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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法.doc

上传人:木东 文档编号:946454 上传时间:2019-10-15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64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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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人。 A. 5B. 3C. 7D. 920.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A. 10%B. 20%C. 30%D. 35%21. 日本商法第 262 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A. 它

2、是严格责任的体现B. 它贯彻了提高经济效率的原则C. 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D. 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22. A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构成审批机关拒绝批准的正当理由?A. 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B. 该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6500 万元C. 该公司的债券发行额,上次为 1500 万元,本次为 1000 万元D. 该公司上次发行债券的实际募集率是 9523.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 )的同意。 A. 20%B. 50%C. 33%D. 75%24. 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 12000 元,乙以自己拥有的一台机

3、器设备出资,经评估作价 10000 元,丙打算用自己拥有的专利技术出资,那么丙的出资最多可为多少? A. 8000 元 B. 18000 元 C. 3 万元 D. 50 万元25. 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 自然人B. 法人C. 以他人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 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26.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A. 三分之二B. 三分之一C. 四分之一D. 超过半数27. 监事会每( )至少召开(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A. 年 一B. 六个月 一C. 年 三D. 三个月 一唵唵既不

4、着名也不出众,但我拥有一切的幸福: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就够了。天儿蓝蓝风儿轻轻,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息吹进明亮的教室,我坐在教室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我拿起手中的笔,不禁想起曾经作诗的李清照,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用最朴实的语言,写下了一时的感受: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富不读书富不久,穷不读书终究穷。”为什么从古到今都那么看重有学识之人?那是因为有学识之人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那时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自从看了丑

5、小鸭这篇童话之后,我变了,变得开朗起来,变得乐意同别人交往,变得自信了因为我知道:即使现在我是只“丑小鸭”,但只要有自信,总有一天我会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一只世界上最美丽的“白天鹅”我读完了这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深深被丑小鸭的自信和乐观所折服,并把故事讲给了外婆听,外婆也对童话带给我们的深刻道理而惊讶不已。还吵着闹着多看几本名着。于是我给外婆又买了几本名着故事,她起先自己读,读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告诉她,如果这一面生字较多,我就读给她听整个一面。渐渐的,自己的语文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不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一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两个人读的乐趣大,而两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全家一起读的乐趣大。于是,我便

6、发展“业务”带动全家一起读书现在,每每遇到好书大家也不分男女老少都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抢书”,当我说起我最小应该让我的时候,却没有人搭理我。最后还把书给撕坏了,我生气地哭了,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对外婆说:“孩子小,应该让着点。”外婆却不服气的说:“我这一把年纪的了,怎么没人让我呀?”大家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肯相让读书让我明白了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犹如同智者谈心、谈理想,教你辨别善恶,教你弘扬正义。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书是我的老师,把知识传递给了我;书是我的伙伴,跟我诉说心里话;书是一把钥匙,给我敞开了知识的大门;书更是一艘不会沉的船,

7、引领我航行在人生的长河中。其实读书的真真乐趣也就在于此处,不是一个人闷头苦读书;也不是读到好处不与他人分享,独自品位;更不是一个人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而是懂得与朋友,家人一起分享其中的乐趣。这才是读书真正之乐趣呢!这所有的一切,不正是我从书中受到的教益吗?我阅读,故我美丽;我思考,故我存在。我从内心深处真切地感到:我从读书中受到了教益。当看见有些同学宁可买玩具亦不肯买书时,我便想到培根所说的话:“世界上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的人,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最可怜的人是与书无缘的人。”许许多多的作家、伟人都十分喜欢看书,例如毛泽东主席,他半边床上都是书,一读起书来便进入忘我的境界。商法

8、作业 1一、单项选择题1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的法律性质属于以下哪一种?( D )A。设权证书 B设权证券 C。证权证券 D证权证书 2。构成现代商法基本原则的是:( D )。 A。强化企业组织、提高经济效率、维护交易公平B提高经济效率、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 C强化企业组织、提高经济效率、保障交易安全 D强化企业组织、提高经济效率、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3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C )。 A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B合伙企业;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C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

9、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D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联营企业夕卜商投资企业4。日本商法第 262 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C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 B它贯彻了提高经济效率的原则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D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5。以下人员中,属于商人的是:( B )。A某公司总裁 B某个体商贩C某股民 D某公司董事长 6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下列哪种情形

10、下不可以抽回股本?( A )A发起人未缴足股款 B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C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D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7董事甲在一次董事会上。对一项议案表示异议,但表决时又改变主意投了赞成票,事后,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对此的以下判断中哪一个为正确?( D )A.甲不应对公司损失负责,因为其曾对该议案表示过异议B甲应对公司损失负责,但应当因为曾经提出异议而减轻赔偿责任C如果在表决时甲的异议已载于会议记录中,甲可以免责D甲应对公司损失负责,因为表决时投了赞成票8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11、 B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 D.超过半数9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B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A3 人至 30 人 B3 人至 13 人C2 人至 50 人 D3 人至 19 人 10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B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A2 B3 C4 D5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表述中,哪些符合外观法则的本意?( ACD ) A对

12、商事行为的内容及含义的解释,以表示行为的客观表象为准B如果按客观表象做出的解释对表意人不利,则应采用有利于表意人的其他解释C当事人对商事合同条款的解释有分歧时,以市场参与者的通常理解或交易习惯为准D在商事主体或商事行为的性质不明的情况下,法律从有利于善意相对人的角度加以认定2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韵范畴?( ABCD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B;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国治规章等等在内的广泛渊源3以下国家采用民商分立的立法体例的国家有( B

