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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邑他得石料场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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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邑他得石料场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邑他得石料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稿)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环评单位: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3 月月 目目 录录 1.概概 述述 . 1 1.1 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 . 1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 3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3 1.3.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 . 3 1.3.2 与相关政策、条例、规划的相符性 . 3 1.4 关注的

2、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10 1.4.1 项目选址合理性 . 10 1.4.2 关注的其他问题 . 11 1.5 主要结论主要结论 . 12 2.总总 则则 . 14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 14 2.1.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 14 2.1.2 技术规范 . 16 2.1.3 有关技术文件及设计报告 . 16 2.1.4 项目委托书、文件及技术文件 . 17 2.2 评价目的、原则、工作重点、工作内容评价目的、原则、工作重点、工作内容 . 17 2.2.1 评价目的 . 17 2.2.2 评价原则 . 17 2.2.3 工作重点 . 18 2.2.4

3、 工作内容 . 18 2.3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 18 2.3.1 环境质量标准 . 18 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 21 2.4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 22 2.4.1 环境空气 . 22 2.4.2 地表水 . 23 2.4.3 噪声 . 23 2.4.4 生态环境 . 23 2.4.5 环境风险 . 24 2.4.6 地下水环境 . 24 2.4.6 土壤环境 . 24 2.5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 25 2.6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 . 25 2.6.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 25 2.6.2 评价因子的筛选 . 26 2.7

4、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 26 2.8 评价时段及评价工作程序评价时段及评价工作程序 . 26 3.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 28 3.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 28 3.2 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 . 28 3.3 项目占地项目占地 . 30 3.4 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 . 31 3.5 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 . 31 3.6 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 32 3.7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 32 3.9 矿区开采范围矿区开采范围 . 32 3.10 矿产资源条件矿产资源条件 . 33 3.10.1 开采范围矿石储量 . 33 3.10.2 矿床地质特征 . 3

5、4 3.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37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39 4.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施工期工艺流程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39 4.1.1 施工方案 . 39 4.1.2 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 . 39 4.2 运营期开采方案运营期开采方案 . 40 4.2.1 石料场开采原则 . 40 4.2.2 矿区开采方式 . 41 4.2.2 开采顺序 . 41 4.2.3 开采技术参数 . 42 4.2.4 工艺流程 . 42 4.3 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 45 4.3.1 废气 . 45 4.3.2 运

6、营期废水 . 49 4.3.3 运营期噪声 . 52 4.3.4 固体废物 . 53 员工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 . 53 机修废弃零件机修废弃零件 . 53 4.3.5 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汇总 . 54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56 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56 5.1.1 地理位置 . 56 5.1.2 项目周边环境 . 56 5.1.3 地形地貌 . 57 5.1.4 地质 . 57 5.1.5 气候 . 58 5.1.6 河流水系 . 59 5.1.7 土壤 . 59 5.1.8 土地利用 . 60 5.1.9 水土流失 . 60 5

7、.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61 5.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61 5.2.2 声环境质量现状 . 62 5.2.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 62 5.2.4 项目区域污染现状调查 . 62 5.3 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现状 . 62 5.3.1 调查时间、范围及方法 . 62 5.3.2 植被现状 . 64 5.4 敏感区现状敏感区现状 . 72 5.4.1 红河州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72 5.4.2 其他敏感区 . 73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74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74 6.1.1 生态环境

8、影响 . 74 6.1.2 大气环境影响 . 74 6.1.3 水环境影响 . 75 6.1.4 声环境影响 . 75 6.1.5 固体废物影响 . 75 6.1.6 土壤环境影响 . 76 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 76 6.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 76 6.2.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80 6.2.3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82 6.2.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 83 6.2.5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87 6.2.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89 6.2.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93 6.2.8 矿山引发的地质环境影响分

9、析 . 94 6.2.9 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分析 . 95 6.2.10 矿山开采爆破环境影响分析 . 95 6.3 闭矿后环境影响分析闭矿后环境影响分析 . 97 6.4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 . 98 6.4.1 风险识别 . 98 6.4.2 风险影响分析 . 98 6.4.3 风险防范措施 . 100 6.4.4 风险评价结论 . 100 7.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101 7.1 设计原则和目标设计原则和目标 . 101 7.1.1 设计原则 . 101 7.1.2 设计目标 . 101 7.2 施工期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期环境保护措施 . 102 7

