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2016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本 行 审 计 委 员 会 目 前 由 6 名 成 员 组 成 , 包 括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巨 才 先 生 和 独 立 董 事Nout WELLINK 先 生 、 陆 正 飞 先 生 、 梁 卓 恩 先 生 、 汪 昌 云 先 生 、 赵 安 吉 女 士 。 主席 由 独 立 董 事 陆 正 飞 先 生 担 任 。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 审 议 高 级 管 理 层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告 、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规 定 ;审 查 外 部 审 计 师
2、对 财 务 报 告 的 审 计 意 见 , 年 度 审 计 计 划 及 管 理 建 议 ; 审 批 内 部 审计 年 度 检 查 计 划 及 预 算 ; 评 估 外 部 审 计 师 、 内 部 审 计 履 职 情 况 及 工 作 质 量 和 效 果 ,监 督 其 独 立 性 遵 循 情 况 ; 提 议 外 部 审 计 师 的 聘 请 、 续 聘 、 更 换 及 相 关 审 计 费 用 ;提 议 任 命 解 聘 总 审 计 师 , 评 价 总 审 计 师 业 绩 ; 监 督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 审 查 高 级 管 理层 有 关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及 执 行 中 重 大 缺 陷 ,
3、审 查 欺 诈 案 件 ; 审 查 员 工 举 报 制 度 , 督促 本 行 对 员 工 举 报 事 宜 做 出 公 正 调 查 和 适 当 处 理 。审 计 委 员 会 于 2016 年 共 召 开 5 次 会 议 , 主 要 审 议 了 季 度 、 中 期 和 年 度 财 务 报 告以 及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关 于 调 整 优 化 审 计 条 线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制 的 方 案 、2017 年 会 计 师 聘 任 及 费 用 的 议 案 。 审 批 了 内 部 审 计 2016 年 工 作 计 划 及 财 务 预算 。 听 取 了 高 级 管 理 层
4、关 于 外 部 审 计 师 2015 年 度 管 理 建 议 书 的 回 应 、 2016 年海 外 监 管 信 息 情 况 汇 报 、 内 部 审 计 2015 年 和 2016 年 半 年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 2016年 第 一 季 度 资 产 质 量 情 况 汇 报 、 2016 年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 2016 年 外 部 侵害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汇 报 、 外 部 审 计 师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进 度 、 独 立 性 遵 循 情 况 及 2017年 外 部 审 计 师 审 计 计 划 汇 报 。此 外 , 针 对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5、 的 变 化 , 审 计 委 员 会 密 切 关 注 本 行 经 营 业 绩 提 升 、 效益 成 本 管 控 所 取 得 的 成 效 , 在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 强 化 内 部 审 计 独 立 性 、 提 升 授信 资 产 质 量 及 改 善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很 多 重 要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年 报 工 作 规 程 , 审 计 委 员 会 于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进 场 前 , 向 其 详 细 了 解 了 2016 年 审 计 计 划 , 包 括 2016
6、 年 年 度 报告 审 计 的 重 点 、 风 险 判 断 与 识 别 方 法 、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 内 控 、 合 规 、 舞 弊 测 试 以及 人 力 资 源 安 排 , 特 别 提 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在 审 计 过 程 中 注 意 向 委 员 会 反 映 与 高 级管 理 层 对 同 一 问 题 判 断 的 差 异 以 及 取 得 一 致 意 见 的 过 程 与 结 果 。针 对 本 行 经 营 情 况 及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审 计 委 员 会 听 取 并 审 议 了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汇 报 ,同 时 督 促 高 级 管 理 层 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提 交 财 务 报 告 , 以 便 其 有 充 分 时 间 实 施 年 审 。期 间 审 计 委 员 会 保 持 了 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单 独 沟 通 , 并 特 别 安 排 了 独 立 董 事 与 会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单 独 沟 通 。 审 计 委 员 会 于 2017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表 决 通 过 了 本 行 2016年 财 务 报 告 , 形 成 决 议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