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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pdf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928553 上传时间:2019-10-12 格式:PDF 页数:1 大小:506.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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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率 21.89%净利润增长量 万元 433.02投资利润率 65.15%投资回报率 48.86%财务内部收益率 27.51%企业总资产 万元 11349.44流动资产总额占比 万元 39.63%流动资产总额 万元 4497.72资产负债率 49.23%第三章 项目必要性分析一、项目建设背景1、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政府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今年是它连续第三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是中国制造2025的基本方针。“中泓域咨询MACRO/ 模块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国制造2025”,是行动纲领,是目标方向,更是踏踏实实一步步地走,一

2、点点地干。中国制造2025已经勾画了我们制造业由大变强,进入制造强国的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接着还有第二个、第三个,从长远来看,到本世纪中,我们要迈入世界制造强国的第一方阵。第一方阵就是我们和美国要并驾齐驱了,这个目标是很鼓舞人心的,达到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但是是可以实现的,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调整,我国在新一轮发展中面临巨大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发达国家纷纷实施“再工业化”战略,重塑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加速推进新一轮全球贸易投资新格局。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加快谋划和布局,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再分工,承接产业及资本转移,拓展国际市场空间。我国制造业面临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

3、“双向挤压”的严峻挑战,必须放眼全球,加紧战略部署,着眼建设制造强国,固本培元,化挑战为机遇,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聚焦纺织服装、金属加工、厨具、照明、家电等重点领域,以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为核心,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节能节材、新材料应用等重点环节,突出智能化、网络化、时尚化、绿色化设计导向,综合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以形态设计、功能设计、趣味设计、情景化设计为抓手,强化创意设计,提升产品形象,引导市场消费。以设计个性化、技术现代化、产品时尚化、管理网络化为导向,加强 578.02净利润 万元 1750.07净利润增长率 25.65%净利润增长量 万元 357.2

4、2投资利润率 29.36%投资回报率 22.02%财务内部收益率 24.64%企业总资产 万元 13872.25流动资产总额占比 万元 35.99%流动资产总额 万元 4992.51资产负债率 37.28%第三章 背景及必要性研究分析一、项目建设背景1、备受期待的中国制造2025出台,提出了“三步走”战略目标,明确了9项战略任务和重点,描画了中国制造未来10年由大变强的清晰路线图,全面吹响了迈向“制造强国”的冲锋号角。中国制造2025不是一泓域咨询MACRO/ 模型玩具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般性的行业发展规划,而是着眼于国际国内大环境、产业变革大趋势所制定的一个长期战略性规划;其目的不仅在于推动制

5、造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还要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实现高端化的跨越发展。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制造业的蓬勃发展为我国经济贡献了长达几十年的高速增长,推动建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出色完成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阶段性任务。但也要看到,制造业大而不强,正在成为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的“痛点”。一方面,传统低成本优势逐步衰减,资源约束日益增强,产能过剩困扰加剧;另一方面,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许多发达国家纷纷高呼“重返制造业”,意图在国际产业分工格局重塑的博弈中争夺优势地位。让制造业强起来,不但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而且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决定着我国未来几

6、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轨迹,这个台阶必须上,这道坎必须迈。当前,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重要领域和前沿方向的革命性突破和交叉融合,正在引发新一轮产业变革,将对全球制造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并逐渐改变着全球制造业的发展格局。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将促进制造模式、生产组织方式和产业形态的深刻变革。以德国工业4.0、美国工业互联网、新工业法国为代表,主要发达国家围绕建立制造竞争优势,加快在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产业、数据战略资产、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网络经济体系等方面进行战略部署,谋求在技术、产业方面继续领先优势,占据高端制造领域全球价值链的有熄熄1089.34 1452.4

7、6 1348.71 1296.84 5187.342.3 模拟IC(C) 805.17 1073.55 996.87 958.53 3834.122.4 模拟IC(D) 568.35 757.80 703.67 676.61 2706.442.5 模拟IC(E) 378.90 505.20 469.12 451.07 1804.292.6 模拟IC(F) 236.81 315.75 293.20 281.92 1127.682.7 模拟IC(.) 94.73 126.30 117.28 112.77 451.073 其他业务收入 503.90 671.87 623.88 599.88 2399