10、.2.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 102 7.2.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102 7.2.3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102 7.2.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 103 7.2.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03 7.2.6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 103 7.2.7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 103 7.3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105 7.3.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105 7.3.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105 7.3.3 声污染防治措施 . 106 7.3.4 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 107 7.3.5 生态环

11、境保护措施 . 107 7.3.6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 108 7.3.7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 108 7.3.8 矿山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 109 7.4 项目闭矿后的对策措施项目闭矿后的对策措施 . 109 7.4 环保措施一览表环保措施一览表 . 109 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113 8.1 环保投资估算环保投资估算 . 113 8.2 环境污染经济损益分析环境污染经济损益分析 . 115 8.2.1 环境污染经济损失分析 . 115 8.2.2 项目环境效益分析 . 116 8.3 小结小结. 116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117

12、 9.1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 . 117 9.1.1 环境管理制度 . 117 9.1.2 环境管理计划 . 118 9.2 环境监测环境监测 . 119 9.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119 9.4 污染物排放清单污染物排放清单 . 120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122 10.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 122 10.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 122 10.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 123 10.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 124 10.4.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124 10.4.2 水环境污染防

13、治措施 . 125 10.4.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125 10.4.4 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措施 . 125 10.4.5 生态环境影响防治对策措施 . 126 10.4.6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 126 10.4.7 矿山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 127 10.4.8 项目闭矿后的对策措施 . 127 10.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127 10.6 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参与结论 . 128 10.7 总结论总结论. 128 一、一、附表附表 附表 1 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2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二、二、附件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2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滇中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 3 滇中引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 4 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5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滇中引水工程推进协调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报告; 附件 6 办理矿权批次级环评情况表; 附件7 云南省石屏县龙朋镇邑他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 8 关于云南省石屏县龙朋镇邑他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附件 9 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三三、附录附录 附录 1 项目评价区样地调查表; 附录 2 项目评价区维管束植物名录; 附录

15、 3 项目评价区脊椎动物名录。 四四、附图、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 2、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 3、石料场布置示意图; 附图 4、项目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 5、项目评价区植被现状图; 附图 6、项目区环保措施示意图; 附图 7、项目监测布点图。 1 1.概概 述述 1.1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由来及由来及特点特点 滇中引水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 172 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的标志性工程,也是中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滇中引水工程主要由水源工程、输水工程、配套工程等组成,其中水源工程、输水工程为主体工程。滇中引水工程输水干线穿越滇中大部分地区,沿线经过

16、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和红河,终点为红河州的蒙自,直接的供水对象主要为城市生活与工业,其次给主要灌区提供部分灌溉用水,并利用总干渠空闲容量向滇池等湖泊补水。工程的任务为:以城镇生活与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生态和农业。通过滇中引水工程的建设,应使受水区城镇生活、工业保证率达到 95%以上。 根据 2016 年 8 月 1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16115 号”文(见附件 1)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滇中引水工程共设置了 24 个石料场,里边没有包含邑他得石料场。 而到了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水利部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水许可决201

17、820 号”文(见附件 2)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所述,到了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全线设置了 22 个石料场,新推荐了邑他得、阿子冲、五里冲、绿冲河 4 个石料场。而本项目由于旧寨-花果山隧洞主体工程改线,可研阶段大峨爽隧洞的干寨石料场取消变更为邑他得石料场。 2018 年 5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1826 号”文(见附件 3)对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批复,报告书中包含了邑他得石料场。变更方案红河段主要勘察了邑他得、阿子冲、五里冲和绿冲河共 4 个石料场。较原方案调整 1 个石料场:因段线路调整,取消了干寨石料场,重新规划了邑他得石料场。 根据云南省

18、生态环境厅 2019 年 9 月 3 日所发文件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滇中引水工程推进协调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的报告 (见附件 4)所述:“滇中引水工程20 座砂石料场,有 15 座砂石料场已纳入生态环境部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审2016115 号)评价范围,不需另行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其他未纳 2 入主体工程项目环评范围的 5 座,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我省分级审批规定,报相应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而本项目邑他得石料场则是未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环评范围的 5 座石料场之一。本石料场主要供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鸡米冲隧洞 1#施工支洞上游工作面至龙尾隧洞进口工作面(HH02+103.

