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电工常用电器实验报告一、实验目的1、了解示波器、函数信号发生器、直流稳压电源、交流毫伏表及万用表的工作原理框图和主要技术性能。2、熟悉常用仪器上各旋钮的功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实验仪器1、低频信号发生器 SG1026 1 台 2、直流稳压电源 HY1711-2SD 1 台 3、双踪示波器 SS7802或 COS5020BF 1 台 4、毫伏表 TH1911 1 台 5、万用表 VC9802A 1 块 三、实验原理在模拟电子电路实验中,经常使用的电子仪器有示波器、函数信号发生器、直流稳压电源、交流毫伏表及频率计等。它们和万用表一起,可以完成对模拟电子电路静态和动态工作情况的测试。实验
2、中要对各种电子仪器进行综合使用,可按照信号流向,以连线简捷,调节顺手,观察与读数方便等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各仪器与被测实验装置之间的布局与连接如图 5-1 所示。接线时应注意,为防止外界干扰,各仪器的公共接地端应连接在一起,称“共地”。信号源和交流毫伏表的引线通常用屏蔽线或专用电缆线,示波器接线使用专用电缆线,直流电源的接线用普通导线。图 5-1 模拟电子电路中常用电子仪器布局图四、实验内容1、万用表的使用VC9802A 数字万用表可测量直流电压、直流电流、交流电压、交流电流、电阻、电容、晶体管直流电流放大倍数hFE 等。测量直流电压:开启直流稳压电源,调节输出电压大小,打开万用表电源开关,将万
3、用表的开关转到相应直流电压档上,选择合适量程,将万用表并接在电源输出端,红表笔接电源“”极,黑表笔接电源“”极,直接读值,即为所测直流电压。数据填入表 5-1。表 5-1 万用表的使用万用表档位 万用表读数2、示波器的使用用机内校正信号对示波器进行自检示波器是一种电子图示测量仪器,它的突出特点是能够直接观测信号的波形,可以测量各种周期信号的电压、周期、频率、相位等。扫描基线调节:打开电源开关,根据光迹指示找出水平扫描基线,调节辉度、聚焦。转动聚焦旋钮,使水平扫描基线清晰且亮度适中。把示波器上的“标准信号” 通过专用电缆线接入通道 Y1 输入,触发耦合方式开关置“AC”位。按表 5-2 的要求,
4、调节“Y 轴灵敏度”旋钮和“扫描时间”旋钮,测量标准信号的幅度和周期,并填表。注意: “Y 轴灵敏度微调”旋钮和“扫描时间微调”旋钮置于“校准”位置,即顺时针旋到底,且听到关的声音。v 2v 5 v 20v 直流稳压电源输出 v 20v 12 v 20v 24 v 200v 不同型号示波器标准值有所不同,请按所使用示波器将标准值填入表格中。表 5-2 示波器的使用标准信号 幅值 2v Y1 通道灵敏度 1V/div /div /dv /dv3、低频信号发生器的使用SG1026 是一种通用的多功能低频信号源,主发生器能产生 1Hz1 MHz 正弦波、矩形脉冲和 TTL 逻辑电平。其中正弦波具有较
5、小的失真、良好的幅颇特性,输出幅度 05 v,并具有标准的 600 输出阻抗特性等。打开电源开关,指示灯亮,数码管显示频率大小。实验室用的信号发生器一种是表头指针显示主发生器的输出电压。于电路过渡特性影响,通电时指针瞬时满偏,待输出稳定时,指针返回,指示实际电压大小,另外一种是数码管显示输出电压大小。根据使用频率范围,调节“频率调节”旋钮,按十进制方式细调到所需的频率,此时数码管显示频率大小,指示灯指示输出频率的单位。输出电压调节:输出电压 15 v 时,只需将“输出衰减”置 0dB 位,可以直接从电压表上读出输出电压大小,为精确读数,一般用示波器或交流毫伏表测量输出电压。当输出电压小于 1v
6、 时,先选择适当的电压衰减,再调节“输出幅度”,直接外接示波器或交流毫伏表测量。直到达到所需要的信号电压值。函数信号发生器作为信号源,它的输出端不允许短路。4、交流毫伏表的使用TH1911 型数字式交流毫伏表主要用于测量频率范围为10Hz2MHz、电压为 100400的正弦波有效值电压。该仪器具有躁声低、线性刻度、测量精度信号显示格数 2 4 5 2 计算实际测量幅值 2v 2v 计算实际测量频率 1KHz 1KHz 扫描时间量程选择 一周期显示格数 频率 1KHz 高、测量电压频率范围宽,以及输入阻抗高等优点,同时仪器使用方便,换量程不用调零,4 位数显,显示清晰度高,仪器具有输入端保护功能
