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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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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

2、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

3、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

4、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会诊、常规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

5、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48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4.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

6、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5.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

7、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详见沭阳县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术前讨论制度 1. 对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2010版)规定的特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

8、讨论。 2.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4.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附: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

9、健对象等。特殊保健对象包括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2)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3)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4)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5)高风险手术;(6)邀请外院医师参加手术者的;(7)人体器官移植手术;(8)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 (9)重大的新手术以及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10)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其他特殊技术准入要求的。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讨论时限: 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 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

10、然后保留于病历中。 2. 参加人员:由科主任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特殊情况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3.讨论内容: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4.讨论程序: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救经过等。管床主治医师、医疗组长补充入院后的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其它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5.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中,详细内容经整理后,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记录于病历中,归档保存。 九、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

11、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1分级护理原则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重症监护患者;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生

12、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分级护理要点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实施床旁交接班。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

13、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十、查对制度 1.临床

14、科室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2.手术室 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

15、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3.药房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16、。 5.检验科 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病理科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7.放射线科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理疗科及针灸室 各种治疗时

17、,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要求执行。 (二)病历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

18、期开展工作。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2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

19、书写基本规范(2010)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3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4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5.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在病

20、案室专人复印。 十二、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

21、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6.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

22、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三、技术准入制度 参照卫生部2009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沭阳县人民医院2010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定沭阳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3.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

23、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4.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5.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6.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

24、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务科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名,医务部及总值班备案。 7.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25、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血型、()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

26、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10.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门备案。 11.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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