19、91HH27+875.93)长 25.77km 的块石料、垫层料、砼骨料。 综上所述,2016 年 8 月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设置了 24 座石料场,但不包含邑他得石料场;而 2018 年 3 月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阶段调整为设置石料场 22 座, 而本项目邑他得石料场是由于旧寨-花果山隧洞主体工程改线,把可研阶段大峨爽隧洞的干寨石料场取消变更而来;在 2018 年 5 月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中,包含了邑他得石料场;最终,在 2019 年 9 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滇中引水工程推进协调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的报告中滇中引水工程石料

20、场调整为 20 座,其中邑他得等 5 座石料场没有在生态环境部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所以按云南省分级审批规定,对邑他得石料场补充环评文件审批手续。 依据国务院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邑他得石料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137 条土砂石、 石材开采加工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选址涉及环境敏感区红河州

21、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019年 8 月),因此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云南省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充分掌握了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区环境现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该项目主要特点为: (1)项目属于非金属矿开采,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与生态影响并存。 (2)项目矿石开采及砂石料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设备噪声,环评将重点分析粉尘、噪声的产排情况、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预测评价。 3 (3)项目在开采过程中剥离表土、采

22、掘,将清除矿区植被,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环评将提出严格按照水保及矿山生态恢复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减轻的生态环境的影响。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接受云南省滇中引水建设管理局委托后,成立了由相关环境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环境评价项目组,于 2019 年 9 月进行了现场勘查,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场地踏勘和现状情况调查,收集了相关工程和环境资料;2019 年 9 月 25 日10 月 8 日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 于 2020 年 10 月 18 日在网上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进行第二

23、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场公示和网络公示) ,并对项目区周边团体、个人开展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工作;依据环评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导则等,结合现状监测,在现场调查和收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于 2020 年 3 月完成了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邑他得石料场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与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且本项目不使用淘汰类别的生产设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属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别。 1.3.2

24、 与相关政策、条例、规划的相符性与相关政策、条例、规划的相符性 (1)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 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将云南省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3 类主体功能区。 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将石屏县列为云南省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本石料场所在区域属于其中的农产品主产区。 农产品主产区的功能定位为:保障粮食产品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基地,全省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地区,现代化农业的示范基地,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农产品主产区要以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重点,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发

25、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 4 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效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见图 7-1。 本项目为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配套砂石料开采项目,项目区现状土地类型以有林地、园地和耕地为主,项目区仅涉及小面积耕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此外,项目区地形坡度相对陡,岩层出露好,土层较薄,不适宜植物植被生长,不适宜发展农业。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会破坏耕地、不会影响农产品主产区的农产品生产能力。所以项目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 图图 1.3-1 项目项目与云南省与云南省主主体功能区体功能区规规划关系划关系图图 (2)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与

26、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系统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区(生态区) :一级区为国家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中的三级区,在云南省表现为生物气候带。 二级区(生态亚区) :以一级生态区内,由地貌引起的气候、生态系统类型组合的差异为依据进行划分。 三级区(生态功能区) :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进行划分。 5 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共分一级区(生态区)5 个,二级区(生态亚区)19 个,三级区(生态功能区)65 个。 通过叠图(见图7-2)可知,工程区属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地处4-2元江干热河谷水土保持与林业生态功能区,该区域包含个旧市、双柏、新平、元江、石屏、建水、蒙自

27、、红河、元阳等县的元江河谷地带,面积8752.29km2;该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为:哀牢山西坡封山育林、河谷地带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热带经济林木,减少土地的过度利用带来的土地退化。 本项目的建设将在小范围内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该石料场的开采会造成小面积的自然植被消失,通过实施项目水保、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加强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治理等,石料场开采建设和生产前后项目区内生态环境不恶化或有所改善。因此,矿山开采建设与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不冲突。 图图 1.3-2 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关系图区划关系图 6 (3)与云南省生态红线与云南省生态红线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通

28、过叠图(图 1.3-3)分析,本项目区域不涉及云南省生态红线范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距离临时进场道路最近距离为 270m。 图图 1.3-3 项目与云项目与云南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南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图 (4)与与云云南南省人省人民政民政府关府关于于促进非煤促进非煤石料场石料场转型升级的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 (云政发 (云政发201538 号号)的)的符合性符合性 项目建设后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石料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538 号文)要求对比分析,详见表 7-1 所示。 表 7-1 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石料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符合性 新建非煤矿山准入标准 本项

