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 吐鲁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吐鲁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吐鲁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谷*联系方式13659911666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吐鲁番 市 高昌(区) 港城园区锦西路1050号 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B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
2、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过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100环保投资(万元)33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项目已建成部分内容:在建设过程中设备、生产规模均发生改变,因此尚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用地(用海)面积(m2)13333.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吐鲁番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吐政发20168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关于吐鲁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5841号)。规划及规划环
3、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吐鲁番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大河沿镇位于吐鲁番市西北方向50km处,是吐鲁番火车站所在地。吐鲁番经济开发区的前身大河沿镇工业区2003年被吐鲁番地委定为吐鲁番地区重点发展的轻工建材园区。2006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设立吐鲁番经济开发区的批复(新政函2006116号)批准园区为自治区级开发区,2006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告位于吐鲁番市大河沿镇的吐鲁番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济卡发去或开发区)。根据吐鲁番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开发区定位为“发挥吐鲁番北部山地矿产资源优势,以循环经济和产业积聚为特色,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以
4、机械加工制造、金属冶炼、物流、建材、新能源、化工主导产业的园区。”产业目标为“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制造”,大力发展:“金属冶炼,现代物流产业、建材”三大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化工”量大产业,形成多元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本项目位于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内的港城工业园,工业园区所在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交通便捷,物流通畅。园区用地绝大部分为戈壁荒滩,附近环境敏感点数量较少,区域环境容量大。根据吐鲁番市港城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选址位于二类工业用地,与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符合,详见吐鲁番市港城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1。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新疆
5、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本项目选址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港城园区锦西路1050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落实生态分区管控要求:吐哈片区重点突出荒漠化防治、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根据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吐政202124号)中: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本项目选址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港城园区锦西路1
6、050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着力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1.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地表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已达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未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沙尘影响严重地区做好防风固沙、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控
7、制。根据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吐政202124号)中: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PM2.5浓度稳步下降,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项目区所在区域PM10、PM2.5年平均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超标主要是由于吐鲁番市地处西北地区,干旱缺水,地表干燥易起尘;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均会导致PM2.5浓度超标。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及NO2、CO、SO2的
8、日、年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PM10、非甲烷总烃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说明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PM10、非甲烷总烃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说明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1.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
9、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区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伊宁市、和田市等4个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发挥低碳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根据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吐政202124号)中: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推动低碳发展。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根据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吐政202124号)中:附件,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为
10、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2,管控要求:59表1 吐鲁番市高昌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ZH65040220002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大河沿工业区块)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限制严重依赖水资源的高耗水项目。2.新建、扩建、改建企业要符合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及其他石油制品、煤化工、炼焦、煤炭热解、电石、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品制造、炼钢、炼铁、金属冶炼等三类工业项目生产工艺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对园区的SO2、NOX、烟粉尘和VOCs进行总量
11、控制。2.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3.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再生水回用系统;加强对各企业排放的污废水的监控,禁止在园内设置排污口。4.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废水、废气中重金属的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重金属总量控制政策。5.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工程机械、钢结构、木质家具、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涉危的风险企业应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更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2.定期排查废水污染治理设施
