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篇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
2、,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 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
3、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编 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5 112 应收票据 6 113 应收账款 7 114 坏账准备 8 115 预
4、付账款 9 119 其他应收款 10 121 物资采购 11 123 采购保管费 12 124 库存材料 13 125 库存设备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5 开发产品 18 136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9 137 出租开发产品 20 138 周转房 21 139 待摊费用 22 141 长期投资 23 151 固定资产25 156 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7 161 无形资产 28 171 递延资产 29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0 201 短期借款 31 202 应付票据 32 203
5、应付账款 33 204 预收账款 34 209 其他应付款 35 211 应付工资 36 214 应付福利费 37 221 应交税金 38 223 应付利润 39 229 其他应交款 40 231 预提费用 41 241 长期借款 42 251 应付债券 43 261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4 301 实收资本 45 311 资本公积 46 313 盈余公积 47 321 本年利润 48 322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49 401 开发成本 50 407 开发间接费用 五、损益类 51 501 经营收入 52 502 经营成本 53 503 销售费用 54 504 经营税金及附加 5
6、5 511 其他业务收入 56 512 其他业务支出 57 521 管理费用 58 522 财务费用 59 531 投资收益 60 541 营业外收入 61 542 营业外支出 附注:篇二:2020最新 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 4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批 . 4 第三章 预算管理 . 5 第四章 罚 则 . 6 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 7 第一章 总则 . 7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 7 第三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 8 第四章 纳税筹划管理 . 8 第五章 财务人员报告制度 . 8 第六章
7、 工资薪酬管理 . 9 第七章 罚 则 . 10 成本控制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制度 . 11 第一章 总 则 . 11 第二章 管理范围及要求 . 11 第三章 管理流程 . 16 第四章 罚则 . 17 费用管理制度 . 20 第一章 总 则 . 20 第二章 费用审批的一般原则 . 21 第三章 费用报销的一般要求 . 21 第四章 差旅费管理 . 22 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 . 25 第六章 其他费用 . 26 第七章 费用控制 . 27 第八章 罚则 . 27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28 第一章 总 则 . 28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 28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要求内容 . 32
8、 第四章 罚 则 . 34 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制度 . 35 第一章 总则 . 35 第二章 职责和范围 . 35 第三章 审计的方式 . 36 第四章 审计的程序 . 36 第五章 对被审计单位的要求 . 37 第六章 审计结论的汇报 . 37 第七章 罚则 . 37 销售流程中的财务管理制度 . 38 第一章 总则 . 38 第二章 销售收款的管理 . 38 第三章 应收销售款的管理 . 39第四章 按揭款的管理 . 40 第五章 销售产品的管理 . 41 第六章 罚 则 . 42 资金管理制度 . 43 第一章 总则 . 43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 43 第三章 现金管理 . 4
9、4 第四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 45 第五章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 46 第六章 备用金、借款的管理 . 47 第七章 资金计划管理 . 47 第八章 监督检查 . 48 第九章 罚则 . 49 附件:公司各类资金审批权限一览表 . 50 第十章 附 则 . 51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第二条 分类及适用范围 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等)。 第三条 批准及实
10、施机构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 第二章 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一条 年度财务预算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总经理办公会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性据此指导年度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形成下年度资金收支年度计划。资金收支年度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
11、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费用、投资预算等所有现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经各中心总监签字后报送财务管理中心。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精神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年度预算,从公司全局的角度对年度计划的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并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财务管理中心将年度预算提交计划管理中心。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财务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经集团总裁签发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六、如果总经理办公会对年度财务预算有调整,各有关部门则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调整预算。 第二条 月度财务预
12、算 一、各职能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集合部门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情况,编制月度财务预算要点。 二、部门月度财务预算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要点进行详细分解,编制资金预算表及附注说明,形成月度预算。 三、月度预算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每月28日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提交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预期)公司资金状况等综合考虑汇总并审核月度财务预算。 五、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30日下午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交计划管理中心,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一条 管理原则与功能 一、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
13、更。 二、预算具有平衡资金、控制开支、开源节流等约束功能。各职能部门必须全面执行。 三、财务预算下达后提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并作为月度、年度考核和监察的依据。 第二条 财务预算调整 一、每年六月份,总经理办公会对本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调整生效。 二、年度预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调整: 1、国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导致预算不能实现; 2、因公司经营战略变化和调整导致预算改变; 3、财务预算制定时不可预见性的重大因素导致预算需要调整; 4、集团总裁决定; 三、月度预算调整 1、月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可在各月度内进行调节。 2、
14、月度预算累计调整不得突破年度预算。篇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我部配合财政部制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 行)。现将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944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综合财务司反映。 二年一月五日 附: 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字19994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
15、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就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物业管理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 业。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 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 一、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204号科目 预收账款 1.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 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
16、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 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 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 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 4.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 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 代收款项 1.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
17、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 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 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 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 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 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18、 2. 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3. 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4. 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281号科目 代管基金 1. 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 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用的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负担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
19、等,应按受益对象,借记“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代管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借记“物业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20、款”等科目。 3. 本科目应按单幢房屋设置明细账。 4.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代管基金的结余。 第411号科目 物业工程 1. 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 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
21、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时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 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 4.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第501号科目 经营收入 1. 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
22、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公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 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
23、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 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 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
24、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02号科目 经营成本 1. 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凭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 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服务所
25、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凭费、承包费等,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 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1号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 1.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管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
26、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原则相同。 2. 企业取得的各项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房屋中介代销手续收入”、“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等。 4.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2号科目 其他业务支出 1.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发
27、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2. 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代管基金”等科目。 3. 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支出”、“物资销售成本”、“废品回收成本”、“商业用房经营支出”等。 4.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 1. 在资产负债表“住房周转金”项目下增设“代管基金”项目,反映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本项目应根据“代管基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2. “物业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反映。 3. “代收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