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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标准规范CJJ-T295-2019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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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 DC中 华 人 民 共 不口 国 行 业 标 , 履 J C J J / T 2 9 5 一 2 0 1 9 备 案 号J 2 7 5 4 一 2 0 1 9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S t a n d a rd fo r d e s i g n o f c i t y t r a m e n g i n e e ri n g2 0 1 9一 1 1 一 1 5 发布2 0 2 0 一 0 6 一 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wwwwwwwwwwwwwwwwww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S ta n d ard fo r d e s i 助o f c

2、i ty tram e n g in e e ri n gC J J / T 2 9 5一 2 0 1 9批准部门: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 期: 2 0 2 0 年6 月1 日中 国 建筑工业出 版社2 0 1 9 北京wwwwwwwwwwwwwwwwww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S t a n d a r d f o r d e s i g n o f c i t y t r a m e n g i n e e r i ng 口 / T2 9 5 一 2 0 1 9中 国 建筑工 业出 版 社出 版、 发行 ( 北 京 海 淀 三 里 河 路9 号)

3、 各地 新华书 店、 建 筑书店 经销 北京 红光 制版 公司 制版 北京建筑工业印刷厂印刷开本: 8 50Xl l 6 8 毫米1 / 3 2 印张:2 % 字数: 59千字 2020年2 月 第 一版2 0 2 0 年2 月第 一次印 刷 定价:1 8 . 00元 统一书号:1 5 1 1 2 3 4 4 6 9 版权 所有 翻印 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 可寄本社退换 ( 邮 政编 码 1 0 0 0 3 7 ) 本社网 址: h t t p : / / www. c a b p . c o m . 。 n 网 上书 店: h t t p : / / www.。 h in a- b u

4、il d in g . 。 o m. c nwwwwwwwwwwwwwwwwww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2 0 1 9 年 第2 9 5 号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 T2 9 5 一 2 0 1 9 ,自2 0 2 0 年6 月1 日 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 ww w . m o h urd.gov . c n) 公开, 并由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 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1 9 年1 1

5、月1 5日wwwwwwwwwwwwwwwwww目 叨舀 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 的 通知( 建标 2 0 0 7 1 2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 总则;2 . 术语;3 .基本规定;4 . 交通及市政配套工程;5 . 行车组织与管理;6 . 车辆;7 . 限界; 8 . 线路; 9 . 轨道;10. 车站建筑;n. 结构工程;12. 牵引供电及动力照明;13, 行车控制;14. 车辆基地。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6、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四 川省 成都市金牛区 通锦路3 号; 邮 政编码: 6 100 3 1 ) 。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中 铁二院 工程集团 有限 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 集 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海波 于松伟 陈永江 向 红 徐正良 王佳庆 陈晓英 罗世培 毛励良 魏永幸 张喜正 梁莉霞 周 旭 任 强 朱祖华 漆尔富 李 强 王仕春 刘 洋 周健 张开波 杨宝峰 张 涛 邱品茗 谭小土 刘大园

7、谁春丽 王建 何建枝 黄爱军 肖 键 毛小琦wwwwwwwwwwwwwwwwww 王 建 苗彩霞 沈品海本标准主 要审 查人员: 仲 建华李可意 燕 强 徐云鹤肖 珊 张 霞 李海博张 荫 高 山 董事秦国栋 徐明杰 刘培栋陈穗九 刘 俐 吴爽董晓东 邓红元 罗燕萍波揩于郭wwwwwwwwwwwwwwwwww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基本规 定 44 交通及市政配套工程 6 4 . 1交 通 综 合 设 计 6 4 . 2配 套 道 路 工 程 8 4 . 3 市 政管 线 85 行车组织与管理 10 5 . 1 一 般 规定 1 0 5 . 2辅 助配 线 设 计 10 5 . 3 其

8、他 1 16 车辆 12 6 . 1一般 规定 1 2 6 . 2牵 弓 制动 性 能 1 4 6 . 3列 车 噪声 1 4 6 . 4制 动 系 统 。 1 4 6 . 5故 障 运 行 能 力 15 6 . 6安全 设 施 157 限界 168 线路 18 8 . 1线 路平 面 18 8 . 2线 路纵 断面 。 . 189 轨道 2010 车站 建筑 23n 结构工程 24wwwwwwwwwwwwwwwwww n . 1 桥梁 2 4 n . 2 路基 2412 牵引供电及动力照明 2713 行车 控制 29 13 . 1 系 统组 成 2 9 13 . 2 通信 系 统 2 9 1

