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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标准规范CJJ-T134-2019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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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W CJJ/T 134 - 2019 备案号J960 - 2019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ent 2019 - 03 -29 发布2019 -11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wwwwwwwwwwwwwwwwww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位eatmentCJJ/T 134 - 2019 批准部

2、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9 年1 1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北京wwwwwwwwwwwwwwwwww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treatm巳nt已JJ/T134 -2019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海淀三里河路9号)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二坠开本850X1168毫米1/ 32 fp张4字数108千字2019年9月第一版2019年9月第次印刷定价28.00元统

3、一书号15112.33456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网上书店http:/www.china-wwwwwwwwwwwwwwwwww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九、11:工A口2019年第7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T 134 -2019,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 -2009同时废止。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 gov. 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4、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3月29日3 wwwwwwwwwwwwwwwwww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J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产量、规模及特性分析;5.厂(场)址选择;6.总体设计;7.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8.资源化利用;9.堆填;10.填埋处置;11.公用工程;12.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

5、容是:1.增加了产量、规模及特性分析,厂址选择,总体设计,公用工程等章节;2.更改了再生利用、处置章名,分别改为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3.合并了收集与运输、转运调配章节;4.对原标准中各章节的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调整、补充和细化。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45弄11号;邮政编码200232)。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本标准参编单位: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元锡市

6、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wwwwwwwwwwwwwwwwww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和l用有限公司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学浙江大学中同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余毅安森姚倩吴冰恩史昕龙陈家珑赵由才陈朱琦姚辉周文娟吴英彪樊斌李桶安田兆东杨小宝禧岩彭绪亚詹良通何更新秦峰施庆燕许碧君徐玉波石津金谭和平许雯佳徐丽丽王子游、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朱蕾吴文伟胡建国沈星昕郭样信吉崇枯黄勤李阳陈一军5 wwwwwwwwwwwwwwwwww目次l 总则-2 术语.23 基本规定.

7、4 4 产量、规模及特性分析.5 4. 1 产量及规模54. 2 特性分析65 厂(场)址选择.7 6 总体设计.9 6. 1 一般规定.9 6. 2 总平面布置96. 3 厂(场)区道路116. 4 计量设施. . 12 6. 5 绿化与防护.12 7 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14 7. 1 收集运输. 14 7. 2 转运调配14 8 资源化利用.16 8. 1 一般规定. 16 8. 2 棍凝土、砖瓦类再生处理. 17 8. 3 沥青类再生处理208.1 再生产品应用208. 5 其他再生处理229 堆填n9.1 一般规定23 9. 2 堆填要求.23 6 wwwwwwwwwwwwwwwww

8、w9. 3 设施设备配置及要求.24 10 填埋处置.25 10. 1 一般规定.25 10.2 地基处理与场地平整.2510. 3 垃圾坝与坝体稳定性2610. 4 地下水收集与导排2910.5 I约1参系统.29 10. 6 污水导排与处理34 10. 7 地表水导排.36 10. 8 封场.37 10. 9 1真埋雄,体稳定性. 38 0. 10 填埋作业与管理.3911 公用工程.41 11. 1 电气工程4111. 2 给排水工程41. 3 消防.42 11. 4 采暖、通风与空调.uu 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43 12. 1 环境保护.43 12.2 劳动保护安全44 12. 3 职

9、业卫生44附录A固定式处理设施生产工艺流程.45 附录B移动式处理设施生产工艺流程.46 附录C污水产生量计算方法.47 附录D调节池容量计算方法.49 本标准用词说明.51 引用标准名录.52 附:条文说明.55 7 wwwwwwwwwwwwwwwwww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 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Generation Quantity, Scale and Properties 5 4. 1 Quantity and Scale5 4. 2 Properties6 5 Site Selection .7

10、 6 General Design . 9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9 6. 2 General Plant Arrangement9 6. 3 Factory (Field) Area Road 11 6.4 Metrical lnstrument 12 6. 5 Greening and Protection12 7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Transshipment . 14 7. 1 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14 7.2 Transshipment14 8 Resource Reuse a

11、nd Recycling16 8. 1 General Requirements16 8.2 Recycling Treatment of Concrete and Brick-based Construction Wasle17 8. 3 Recycling Treatment of Asphalt-based Construction Waste20 8.4 Application of Recycled Products 20 8.5 Recycling Treatment of other Construction Waste 22 9 Backfilling. 23 8 wwwwww

