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空 如皋市审计局 对 如皋市搬经中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的通知如皋市搬经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14 年 6 月 10 日起,对你单位 2011 年-2013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审计组组长:丁维光审计组成员:姚伯生、朱银富、戚 灵(主审)、吴丽君。如 皋 市 审 计 局审 计 通 知 书皋审经通201415 号空- 2 -附件:1.承诺书2.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清单3.审计公示如皋市审计局2014 年 6 月 4 日如皋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