治 区人民政府印 发 13 新疆 工 作方案 正在编制,已完 成 征 求 意 见 二、 地方控温工作方案主要特点 一是 碳 排 放达峰 目标 缺失普遍。 在 已发布的 18 个 省(区、市) 的 方案(规划) 中, 北京、 天津、重庆、甘肃 4 省( 市)根据 本地区 的 产业发展状况 、城镇

15、化进度及低碳发展进程, 提出了各自的碳排放达峰时间, 其余 14 个省 (区、市) 未提出达峰具体时间。其中 , 北京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 2020年达到峰值并尽早达峰”的目标 ; 天津提出了 “ 推动全市碳排放 2025 年左右达到峰值 ” ,峰值时间 均 早于国家的 2030 年峰值时间 ; 重庆提出 了 “ 2030 年之前全市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 ” ;甘肃提出 了 “ 推动全省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 。 此外 , 部分 地区 提出了与达峰相关的目标,如 贵州提出 “ 贵阳市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 ” 、 四川 提出“部分重化工业 2020

16、年左右与全国同行业同步实现碳排放达峰 ” 等 。 二是 碳排放总量控制 目标 缺乏量化。 在已发布的 18 个 省(区、市) 的 方案(规划)中, 共有 14 个省 (区、 市 ) 提出了“到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的 工作要求 , 其中 天津提出 了 “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要求。北京和重庆虽提出了峰值目标,但未提及碳排放总量控制, 河北未对碳排放总量 控制 做出 安排 ,但 提出 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的目标 ,江西未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表 2) 。 表 2 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序号 省(区、市) 目标 1 天津 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

17、控制 2 内蒙古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3 辽宁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4 吉林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5 上海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6 安徽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7 福建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8 河南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9 广东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10 四川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11 贵州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12 云南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13 甘肃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14 青海 2020 年碳排放总

18、量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 碳强度控制目标 得到落实。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方案 (以下简称控温方案)明确 提出了 “十三五”期间我国 碳强度 的下降 目标, 即 “到 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下降 18%” , 并 对各省(区、市) “十三五”期间 的碳强度 下降 目标做出了具体安排 ,分别是 :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广东 碳排放强度 分别 下降 20.5%; 福建、江西、 河南、重庆、四川分别下降 19.5%; 辽宁、吉林、安徽、贵州、云南分别下降 18%; 内蒙古、甘肃分别下降 17%; 青海分别下降 12%。 在已发布的 18 个省(区、市)

19、的方案(规划)中, 各 省(区、市)设定的 碳强度下降 目标均 与 控温 方案中提出的目标 保持一致 (表 3) 。 表 3 碳强度下降目标 ( 2020年较 2015年下降百分比) 序号 地区 省级方案(规划)设定目标 ( %) 国家分配指标 ( %) 1 北京 20.5 20.5 2 天津 20.5 20.5 3 河北 20.5 20.5 4 上海 20.5 20.5 5 广东 20.5 20.5 6 福建 19.5 19.5 7 江西 19.5 19.5 8 河南 19.5 19.5 9 重庆 19.5 19.5 10 四川 19.5 19.5 11 辽宁 18 18 12 吉林 18

20、18 13 安徽 18 18 14 贵州 18 18 15 云南 18 18 16 内蒙古 17 17 17 甘肃 17 17 18 青海 12 12 四是 能源 总量 及强度 “双控” 目标 较为明确 。 在已发布的18 个省(区、市)的方案(规划)中, 各 省(区、市) 都提 出了 加强能源消费 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 其中, 有 14 个 省(区、市) 提出了 具体 的 能源消费总量 控制 目标,分别是 广东、河北、河南、四川、内蒙古、福建、安徽、上海、贵州、江西、天津、吉林、甘肃、北京 , 其中广东、安徽、天津、北京 4 个省(市)进一步 提出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 重庆没有提出能源