7、和超量程报警功能,前者确保输入端过载不会损坏仪器,后者使操作者方便地选择合适量程,不会误读数据。将量程开关置于 400量程上,开启电源,数字表大约有 5 秒钟不规则的数字跳动,这是开机的正常现象,不表明它是故障。使用时必须根据被测信号的大小,选择合适量程。若无法估计被测信号大小,应先选择较大量程,然后再调整到适当量程,以保护仪表。5、仪器间的联测调节低频信号发生器,使输出频率分别为500Hz、1KHz、2 KHz,输出电压有效值为 1的正弦信号,改变示波器“扫速”开关及“Y 轴灵敏度”开关等位置,分别测量信号源输出电压频率,数据计入表 5-3;表 5-3 仪器间的联测 1信号 500Hz 1K
8、Hz 2 KHz 扫描时间量程选择 再用示波器和交流毫伏表测量信号发生器输出 1KHz、电压有效值为 1的正弦信号在不同“输出衰减”位置时的输出电压,数据计入表 5-4。注意:根据“输出衰减”倍数的改变,毫伏表和示波器的测试量程要不断调整。表 5-4 仪器间的联测 24 5 5 500Hz 1000Hz 20XXhZ 一周期显示格数 计算频率 信号输出衰减 毫伏表读数 示波器读数 衰减倍数计算 五、实验总结0 dB 1000 2900 1 20 dB 300 10 40 dB 30 100 60 dB 3 1000 本次实验为常用电子仪器的使用实验,通过实验,我们学习了双踪示波器、交流毫伏表以
9、及信号发生器的使用,了解了常用电子仪器的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性能以及面板上各种旋钮的功能。通过实践操作,我们在之前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更加熟练地练习了示波器以及信号发生器的使用,同时与书本上的相关知识结合,体会了 RC 串联电路的原理及作用。对于本次实验的误差而言,存在的误差可能多种因素引起,如实验电路的影响、仪器内部因素、外界环境干扰等等。当然,也不能排除随机误差,可以通过进行多次平行实验来减小这种误差。 六、思考题1、电子测量中,为什么要注意仪器“共地”问题?答; 在电子测量时,应特别注意仪器的“共地”问题,即电子仪器相互连接或仪器与实验电路连接时“地”电位端应当可靠连接在一起。于大多数电子仪器
10、的两个输出端或输入端总有一个与仪器外壳相连,并与电缆引线的外屏蔽线连在一起,这个端点通常用符号“”表示。在电子技术实验中,于工作频率高,为避免外界干扰和仪器串扰,对实验结果带来影响,导致测量误差增大,所有仪器的“地”电位端与实验电路的“地”电位端必须可靠连接在一起,即“共地”。2、信号发生器最大输出为 5,当“输出衰减”旋钮置于 60 dB 档时,输出电压变化范围为多大?如何调节 5 mv/1 KHz 信号?答;调节范围:05mV。产生 5mV1kHz 的信号,需要将输出幅值调节为 5V,衰减 60dB,调节频率波段到 1KHz,频率细调为 1 即可。3,使用示波器时,要达到下列要求应调节那些
11、旋钮?使波形清晰 波形左右移动亮度适中 改变波形显示周期个数 波形稳定 改变波形显示高度 波形上下移动答使波形清晰,调聚焦, 亮度适中,调亮度波形稳定。调触发电平和稳定 波形上下移动,调 Y 轴移位波形左右移位,调 X 轴移位改变波形周期个数,调X 轴扫描时间改变波形显示高度,调 Y 轴衰减与 Y 轴增幅4、交流毫伏表是用来测量正弦波电压还是非正弦波电压?它的表头指示值是被测信号的什么数值?它是否可以用来测量直流电压的大小?答;交流毫伏表用来测交流正弦波电压有效值,显示的是有效值,不能用来测直流电压。正弦波电压和非正弦波电压都可以测,但测得交流电压的有效值。不可以测直流电压,如果接在直流电压两
12、端,则输出 0V.交流毫伏表测的是交流电压的有效值,或者说是一个电压交流分量的有效值。一个电压的直流分量对交流毫伏表不起作用。一、实验目的1、了解示波器、函数信号发生器、直流稳压电源、交流毫伏表及万用表的工作原理框图和主要技术性能。2、熟悉常用仪器上各旋钮的功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实验仪器1、低频信号发生器 SG1026 1 台 2、直流稳压电源 HY1711-2SD 1 台 3、双踪示波器 SS7802或 COS5020BF 1 台 4、毫伏表 TH1911 1 台 5、万用表 VC9802A 1 块 三、实验原理在模拟电子电路实验中,经常使用的电子仪器有示波器、函数信号发生器、直流
13、稳压电源、交流毫伏表及频率计等。它们和万用表一起,可以完成对模拟电子电路静态和动态工作情况的测试。实验中要对各种电子仪器进行综合使用,可按照信号流向,以连线简捷,调节顺手,观察与读数方便等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各仪器与被测实验装置之间的布局与连接如图 5-1 所示。接线时应注意,为防止外界干扰,各仪器的公共接地端应连接在一起,称“共地”。信号源和交流毫伏表的引线通常用屏蔽线或专用电缆线,示波器接线使用专用电缆线,直流电源的接线用普通导线。图 5-1 模拟电子电路中常用电子仪器布局图四、实验内容1、万用表的使用VC9802A 数字万用表可测量直流电压、直流电流、交流电压、交流电流、电阻、电容、晶体管