12、wwwwwwwwwwww9. 1 General Requirements23 9. 2 Backfilling Requirements23 9. 3 Equipment Configuration and Requirement:s24 10 Landfill. 25 10. 1 General Requirements25 10. 2 Foundation Treatment and Ground Leveling25 10. 3 Retaining Dam ancl Dam Stability26 10. 4 Groundwater Collection and Drainage 29

13、 10. 5 Liner System 29 10. 6 Leachate Drainage and Treatment34 10. 7 Surface Water Drainage36 lO . 8 CO;训reof Landfill37 10. 9 Waste Pile StabiLity38 lO . 10 Landfill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39 日AuxiliaryEngineering41 11. 1 Electricity41 11. 2矶TaterSupply ancl Drainage 41 11. 3 Fire Prevention42 11.

14、 4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42 12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ecurity and Health 43 12. 1 Environmemal Proteclion43 12.2 Security44 12. 3 Heal巾44Appendix A Schematic Diagram of Fixed Processing Facilities . 45 Appendix B Sch巳maticDiagram of Mobile Processing Facilities. 46 Appendix C Cal

15、culation Method of Leachate Generation . 47 9 wwwwwwwwwwwwwwwwwwAppendix 0 Calculation Method of the Column of Leachate Regulating Tank 49 Explannation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5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5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55 10 wwwwwwwwwwwwwwwwww1总则1. 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的

16、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提高建筑垃圾诚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安全处置水平,制定本标准。1. O. 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i在填、填埋处置等的规划、建设和l运行管理。1. O. 3 建筑垃圾处理应采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技术工艺,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1. O. 4 建筑垃圾处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wwwwwwwwwwwwwwwwww2术语2.0.1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

17、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巾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2.0.2 工程渣土engineering sediment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II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2.0.3 工程泥浆engineering mud 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2.0.4 工程垃圾engineering waste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2.0.5 拆除垃圾demolition waste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2.0

18、.6 装修垃圾decoration waste 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2. O. 7 转运调配transfer and distribution 将建筑垃圾集中在特定场所临时分类堆放,待根据需要定向外运的行为。2.0.8 资源化利用resource reuse and recycling 建筑垃圾经处理转化成为有用物质的方法。2.0.9 件,填backfill利用现有低洼地块或即将开发利用但地坪标高低于使用要求的地块,且地块经有关部门认可,用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替代部分土石方进行回填或堆高的行为。2 wwwwwwwwwwwwwwwwww2.0.10 填埋处置landfill 采取防渗、

19、铺平、压实、覆盖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和对污水等进行治理的处理方法。3 wwwwwwwwwwwwwwwwww3基本规定3.0.1 建筑垃圾转运、处理、处置设施的设置应纳入当地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大中型城市宜编制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划。3.0.2 建筑垃圾应从源头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3.0.3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坡应优先就地利用。3.0.4 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直接金属、木材、塑料、其他等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3.0.5 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泪入生活垃坡、污泥、河道疏泼底泥、工业垃圾和危

20、险废物等。3.0.6 建筑垃圾宜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宜按表3.O . 6的规定确定。表3.0.6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类型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lit.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用建筑土;填埋处置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对u真;填埋处置装修校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一4 wwwwwwwwwwwwwwwwww4 产量、规模及特性分析4.1 产量及规模4.1.1 建筑垃圾处理工程规模应根据该工程服务区域的建筑垃圾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结合服务区域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可靠性等因素确定,且应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或垃圾处理设施规划。4.1.2

21、建筑垃圾产生量宜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统计,无统计数据时,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1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可结合现场地形、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2 工程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g = Rgmg (4.1.2-1) 式中:Mg一一某城市或区域工程垃圾产生量(t/a) ; Rg -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1Om2/a); mg一一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t/lOm勺,可取300t/ 104m2 800t/10 m2 0 3 拆除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c = Rcmc (4.1.2-2) 式中:Mc 某城市或区域拆除垃圾产生量(t/a) ; Rc 城市或

22、区域拆除面积(104时/a);rnc 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d),可取8000t/ 104 m2 13000t/ 104 m2。4 装修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 = R zmz (4.1.2-3) 式中:Mz 某城市或区域装修垃圾产生量(t/a);5 wwwwwwwwwwwwwwwwwwR,一一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户); 叽一一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t/C户.a) J,可取O.5t/C户.a) 1. Ot/C户.a)。4.1.3 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工程规模宜按下列规定分类:1 1类:全厂总处理能力5000t/d以上(含5000t/d); 2 II类:全厂总处