9、3 . 3 运 行 控 制系 统 3 0 13 . 4 售 检 票 系 统 3 3 13 . 5控 制中 心 工艺 3 3 1 3 。 6 其 他 3 414 车 辆基 地 35 14 . 1 一般规定 。 3 5 14. 2 工艺设计 36 14. 3 站场 3 8本 标准用 词说明 39引用 标准 名录 40附: 条文说明 41wwwwwwwwwwwwwwwwwwC o n t e n t s1 G e n eral P rovisi o ns 12 T erms . . . . 23 B asicR equi re m ents 44 T r a f f i c a n d Mu n i

10、c i P a l C o m P l e m e n t a r y Wo r k s 6 4.1 Inte g ra te d T ra ffic D es i gn 6 4 . 2 Com p le m en ta ry R oa d W or ks 8 4 . 3 Munici Pal PI Pelines 85 T r a f f i c o r g a n i z a t io n a n d Ma n a g e m e n t 1 0 5 . 1 G ener al R eq ui re m ents 10 5 . 2 A u 蒯iary W iri ng Desi gn 10

11、 5 . 3 O th er n6 V ehicle 12 6 . 1 G en er al Requirem en ts 。 。 12 6 . 2 T r a c tion B ra ki ng Pe r fo rma nc e 14 6 . 3 Trai n N oi se . . . . . . 1 4 6 . 4 Braki ng匆st em 。 14 6 . 5 Failure O pe ra ting CaPa bilitv 15 6 . 6 Safety Fa ciliti es 巧7 B o u n d s 1 68 Lin e 18 8 . 1 Plane of Li ne

12、, . ,1 8 8 . 2 P ro fil e of Line . . . 1 89 T rac k . . . 。 2 010 StationB uildi ng 23n Struct uralE ngin eeri ng 24wwwwwwwwwwwwwwwwww n . 1 Brid ge 24 11 . 2 sub g ra de 241 2 T r a c t i o n P o w e r S u P P l y a n d P o w e r L ig h t i n g 2 71 3 T r a f fi c C o n t r o 1 2 9 1 3 . 1 S y st

13、e m Com p o si ti o n 2 9 1 3 . 2 Conun u n ic at io n S ys te m 2 9 1 3 . 3 O p e ra ti o n Con tr ol S ys te m 3 0 1 3 . 4 T ic k et S el li ng a nd C h ec ki n g 衍st e m 3 3 1 3 . 5 Co n t rol C e n t e r P r o c e s s , 3 3 1 3 . 6 O t h e r 。 3 41 4 V e h ic le B a s e 。 3 5 1 4 . 1 G e n e ra

14、l R e q u ir eme n ts 3 5 1 4 . 2 P ro ce ss Desi g n 3 6 1 4. 3 S ta ti o n Yar d 3 8E x P la n a t i o n o f Wo r d in g i n T h i s S t a n d a r d 。 3 9L is t o f Q u o t e d S t a n d a r d s 4 0A d d it io n : E x p l a n a t io n o f P r o v is i o n s 4 1wwwwwwwwwwwwwwwwww1 总则1 . 0 . 1 为 使城市

15、 有轨电 车工程设计与城市规划建设、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有轨电车产业发展相适应, 更好地促进有轨电车工程建设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 . 0 . 2 本 标准 适 用于 采用钢轮钢轨制式、 最高 运行速度不超过70k m / h 的 城市 有轨电车 新建 工程的设 计。1 . 0 . 3 城市 有轨电车工 程设计, 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有轨电车网络布局规划。1 . 0 . 4 城市 有轨电车 工程设计应遵循国 家有关方针政策, 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 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 . 0 . 5 城市有

16、 轨电 车 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wwwwwwwwwwwwwwwwww2 术语2 . 0 . 1 有轨电车t r a m 与道路上其他交通方式共享路权的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方式,线路通常设在地面。2 . 0 . 2专用路权 e x c l u s iv e r i g h t w a y 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符合相关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为城市有轨电车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使用专用通道的权利。2 . 0 . 3 信号优先 s i g n a l p r io r i t y 在有轨电车通行的路口,为有轨电车提供的优先通行服务的道路信号控制模式。信号优先通常分为