14、直流电流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主 办 总 第 7 6 6 2 期 国 内 统 一 刊 号 : C N 1 1 - 0 1 9 4 P E O P L E S C O U R T D A I L Y h t t p : / / w w w . r m f y b . c o m 邮 发 代 号 : 1 - 1 7 4 2 0 1 9 年 4 月 8 日 星 期 一 涉 产 权 案 件 再 审 应 当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诉 讼 制 度 与 司 法 改 革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员 司 楠 “ 小 独 奏 ” 汇 成 “ 大
15、合 唱 ” 四 川 彭 州 法 院 “ 家 和 促 进 ” 前 端 共 治 体 系 工 作 记 事 本 报 记 者 王 鑫 本 报 通 讯 员 王 敏 王 月 诗 湖 南 全 力 提 升 审 判 质 效 和 公 信 力 山 东 纵 深 推 进 执 行 积 案 化 解 近 年 来 , 四 川 省 彭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聚 集 社 会 治 理 共 同 体 力 量 , 探 索 建 立 社 治 委 牵 头 、 法 院 主 导 、 多 部 门 参 与 的 城 乡 社 区 “ 家 和 促 进 ” 前 端 共 治 体 系 , 有 效 实 现 居 民 自 治 、 法 治 保 障 、 社 会 调 节 的
16、良 性 互 动 和 深 度 融 合 , 形 成 新 时 代 前 端 纠 纷 共 治 彭 州 版 “ 枫 桥 经 验 ” 。 自 2 0 1 8 年 5 月 在 彭 州 4 个 社 区 实 体 试 点 运 行 1 0 个 月 来 , 多 元 共 治 实 效 显 著 , 社 区 纠 纷 前 端 防 控 率 达 1 0 0 % 。 构 建 “ 大 格 局 ” , 矛 盾 化 解 在 基 层 “ 儿 媳 妇 将 她 父 亲 接 过 来 , 完 全 没 有 考 虑 我 这 个 婆 婆 的 感 受 , 一 点 都 不 尊 重 我 ” 一 位 大 娘 向 正 在 彭 州 市 天 彭 镇 朝 阳 中 路 社
17、区 值 班 的 指 导 法 官 倾 诉 自 己 的 烦 恼 。 大 娘 的 儿 媳 系 独 生 女 , 母 亲 早 年 去 世 , 父 亲 年 迈 多 病 。 为 方 便 照 顾 , 便 将 父 亲 接 来 共 同 生 活 。 不 料 此 举 引 起 大 娘 不 满 , 双 方 多 次 争 吵 。 为 切 实 化 解 纠 纷 , 指 导 法 官 立 即 联 系 司 法 所 、 社 区 乡 贤 等 到 大 娘 家 中 联 合 开 展 解 纷 共 治 。 法 官 讲 明 拒 不 赡 养 父 母 的 法 律 后 果 , 司 法 所 所 长 解 释 赡 养 父 母 的 法 定 义 务 , 社 区 乡
18、贤 讲 述 婆 媳 和 睦 相 处 的 地 方 美 谈 。 在 “ 唠 家 常 ” 的 过 程 中 , 婆 媳 最 终 重 归 于 好 , 纠 纷 在 “ 家 门 口 ” 得 到 圆 满 化 解 。 为 从 源 头 上 避 免 和 减 少 纠 纷 , 促 进 和 谐 社 区 构 建 , 彭 州 法 院 加 强 与 民 政 、 司 法 、 检 察 、 公 安 、 卫 计 等 2 0 余 个 部 门 对 接 , 促 成 建 立 “ 家 和 促 进 ” 前 端 共 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法 院 选 派 指 导 法 官 驻 试 点 社 区 值 班 , 进 行 现 场 法 治 辅 导 和 咨
19、询 , 重 点 调 动 6 7 名 家 事 调 查 员 、 6 5 名 家 事 调 解 员 、 1 0 名 心 理 疏 导 员 、 1 6 名 社 区 乡 贤 等 自 治 力 量 参 与 社 区 治 理 , 以 举 办 专 题 法 治 讲 座 、 开 展 专 题 培 训 、 组 织 司 法 调 解 专 家 或 法 官 传 授 调 解 技 能 和 经 验 的 形 式 引 导 群 众 依 法 处 理 纠 纷 。 “ 三 治 ” 本 质 上 是 一 种 共 治 理 念 , 以 有 机 融 合 自 治 、 法 治 、 德 治 为 手 段 , 激 发 基 层 社 区 治 理 内 生 动 力 。 彭 州