8、.53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239.89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6.49万元,增长率21.76%;实现净利润3929.92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69.23万元,增长率10.37%。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项目 单位 指标泓域咨询MACRO/ 模拟IC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完成营业收入 万元 24953.19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22553.66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0.38%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比) 18.99%营业收入增长量(同比) 万元 3982.77利润总额 万元 5239.89利润总额增长率 21.76%利润总额增长量 万元 936.49净利润 万元 3929.92净利润增长

9、率 10.37%净利润增长量 万元 369.23投资利润率 40.32%投资回报率 30.24%财务内部收益率 29.63%企业总资产 万元 28603.38流动资产总额占比 万元 36.61%流动资产总额 万元 10471.69资产负债率 44.65%第三章 背景、必要性分析一、项目建设背景1、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已经和仍将发挥提升中国制造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作用,中国制造业将直面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机遇和挑战,并受惠项 目 的 申 请 人 。 但 是 按照 国 办 发 201542号 文 的 规 定 , 对 已 经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实 现 市 场 化 运 营 的 , 在 其

10、承 担 的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已 纳 入 政 府 财政 预 算 、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并 明 确 公 告 今 后 不 再 承 担 地 方 政 府 举债 融 资 职 能 的 前 提 下 , 前 述 平 台 公 司 和 国 有 企 业 可 作 为 社 会资 本 参 与 本 项 目 。8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申 请 人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9 .本 项 目 接 受 联 合 体 申 请 。 联 合 体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联 合 体 需 在 资 格 预 审 前 组 成 , 成

11、员 不 超 过 3 家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应 出 资 共 同 组 建 项 目 公 司 , 项 目 公 司 须 由 牵 头人 控 股 , 并 满 足 本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4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 2)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需 满 足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22条 及 本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1、 3、 6、 7、 8、 9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 须 有一 方 满 足 本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2、 5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 3)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各方 拟 承 担

12、 的 工 作 和 职 责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联 合 体 其 他 成员 的 权 利 义 务 、 出 资 额 或 出 资 比 例 , 承 诺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就 本项 目 全 过 程 承 担 连 带 法 律 责 任 。 同 一 资 质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其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确 定 联 合 体 资 质 等 级 ;( 4)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加 入 其 他 联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参 加 资 格 预 审 , 否 则 相 关 申 请 文 件 均 无效 ; ( 5) 联 合 体 各 方 必 须 指

13、 定 牵 头 人 , 授 权 其 代 表 所 有 联合 体 成 员 负 责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 投 标 和 项 目 合 同 实 施 阶 段 的 主8办 、 协 调 工 作 , 并 应 当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由 所 有 联 合 体 成 员 法 定代 表 人 签 署 的 授 权 书 ;( 6)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联 合 体 , 其 各 方 组 成 结 构 、 职 责及 出 资 比 例 , 以 及 财 务 能 力 、 信 誉 情 况 等 资 格 条 件 不 得 改 变 。1.4.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资 格 预审 申 请 接 受2.2.1 申 请 人 要 求 澄 清

14、 ( 答 疑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截 止 时间 递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截 止 之 日 3日 前2.2.2 招 浙考发 2019 11 号 关于做好 2019 年度注册计量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1917 号)精神,现将 2019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6 月 15 日至 16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 月 15 日 上午 9:0

15、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一级 ) 计量法 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二级 ) 下午 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一级 )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级 ) 2 6 月 16 日 上午 9:00 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一级 ) 考点设置在杭州,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 专科学历,工作

16、满 6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4 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3 报名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 2004 年 12月 31

17、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2 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五)获得证书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级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二级考试合格,由省 (区、市 )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

18、师资格证书。同时,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以上相应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0571-85022425。 三、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 4 月 1 日至 1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 在 链 接 的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 4 (一 )报名人员应按规定 的报考条件和报名系统的设置要求,如实填报和选择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方法和省部属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

19、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打印的“报名表”请考生妥善留存,用于考后报考资格审查。 (三)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交费前的,报名人员可自行修改,但报考信息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修 改的为准;在交费后的,则不能再修改,如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处理。 (四)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6 月 10 日至 14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不得下载后离线打印和自行修改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由于整个报考过