17、绝对优先和相对优先两种形式。 绝对优先是指当有轨电车到达路口时, 道路信号系统无条件给予有轨电车放行信号, 与有轨电车冲突的交通车辆暂缓通行的方式。 相对优先是指当有轨电车到达路口时,道路信号系统在保障其他交通协调运行的前提下,适度给予有轨电车优先通行的方式。2 . 0 . 4联络线 。 o n n e c t i n g li n e 连接 两条独立 运营 线 路的 辅助线 路。2 . 0 . 5 道岔 t u r n o u t / s w it c h 车辆从一股轨道转人或越过另一股轨道的线路连接设备。2 . 0 . 6车载储能 装置 v e h i c l 。 m o u n t e

18、d e n e r g y s t o r a g e d e v ic e 为有轨电车牵引动力来源的一种形式, 有轨电车结合了电驱动汽车新技术, 在车上装载动力驱动装置。目 前有轨电车采用的车载储能装置有蓄电池、 超级电容等。2 . 0 . 7 运营控 制系 统 o p e r a t io n c o n t r o l s y s t e mwwwwwwwwwwwwwwwwww 为保障 列车 安全运营和管理的重要设备,主 要实现运行控制、 数据 传输、 语音通信、 视 频监控、 售检票等 功能。2 . 0 . 8 信 号系 统 s i g n a l s y s t e m 根据有轨电

19、车与线路 设备的 相对位置与 状态, 人工或自 动实现行车 指挥和有轨电车运行控制、 安全间隔 控制的信息自 动化系统。wwwwwwwwwwwwwwwwww3 基 本 规 定3 . 0 . 1有轨电 车宜根据其所在区 域的道 路交通环境条件制定相应的专用路权和信号优先策略。3 . 0 . 2 有轨电车在道路路段和路口允许的最高运行速度、在平交路口等待位置和平交路口渠化的要求应遵循所在道路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封闭路段、 专用路权 ( 不封闭)路段和共享路权路段, 分别设定有轨电车行驶的速度限值。3 . 0 . 3 当有轨电车线路相交时, 宜采用平交。3 . 0 . 4 当 有轨电 车线路间

20、具有换乘需求时, 对区 域范围内 有条件的线路, 应在线路条件、 设备配置、资源共享等方面设置或预留线网间网络化运营条件。3 . 0 . 5 线 路应以 地面敷设为主, 当线路穿越快速路主 路、其他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铁路等设施时,应采用立交方式;当线路穿越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快速路辅路路口时宜采用平交方式。当道路交叉口 规划有立交方式时,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道路规划条件进行设置和预留。3 . 0 . 6 线路敷设应根据道路等级和条件, 在满足有轨电车优先运营和减少对道路交通干扰的原则下, 综合研究确定。3 . 0 . 7 车 站站位宜 靠近客流集散点, 便于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常

21、规公交的换乘,与乘客有关的通道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3 . 0 . 8 城市有轨电车宜采用与城市公交相同的 运营管理模式,包括票制票价、售检票方式和与其他交通的换乘方式等。3 . 0 . 9 单条线路的系统设计能力宜按高峰小时不小于20对/ h控制。3 . 0 . 10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和远期和系统规模四级。初wwwwwwwwwwwwwwwwww期应为建成通车后的第5 年, 近 期应为建成通车后第10年, 远期应为建成通车后的第2 0 年,系统规模应为工程各系统最大的配置能力。3 . 0 . n 建 设成本中的 购车规模应按初 期配 置车数计列, 机电设备应按近期需求配置, 车辆基地的

22、停车能力和检修规模应按近期需求配置, 用地规模应按系统设计能力控制; 牵引变电所的布点应按系统设计能力需求配置,容量应按近期需求配置。3 . 0 . 12 线 路及车 站、 车辆基地的 设计应满足相关消防要求。与道路混行的地面线消防系统,应与道路消防共用。高架线、地下线消防系统应专门设置,并应满足消防验收要求。3 . 0 . 13 与 道路混行的 地面线, 应满足 相应道路的视 距要求。3 . 0 . 14 主 体结构工程及因结构 损坏或大修时对系统 运营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工程结构,宜按道路相应构筑物相同的使用年限设计。3 . 0 . 15 除 与既有道路共 用行车 道的 线路外, 跨越河流