29、目情况 符合性 新建非煤矿山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地、有关部门一律不予批准。 建筑用石料类(饰面用除外)新建、改建、扩建、整合重组矿山最小开采规模30万吨/年。 开采规模为36.67万吨/年。 符合 与铁路、高等级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有关法律规定的,石料场申请划定的项目区范围与周边毗邻的采石权间距不满足设计规范规定保留安全间距要求的。 项目周边无铁路、高等级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 符合 位于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区域,以及位于重要城镇、城市面山面的。 项目

30、所在地不位于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 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区域, 以及位于重要城镇、城市面山面的。 符合 露天采石(砂)场矿界与村庄的距离小于500m, 矿界与矿界之间安全距离小于 300m, 2个以上(含 2 个)露天采石(砂)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难以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位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本文印发之前已取得合法探矿权的除外) 。 本项目离最近的村庄(麻栗树村) 为 800m, 周边无项目区,项目周边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31、促进非煤石料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 号)不冲突。 (5)与)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业环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号符合性符合性 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比,项目与该文件的符合性情况见下表。 表1.3-2 项目与云环通2016172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7 云环通2016172号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严格环境准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砂石开采项目, 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 (1)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

32、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等环境敏感区域的; 本项目建设区域不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等环境敏感区域。 符合 (2) 位于重要城镇、 城市面山的; 项目位于石屏县龙朋镇披戛村委会邑他得村,属于农村地区,不处于重要城镇、城市面山区域。 符合 (3) 露天采石场矿界与村庄距离小于500m的 项目矿界与村庄(麻栗树村)的最近距离为800m。 符合 (4) 位于铁路、 高速公路、 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 项目区周边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 符合 其它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用石料和建筑用砂项目,开采规模不得小于30万吨

33、/年和10万吨/年, 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项目矿山为新立矿山,开采规模为36.67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 符合 规范设置弃渣场、单独堆存剥离表土用于生态修复, 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项目设置有单独弃渣场,用于堆存剥离表土。项目下一步应尽快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符合 配套建设相应的截排水及拦挡设施减缓水土流失,防治水污染 项目在露天采区、砂石加工系统、弃渣场和矿山运输道路区域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

34、用于矿山洒水降尘和绿化浇水;并在项目区周边设置浆砌石挡土墙,可以有效防止由于弃渣堆放、采石场开采等引起水土流失。 符合 加强洒水防尘降尘措施 项目根据天气及风力情况对露天采场、砂石加工系统、道路、弃渣场进行洒水降尘和覆盖。 符合 综上所述, 项目符合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文的要求。 (6)与与红河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红河州非煤矿非煤矿山转型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知(红红政政发发201560号)及号)及石屏县石屏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石屏县石屏县非煤非煤矿山矿山转型升级实

35、转型升级实施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的通知(石石政政发发2015146号)的符合性号)的符合性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 8 发201560号) 及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5146号),到2017年底,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实现机械化开采、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非煤矿山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明显提升,中型以上矿山比例从现在的2.2%提高到10%以上;现有4座大型非煤矿山(不含钛矿)全部建成“四化”矿山。本石料场属于新立矿山,不在上述转型升级非煤矿山范围内。2019年10月,红河州晓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石

36、屏县龙朋镇邑他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地质勘查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红晓金矿储评2019059号);2019年11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云南省石屏县龙朋镇邑他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红自然资储备字201939号),对本项目地质勘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月,红河州晓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云南省石屏县龙朋镇邑他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详见附件。 项目选址、 生产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均满足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538号) 要求

37、的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因此本项目与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560号)及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5146号)不冲突。 (7)与与“云南省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2007 165 号文,本矿山位于石屏县龙朋镇,不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公告要求,其水土流失防治重点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主,同时做好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督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重点是作

38、好以“按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为中心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职责,防止因开发建设等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参照水利部于2018年5月2日以“水许可决201826号”文批复的滇中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下称变更报告)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本矿山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流失的要求进行防治,采取表土剥离及林木清除、边坡防护、截排水沟建设等工程措施,及时恢复、植树种草等植物措施,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临时措施,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可降低了场地原地面的水土流失。此外,项目开采过程中剥离的少量

39、9 表土,在矿区东北侧设置专门的弃渣场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弃渣场设计有截排水沟、挡渣墙、挡水墙及砼网格护坡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砂石加工系统加工产生的废石废料及时运往弃渣场统一堆存,生产出来的成品料通过15t自卸汽车运送供给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鸡米冲1#支洞上游控制段龙尾隧洞进口下游控制段的建设。 建设方只要严格落实变更报告中提出及本环评方案补充的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就可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项目实施水土流失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2007 165 号文中的要求。 (7)与与“红河州红河州州级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相符性分析的相