13、CD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日本4以下主体一中哪些不属于商人?( CD ) A某合伙企业 B某个体商贩C某公司总裁 D某公司董事5日本商法第 262 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擘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BC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 B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D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6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ABC )。A公司名称 B公司成立日期C公司注册资本D股东个人财产数额7有限责

14、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ABD )。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 Hl 资日期B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小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C股东个人财产数额D公司成立日期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ABC )。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B股东的出资额C。出资证明书编号 D股东个人财产数额9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ABC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C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D任命经理10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ABC )。A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B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C

1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D答定合同三、名词解释1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懂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2。回头背书:又称还原背书或送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 所为的背书.3。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4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享受利益盒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四、问答题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

16、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五、案例题案情简介同合有限责任公司向复兴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化肥,价值 510 万元,同合有限责任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

17、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服装厂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为由拒绝付款。服装厂向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和同合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均遭拒绝。服装厂无奈之下。将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问题: (1)服装厂应怎样实现其债权?(2)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3)服装厂能否行使提示付款权和追索权?(4)本案中,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和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5)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复兴有限责任公司、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将此汇票转让?说明法律依据

18、。答:(1)向其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2)正确。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3)由于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服装厂不能行使提示付款权。 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票据法规定,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票据,被背书人继续转让的,其后手不得向背书人追索。(4)复兴有限公司在转让票据后,负有保证票据到期能够得到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能得到付款时,应承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不夜城公司须对此票据承担付款的责任。(5)票据

19、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复兴有限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不夜城公司。不夜城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服装厂。商法作业 2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C )。A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伙企业主张抵消权B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C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 D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和财产份额2关于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合伙出资份额的对外转让,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B.其他合伙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C内部转让须经合伙人的半数以上同

20、意D内部转让只须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无须其同意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C )A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B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人 C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D企业法人 4某合伙企业三个合伙人分别出资 20 万、10 万、10 万元,但对利润分配比例没有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当事人对赢利获得的 20 万应如何分配( D )。 A.平均分配 B按照出资比例分配C由法院按照当事人的贡献做出决定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5为了保护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合伙人的债权人:( C )。A可以依法对合伙企业主张抵销权B可以依法代位行

21、使合伙人的权利C可以依法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D。不得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6以下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C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B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C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D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7重整计划的执行人应当由以下哪一个担任?( C )A债权人 B破产管理人C债务人 D人民法院8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破产费用?( C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债

22、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9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瘟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B )日内通知 l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B ) A5 5 7 B5 7 10 C5 5 10 D5 7 7 10以下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 ) A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方可能的。只能依法申请破产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D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

23、人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我国合伙企业概念,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B )A合伙企业必须履行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B合伙企业不包括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非经工商登记的组织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自然人为限D。合伙企业不能采用有限合伙的形态2甲欲加人乙、丙、丁的合伙企业。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甲不能被认为已成为新合伙人?(ABC )A乙、丙表示同意丁未置可否 B乙、丙、丁口头表示同意未签订书面协议C乙、丙在入伙协议书上签字;丁出国未归,仅在电话中表示同意D乙、丙在入伙协议书上签字;戊依据丁从国外发回的传真委托代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3合伙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条件包括(ABC )。

24、A有合法继承权B。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C继承人愿意D。未成年的继承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行其权利4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ABD )。A。未履行出资义务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C。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5以下事项中,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哪些?( BCD )A。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C。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D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ABCD )。 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C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25、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7。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ABC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B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C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D主持债权人会议8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ABC )。A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B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C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D主持债权人会议9。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ABC )。A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B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C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D主持债权人会议10。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

26、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BC )。 A。无偿转让财产的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D。签订新的合同三、名词解释1证券期权交易:是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2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3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具有固定面值、偿还期限和利率,承诺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偿付本金和利息给持券人的一种有价

27、证券,对发行人而言公司债券是融资工具,对购买人而言是投资工具。4保险违约责任: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方四、问答题什么是票据抗辩?票据_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的区别是什么?答: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既有差异又有相通之处。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从原理上讲表现为以下两点:是否包括否认请求人的权利在内。民法上的抗辩权仅是对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予以对抗,并非彻底否认请求权的存在,例如时效消灭抗辩权;而票据抗辩不仅是对票据债权人请求权的以抗,

28、而且包括了根本否认请求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抗辩,如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而绝对无效的抗辩。是否可以延续抗辩。民法亡的抗辩具有延续性,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随债本身而始终存在;而票据抗辩因票据为流通证券且为无因证券,故不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创造了在流通中保障票据债务履行性的票据抗辩限制原理。票据抗辩和民法上的抗辩又具有相通之处:票据法为民事特别法,民法为一般民事法,票据法中对票据抗辩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票据法,但如票据法无特别规定,则仍适用民法关于债的抗辩的原理及规定。例如,在以基础关系为依据的票据抗辩中,基础关系抗辩即应适用民法抗辩的规定及原理。五、案例题案情简介A 有限责任公司、B 有限责任公司和常云冠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共有 200 万股股份,A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 40 万股,B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股,常云冠持有 10 万股。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周仓,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 1 千股的股份。但是转让给周仓前,周仓辞职,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遂决定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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