23、、 湖泊和临近河流、湖泊的城市有轨电车地面工程和高架工程, 宜按不低于1 %的洪水频率标准设计。3 . 0 . 16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应根据不同气候地区气象条件,配置通风空调及供暖设施。wwwwwwwwwwwwwwwwww4 交通及市政配套工程4 . 1 交通综合设计一 般 规 定4 . 1 . 1有轨电 车工程应进行交通综合设计, 设计内 容应包括道路交通流量预测、交通评价、交通组织设计、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设计。4 . 1 . 2 道路交通流量预测年限应与有轨电车工程设计年限一致。4 . 1 . 3 有轨电车交通组织设计应规范车流和人流的通行轨迹,明确有轨电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 行人

24、等交通参与者的通行空间和时间。4 . 1 . 4 交通安全设施应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等。且 交通流量预测与评价4 . 1 . 5 道路交通 量预 测应包括城市交通总体需求、 有轨电车沿线道路交通量、路口机动车流量和行人过街流量等。4 . 1 . 6 有轨电 车客流 预测 应包括网 络客 流、 断面 分布、 站点 乘降量、站间( ) D 、 换乘接驳、 分时客流、最大断面客流量分析、客运量走势分析、 客流空间分布、客流的时段分布及决策分析等。4 . 1 . 7 应分析有轨电车对主要道路路段、交叉路口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的影响, 确定改建道路的车道数、交叉类型、车道宽度等。m

25、交通组织设计4 . 1 . 8 除紧急服务车辆、救援车或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允许进人wwwwwwwwwwwwwwwwww的车辆外,任何社会车辆不得进人有轨电车的专用路权区域。4 . 1 . 9 平面交叉路口 范围内, 有轨电车的 线位布 设应协调好社会车 道的 交通组织; 当交 叉路口 内 需设置接触网 立柱时, 立柱应避开交叉路口内交通流线。4 . 1 . 10 人行通道设置 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线路和车站范围内应设置安全的行人专用通道,通道应符合无障碍要求; 2 与轨行区平面交叉的人行过街通道,宜设置二次过街等候区。W交通安全设施设计4 . 1 . n 交通标志应符 合下 列规定: 1 有

26、轨电车应设置禁止、 警告、 指示等专用标志,并应与道路交通标志相协调; 2 当专用路权路段设置人行横道时,宜面向有轨电车设置人行横道警示标志; 3 在横向道路进口道, 宜设有轨电车警示标志。4 . 1 . 12 交通标线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当有轨电车线路设置专用路权时,专用车道与社会车道应采用隔离设施;当条件困难时, 可施划黄色实线; 2 在交叉路口或广场等空间上与其他交通混行的区域,有轨电车通行区域应明显标识; 3 交叉路口内宜设置机动车导流标线及禁停区。4 . 1 . 13 防 护设施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有轨电车车站站台与机动车道之间应设置隔离栏,隔离栏应连续设置至人行横道安全岛位

27、置,隔离栏高度应保证行人不能随意翻越; 2 当交叉路口内需设置接触网立柱时, 立柱周边宜设置安全防护岛; 3 有轨电车通行区域边缘宜设置反光的轮廓标。wwwwwwwwwwwwwwwwww4 . 1 . 14 信号灯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当有轨电车线路采用专用路权时,与次干路 ( 含)以上相交的交叉路口应采用信号控制; 2 交叉路口的 信号控制应与整体交通系 统协调运行, 在采用信号控制的交叉口,有轨电车宜享有优先权; 3 有轨电 车在交叉路口 的信号应接人道路信号机,信号接入方案和选用设备应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 4 . 2 配套道路工程4 . 2 . 1 当有轨电车通行车道为混合路权时,