40、符性分析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示的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14 日,下称公告 )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办水保2013188 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 49 号) ,红河州涉及西南诸河高山峡谷、滇东岩溶石漠化 2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南溪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元江河口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在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的基础上,红河州划分了珠江西源及异龙湖补水区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石屏、建水 2 个县的 10

41、 个乡镇,乡镇面积 2747.30 平方公里,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8.54%,重点预防面积 1632.55 平方公里” 。本项目所在地石屏县龙朋镇位于公告所述“珠江西源及异龙湖补水区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年3月1日)中要求,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参照变更报告中

42、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本矿山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流失的要求进行防治,采取表土剥离及林木清除、边坡防护、截排水沟建设等工程措施,及时恢复、植树种草等植物措施,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临时措施,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可降低场地原地面的水土流失。 建设方只要严格落实变更报告中提出及本环评方案补充的的各项水土保持措 10 施,就可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项目实施水土流失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符合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中的要求。 (8)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19 年 7 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43、发布的 2018 年度红河州环境质量状况 ,石屏县 2018 年环境空气质量天数比例为 99.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年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周边敏感保护目标距离较远,800m 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根据 2019 年 9 月云南省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汇水范围内甸中河上游的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项目汇水区内地表水体甸中河水质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的类水标准,也满足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1.4 关注的主要环

44、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4.1 项目选址合理性项目选址合理性 (1)选址要求 项目主要是进行石料开采,开采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和弃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根据 GB1859920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厂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对于一般固废储存、处置场选址的要求为: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

45、泥石流影响区。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弃渣场:弃渣场位于露天采场东北方,用于堆存项目区剥离的弃渣及废石,占地面积 13.9 104m2,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弃渣前,在堆渣坡脚布置挡渣墙。拦渣墙顶高程 1822m, 最大墙高 5m, 轴线长约 35m。 堆渣高程 18171872m, 最大堆高 55m, 11 设计堆渣边坡 1:3.0。弃渣场的容积能够容纳所产生的弃渣。 (2)选址合理性分析 石料场占地及周边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也不属于河流、湖泊、水库最

46、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泛洪区,选址可满足要求。 根据第七章表 7-12 无组织粉尘的预测分析,露天采场、砂石加工系统和弃渣场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治理后,排放的小时落地浓度最大值出现在下风向 548m 处,其浓度值为 49.042ug/m3。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且最大落地浓度 49.042ug/m3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限值(80mg/m3) ,浓度贡献值较低,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最大落地浓度最大值出现在 548m 处,项目下

47、风向 548m 处没有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目标与项目距离较远,且与项目之间有山脉和树木等阻隔,项目区三面环山,扬尘对其影响不大。 项目所排 TSP 最大落地浓度为 49.042ug/m3,占标率为 5.4491%,其对应的距离548m,预测结果同时表明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达到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庄为麻栗树村,相距约800m,TSP落地浓度为42.5720ug/m3,占标率为4.7302%,通过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项目采区所排TSP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 石料场所在区域工程地质环

48、境条件较好,承载力较高;弃渣场所在区域没有断层、断层破碎带和溶洞,也没有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选址满足地质条件的要求。 弃渣场选址不涉及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地带,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地质条件较好;弃渣场下游无学校、无居民区等重要设施,不存在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的安全等因素。临时弃渣场的设置符合标准要求,即选址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厂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一般固废场选址的要求,不存在制约因素。 1.4.2 关注的关注的其他问题其他问题 (1)本项目为石灰岩矿山开采加工类项目,属于非金属矿开采,不涉及重金属污 12 染问题,在矿山开采及砂石料生产过程

49、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噪声,本环评重点关注项目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的产排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将清除矿区植被,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环评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对项目区生态系统的影响。 (3)石屏县龙朋镇,位于红河州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因此环评也要重点关注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1.5 主要结论主要结论 本次环评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公众参与,采用工程分析、模式预测、现场监测、定性与定量结合等方法,按照环评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工作的主要结论如下: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50、环境敏感区,项目与相邻矿山以及村庄、重要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的要求。 (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没有对甸中河进行水功能区划,根据支流不低于干流的原则,小河底河“源头-入红河口”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则甸中河也执行类水质标准, 2019年9月委托云南省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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