23、理能力3000t/d5000t/dC含3000t/d);3 田类:全厂总处理能力lOOOt/d3000t/ dC含lOOOt/d); 4 凹类:全厂总处理能力500t/d lOOOt/ d(含500t/d); 5 V类:全厂总处理能力500t/d以下。4.1.4 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生产线数量和单条生产线规模应根据工程规模、所选设备技术成熟度等因素确定,1类、H类、皿类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宜设置2条4条生产线,凹类、V类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可设置l条生产线。4.2特性分析4.2.1 建筑垃圾采样应具有代表性。4.2.2 建筑垃圾特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渣土应包括主要组分重量及比例、密度、含水率等。

24、2 工程泥浆应包括密度、含水率、粘度、黠粒(粒径。.005mm以下)含量、含砂率等。3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包括金属、泪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石膏、涂料、土等重量比例以及各种组成的密度、粒径。6 wwwwwwwwwwwwwwwwww5 厂(场)址选择5. 0.1 转运调配场可选择临时用地,宜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5.0.2 t在填场宜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滩涂造地等。5.0.3 资源化利用和填埋处置工程选址前应收集、分析下列基础资料:1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 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3 附近居住情况与公众反映:4 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出路;5

25、 !也J、地貌及相关地形图;6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7 道路、交通运输、给排水、供电条件;8 洪水位、降水量、夏季主导风向及风速、基本风压值;9 服务范围的建筑垃圾量、性质及收集运输情况。5.0.4 资源化利用和填埋处置工程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3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4 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建筑垃圾处理厂的服务区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

26、预留发展等因素。5 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6 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7 wwwwwwwwwwwwwwwwww向得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7 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当必须建在该类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5. O. 5 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工程宜与其他团体废物处理设施或建筑材料利用设施同址建设。5.0.6 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工程选址应按下列顺序进行:1 应在全面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初定3个或3个以上候选厂(场)址,并应通过对候选厂(场)址进行踏勘

27、,对场地的地形、地貌、植被、地质、水文、气象、供电、给排水、交通运输及场址周围人群居住情况等进行对比分析,推荐2个或2个以上预选厂(场)址;2 应对预选厂(场)址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比较后,推荐一个拟定厂(场)址,并应再对拟定厂(场)址进行地形测量、初步勘察和初步工艺方案设计,完成选址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确定厂(场)址。8 wwwwwwwwwwwwwwwwww6总体设计6. 1一般规定6.1.1 总占地面积应按远期规模确定。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有关规定。6.1.2 主体设施构成应包括如下内容:1 转运调配场主体设施应包括围挡设施、分类堆放区、场区道路

28、和地基处理等。2 资源化处理工程应包括计量设施、预处理系统、资源化利用系统、原来斗及成品贮存系统、通风除尘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厂区道路、地基处理、防洪等。3 堆填处理工程应包括计量设施、预处理系统、垃圾坝、地基处理、防洪及雨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场区道路、封场工程及监测井等。4 填埋处置工程应包括计量设施、预处理系统、垃圾坝、地基处理、防渗系统、防洪及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场区道路、封场工程及监测井等。6.1.3 辅助设施构成应包括进厂(场)道路、供配电、给排水设施、生活和行政办公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消防和安全卫生设施、车辆冲洗、通信、信息化及监控、应急设施(

29、包括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紧急照明)等。6.1.4 竖向设计应结合原有地形,做到有利于雨污分流导排和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并宜使土石方平衡。6.2 总平面布置6.2.1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厂(场)址地形,结合风向(夏季主导风)、地质条件、周围自然环境、外部工程条件等,并考虑施9 wwwwwwwwwwwwwwwwww工、作业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2.2 总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减少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粉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应防止各设施间的交叉污染。6.2.3 宜分别设置人流和物流出人口,两出人口不得相互影响,且应做到进出车辆畅通。6.2.4 分期建设的工程应在总平面布置时预留分期工程

