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09 年招聘方案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 号)要求,结合我院 2009 年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 础 地理信息中心)2009年招聘方案。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领导。厅人事处、 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湖南省第三测绘院负责具体实施,并成立招聘工作办公室,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原则。三、招聘计划我院 2009 年拟招聘测量岗位技术人员 4 人。四、招聘条件1、
2、 政治素质合格;2、 身体健康;3、 26 周岁以下;4、 具有本科学历,专业要求:航空摄影测量、工程测量专业毕业;5、 具有两年以上测量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优先考虑。五、招聘工作程序1、发布公告有关招聘信息,我院将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站(网址 http:/ /)、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网址 http:/ /)及湖南省第三测绘院网站(网址 http:/)向社会发布。2、报名时间从 2009 年 3 月 10 日起,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英语四级以上证书到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人事教育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2009 年 4 月 10 日。3、笔试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
3、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3,低于 1:3 根据报名情况报省人事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考试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指导下进行, 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2 比例进入面试。4、面试和实际操作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测绘技术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评分,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 照 公 务 员 录用 体 检 标 准 进 行 体 检 ,有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按 成 绩 排 名 先 后 依 次递 补 。5、公示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 1 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6、签定合同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由我院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待遇。联 系 人:李 辉联系电话: 07315656341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 693 号网 址: http:/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