12、建设运行情况、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3.园区应建立突发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2.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控制煤炭消费总量。3.严格实施用水管理。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上述吐鲁番市高昌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管控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不属于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背景吐鲁
13、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由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吐鲁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塑料周转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取得吐鲁番市高昌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高昌区辽西塑料制品厂年产100万个塑料周转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高区环评函201827号)。后期实际运营过程中,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点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规定:“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本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与原环评报告中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个塑料周转
14、箱,生产规模增大2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中:“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且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吐鲁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
15、我单位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项目区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按有关环评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报请环境管理部门审批后,作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及主管部门环境管理的依据。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吐鲁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建设项目2.2建设单位吐鲁番市新辽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2.3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本项目选址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港城园区锦西路10。详见项目区地理位置图3,项目区卫星图见图4。2.4建设性质新建2.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
16、筹解决。2.6运营周期本项目年运行300d,每天三班制,每班8h。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生产线17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333.4m2,总建筑面积为4004.1m2,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3808m2,职工宿舍建筑面积为148.5m2,卫生间建筑面积为15.6m2,门卫室建筑面积为32m2。项目区平面布置按照合理利用、统筹规划的原则采取合理化布局,平面布置图见图5。表2 本项目组成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体工程塑料周转箱生产线生产线17条,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辅助工程职工宿舍建筑面积148.5m2,一层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即吐鲁番市万泉水
17、务有限公司提供供电本项目用电有园区供电电网提供供热本项目冬季由壁挂式电采暖炉提供排水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环保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破碎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2)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定型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防治措施通过设置隔音、消声、吸声和减震等设施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在厂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到生产线,不外排;废包装袋出售
18、给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属危废,经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分类单独存放,最终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到厂区内垃圾箱,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产品方案本项目建设年产300万个塑料周转箱生产线17条,产品方案详见表3。表3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备注塑料容器塑料周转箱300万个17条5.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工艺设备详见表4。表4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位数量1注塑机卧式台172上料机立式台173搅拌机立式台204模具/套505破碎机/台36.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5。表5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用量表序号原
19、材料名称用量单位规格1聚丙烯(PP)800t/a25kg/袋2聚乙烯(PE)200t/a25kg/袋3色母10t/a25kg/袋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运行天数为300d,每天三班制,每班8h。8.公用工程8.1给水本项目给水水源由园区供水管网,即吐鲁番市万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供给,水量可满足需要。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8.1.1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工艺冷却定型工序用水量为1600m3/a,每7d补充一次,每次补充30m3。8.1.2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中的数据,按照人均消耗10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3m3/d(90
20、0m3/a)。8.2排水8.2.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冷却定型工序冷却用水,经一座容积为32.2m3冷却循环水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8.2.2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以生活用水量的85%计算,则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55m3/d(765m3/a),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8.3供暖本项目冬季生产供暖采用壁挂式电采暖炉,可以满足本项目采暖供热需求。8.4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可满足本项目用电负荷及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9.总平面布置本项目选址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港城园区锦西路1050号,项目区西侧为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南侧为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循环水池南侧为职工
21、宿舍,职工宿舍南侧为卫生间及门卫室。厂区大门位于南侧,厂房位于厂区西侧,南北向布置,职工宿舍位于生产车间南侧。根据工艺流程和运输、消防等要求,在总平面布置时,尽可能力求紧凑、合理、物料输送短捷、流畅。本工程建筑物较少,平面布置简单,厂房内生产设备安装工艺流转次序依次布设。项目区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可行。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运营期图6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生产工艺说明:(1)搅拌:聚丙烯、聚乙烯及色母进入搅拌机配套上料口中,由螺杆提升至搅拌机内搅拌,搅拌好后进入弹簧上料口中;(2)注塑成型:弹簧上料口中的搅拌均匀的原辅材料,由螺杆提升至注塑机中,对原辅材料进行加热,采用电加热方式,熔融后
22、的原辅材料在压缩空气的作用下在模具中形成相应的形状;(3)冷却:注塑机利用水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4)检验:成型后的产品进行人工检验产品是否合格,此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粉料破碎机破碎后,回用到生产线中;(5)成品: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存入成品仓库待销售。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1.1废气1.1.1投料工序粉尘本项目生产线中投料工序投料口产生的粉尘未配套粉尘治理设施,本次业主方更换粉状染料为色母颗粒,粉尘量较之前粉状染料减少。1.1.2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本项目生产线中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未配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本次环评提出在注塑成型上方设置集