30、场地。6.2.5 资源化处理工程及填埋处置工程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6.2.6 资源化处理工程总平面布置应以预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厂房为主体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应按建筑垃圾处理流程、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并应做到整体效果协调。6.2.7 堆填及填埋处置工程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以填埋库区为重点进行布置,填埋库区占地面积宜为总面积的70%90%,不得小于60%。每平方米填埋库区建筑垃圾填埋量不宜低于10m3。2 填埋库区应按照分区进行布置,库区分区应实施雨污分流,分区的顺序应有利于垃圾场内运输和填埋作业,应考虑与各库区进场道路的衔

31、接。3 污水处理区处理构筑物间距应紧凑、合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同时应满足各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和埋设各种管道以及养护、维修和管理的要求。6.2.8 辅助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与预处理区、资源化利用区、填埋库区、污水处理区之间宜设绿化隔离带。2 管理区各项建(构)筑物的组成及其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2.9 场(厂)区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0 wwwwwwwwwwwwwwwwww1 雨污分流导排管线应全面安排,做到导排通畅。2 管线布置应避免相互干扰,应使管线长度短、水头损失小、流通顺畅、不易堵

32、塞和便于清通。各种管线应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6.3 厂(场)区道路6.3.1 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和消防的需求,并应与厂区竖向设计、绿化及管线敷设相协调。6.3.2 道路路线设计应根据厂区地形、地质、处理作业顺序、各处理阶段以及预处理区、污水处理区和管理区位置合理布置。6.3.3 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要道路当为双向通行时,宽度不宜小于7m;当为单向通行时,宽度不宜小于4m。坡道中心圆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m,纵坡不应大于8%。圆曲线处道路的加宽应根据通行车型确定。宜设置应急停车场,应急停车场可设在厂区物流出人口附近。2 厂(场)区主要车间(预处理车间、资源化利用厂房、仓库、污水处理车

33、间等)周围应设宽度不小于4m的环形消防车道。3 道路应满足全天候使J+J并做好排水措施。4 主干道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昆凝土。5 资源化处理工程道路的荷载等级应符合现行同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有关规定。坡道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的规定执行。6 填埋处置场道路应根据其功能要求分为永久性道路和库区内临时性道路进行布局。永久性道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中的露天矿山道路三级或工;级以上标准设计;库区内临时性道路及回(会)车和作业平台可采用中级或低级路面,并宜有防滑、防陷设施。11 wwwwwwwwwwwwwwwwww6.4计量设施6.

34、4.1 资源化利用及填埋处置工程应设置汽车衡进行称重计量,计量房应设置在处理工程的交通人口处,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6.4.2 汽车衡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1类处理工程设置3台或以上。2 日类、皿类处理工程设置2台3台。3 凹类、V类处理工程设置1台2台。6.4.3 计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打印与数据处理、传输功能,宜配置备用电源。6.4. 4 计量地磅应采用建筑垃圾场车辆计量专用的动静态电子地磅,地磅规格宜按建筑垃圾车最大满载重量的1.3倍1.7倍配置,称量精度不宜小于贸易计量田级。6.4.5 地磅进车端的道路坡度不宜过大.直设置为平坡直线段,地磅前方10m处宜设置减速装置。6.5

35、 绿化与防护6.5.1 绿化布置应符合总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要求,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厂(场)区绿化率直控制在30%以内。6.5.2 绿化应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6.5.3 建筑垃圾处理工程下列区域宜设置绿化带:1 工程出人口;2 生产区与管理区之间;3 防火隔离带外;4 受西晒的建筑物;5 受雨水冲刷的地段;6 资源化处理工程厂区道路两侧;7 堆填与填埋处置场永久性道路两侧,填埋库区封场覆盖区域。12 wwwwwwwwwwwwwwwwww6.5.4 生产区与管理区之间以及填埋库区周边应设置防尘、防噪措施;填埋库区周围宜设安全防护设施。6.5.5 建(构)筑物应进行防雷设计,并应符合

36、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13 wwwwwwwwwwwwwwwwww7 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7. 1收集运输7.1.1 装修垃圾宜采用预约上门方式收集。7.1.2 建筑垃圾进入收集系统前宜根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破碎、脱水、压缩等预处理。7.1.3 工程泥浆陆上运输应采用密闭罐车,水上运输应采用密闭分隔仓。其他建筑垃圾陆上运输宜采用密闭厢式货车,水上运输宜采用集装箱。建筑垃圾散装运输车或船表面应有效遮盖,建筑垃圾不得裸露和散落。7.1.4 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平1集装箱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动作应平稳灵活,车厢与集装箱底部宜采取防渗措施。7.1.5