28、有轨电车铺装材料与道路路面铺装材料宜统一, 路面强度等技术指标应按城市道路的相关要求进行恢复。4 . 2 . 2 设置于道路交叉路口附近的有轨电车车站, 宜通过调整道路路口红线宽度的方式实现; 设置于路段范围的有轨电车车站, 宜通过局部压缩绿化带或拓宽道路红线的方式实现;当无绿化带且道路两侧无拓宽条件设置有轨电车车站时,宜通过压缩车道的方式实现。4 . 2 . 3 有轨电车线路敷设在既有城市桥梁上或下穿隧道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 新增有轨电车线路的既有城市桥梁进行荷载验算,若既有桥梁无法满足新增荷载要求, 应提出增载能力措施; 2 有轨电车不宜布置于带病害的既有城市桥梁上;困难条件下

29、需布置时, 应提供桥梁检测报告、 提出改造方案,并应经专项论证通过后, 方可实施; 3 当有轨电车线路沿既有下穿隧道敷设时,应验算下穿隧道的建筑限界、排水设施能力等, 并应增设有轨电车防灾及运营设施。4 . 3 市 政 管 线4 . 3 . 1 有轨电车线路选线宜根据现状市政管线敷设情况,避让wwwwwwwwwwwwwwwwww市政管线中的重力流管道,不宜对现状市政管线造成重大迁改。4 . 3 。 2 与有轨电车同方向的市政管线, 应搬迁至距外侧轨道L s m范围以 外。4 . 3 . 3 横 穿有轨电 车线路的 所有市政管线, 其检查井、阀门 井、各种构筑物等检修设施应移出有轨电车路权范围。

30、4 . 3 . 4 有 轨电 车基床表层范围内不应有埋深1 . l m以内的 横穿市政管线。 对埋深1 . l m 1 . s m范围内的横穿市政管线,应采取防杂散电流措施。wwwwwwwwwwwwwwwwww5 行车组织与管理5 . 1 一 般 规 定5 . 1 . 1 根据 城市 有轨电车网络布局规划, 行车组织设计应按网络化运行方案统筹考虑,并应按网络资源共享原则,分阶段实施。5 . 1 . 2 有轨电车编 组 ( 或模块数)的选择, 应根据各线路客流预测需求, 采用固定编组 ( 固定模块数) ,或初期、近期采用短编组, 远期两两连挂方式。5 . 1 . 3 各设计年限高峰期最小行车间隔

31、按客流预测需求配置,初期高峰时段最小行车间隔不宜大于s m in, 平峰时段最小行车间隔不宜大于10m in。5 . 1 . 4 系统设计能力宜按最小行车间隔不大于3 min控制。5 . 1 . 5 城 市有轨电 车线路宜按双线、 右侧行车设计, 局部困难地段, 可按单线设计。5 . 1 . 6 列车 运行交路宜按网络化运行组织 设计, 线路之间宜具备贯通运行的灵活组织条件。5 . 1 . 7 城市有轨电车的列车驾驶,以采用人工目视驾驶为主,宜设辅助驾驶设备。5 . 2 辅助配线设计5 . 2 . 1 每 隔Z k m 一3 k m或每隔2 个一4 个车站, 宜设置渡线供列车临时折返或换边运行

32、。5 . 2 . 2 车 辆基地出 人场线宜做 平交设计。5 . 2 . 3 根据有轨电车网络化运营需要,线路之间宜设置相应的跨线运营联络线。wwwwwwwwwwwwwwwwww5 . 3 其他5 . 3 . 1 城市有轨电车全线平均旅行速度不宜小于Z O k m / h 。5 . 3 . 2 列 车各车门 可上下客, 也可根据管理需要上下客车门分开; 各车门附近宜设置 ( 或预留)刷卡机和现金投放箱。5 . 3 . 3 在首末站或每隔20k m运营长度的车站, 宜设置司机换班、休息的场所。5 . 3 . 4 控制中 心应尽量集约化设计,岗 位设置可按值班主任、行车调度、设备调度三个岗位配置。

33、5 . 3 . 5 运营管理人员定员指标宜按初期15人/ k m、远期20人/k m控制。wwwwwwwwwwwwwwwwww6 车辆6 . 1 一 般 规 定6 . 1 . 1有轨电 车车辆应具有安全性、 可靠性和先进性, 应经济耐用, 便于管理维修。车辆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 辆通用技术条件 CJ/ T 417 的 要求。6 . 1 . 2有轨电车车辆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可由多种模块组成,形成低地板有轨电车系列。设计中根据客流需求,可采用两两连挂方式。6 . 1 . 3 70% 低地板车辆系列宜采用的基本组成为:=M c +T p+Mc =。 注: M 一一 端设司 机 室,