20、市 委 常 委 、 政 法 委 书 记 刘 城 介 绍 : “ 通 过 构 建 社 治 委 牵 头 、 法 院 主 导 、 多 部 门 协 作 、 全 社 会 参 与 的 一 盘 棋 工 作 大 格 局 , 紧 紧 抓 住 社 区 这 个 基 本 单 元 , 始 终 服 务 家 庭 这 个 基 本 细 胞 , 纠 纷 化 解 渠 道 进 一 步 拓 宽 , 成 功 将 一 批 婚 姻 家 事 、 邻 里 侵 权 等 基 本 事 实 清 楚 、 法 律 关 系 明 确 、 影 响 社 会 治 理 的 矛 盾 有 效 化 解 在 基 层 。 ” 精 准 发 力 , 实 现 全 程 信 息 共 享
21、“ 现 在 家 里 天 天 渗 水 , 潮 湿 得 根 本 没 法 住 , 我 们 一 家 老 小 只 得 在 外 租 房 ” 李 某 到 彭 州 市 天 彭 镇 锦 阳 社 区 “ 家 和 促 进 ” 单 元 反 映 情 况 。 “ 不 着 急 , 坐 下 慢 慢 说 。 ” 值 班 的 定 点 辅 导 员 董 逢 建 一 边 安 抚 激 动 的 李 某 , 一 边 做 好 情 况 登 记 。 通 过 了 解 , 该 小 区 3 单 元 部 分 居 民 家 中 出 现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漏 水 , 为 此 物 业 公 司 和 居 民 多 次 发 生 争 执 , 问 题 一 直 未 得
22、到 解 决 。 定 点 辅 导 员 及 时 将 纠 纷 上 报 指 导 法 官 , 考 虑 到 纠 纷 虽 小 , 但 涉 及 多 名 群 众 利 益 , 指 导 法 官 赶 快 邀 请 质 检 所 、 房 产 公 司 、 社 区 干 部 共 同 实 地 查 看 , 质 检 所 当 场 就 漏 水 原 因 给 出 专 业 意 见 。 经 过 多 次 调 解 , 最 终 小 区 居 民 和 物 业 就 维 修 费 用 问 题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如 何 将 矛 盾 有 效 化 解 在 萌 芽 状 态 , 阻 断 一 般 纠 纷 向 涉 诉 涉 法 纠 纷 演 变 转 化 ? 彭 州 市
23、出 台 城 乡 社 区 “ 家 和 促 进 ” 前 端 共 治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 健 全 矛 盾 纠 纷 前 端 管 理 机 制 , 社 区 值 班 的 定 点 辅 导 员 详 细 登 记 群 众 来 电 、 来 访 情 况 , 对 咨 询 性 、 纠 纷 性 、 帮 扶 性 事 项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 重 点 关 注 纠 纷 性 事 项 有 关 线 索 和 前 端 处 理 情 况 。 掌 握 纠 纷 线 索 后 , 由 社 区 干 部 和 调 解 能 力 强 、 德 高 望 重 的 社 区 乡 贤 等 自 治 力 量 先 行 “ 用 老 百 姓 的 方 法 , 解 决 老
24、百 姓 的 矛 盾 ” , 确 实 无 法 化 解 的 矛 盾 则 提 请 法 官 介 入 联 调 , 引 导 群 众 依 法 解 决 。 彭 州 法 院 院 长 曾 耀 林 告 诉 记 者 , 在 解 纷 方 面 “ 家 和 促 进 ” 前 端 共 治 体 系 重 点 瞄 准 “ 三 前 ” 精 准 发 力 , 通 过 前 端 密 织 矛 盾 防 控 网 、 前 端 打 造 纠 纷 联 调 组 、 前 端 破 译 案 件 解 纷 码 , 法 院 、 社 区 、 基 层 自 治 力 量 实 现 全 程 共 享 信 息 , 共 同 高 效 调 处 纠 纷 。 “ 家 和 促 进 ” 前 端 共
25、治 体 系 在 4 个 社 区 试 点 运 行 1 0 个 月 来 , 法 院 联 合 共 治 力 量 成 功 化 解 可 能 转 化 为 诉 讼 的 纠 纷 3 2 6 件 , 社 区 向 法 院 移 送 纠 纷 信 息 1 2 2 条 。 线 上 线 下 , 为 群 众 提 供 全 天 候 服 务 “ 处 理 纠 纷 时 , 将 社 区 乡 贤 熟 悉 社 意 民 情 、 乡 规 民 约 的 优 势 与 法 官 精 通 法 律 、 综 合 协 调 能 力 强 的 优 势 结 合 , 通 过 服 务 团 队 专 业 化 、 服 务 内 容 项 目 化 、 服 务 模 式 集 成 化 的 服
26、务 载 体 , 有 效 提 高 基 层 治 理 的 权 威 性 和 成 功 率 。 ” 彭 州 市 社 治 委 主 任 龚 亚 明 说 。 目 前 “ 1 名 指 导 法 官 + 1 名 社 区 工 作 者 + 3 名 定 点 辅 导 员 + x 个 共 治 员 ” 的 专 业 团 队 运 行 模 式 正 在 彭 州 市 社 区 进 行 推 广 , 今 年 将 扩 大 到 彭 州 市 2 0 % 的 社 区 ( 约 7 0 个 社 区 ) 。 据 了 解 , 社 区 专 设 “ 家 和 促 进 ” 单 元 窗 口 , 指 导 法 官 和 定 点 辅 导 员 定 期 坐 班 , 开 展 线 上