37、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应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厢、集装箱、车辆底盘、车轮、船舶元大块泥沙等附着物。7.1.6 建筑垃圾装载高度最高点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O.15m以上,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7.2转运调配7.2.1 暂时不具备堆填处置条件,且具有回填利用或资源、化再生价值的建筑垃圾可进入转运调配场。7.2.2进场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及其细分类堆放,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7.2.3 转运调配场堆放区可采取室内或露天方式,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遮盖,堆放区14 wwwwwwwwwwwww

38、wwwww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至少O.15m,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7.2.4 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出地坪不宜超过3m。当超过3m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稳定性验算,保证堆体和地基的稳定安全。当堆放场地附近有挖方工程时,应进行堆体和挖方边坡稳定性验算,保证挖方工程安全。7.2.5 转运调配场应合理设置开挖空间及进出口。7.2.6 转运调配场可根据后端处理处置设施的要求,配备相应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宜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7.2.7 转运调配场应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7.2. 8 生产管理区应布置在转运调配区的上

39、风向,并宜设置办公用房等设施。总调配量在50000m3以上的转运调配场宜设置维修车间等设施。15 wwwwwwwwwwwwwwwwww8 资源化利用8. 1一般规定8.1.1 建筑垃圾资源化可采用就地利用、分散处理、集中处理等模式,宜优先就地利用。8.1.2 建筑垃圾应按成分进行资源化利用。土类建筑垃圾可作为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宜作为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宜作为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宜由有关专业企业作为原料直接利用或再生。8.1.3 进入固定式资源化厂的建筑垃圾宜以废旧泪凝土、碎砖瓦等为主,进厂物料粒径宜小于1m,大于1m的物料宜先预破碎

40、。8.1.4 应根据处理规模配备原料和产品堆场,原料堆场贮存时间不宜小于30d,制品堆场贮存时间不应小于各类产品的最低养护期,骨料堆场不宜小于15d。8.1.5 建筑垃圾原料贮存堆场应保证堆体的安全稳定性,并应采取防尘措施,可根据后续工艺进行预湿;建筑垃圾卸料、上料及处理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应采取抑尘、降尘及除尘措施。8.1.6 资源化利用应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综合能耗应符合表8.1. 6中能耗限额限定值的规定。表8.1.6单位再生骨料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自然级自己再生骨料标煤耗产品规格分类(粒径)(l标煤110l自料)。80mm主二5,0。37,5mm =二9,0。5mm.

41、5mm-lOmm, 5mm-20mm 主二12,016 wwwwwwwwwwwwwwwwww8.1.7 进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不应低于95%。8.2 混凝土、砖瓦类再生处理8.2.1 再生处理前应对建筑垃圾进行预处理,可包括分类、预湿及大块物料简单破碎。8.2.2 再生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处理系统应主要包括破碎、筛分、分选等工艺,具体工艺路线应根据建筑垃圾特点和再生产品性能要求确定。2 破碎设备应具备可调节破碎出料尺寸功能,可多种破碎设备组合运用。破碎工艺宜设置检修平台或智能控制系统。3 分选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8.2.3 应合理布置生产线,减少物料传输距离。应合理利用地势势能

42、和传输带提升动能,设计生产线工艺高程。8.2.4 再生处理工艺应根据进厂物料特性、资源化利用工艺、产品形式与出路等综合确定,可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固定式处理工艺流程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移动式处理工艺流程可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处理工艺应包括给料、除土、破碎、筛分、分选、粉磨、输送、贮存、除尘、降噪、废水处理等工序,各工序配置宜根据原料与产品确定。8.2.5 给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艺流程中设置预筛分环节的,建筑垃圾原料应给至预筛分设备。2 工艺流程中未设置预筛分环节的,建筑垃圾原料应给至一级破碎设备。给料应结合除土工艺进行.宜采用棒条式振动给料方式。给料机应保证机械刚度和间隙可调

43、。3 给料口规格尺寸和给料速度应保证后续生产的连续稳定并与设计能力相匹配。8.2.6 除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艺流程中设置预筛分环节的,除土应结合预筛分进行。2 工艺流程中未设置预筛分环节的,除土应结合一级破碎17 wwwwwwwwwwwwwwwwww给料进行。3 预筛分设备宜选用重型筛,筛网孔径应根据除土需要和产品规格设计进行选择。8.2.7 破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产品需求选择一级、二级或以上破碎。2 一级破碎设备可采用明i式破碎机或反击式破碎机,二级破碎设备可采用反击式破碎机或锤式破碎机。3 在每级破碎过程中,宜通过闭路流程使大粒径的物料返回破碎机再次破碎。4 破碎设备应

