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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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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二二年七月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承担单位: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一、总论11.1 评价目的及任务11.2 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21.3 评价依据21.4 相关调查、研究成果51.5 评价范围与评价环境要素51.6 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51.7 评价标准71.8 评价流程8二、“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回顾102.1 矿业发展现状102.2 “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效11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42.4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18三、规划概述213.1 规划定位213.2 规划目标213.3 总体布局243.4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293.5 矿业绿色发展493.6 保障实施措施51四、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回顾性评价534.1 规划区自然环境534.2 生态功能区划574.3 生态环境现状644.4 生态环境回顾性评价76五、规划协调性分析815.1 与国家、地方政策方针的协调性分析815.2 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及相关要求的协调性分析815.3 与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性835.4 与西藏自治区“三线一单”的协调性分析855.5 与其他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法律

3、的协调性分析105六、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66.1 规划调控总量环境影响评价分析1066.2 规划空间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分析1086.3 规划准入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分析1096.4 规划区块环境影响评价分析1106.5 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综合评价123七、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1277.1 规划布局环境合理性分析1277.2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128八、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求1308.1 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308.2 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136九、公众参与1389.1 公众参与的实施1389.2 公众参与意见及处理1399.3 公众参与结论140十、评价结论14210.1 总体评述14210.

4、2 不确定性分析14410.3 结论146III一、总论为加强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指导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自然资源部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规划,制定西

5、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科学性,切实统筹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组织对该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阶段,环评编制与规划编制两部门全程互动,规划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部分采信了生态环境部门从严控生态红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提出的规划布局调整意见。1.1 评价目的及任务1.1.1 评价目的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对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6、(2021-2025年)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做出总体评价,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增强矿产资源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1.2 评价任务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评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的现状,预测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特别是不良环境影响,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和重点保护目标。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提出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跟踪评

7、价计划。1.2 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1.2.1 评价原则遵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的要求,在评价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早期介入、过程互动:评价应在规划编制的早期介入,在规划前期研究和方案编制、论证、审定等关键环节和过程中充分互动,不断优化规划方案,提高环境合理性。统筹衔接、分类指导:评价工作应突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特点,充分衔接“三线一单”成果,分类指导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客观评价、结论科学: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客观分析,评价方法应成熟可靠,数据资料应完整可信,结论建议应具体

8、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1.2.2 评价方法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中附录B中“表B.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常用方法”所列方法,根据该评价的不同阶段、不同内容,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规划协调性分析采用叠图法、系统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采用资料收集与类比法;环境影响识别采用核查法、矩阵法、PATTERN法;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采用宏观微观相结合、叠图法、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法。1.3 评价依据1.3.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2018年10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

10、0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起施行)。1.3.2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2009年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修订);中华人

11、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正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实施,2011年修订);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2011年5月20日);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2月22日起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48号,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

12、发2017150号);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第21号令,1995年);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13、2021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矿山生态

14、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关于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77号);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环发201316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2018年5月3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

15、4号令);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数据上报工作的函(林保区便函20201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3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长江经济带

16、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6号令,2022年4月6日);“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环环评202226号)。1.3

17、.3 地方政策及规章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1992年6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订,2002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28日);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2号,2013年10月1日实施);西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次常

18、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日实施);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1999年5月18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1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1994年10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11月26日,第四次修正);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1992年2月20日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2002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9、会第24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关于印发的通知(藏国土资2018114号);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9号,2013年7月25日实施);西藏自治区砂石料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藏政办发201815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1日)。1.3.4 技术导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

20、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920号);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556号)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国土资发201435号

21、)1.3.5 相关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联合公告,2008年第35号);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10月);西藏自治区生态功

22、能区划(2006年);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2009年2月)。1.4 相关调查、研究成果2017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简版);西藏“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5 评价范围与评价环境要素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确定评价范围时不仅要考虑规划实施的时间维度,还要考虑和可能影响的空间尺度。本次规划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为西藏自治区全域,其中重点评价范围为规划重点勘查区、重点开

23、采区、勘查区块和开采区块。评价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社会经济和区域生态系统等。1.6 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1.6.1 评价时段规划为西藏自治区第三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规划,因此,环评与该规划的阶段性目标一致,即从2021-2025年。评价基准年:2020年,主要以2020年数据为主,数据缺乏时采用相近年份数据替代;评价水平年:2021-2025年;评价目标年:2025年。1.6.2 评价重点本次规划环评以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为评价对象,根据其特征和所在区域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重点如下:1、规划分析着重分析规划

24、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内容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和上层位规划、区域“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战略的符合性;分析评价范围内,规划与其所依托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层位)的一致性与协调性。2、规划环境影响识别根据规划方案的内容、年限,识别和分析评价期内规划实施对资源、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途径、方式,以及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通过环境影响识别,筛选出受规划实施影响显著的资源、生态、环境要素,作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重点。3、环境资源现状分析着重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回顾矿产资源开釆历史及其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辨析限制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采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4、环

25、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结合规划所依托的资源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区域生态功能维护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从规划规模、布局、结构、建设时序等方面,设置多种情景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分析判定规划实施的重大资源、生态、环境制约的程度、范围、方式等,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并推荐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规划布局与重要保护目标是否存在冲突。梳理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主体功能区划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地的范围及分布,叠图分析重点勘查区、规划开采区布局与保护目标间是否协调,存在冲突的提出调

26、整建议。6、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针对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在充分评估规划方案中已明确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增效等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提出的环境保护方案和管控要求。7、重点评价区块重点评价区块为39处重点勘查区、6个重点开采区等。1.7 评价标准1.7.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区域内农用地执行土壤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建设用地土壤