34、 有一动 力转向 架支 撑, 另 一端为 铰接支撑且有 贯通道 及车间 减 振器的 车 辆模 块; T p有一 非动力 转向 架 支撑, 车 顶设受电弓, 两端均为铰 接且有贯通 道及 车间 减振器 的车 辆模 块; = 连挂车 钩; + 铰 接、 贯通 道及车 间减 振器。6 . 1 . 4 1 00%低 地板车辆可由 多种模块组成; 当 需两组重联运营时, 用户可与制造 商协商解决。6 . 1 . 5 各型有轨电车辆基本参数应符合表6 . 1 . 5的规定。表6 . 1 . 5 各型 有轨电 车车 辆基 本参 数序号名称7 。 % 低 地板有轨电车1 0 0 %低地板 有轨电车1车辆基 本

35、长 度 ( mm )簇3 0 0 0 0毛3 8 0 0 02车辆 宽 度 ( nun )2 6 5 0 或 2 4 0 03车辆 高度 m m )(3 7 0 0wwwwwwwwwwwwwwwwww续表 6 . 1 . 5序号名称70肠 低 地板有轨电车1 00% 低 地板 有轨电车4车内客室通道净高 ( rnm )高地板区)2 0 0 0)2 1 0 05客室通道地板面高度 ( nun )低地板区 (3 5 0(3 5 06客室侧门口宽度 ( mm )双开门1 3 0 0单开门8 0 07客 室NIJ门口 高度 ( rn m )1 8 5 08转向架固定轴距 ( m m)(1 9 0 09

36、车轮 直 径 ( mln )7 6 06 8 0l 0车钩 高 度 ( mrn )(6 8 01 l受电 弓 工作 高度 ( mm )3 9 0 0 5 9 0 0l 2轴重 ( t )簇1 1 . 5簇1 2 。 51 3载员 ( 人) 定员( 立席密度6 人/ mZ )基本 模 块) 2 40l 4 超员( 立席密度 8 人/ m Z )l 5车 辆 最高 运行 速 度 ( km/ h)7 01 6最大 坡度 ( % 。 )6 0注:6 . 1 。 6形式 : 1 2车体宽度不包括后视摄像头、后视镜、示廓灯;采 用车 载储 能 设备的 车 辆高 度不 大于3 85o mm ;独立车轮轴距为

37、同一转向架两端的两同心独立车轮所形成的同心轴线之间的距离;7 0 写低地板车辆基本模块 3模块;1 00%低地板车辆基本模块 3 、4 、5模块。有轨电车的供电方式,根据项目 环境条件,可采用下列直流75o V接触网 供电;接触网加车载储能装置供电;1 3wwwwwwwwwwwwwwwwww3 车载储能装置无接触网供电。6 . 2 牵引制动性能6 . 2 . 1 有轨电车的最高运行速度应为70k m / h 。6 . 2 . 2 车辆构造速度应为车辆最高运行速度的1 . 1 倍。6 . 2 . 3 在平直线上、车轮半磨耗、A WZ 载荷条件下,当运行速度为O k m / h 40k m / h

38、 时, 平均加速度应大于或等于0 . 95m / 5 2 ;当运行速度为O k m / h 70k m / h时,平均加速度应大于或等于0 6 m / 5 2 。6 . 2 . 4 当 运行速度为70 k m / h 一o k m / h 时, 常用制动平均减速度应大于或等于 1 . O m /s, ;安全制动平均减速度应大于或等于1 . o m / 5 “ ,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应大于或等于2 . 25m / 5 2 。6 . 3 列 车 噪 声6 . 3 . 1 车辆内部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 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 G B 1 4 8 9 2 的规定;当 车辆以

39、70k m / h 的速度运行时,司机室内离地板 1 . s m高处噪声水平不应大于7 5dB( A ) ;在客室内离地板面1 . Z m高处等效连续噪声值 不应大于7 5dB( A ) 。6 . 3 . 2 车辆外部噪 声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 B / T 7 9 2 8的规定,停车时不应大于 6 8 d B( A ) ;当车辆以70k m / h 速度运行时,在车外距轨道中心7 . s m、轨面高度1 . s m处, 连续噪声不应大于7 9 d B( A ) 。6 . 4 制 动 系 统6 . 4 . 1 有轨电车应具有微机控制的制动系统,并应具有电制动、液压

