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武教基2019 7 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 2019 年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为做好 2019 年普通高中“宏志生” 招生工作, 积极推进“宏志生” 助学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建设 ,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将 2019 年普通高中“ 宏志生” 招生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及条件“宏志生” 资 助对象为 我市初中应届在籍 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为: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2.在初中阶段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23.综合素质评定达到 4 A1B
2、 以上(含 4A1B);4.中考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二、招生计划与招录要求各区可选择质量高、条件好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宏志生” 。“宏志生” 招生 计划由市教育局 单独下达,并在武汉中考上公布。申请“宏志生 ”资助的学生必 须参加我市中考。市招考办按照各有关学校“宏志生” 的招生 计划以及学生的资格、志愿、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名单。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宏志生 ”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三、推荐审批程序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在 4 月 12 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依据“ 宏志生” 条件,确定名 单,并于 4 月 1517 在
3、学校内公示 3 天。待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 招生申 请表,学校 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区教育局推荐。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申请;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3.获奖证书;4.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 招生申请 表。3以上材料由学校收取、审验相关证件原件,并上报其复印件。各区教育局依据“宏志生 ”条件,对各学校上 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4 月 23 日将武汉市 2019 年申请“宏志生” 资助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交 Excel 格式电子稿),联系人:彭晓厚,联系电话:65608524,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将各区教育局上报的申请名单
4、公示后,最后审定“宏志生” 资 格生名单。四、资助形式、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每位“宏志生 ”免交 3 年学费、免收 3 年 书费。每学期按 5 个月计算,每月给予 100 元生活补贴费(3 年共计人民币 3000 元),受助学生的生活补贴费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监管,保证用于该生的生活支出。各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根据有关政策,从资助贫困生专项经费中列支“ 宏志生 ”的资助经费。各学校要根据文件规定的标准,按时将生活补贴费足额发放给“ 宏志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 挤占、挪用、拖欠资助款,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受助生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所在高中学校报市、区教育局核实,其资格
5、即被取消:1.不符合资助条件;42.把资助款用于正常学习、生活所需之外;3.受助生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记大过处分或触犯法律;4.家庭或本人经济状况有明显改观,不再符合资助条件;5.一学期中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连续两学期有课程考试不及格;6.其他够取消资助资格的因素。五、工作要求普通高中招录“宏志生 ”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 强的工作,各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 则,将资助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不正之风,真正把好事办好。对“ 宏志生 ”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 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宏志生” 的教育教学管理,并按本文件落实资助政策,鼓励“宏志生” 奋发进 取,全面发展。武汉市教育局2019 年 3 月 29 日5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 是否团员 学号初中毕业学校中考报名号 家长签名照片获奖情况本人学习以及家庭经济情况初中学校审查意见签名(盖章)年 月 日区教育局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年 月 日备注注:各区和学校可以复印本表6武汉市 2019 年申请“宏志生”资助学生名单区(公章)序号 姓名 毕业学校 中考报名号 备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