21、消费总量的目标,但提出了煤炭消费总量的目标 (表 4) 。 表 4 2020年 能源消费总量 和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目标 序号 地区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煤炭消费总量(万吨) 1 广东 33800 17500 2 河北 32785 在国家要求以内 3 河南 26700 - 4 四川 22900 - 5 内蒙 古 22500 - 6 福建 14500 - 7 安徽 14200 18000 8 上海 12357 - 9 贵州 11800 - 10 江西 11000 11 天津 9300 4130 12 吉林 9250 - 13 甘肃 8951 - 14 北京 7651 900 15 辽宁 -

22、 - 16 重庆 - 6500 17 云南 - - 18 青海 - - 控 温 方案 还 提 出了 “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强 度的 控制 目标 ,即“到 2020 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 2015年下降 15%” 。在已发布的 18 个省(区、市)的方案(规划)中, 有 14 个省(区、市)明确提出其省级能源强度下降目标,但 福建 、 重庆 、 江西 、辽宁 4 个省(市) 未 列 出该项目标。 在已经提出省级能源强度下降目标的 14 个省(区、市)中, 各地目标 均 与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列出的地方 分解目标 保持 一致 (表 5)。 表 5 能源 强度 下降目标 (

23、 2020年比 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 序号 地区 省级方案(规划)设定目标 ( %) 国家分配指标 ( %) 1 北京 17 17 2 天津 17 17 3 上海 17 17 4 河北 17 17 5 广东 17 17 6 河南 16 16 7 安徽 16 16 8 四川 16 16 9 吉林 15 15 10 云南 14 14 11 内蒙 古 14 14 12 贵州 14 14 13 甘肃 14 14 14 青海 10 10 15 福建 - 16 16 重庆 - 16 17 江西 - 16 18 辽宁 - 15 五是 能源结构 优化 目标 差异较大。 控温 方案 提出 要 “ 加快发展非

24、化石能源,优化利用化石能源 , 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 15%、 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0%左右 ” 。在已发布的 18 个省(区、市)的方案(规划)中, 17 个 省(区、市) 提出了各 地区 的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 内蒙 古仅提出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 ”。 受 能源结构 、 可再生能源 开发潜力 等因素的影响 , 各 地 目标值 差异较大,其中 目标值较高 的分别是 云南、青海、四川、广东、福建、甘肃 , 均 比国家目标值高出 5 个百分点以上 (表 6) 。 表 6 非化石 能源 比重目标 (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 序号 地区 省级方案(规划)

25、设定目标( %) 1 云南 42 2 青海 41 3 四川 35 4 广东 26 5 福建 21.6 6 甘肃 20 7 贵州 15 8 重庆 15 9 上海 14 10 江西 11 11 吉林 9.5 12 北京 8 13 河北 7 14 河南 7 15 辽宁 6.5 16 安徽 5.5 17 天津 4 18 内蒙古 非 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 在已发布的 18 个省(区、市)的方案(规划)中, 13 个省(区、市)提出了 天然气发展目标 ,另外 5 个省未提出。已提出目标的省(区、市)中, 主要受天然气供应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目标值差异较大, 目标 值 较高的 青海 、天津、重庆、上海

26、、广东 ,均比国家 总体 目标高出 2 个百分点以上 。 从各省指标变化情况看, 较 2015 年 本省天然气消费比重 增幅 较多 的依次是 云南 、贵州、吉林 (表 7) 。 表 7 天然气 消费比重目标( 2020年天然气消费占比) 序号 地区 方案(规划)设定目标 ( %) 2015 年 省级天然气 占 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目 标较 2015年比重的增幅 ( %) 1 青海 16.3 14.3 14 2 天津 15 10.3 46 3 重庆 14 13.2 6 4 上海 12 9.0 33 5 广东 12 6.4 87 6 吉林 8.6 3.5 147 7 河南 7 4.5 55

27、 8 福建 6.7 5.0 35 9 安徽 5.9 3.8 57 10 贵州 5 1.8 181 11 甘肃 5 4.6 9 12 内蒙古 4 2.8 45 13 云南 2.8 0.8 244 14 北京 - 28.5 15 河北 - 3.3 16 辽宁 - 3.4 17 江西 - 2.8 18 四川 - 11.4 六是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预期 不同 。 控温 方案中提出产业结构 调整 的主要方向是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力发展服务业,并提出 “ 2020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 15%,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56%”。 在 推动 服务业发展方面,