20、程均由报名人员自行通过网上操作,因此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或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报名点、考试级别 、考试科目),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5 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审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若报错级别,由于档案号不同,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原合格成绩无法使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71-88396764、 88396765。 四、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

21、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函 2015 278 号 )和 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 2016 71 号)规定 ,考试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 70 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 75 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 70 元。 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以支付宝支付的方式,直接在网上完成交费(可用一个支付宝 账 号分别为多人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 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一级 )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 2B 铅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草稿纸由考试

22、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其余 4 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 6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 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 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 另可携带无声、无收发、无编辑储存功能的钟表。严禁将手机、具有收发和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提包和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过期、拍照和电子的证件,以及复印的身份证件不能使用。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封二和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

23、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基本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答错位置或污损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人社部将在阅 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若查明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同时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同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7 七、

24、考试成绩公布和考后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经人社部确认后,以及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事项经省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并请成绩合格考生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审 查的准备工作。 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务必在网上公布的时间内、带上规定的材料,到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为方便考生,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期间,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供“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下载打印服务。 通过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省考试主管部门下达合格人员

25、文件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 ),查询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资格证书后 考生可在系统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八、有关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相关单位要通过各自的信息发布渠道,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审查信息的发布和应审人员的联络工作,努力做到应审尽审。同时要确保审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报送,谨防遗漏和延误。考试实施中要8 加强对考试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26、 号令)和人事 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对于主观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在“信用浙江网”上予以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 2019 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2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各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9 年 3 月 22 日印 发 9 附件 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3 月 22 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4 月 1 日至 10 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6 月资 格 预 审 文 件项 目

27、名 称 : 洛 阳 市 四 河 同 治 伊 河 嵩 县 段 生 态 文 明 保 护 工 程 PPP项 目项 目 编 号 : 嵩 县 工 施 招 标 (2019)0156号项 目 实 施 机 构 : 嵩 县 水 利 局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大 成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日 期 : 二 一 九 年 七 月目 录第 一 章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1第 二 章 申 请 人 须 知 .1申 请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51.总 则 .112.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123.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124.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递 交 . 145 资 格

28、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查 . 146. 通 知 和 确 认 .147.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改 变 .158. 纪 律 与 监 督 .159.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15第 三 章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17资 格 审 查 办 法 前 附 表 .171.审 查 方 法 .172.审 查 标 准 .173.审 查 程 序 .184.审 查 结 果 .18第 四 章 采 购 需 求 .20第 五 章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37一 、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函 .39二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40三 、 授 权 委 托 书

29、 .41四 、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42五 、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44六 、 声 明 .49七 、 其 他 资 料 .501第 一 章 资 格 预 审 公 告洛 阳 市 四 河 同 治 伊 河 嵩 县 段 生 态 文 明 保 护 工 程 PPP 项 目资 格 预 审 公 告1. 招 标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已 由 嵩 发 改 201833号 文 批 准 采 用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 PPP) 模 式 建 设 ,嵩 县 水 利 局 经 嵩 县 人 民 政 府 授 权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机 构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30、大 成 工 程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受 嵩 县 水 利 局 委 托 , 公 开 发 布 本 项 目 招 标 的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 邀 请 国 内 的 潜 在申 请 人 提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2. 项 目 名 称 及 编 号2.1 项 目 名 称 : 洛 阳 市 四 河 同 治 伊 河 嵩 县 段 生 态 文 明 保 护 工 程 PPP项 目2.2 项 目 编 号 : 嵩 县 工 施 招 标 (2019)0156 号3. 项 目 概 况3.1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可 研 总 投 资 约 为 55790万 元 , 本 项 目 主 要 包 含 治 理 工 程 新 筑 堤

31、 防 12.23km, 其 中 左岸 长 8.45km, 右 岸 长 3.78km; 加 固 堤 防 6.46km, 其 中 左 岸 长 3.95km, 右 岸 长 2.51km; 支沟 防 护 6 处 ; 新 建 过 路 涵 管 5 座 、 穿 堤 涵 7 处 、 交 通 桥 8 座 、 上 下 河 道 路 12 处 、 踏 步 91处 、 DN500供 水 管 道 660m 等 ; 对 河 道 堤 防 、 滩 地 进 行 生 态 景 观 建 设 。3.2 项 目 合 作 期 限 : 本 项 目 合 作 期 限 定 为 16 年 ( 其 中 建 设 期 1 年 , 运 营 期 15 年 )