27、答 疑 、 “ 线 下 ” 走 访 、 预 约 调 解 等 共 治 活 动 , 同 步 打 造 微 信 线 上 服 务 模 式 , 今 年 还 将 在 成 都 天 府 市 民 云 A P P 彭 州 社 区 部 分 开 设 “ 家 和 促 进 ” 板 块 , 以 “ 固 定 + 灵 活 ” “ 线 上 + 线 下 ” 的 方 式 , 为 社 区 群 众 提 供 全 天 候 、 全 时 段 、 全 方 位 的 2 4 小 时 不 间 断 法 治 服 务 。 下 转 第 四 版 4 月 3 日 晚 , 安 徽 省 广 德 县 人 民 法 院 再 次 打 响 春 季 执 行 战 役 , 执 行 干
28、警 强 力 出 击 , 全 城 猎 “ 赖 ” 。 晚 上 7 点 , 该 院 全 体 执 行 干 警 在 审 判 大 楼 前 集 结 , 随 着 该 院 党 组 成 员 、 执 行 局 局 长 王 海 一 声 令 下 , 4 2 名 执 行 干 警 、 8 辆 警 车 , 兵 分 两 路 开 展 行 动 。 据 统 计 , 此 次 行 动 广 德 法 院 共 拘 传 被 执 行 人 3 0 人 , 司 法 拘 留 4 人 , 搜 查 被 执 行 人 住 所 1 次 , 现 场 扣 押 车 辆 1 辆 , 罚 款 3 人 , 罚 款 金 额 共 计 7 0 0 0 元 , 执 行 结 案 3
29、6 件 , 执 行 到 位 标 的 额 4 7 . 5 万 余 元 。 图 为 执 行 法 官 向 被 执 行 人 家 属 释 法 明 理 。 胡 庆 薇 摄 全 城 猎 “ 赖 ” 本 报 讯 ( 记 者 陶 琛 ) 日 前 , 湖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召 开 全 省 法 院 “ 审 判 质 量 、 效 率 和 公 信 力 提 升 年 ” 第 二 次 视 频 调 度 会 。 省 高 院 党 组 书 记 、 院 长 田 立 文 强 调 , 全 省 法 院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政 治 站 位 , 全 力 以 赴 推 进 “ 审 判 质 量 、 效 率 和 公 信 力 提 升 年
30、” 活 动 。 会 议 指 出 , 活 动 的 开 展 , 是 全 省 法 院 树 牢 “ 四 个 意 识 ” 、 坚 定 “ 四 个 自 信 ” 、 做 到 “ 两 个 维 护 ” 的 具 体 体 现 , 是 不 断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多 元 司 法 需 求 、 努 力 让 人 民 群 众 在 每 一 个 司 法 案 件 中 感 受 到 公 平 正 义 的 必 然 要 求 。 会 议 要 求 , 全 省 各 级 法 院 要 强 化 一 把 手 作 为 第 一 责 任 人 的 组 织 领 导 , 明 确 任 务 书 、 时 间 表 、 路 线 图 , 形 成 多 办 案 、 快 办 案
31、、 办 好 案 、 你 追 我 赶 的 浓 厚 氛 围 。 要 切 实 增 强 深 入 推 进 “ 提 升 年 ” 活 动 的 责 任 感 和 使 命 感 , 迎 难 而 上 、 担 当 作 为 , 将 活 动 目 标 逐 项 落 实 到 位 。 会 议 强 调 , 要 坚 持 问 题 导 向 , 多 管 齐 下 全 面 提 升 审 判 执 行 质 效 。 全 面 实 施 繁 简 分 流 , 全 面 确 立 “ 简 案 快 审 、 繁 案 精 审 、 院 庭 长 审 理 重 大 疑 难 复 杂 案 件 ” 的 审 判 格 局 。 强 化 长 期 未 结 案 件 清 理 工 作 , 继 续 狠
32、抓 效 率 通 报 调 度 机 制 落 实 ,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未 结 执 行 案 件 的 强 制 执 行 力 度 。 强 化 案 件 质 量 管 理 , 对 裁 判 文 书 实 施 全 覆 盖 纠 错 和 评 查 , 降 低 裁 判 文 书 的 错 误 率 。 构 建 解 决 执 行 难 长 效 机 制 , 运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推 进 执 行 公 开 、 加 强 执 行 监 管 , 推 进 执 行 案 件 和 执 行 事 务 的 繁 简 分 流 、 分 段 集 约 。 着 力 提 升 法 官 队 伍 能 力 素 质 , 不 断 提 升 司 法 公 信 力 , 确 保 活 动