40、制动 ( 或空气制动) 、停车制动、磁轨制动等制动方式。6 . 4 . 2 液压制动 ( 或空气制动)应具有独立执行制动的功能和与电制动交替平滑转换的混合制动功能。6 . 4 . 3 有轨电车 应具有撒砂功能, 可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保持所 1 4wwwwwwwwwwwwwwwwww需的粘着力, 满足最大紧急制动所要求的性能。6 . 5 故障运行能力6 . 5 . 1 一列有轨电车,当在超员荷载 ( A W3) 载荷工况下,且丧失1 / 2 动加 寸 ,应能在正线最大坡道上起动,运行到下一站,清客后应能运行至车辆基地。6 . 5 . 2 一列有轨电车,当在空载 ( A WO) 工况下,且在正线上丧

41、失全部动 力时, 应能由 一列空载 ( A WO) 有轨电车救援, 并推送至车辆基地。6 . 6 安 全 设 施6 . 6 . 1 有轨电车的安全应急设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 B 7 2 5 8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配置灭火器材; 2 紧急时客室侧门应有人工开启疏散乘客的功能,两侧侧门应能同时开启; 3 在车辆客室、司机室内, 前方和两外侧应有视频监控; 4 应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信号防护设备; 5 车体应设置防雷、防漏电保护装置,车辆内各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6 车窗旁应配置安全锤。6 . 6 . 2 有轨电车运行的平稳性指标应小于2 . 5 ,脱轨

42、系数应小于1 . 2 ;纵向冲击率不应大于l m / 5 “ 。6 . 6 . 3 根据城市气象和环境条件,封闭车厢内应设置通风空调及供暖设备。6 . 6 . 4 有轨电 车宜具有再生制 动能 量回 馈或吸收 装置。6 . 6 . 5 有轨电 车防火设计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CJ/ T 4 1 6 的规定。wwwwwwwwwwwwwwwwww7 限界7 . 0 . 1 有轨电车限界应分为车辆限界、 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7 . 0 . 2 车辆基本参数应符合本标准表6 . 1 . 5 的规定。7 . 0 . 3 线间 距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当相邻区间线路的两线间无墙柱或

43、设备时,两设备限界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应小于10O m m; 2 当两线间有墙柱时,应按建筑限界加上墙柱的宽度及其施工误差确定。7 . 0 . 4 区间 地面线限界 应符 合下列规 定: 1 当接触网支柱布置在线路一侧时,最小线间距应为3 6 0 O mm; 2 当接触网支柱布置在线路中间时,最小线间距应为4 0 0 O mm; 3 曲线地段的线间距应根据曲线半径、 轨道超高和行车速度进行计算。7 . 0 . 5 区间 高架桥限界 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桥面应布置电缆槽,电缆槽盖板宜兼作人行平台,接触网支柱宜 布置在线路中间, 最小线间 距应为4 0 0 0 m m ; 2 曲线地段的线间距应根

44、据曲线半径、轨道超高和行车速度进行计算。7 . 0 . 6 车站直线地段建 筑限 界, 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面不应高于车厢地板面,站台面距车厢地板面的高差根据车辆不同载荷条件及车轮磨耗应取50m m 一75m m ; 2 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至轨道中心线的距离,应按不侵人车站车辆限界确定;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7 5 m m ;wwwwwwwwwwwwwwwwww 3 站台计算长度外的站台边缘至轨道中心线距离,宜按设备限界另加不小于50m m安全间隙确定; 4 当 采 用接触网 供电 时, 顶部构筑物至 轨面高度建筑限界宜为6 0 0 O m m,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