32、;3.3 项 目 回 报 机 制 : 本 项 目 采 用 “ 可 行 性 缺 口 补 助 ” 的 回 报 机 制 。3.4 招 标 需 求 :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为 洛 阳 市 四 河 同 治 伊 河 嵩 县 段 生 态 文 明 保 护 工 程 PPP 项目 的 投 资 人 。 中 标 后 , 由 政 府 方 出 资 代 表 和 社 会 资 本 方 共 同 组 建 项 目 公 司 。 合 作 期 内 , 由项 目 公 司 承 担 项 目 的 投 融 资 、 建 设 、 运 营 维 护 及 期 满 移 交 等 工 作 ;合 作 期 满 后 , 项 目 公 司 将项 目 设 施 完 好 移

33、交 给 项 目 实 施 机 构 或 政 府 指 定 的 其 他 机 构 。 本 项 目 采 用 “ 建 设 运 营 移交 ” , 即 “ BOT” 的 运 作 方 式 。23.5标 段 划 分 : 共 1个 标 段 。3.6采 购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4.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合 格 申 请 人 除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外 , 还 必 须 符 合 下列 条 件 :4.1申 请 人 主 体 要 求 : 申 请 人 须 为 依 法 成 立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 并 具 备 独 立 企 业 法人 资

34、 格 和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的 企 业 , 具 有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4.2申 请 人 资 质 要 求 : 申 请 人 须 具 有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 含 ) 及 以 上 资 质 , 具 有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须 具 有 水 利 工 程 专 业 一 级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 具 有 有效 的 安 全 考 核 合 格 证 且 未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4.3 财 务 要 求 :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提 供 近 三 年 ( 2015-201

35、7 年 度 或 2016-2018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若 投 标 人 成 立 不 满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成 立 年 份 提 供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投 标 人 成 立不 满 一 年 的 提 供 最 近 一 个 月 的 财 务 报 表 ) 。4.4银 行 授 信 额 度 不 少 于 5 亿 元 人 民 币 ( 含 ) ( 提 供 贷 款 意 向 书 或 授 信 额 度 证 明 ) 。4.5业 绩 要 求 : 申 请 人 自 2015年 以 来 承 担 过 单 个 合 同 金 额 1 亿 元 及 以 上 类 似 河 道 治 理的 水 利 项 目 ( 以 合 同 签

36、 订 时 间 为 准 ) 。4.6信 用 要 求 : 根 据 关 于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查 询 及 使 用 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 规 定 , 对 列 入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和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和“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的 供 应 商 , 拒 绝 参 与 本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 查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 。4.7嵩 县 政 府 下

37、 属 的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的 其 他 国 有 企 业 ( 上 市 公 司 除 外 ) 不 得作 为 本 项 目 的 申 请 人 。 但 是 按 照 国 办 发 201542 号 文 的 规 定 , 对 已 经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实 现 市 场 化 运 营 的 , 在 其 承 担 的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已 纳 入 政 府 财 政 预 算 、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并 明 确公 告 今 后 不 再 承 担 地 方 政 府 举 债 融 资 职 能 的 前 提 下 , 前 述 平 台 公 司 和 国 有 企 业 可 作 为 社 会资 本 参 与

38、本 项 目 。4.8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申 请 人 ,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34.9 本 项 目 接 受 联 合 体 申 请 。 联 合 体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联 合 体 需 在 资 格 预 审 前 组 成 , 成 员 不 超 过 3 家 ,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应 出 资 共 同 组 建 项目 公 司 , 项 目 公 司 须 由 牵 头 人 控 股 , 并 满 足 本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4.4条 规 定 的 条 件 。( 2)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需 满 足

39、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22 条 及 本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4.1、 4.3、4.6、 4.7、 4.8、 4.9条 规 定 的 条 件 , 须 有 一 方 满 足 本 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 第 4.2、 4.5条 规 定 的条 件 。( 3)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工 作 和 职 责 , 明 确 联合 体 牵 头 人 和 联 合 体 其 他 成 员 的 权 利 义 务 、 出 资 额 或 出 资 比 例 , 承 诺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就 本 项目 全 过 程 承 担 连 带 法 律 责 任 。 同 一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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