33、取 得 实 实 在 在 的 成 效 。 本 报 讯 ( 记 者 闫 继 勇 ) 近 日 , 山 东 全 省 法 院 基 本 解 决 执 行 难 表 彰 大 会 在 济 南 召 开 , 对 全 省 法 院 基 本 解 决 执 行 难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 进 行 隆 重 表 彰 。 山 东 省 委 常 委 、 政 法 委 书 记 林 峰 海 出 席 会 议 并 讲 话 , 山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张 甲 天 主 持 会 议 。 林 峰 海 对 全 省 法 院 三 年 来 解 决 执 行 难 问 题 取 得 的 成 绩 给 予 充 分 肯 定 。 他 强
34、调 , 全 省 法 院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站 位 , 统 一 思 想 , 瞄 准 彻 底 解 决 执 行 难 这 一 最 终 目 标 , 增 强 责 任 感 、 紧 迫 感 , 再 接 再 厉 , 勇 于 担 当 , 不 断 探 索 创 新 。 要 把 化 解 执 行 积 案 作 为 下 一 步 工 作 的 重 点 和 着 力 点 , 认 真 梳 理 , 建 立 台 账 , 挂 图 作 战 , 通 过 集 中 攻 坚 、 专 项 治 理 , 推 动 执 行 积 案 成 批 化 解 。 要 认 真 总 结 三 年 来 解 决 执 行 难 问 题 的 经 验 做 法 , 结 合 推 进 司
35、法 体 制 改 革 , 探 索 建 立 标 本 兼 治 、 综 合 治 理 的 长 效 机 制 , 靠 制 度 和 机 制 , 规 范 和 保 障 执 行 工 作 进 入 良 性 循 环 。 要 充 分 运 用 信 息 技 术 革 命 成 果 , 发 挥 好 大 数 据 的 作 用 , 提 高 发 现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的 能 力 , 特 别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联 合 惩 戒 机 制 , 提 高 失 信 和 不 执 行 法 律 判 决 的 代 价 和 成 本 。 林 峰 海 要 求 , 各 级 党 委 要 按 照 中 央 部 署 要 求 , 把 彻 底 解 决 执 行 难 问 题
36、摆 上 重 要 位 置 , 列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 各 级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要 自 觉 坚 持 依 法 办 事 、 依 法 行 政 , 以 身 作 则 , 主 动 履 行 人 民 法 院 的 生 效 判 决 , 自 觉 维 护 司 法 权 威 , 坚 决 防 止 和 克 服 地 方 保 护 主 义 、 部 门 保 护 主 义 。 要 积 极 支 持 人 民 法 院 解 决 执 行 难 问 题 , 努 力 为 执 行 工 作 创 造 良 好 环 境 和 条 件 。 各 级 法 院 要 及 时 主 动 向 党 委 、 党 委 政 法 委 汇 报 解
37、决 执 行 难 工 作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 积 极 争 取 人 大 、 政 协 和 政 府 机 关 等 各 方 面 对 解 决 执 行 难 问 题 的 理 解 支 持 , 形 成 全 社 会 关 心 、 支 持 解 决 执 行 难 的 强 大 工 作 合 力 和 良 好 社 会 舆 论 氛 围 , 努 力 为 推 进 经 济 文 化 强 省 建 设 作 出 新 的 更 大 贡 献 。 一 段 时 间 以 来 , 人 民 法 院 切 实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 国 务 院 关 于 完 善 产 权 保 护 制 度 依 法 保 护 产 权 的 意 见 精 神 , 进 一 步 加
38、大 民 营 企 业 及 民 营 企 业 家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力 度 , 启 动 了 包 括 “ 张 文 中 案 ” “ 顾 雏 军 案 ” “ 李 美 兰 案 ” 等 在 内 的 一 大 批 涉 产 权 案 件 的 再 审 。 其 中 , 有 刑 事 案 件 , 也 有 民 事 、 行 政 案 件 ; 有 由 地 方 人 民 法 院 再 审 的 案 件 , 也 有 由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直 接 提 审 的 案 件 。 有 的 案 件 已 经 依 法 审 结 并 作 出 改 判 , 有 的 案 件 尚 在 加 紧 审 理 过 程 中 。 这 些 案 件 的 依 法 再 审 , 更
