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契约书赠与人 (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契约负担义务受赠。第二条 本件赠与物标示如下:一、债权标示:(1)债务人 住: (2)债权额人民币 万 仟 元整。(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 分 厘。(4)清偿期限 年 月 日。(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为赠与。二、股票标示:(1) 股份有限公司 设 (2)面额人民币 仟 佰 元股票 张。(3)股票字号 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为赠与。第三条 甲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
2、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第四条 甲方与债务人 关于 年 月 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契约私证书,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x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第五条 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 无抵销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第六条 本赠与契约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 。第七条 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契约成立后,亦应负责向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第八条 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逝世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的义务。第九条 乙方违背前条义务时,甲方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乙方不得异议。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合同文件集合1、医疗器械销售、生产、药品2、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3、音像制品销售4、酒类批发5、食品6、医疗结构设立7、烟销售8、餐饮9、旅馆、客房10、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11、道路运输、水陆运输12、汽车、摩托车维修13、人才中介14、劳务服务15、废旧金属收购16、成品油经营、储存17、加工、销售、回收金银18、文物经营19、经营性舞厅20、国画书法21、咖啡馆、酒馆22、报关业务23、水泥生产24、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25、化妆品生产26、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