44、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8.2.8 筛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筛分宜采用振动筛。2 筛网孔径选择应与产品规格设计相适应。3 筛分设备应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8.2. 9 分选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选应根据处理对象特点和产品性能要求合理选择。2 应有磁选分离装置,将钢筋、铁屑等金属物质分离。3 可采用风选或水选将木材、塑料、纸片等轻物质分离。4 宜设置人工分选平台,将不易破碎的大块轻质物料及少量金属选出,人工分选平台宜设置在预筛分或一级破碎后的物料传送阶段。5 磁选和轻物质分选可多处设置。6 轻物质分选率不应低于95%。7 分选出的杂物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8.2.10 粉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 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2 可添加适用的助磨剂。8.2.11 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皮带输送设备。2 传输皮带送料过程中应注意漏料及防尘。18 wwwwwwwwwwwwwwwwww3 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应根据输送物料的性质、作业环境条件、胶带类型、带速及控制方式等确定,上运输送机非大倾角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不宜大于170,下运输送机非大倾角皮带输送机的最大倾角不直大于120,大倾角输送机等特种输送机最大倾角可提高。8.2.12 产品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再生骨料堆场布置应与筛分环节相协调,堆场大小应与贮存量相匹配。2 应按不同类别、规格分别存放。3 再生粉体贮存应封闭。8.2.

46、13 防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条件的企业直采用湿法工艺防尘。2 易产生扬尘的重点工序应采用高效抑尘收尘设施,物料落地处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3 应加强排风,风量、吸尘罩及空气管路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低阻、大流量的原则。4 车间内应设计集中除尘设施,可采用布袋式除尘加静电除尘组合方式,除尘能力应与粉尘产生量相适应。8.2.14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优选选用噪声值低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同时应在设备处设置隔声设施,设施内宜采用多孔吸声材料。2 固定式处理主要破碎设备可采用下沉式设计。3 封闭车间宜采用少窗结构,所用门窗宜选用双层或多层隔声门窗,内壁表面宜装饰吸音材料。4 应合理设置绿化和围

47、墙。5 可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阻隔声波传播,高噪声源应在厂区中央尽量远离敏感点。6 作业场所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 T 50087的规定。8.2.15 当采用湿法工艺或水选工艺时,应采用沉淀池处理污19 wwwwwwwwwwwwwwwwww水,生产废水应循环利用。8.3 沥青类再生处理8.3.1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再生处理,应筛分成不少于两档的材料,且最大粒径应小于再生沥青混合料用集料最大公称粒径。8.3.2 沥青类建筑垃圾回收和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回收和贮存过程中不应混入基层废料、水泥棍凝土废料、杂物、土等杂质。2 不同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应分别回收,宜

48、按来源、粒级分别贮存。3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贮存场所应具有防雨功能,避免长期堆放、结块。8.3.3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再生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 F41的规定。8. 4 再生产品应用8.4.1 道路用再生级配骨料和再生骨料无机?昆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再生粉体可作为再生级配骨料直接应用于道路工程,也可制成再生骨料无机?昆合料应用于道路工程。用于道路路面基层时,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用于道路路面底基层时,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再生级配骨料与再生骨料元机混合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jT 2281的

49、规定。2 道路路床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80mm。3 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按无机结合料的种类可分为水泥稳定、石灰粉煤灰稳定、水泥粉煤灰稳定三类。4 再生级配骨料和再生骨料无机?昆合料用于道路工程,其20 wwwwwwwwwwwwwwwwww施工与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规定。8.4.2 再生骨料砖和砌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再生骨料和再生粉体可用于再生骨料砖和砌块的生产。2 再生骨料砖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JG/ T 505、蒸压灰砂多孔砖)JC/ T 637、再生骨

50、料应用技术规程)JGJ/ T 240的有关规定。3 再生骨料砌块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 T 8239、轻集料泪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蒸压加气?昆凝土砌块) )GB 11968、装饰?昆凝士砌块JC/ T 641、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 T 240的规定。8. 4.3 再生骨料混凝土与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再生骨料:昆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霄料)GB/T25176的有关规定;泪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棍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 T 25177的有关规定。2 再生骨料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骨料、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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