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建设开发协议为使镇区建设提质扩容,加快五化镇发展步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开发原规划的镇医院旁的居民住宅地。为使该项目建设能快速、高效、高品位完成,特引进资金进行开发。为明确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投资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1.乙方开发界线应按甲方指定的边线为准,超出范围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正式开工前一次性付土地征地费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3.乙方在开发中,必须将黄太公路与S324线修筑8米宽水泥路接通,并保证在动工后三个月内完成。4.临街、临主道建筑物层高和磁砖颜色必须统一。5.开发范围内的青苗、
2、树苗、井水等植物和设施补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果木场住房和门面)。6.甲方必须负责开发范围内的青苗、树木、危房拆除,井水处理等纠纷矛盾的协调和解决,乙方主动配合。7、甲方负责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按每地基2100元/120的标准处理,该费用由乙方自理。8.甲方必须明确开发地四周的界线,如出现界线不清造成的矛盾纠纷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付款后,乙方保证在两个月内动工。9.双方必须共同维护该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统一言论,互相配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0.该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唯一有效合同,有关该项目建设的其他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11.如出现违约行为,责任、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12.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