28、 上海提出 了服务业占比到 2020 年达到 67%的目标, 高于 全国 目标, 另有 15 个 省(区、市) 的 目标 低于 全国 目标 。 北京、四川 未在方案(规划)中提出 目标 (表 8) 。 表 8 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目标 ( 2020年) 序号 地区 省级方案(规划)设定的目标( %) 1 上海 67 2 广东 56 3 天津 55 4 云南 50 5 甘肃 50 6 重庆 50 7 河南 47 8 内蒙古 45 9 贵州 45 10 青海 45 11 河北 45 12 吉林 45 13 福建 42 14 江西 42 15 江西 42 16 安徽 41.5 17 北

29、京 - DBS61DBS 61/00142016代替 DB61/T 362200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岐山臊子肉20160830 发布 20160901 实施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陕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地 方 标 准DBS61/001420161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1.1 规则起草。本标准与原标准 DB61/T362-2004岐山臊子肉地方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感官的内容,增加了检验方法; 修改了部分理化指标内容,明确了检验方法;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增加了对营养标签的要求。 本标准由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30、理局、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陕西天利花餐饮食品有限公司、岐山百年美阳餐饮民俗食品有限公司、陕西令氏家外家餐饮有限公司、宝鸡市艳阳天餐饮有限公司修订。本标准主要修订人:韩满奎、王玉川、朱明辉、曹雄杰、杜志茂、闫花丽、黄安军、郝忠平、俞红、成文贤、令建军、李智礼。本标准历次版本情况为:DB61/T362-2004。DBS 61/00142016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岐山臊子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岐山臊子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切片用适量菜籽油、食用盐、酿造食醋、辣椒面、生姜、香辛料等采用传统加工工艺爁(lan

31、)制而成的预包装岐山臊子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536 菜籽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

32、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T4789.3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NM 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33、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959.1 鲜、冻片猪肉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DBS 61/001420163GB/T 10786 罐头食品检验方法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

34、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8187 酿造食醋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T30383 生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按照岐山臊子肉生产工艺,分为罐头工艺生产和非罐头工艺生产两类。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鲜、冻猪肉应符合 GB 9959.1 的规定。4.1.2 酿造食醋应符合 GB 18187 的规定。4.1.3 菜籽油应符合 GB 1536 的规定。4.1.4

35、 食用盐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4.1.5 辣椒面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4.1.6 生姜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4.1.7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4.1.8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1.9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外 观 呈蜡状肉油混合物,肉片大小均匀色 泽 辣红纯正气 味 酸香无异味口 感 适口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4.3 理化指标DBS

36、 61/001420164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水分/(g/100g) 28.0 GB 5009.3食盐(以 Nacl 计)/(g/100g) 4.0 GB/T 12457蛋白质/(g/100g) 10.0 GB 5009.5脂肪/(g/100g) 55.0 GB/T 5009.6固形物/(%) 70.0 GB/T 10786总酸(以乙酸计)/(g/100g) 1.0 GB/T 5009.4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 GB 5009.37铅(以 Pb 计)/(mg/kg) 0.2 GB 5009.12无机砷(以 As 计)/(mg/k

37、g) 0.05 GB 5009.11镉(以 Cd 计)/(mg/kg) 0.1 GB 5009.15总汞(以 Hg 计)/(mg/kg) 0.05 GB 5009.17铬(以 Cr 计)/(mg/kg) 1.0 GB 5009.1234.4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致病菌指标n c m M沙门氏菌 5 0 0/25g GB4789.4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25g GB4789.30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 1000CFU/g GB4789.10 第二法第二二法菌落总数(CFU/g ) 50000 GB4789.2大肠菌群(MPN/100g) 90 GB4789.3注:罐头包装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规定。 GB 4789.264.5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4.5.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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