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文书(稿纸)拟稿单位拟稿人闫钰审判团队闫钰拟稿时间2016年 11月 25日审核意见 (印 份)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人 民 法 院公 告(2016)粤 0304 民初 16692 号深圳市荣州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华海顺达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6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六审判庭,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告已张贴于本院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