45、4 5 0 o m m;当采用车载储能供电 时, 顶部构 筑物至轨面 高度建筑限界 应为4 2 0 0 m m 。7 . 0 . 7 车辆基 地限 界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车辆基地库外限界应按有轨电车区间限界规定执行; 2 车辆基地库内检修平台的高平台及安全栅栏与车辆轮廓线之间,应留有80m m安全间隙,低平台应采用车站站台建筑限界; 3 当受电弓车辆升弓进库时,车库大门应按接触网导线加不小于50m m安全间隙设计。7 . 0 . 8 轨行区内安装的设备和管线与设备限界的安全间距不宜小于50m m。区间直线地段安装信号灯等设备后,线路中心线至两侧建筑限界的 距离不宜小于1 8 0 0 m m

46、 。7 . 0 . 9 线路沿线 应布置限 高设施,限高高度应根据接触网导线安装高度、最小保护净距等因素综合确定,限制高度不宜大于S 0 0 0 m m 。7 . 0 . 10区间限界车辆计算速度应为7 O k m / h ,车站限界过站速度应为4 O k m / h 。wwwwwwwwwwwwwwwwww8 线路8 . 1 线 路 平 面8 . 1 . 1 正线数目 宜为双线,轨距应采用1 4 3 5 m m 。8 . 1 . 2 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线一般情况不宜小于50m,困难情况不宜小于25m; 2 辅助线及车场线一般情况不宜小于25m,困难情况不宜小于Z O m;

47、 3 车站一般情况不宜小于400 m,困难情况不宜小于3 00m 。8 . 1 . 3 圆曲线最小长度不宜小于15m,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一辆车的全轴距。夹直线最小长度不宜小于巧m,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一辆车的全轴距。8 . 1 . 4 对不与道 路混行的专用路权曲 线地段, 宜设置超高及缓和曲 线, 并应符合 现行国 家标准 地铁设计规范G B 5 0 1 5 7 的规定。当正线曲线半径R )2 5 0 o m时,可不设缓和曲线, 其超高顺坡应在直 线段完成。8 . 1 . 5 地面线平交道口 或混行地段轨面应与道路路面齐平,困难条件下可不设超高,应明确列车速度限值。8 . 2 线路纵断面8 .

48、 2 . 1 全接触网供电的线路, 正线最大坡度不宜大于50编,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60编,均不计平面曲线对坡度的折减。辅助线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0% 。 。8 . 2 . 2 车站坡度宜与道路坡度一致,不宜大于20% 。 。8 . 2 . 3 区间 线路最小坡度的 设置应因 地制宜, 并应满足道路坡度及排水要求。8 . 2 . 4 地面 线平交道口 或混行地段, 其坡度应根据道路等级, 1 8wwwwwwwwwwwwwwwwww与道路设计标准相协调,轨面应与道路高程一致。8 . 2 . 5 当相 邻坡 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或等于2 % 。 时, 应设竖曲线, 最 小竖曲 线半径宜采 用2 0 0

49、0 m ,困 难情况应采用8 00m 。8 . 2 . 6 线 路最小坡 段长度不宜小于远期一列有轨电 车长度, 相邻竖曲线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宜小于一辆车的全轴距。8 . 2 . 7 跨越 河道、 铁路等特殊构筑物时, 净高应满足相关行业的要求,局部地段跨越道路的净高应满足相关城市道路设计要求。wwwwwwwwwwwwwwwwww9 轨道9 . 0 . 1 有轨电车的轨道工程应坚固耐久、结构简单,便于施工和维修,并应能满足减振、降噪等要求。采用钢轨作为牵引回流的系统,应满足绝缘的要求。轨道设备选型宜通用于整个有轨电车线网。9 . 0 . 2 除车辆有特殊 要求外, 正线和车场线轨道静态铺设精度应

50、满足表9 . 0 . 2 一 1 和表9 . 0 . 2 一 2 的要求。表9 . 0 . 2 一 1 正线 轨道 静态铺 设精度序号项目允许偏差备注l轨距无昨轨道+3 m m / 一Z mm有碎轨 道+ 6 m m / 一 Z lnln相对于轨距2轨向4 n l l l l弦长 1 0 m3高低4 mm弦长1 0 m4水平连 n l m不含曲 线, 缓和曲 线 上的超 高值5扭曲3 mn l基长3 m表9 . 0 . 2 一 2 车 场线轨 道静 态铺 设精度序号项目允许偏差备注1轨距+6 m m / 一Z mm相对于轨距2轨向s mm弦长 1 0 m3高低s mm弦长 1 0 m4水平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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