23、气罩收集,并配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1.1.3破碎工序粉尘本项目生产线中破碎回用工序破碎机产生的粉尘未配套粉尘治理设施,本次环评要求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并配套布袋除尘器。1.1.4车间内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本项目生产车间未全封闭,生产线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增加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本环评要求生产车间全封闭。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1区域环境质量达标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的要求,本次评价选择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中2020年1月1
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吐鲁番市空气质量数据,作为本项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和O3的数据来源。1.1.1评价标准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评价标准见表6。 表6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g/cm3序号污染物名称平均时间年平均日平均小时平均1SO2601505002NO240802003PM1070150/4PM2.53575/5一氧化碳(CO)/4000100006臭氧(O3)/1602001.1.2评价方法基本污染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
25、2013)中各评价项目的年评价指标进行判定。年评价指标中的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满足GB3095中浓度限值要求的即为达标。对于超标的污染物,计算其超标倍数和超标率。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各取值时间最大占标率和超标率评价达标情况,最大占标率计算公式为:计算公式为:式中:Pi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 Ci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值(mg/m3); Coi污染物i的评价标准(mg/m3)。1.1.3达标区判定吐鲁番市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结果详见表7。表7 吐鲁番市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结果表评价因子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g/cm3)标准限值(g/cm3)占标率
26、(%)达标情况SO2年平均96015达标NO2年平均294072.5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300040007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12316076.88达标PM10年平均10370147.14超标PM2.5年平均4235120超标由上表可知:项目区所在区域PM10、PM2.5年平均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超标主要是由于吐鲁番市地处西北地区,干旱缺水,地表干燥易起尘;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均会导致PM2.5浓度超标。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及NO2、CO、SO2的日、年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
27、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1.2评级范围内环境质量达标评价本次评价大气现状监测数据中PM10、非甲烷总烃数据由疆朗天星河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9日5月30日实地监测数据,1#监测点位于项目区内,2#监测点位于项目区西南侧100m处;详见本项目监测布点图7。1.2.1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监测项目:PM10、非甲烷总烃。各项目的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照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表8 大气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编号项目名称分析方法方法来源1PM10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68-20112非甲
28、烷总烃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204-20171.2.2评价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PM10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具体第244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标准,美国的同类标准已废除,以色列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非甲烷总烃限值为:日均值2.0mg/m3、一次值5.0mg/m3,而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于非甲烷总烃在厂界的无组织限值为4.0mg/m3,结合上述两个标准确定为本项目非甲烷总烃
2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日均值为2.0mg/m3、小时值为4.0mg/m3。其浓度限值详见表9。表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详解污染物取值时间标准值(g/m3)PM1024小时平均值150非甲烷总烃日平均值小时平均值200040001.2.3评价方法本次环评空气质量现状采用浓度占标率评价,计算公式为:式中:Pi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 Ci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值(g/m3); Coi污染物i的评价标准(g/m3)。根据评价计算,可以得出浓度占标率(Pi),依照Pi值的大小,分别确定其污染程度。当Pi100%时,表示大气中该污染物浓度不超标;当Pi100%时,表示大气中该污染
30、物浓度超过评价标准。1.2.4监测结果及分析本次监测PM10、非甲烷总烃日平均浓度统计结果见表10。 表10 PM10、非甲烷总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m3监测单位名称监测而时间监测项目结果PM10Pi非甲烷总烃Pi1#项目区内2022.5.290.04630.670.46232022.5.300.045300.4522.52022.5.310.04328.670.4221标准值0.15/2/日均值超标率(%)0/0/最大浓度值占标率(%)30.67/23/2#项目区下风向2022.5.290.0533.330.48242022.5.300.048320.48242022.5.310.
31、04630.670.4623标准值0.15/2/日均值超标率(%)0/0/最大浓度值占标率(%)33.33/24/1.2.5现状监测结果分析对照表9质量标准,由表10监测点日均浓度看出,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PM10、非甲烷总烃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说明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水环境质量现状2.1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N轻工”中“116、塑料制品制造”类行业,属于类项目类别:4.1一般性原则中“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
32、境影响评价”,故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影响评价。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噪声监测数据由新疆朗天星河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9日5月30日对项目区实地监测得出。3.1监测点位为了解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监测布设4个点位,主要布设在项目厂界四周,昼夜监测一天,对该区域的噪声现状值进行监测。详见本项目监测布点图7。3.2监测方法和监测时间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点共布设4个监测点,测量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和夜间分别测量。3.3评价标准本项目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限值,标准见表11。表11
3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65553.4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结果如表12所示。表1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位1#南侧2#东侧3#北侧4#西侧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监测值4239403838373838标准值6555655565556555超标/从噪声监测结果表12中可以看出,项目区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集中的区域。2.
