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暂行)一、免修(一)免修的定义:免修是指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参加课程学习,达到学员课程免修条件时,不再选读、 选考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某门课程而取得相应学分。免修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办理,申请免修课程门数最多不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 30%。申请时间为每年 4 月份和 10 月份。免修课程不减免学费。(二)课程免修的条件:1、已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修读专升本第二学历的学生可申请免考专升本系列课程、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中相同名称的课程,成绩按原课程成绩记载。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申请免修。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或四、六级英语考试
2、成绩达到425 分以上、PETS 英语 三级,可以申请免修英 语课程;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考试,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课程成绩记录为 75 分。3、学生取得经国家教委批准的普通高校同层次、同类别、相同课程(与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相当)及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修,成绩按原课程成绩记载。4、转层次(降低)、退学后重新入学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相同名称的课程,成绩按原课程成绩记载。学院承认的课程成绩有效期为 8 年,即申请免考试时原课程的成绩应为 8 年内取得。5、持有相同层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或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职业的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建造师
3、考试等)证书或单科合格成绩单者,可申请免考与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相当的课程。成绩按原成绩记载,没有成绩记录则按 60 分记载。证书或单科合格成绩单的有效期为 8 年。(三)免修的具体程序:学生申请课程免修,须由本人填写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免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二份,与免修课程的证明材料一并交与所在学习中心审查。证明材料是指原就读高校档案馆开具的成绩证明原件,省自考办开具的课程合格通知单原件,英语四级以上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学习中心负责初审,确认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且符合免修要求后,在申请表中填写初审意见,然后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学信网验证报告)上报学院教务部,学院教务部终审后将终审结果通知学习中心。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