39、好 地 保 护 了 民 营 企 业 及 民 营 企 业 家 的 合 法 权 益 , 明 显 振 奋 了 企 业 家 精 神 , 有 效 彰 显 了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民 众 对 于 建 立 法 治 国 家 的 信 心 。 众 所 周 知 , 产 权 制 度 是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基 石 , 保 护 产 权 是 坚 持 社 会 主 义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的 必 然 要 求 , 也 是 维 护 国 家 长 治 久 安 的 重 要 举 措 。 正 所 谓 “ 有 恒 产 者 有 恒 心 ” , 经 济 主 体 财 产 权 的 有 效
40、保 障 和 实 现 , 是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的 基 础 。 依 法 有 效 保 护 各 种 所 有 制 经 济 组 织 和 公 民 的 财 产 权 , 有 利 于 增 强 人 民 群 众 的 财 产 财 富 安 全 感 , 增 强 社 会 信 心 , 形 成 社 会 的 良 好 稳 定 预 期 , 增 强 各 类 经 济 主 体 的 创 业 创 新 动 力 ,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正 义 , 保 证 经 济 社 会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 加 强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 既 要 平 等 保 护 , 也 要 全 面 保 护
41、, 更 要 依 法 保 护 。 在 当 前 , 加 大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 重 点 是 要 加 大 对 民 营 企 业 和 民 营 企 业 家 的 平 等 保 护 , 营 造 良 好 营 商 环 境 和 法 治 环 境 , 增 强 人 民 群 众 的 获 得 感 、 幸 福 感 、 安 全 感 。 从 已 启 动 再 审 的 这 些 具 有 一 定 典 型 意 义 的 涉 产 权 案 件 看 , 大 都 是 非 常 复 杂 的 经 济 类 案 件 , 不 仅 法 律 关 系 复 杂 交 织 , 涵 盖 的 专 业 知 识 范 围 极 广 , 涉 及 公 司 的 登 记 运 营 、 资
42、本 运 作 、 改 制 收 购 、 营 销 模 式 、 财 务 会 计 、 资 金 流 转 、 信 息 披 露 、 股 民 权 益 、 政 府 监 管 等 诸 多 领 域 , 而 且 在 法 律 规 范 之 外 , 还 不 能 忽 略 当 时 的 时 代 背 景 、 社 会 状 况 、 经 济 政 策 、 发 展 变 迁 等 历 史 性 因 素 。 因 此 , 对 于 这 些 案 件 的 处 理 , 都 不 可 能 是 一 个 简 单 的 办 理 过 程 , 需 要 在 程 序 上 严 格 循 法 而 行 , 尽 可 能 做 到 公 开 透 明 , 充 分 保 障 当 事 人 的 各 项 诉
43、讼 权 利 , 在 实 体 上 进 行 客 观 理 性 与 专 业 审 慎 的 分 析 判 断 , 立 足 于 事 实 和 法 律 , 在 维 护 公 共 利 益 与 保 护 合 法 权 益 之 间 寻 找 到 最 佳 的 平 衡 点 。 这 对 于 相 关 司 法 部 门 和 司 法 人 员 而 言 , 既 是 一 种 新 的 重 大 挑 战 和 考 验 , 也 是 一 次 展 示 司 法 能 力 和 司 法 水 平 的 良 好 机 会 。 通 过 对 这 些 案 件 的 依 法 公 正 审 理 , 能 够 充 分 显 示 出 司 法 机 关 为 民 司 法 、 公 正 司 法 、 依 法
44、纠 错 的 坚 定 信 心 和 坚 强 决 心 。 不 言 而 喻 , 在 相 关 涉 产 权 案 件 被 启 动 再 审 之 后 , 无 论 是 案 件 当 事 人 , 还 是 社 会 公 众 , 都 对 案 件 的 处 理 结 果 充 满 期 待 。 但 是 , 有 必 要 明 确 的 一 点 是 , 对 案 件 启 动 再 审 , 并 不 意 味 着 必 然 将 原 生 效 裁 判 都 彻 底 推 翻 。 这 些 被 依 法 启 动 再 审 的 案 件 , 当 然 可 能 在 实 体 或 者 程 序 上 存 在 一 定 的 问 题 , 有 的 案 件 甚 至 原 判 完 全 错 误 ,