34、地下水: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新增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13、14、15。表1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标准来源1非甲烷总烃100mg/m3所有合成树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颗粒物30mg/m3表1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监测点位标准来
35、源1颗粒物1.0mg/m3企业边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非甲烷总烃4.0mg/m310mg/m3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本项目生活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15。表15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适用范围三级标准(mg/L)标准来源悬浮物(SS)其他排污单位40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其他排污单位300化学需氧量(COD)其他排污单位500氨氮(HN3-N)其他排污单位/
36、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详见表16。表16 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dB(A))标准来源昼间夜间365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控制标准(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3)环境保护图形标准排放口(源)(GB15562.1-1995)。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期间的总量控制计划,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染特征及本项目排污情况,本项
37、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09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已建成,厂区地面已硬化,故无需进行土建,仅进行环保设备安装和调试,故施工期基本无废气废水产生,仅设备和调试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由于设备调试时间短,施工期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将随安装调试结束而消失,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次环评不在对施工进行评价。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1污染源分析及措施可行性1.1.1污染源据分析,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强核算结果表17、18,排放口情况表19。表17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工艺污染物排
38、放风量(m3/h)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kg/h)工艺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风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h)破碎工序粉尘50000.0220.0001布袋除尘器99是50000.00020.000001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2000011.40.23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24是200008.660.17表18 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污染物排放产生量(kg/h)排放量(kg/h)破碎工序粉尘0.000030.00003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0.060.06表19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源排气筒底部地理排气筒
39、高度(m)流速(m/s)温度()排口编号执行标准1破碎工序1578.6320DA00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中“颗粒物排放限值30mg/m3。”2注塑成型工序1578.6320DA00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0mg/m3。”本项目废气排放达标分析详见表20。表20 本项目废气排放达标分析一览表污染源排放口编号产生时间(h)风量(m3/h)主要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是否达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1DA0019005000粉尘0.00020.000001
40、30是2DA002620120000非甲烷总烃8.660.17100是1.1.3污染源核算(1)粉尘投料工序粉尘本项目生产线投料工序会有粉尘产生,原辅材料为聚丙烯(PP)、聚乙烯(PE)、色母均为颗粒状,因此投料过程中仅产生极少量的粉尘,本项目仅定性分析,不定量分析。破碎工序粉尘本项目不合格产品需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到生产线,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系数表”,污染物产排污系数详见表22。表22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系数续表(节选)工段名称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
41、等级污染物类别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塑料包装箱及容器树脂、助剂配料-混合-挤出/注(吹)塑所有规模/一般工业固废千克/吨-产品2.5本项目生产线产量为300万个周转箱/a,其中重量为150g 周转箱250万个、重量为400g周转箱40万个、质量为1.3kg周转箱10万个,则生产线产量为665t/a,一般工业固废产污系数为2.5kg/吨-产品,则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1.66t/a。由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系数表”未包含破碎工序,故参照“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中
42、“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污染物产排污系数详见表23。表23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节选)工段名称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类别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废PE/PP再生塑料粒子干法破碎所有规模废气颗粒物克/吨-产品75本项目不合格产品破碎工序会有粉尘产生,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1.66t/a,产污系数为75g/吨-产品,则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为0.0001t/a,每天破碎时间为3h,年工作时间为900h。a.有组织粉尘本项目不合格产品破碎工序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00009t/a,产生浓度为0.022mg/m3,产生速率为0.0001kg/h。在破碎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设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污染物捕集效率达到80%,将粉尘统一收集汇总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则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