45、但 是 , 案 件 与 案 件 不 会 完 全 一 样 , 存 在 的 问 题 也 会 有 大 有 小 , 正 如 “ 保 护 产 权 并 非 仅 仅 给 企 业 家 摘 帽 ” 一 样 , 只 能 是 在 人 民 法 院 依 法 对 案 件 进 行 认 真 全 面 审 理 之 后 , 根 据 再 审 查 明 的 事 实 , 正 确 适 用 法 律 , 实 事 求 是 地 作 出 最 终 的 公 正 裁 判 , 才 是 正 确 的 选 择 。 下 转 第 四 版 本 报 讯 ( 记 者 胡 佳 佳 ) 近 日 , 江 西 省 解 决 执 行 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全 体 会 议 在 南
46、昌 召 开 。 江 西 省 委 常 委 、 政 法 委 书 记 、 省 解 决 执 行 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尹 建 业 出 席 会 议 并 讲 话 ,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 省 解 决 执 行 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葛 晓 燕 总 结 部 署 全 省 综 合 治 理 执 行 难 工 作 。 尹 建 业 指 出 , 近 年 来 , 在 江 西 省 委 、 省 政 府 的 坚 强 领 导 和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的 精 心 指 导 下 , 江 西 高 院 切 实 担 负 起 “ 基 本 解 决 执 行 难 ” 的 主 体 责 任 ,
47、领 导 小 组 各 成 员 单 位 齐 心 协 力 , 真 抓 实 干 , 如 期 完 成 了 “ 基 本 解 决 执 行 难 ” 阶 段 性 目 标 任 务 , 成 效 显 著 。 执 行 联 动 格 局 持 续 优 化 , 执 行 管 理 日 趋 规 范 , 执 行 质 效 显 著 提 升 , 执 行 工 作 特 色 亮 点 不 断 涌 现 , 人 民 群 众 对 执 行 工 作 的 获 得 感 、 满 意 度 进 一 步 增 强 。 尹 建 业 强 调 , 要 不 断 巩 固 “ 基 本 解 决 执 行 难 ” 工 作 成 效 , 建 立 健 全 解 决 执 行 难 工 作 长 效 机
48、制 。 要 发 挥 政 治 优 势 , 进 一 步 强 化 解 决 执 行 难 的 组 织 保 障 , 不 断 完 善 执 行 工 作 领 导 机 制 , 强 化 解 决 执 行 难 领 导 小 组 职 能 作 用 , 加 强 解 决 执 行 难 工 作 保 障 , 为 执 行 工 作 营 造 良 好 外 部 环 境 。 要 坚 持 联 动 融 合 , 进 一 步 增 强 综 合 治 理 执 行 难 的 工 作 合 力 , 健 全 打 击 规 避 执 行 协 作 机 制 , 健 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 健 全 联 合 信 用 惩 戒 机 制 , 让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一 处
49、失 信 、 处 处 受 限 ” 。 要 适 应 形 势 要 求 , 进 一 步 提 升 执 行 工 作 科 学 化 水 平 , 人 民 法 院 要 充 分 发 挥 执 行 职 能 作 用 , 在 优 化 营 商 环 境 、 提 供 优 质 司 法 服 务 上 出 实 招 , 坚 持 以 人 民 为 中 心 的 执 行 工 作 价 值 取 向 , 积 极 回 应 人 民 群 众 对 执 行 工 作 的 新 期 待 、 新 要 求 , 朝 着 “ 切 实 解 决 执 行 难 ” 目 标 奋 力 前 进 。 江 西 部 署 综 合 治 理 执 行 难 工 作 自 4 月 1 日 起 , 福 建 省 大 田 县 人 民 法 院 全 面 推 行 自 助 立 案 服 务 , 并 在 诉 讼 服 务 中 心 设 立 自 助 立 案 窗 口 , 安 排 专 人 指 导 当 事 人 进 行 自 助 立 案 , 既 提 高 了 立 案 效 率 , 也 减 少 了 当 事 人 的 诉 累 。 廖 小 燕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