27、环境质量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于本矿产资源规划涉及能源矿产、金属矿产与非金属矿山等内容,因此所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除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处,还将涉及各种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放标准(GB 90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一

28、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1.7.3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

29、13-2018);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8-2018);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9-2018);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20-2018)。1.7.4 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 446-2008)清洁生产标准 铜冶炼业(HJ 558-2010)清洁生产标准 铁矿采选业(HJ/T 294-2006)清洁生产标准 镍选矿业(HJ/T 258-2007)清洁生产标准 水泥工业(HJ 4672009)。

30、1.8 评价流程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见图1.8-1。图1.8-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流程图129二、“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回顾2.1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概述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范围为西藏自治区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到2025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总体布局划分为藏中地区、藏东地区、藏西北地区和青藏铁路沿线四个区域。开发利用方向以铜、铅、锌、铬铁矿、岩金、盐湖矿产、地热和矿泉水为重点,以重点矿区和重点勘查区为主导,加强优势矿产资源的

31、勘查开发,支撑西藏特色矿业发展;加大钨和锑等国家限制性矿产的勘查开发管理力度,落实国家资源管理政策;禁止砷、汞、砂金、砂铁和泥炭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产勘查开发,坚守环境保护红线,划定禁止勘查、开采规划区,实施矿业权设置区划制度,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优化矿山布局。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共划定14个重点调查评价区、22个重点勘查区;划定2个国家规划重点矿区、3个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设置151个勘查规划区块、64个开采规划区块、85个禁止勘查开采区、8个重点治理区。划定的禁止勘查开采区主要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面积约43万

32、平方公里,占西藏自治区国土面积的36%。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确定了矿产资源开发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为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2.2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回顾2.2.1 矿产资源现状西藏自治区地处全球最大的巨型成矿带之一的阿尔卑斯-喜马拉雅成矿带上,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通过70年的地质勘查工作,目前我区已发现矿床、矿点及矿化点3000多处,其中2000余处开展过不同程度的矿产勘查工作。全区累计发现4大类共103种(含亚种)矿产,其中已经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51种,矿产地300余处,发现和

33、评价大中型以上矿床48处。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有:铬、铜、铅锌银多金属、钼、锑、金、盐湖锂硼钾矿、高温地热、矿泉水等,同时油气资源也有很好的找矿前景。其中盐湖锂矿查明及保有资源储量列全国第二位,铬矿、铜矿列全国第一位。在已查明的代表性矿床中,墨竹工卡县驱龙铜矿、甲玛铜多金属矿,林周县程巴铜矿,江达县玉龙铜矿,改则县铁格隆南铜矿,谢通门县雄村铜金矿,曲松县罗布莎铬铁矿,隆子县扎西康铅锌矿,嘉黎县蒙亚啊铅锌矿,谢通门县纳如松多铅锌矿,仲巴县扎布耶盐湖锂矿,当雄县羊八井地热田、羊易地热田,当雄县曲玛多天然饮用矿泉水水源地,定日县珠峰天然饮用矿泉水水源地等一批大型或超大型矿床的资源状况得到查明或基本查明。

34、“十三五”期间,全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通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区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经济实力都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表2.2-1 西藏自治区已发现矿种一览表(2020年)矿产类别矿种合计已发现矿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尚无查明资源储量的能源矿产5煤、泥炭、地热石油、油页岩金属矿产黑色金属矿产4铬、铁锰、钛有色金属矿产12铜、铅、锌、锡(原生矿砂矿)、钴、钼、锑、镁、钨、镍、铋汞贵金属矿产3金(砂金、伴生金)、银铂族元素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12锂、铷、铯、镓、铼、铊铍、锆、锗、锶、未分稀有、未分稀

35、土金属放射性矿产1/铀非金属矿产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8菱镁矿蓝晶石、红柱石、白云岩、石英岩、萤石、耐火粘土、冶金用脉石英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6硫铁矿、自然硫、盐、硼、砷、重晶石、钾盐、天然碱、芒硝、溴磷、水菱镁矿、钾长石、蛇纹岩、橄榄岩、明矾石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产40石灰岩、粘土、火山灰、高岭土、大理石、花岗岩、刚玉、水晶(压电水晶、熔炼水晶、工艺水晶)、云母、水泥用大理岩、石膏、孔雀石石棉、滑石、叶腊石、白垩土、硅藻土、石榴石(工业、工艺两用)、金刚石、冰洲石、绿柱石、电气石、硬玉、软玉、蛇纹石、琥珀、玛瑙、绿玉髓、象牙玉、仁布玉、文部玉、碧玉、鹿斑岩、岫岩玉、滑石、叶腊石、石墨水气矿

36、产2矿泉水地下水合计10351522.2.2 矿业发展现状1、矿产勘查取得较大进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的进展,喜马拉雅山脉中东段新圈定稀有金属成矿带,藏东三江地区圈定出钨锡矿、晶质石墨矿成矿亚带。石墨矿、萤石矿实现找矿新突破。新发现和评价的大中型矿产地、新增可供开发利用的矿泉水水源地,新增可供开发利用的高温地热、铜、铅锌、岩金、盐湖锂等矿床的数量及查明的资源储量均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指标。全区已初步形成扎布耶盐湖锂矿、多龙铜矿、甲玛-驱龙铜矿、玉龙铜矿、雄村铜矿、尼木铜矿、程巴铜矿、蒙亚啊-龙玛拉铅锌矿、罗布莎铬铁矿、朱诺铜矿等多个大型矿集区,通过“十三五”期间矿产勘查工作,部分矿种资源

37、保障程度进一步增强。表2.2-1 “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指标2016-2020年规划指标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完成完成情况新发现和评价大型重要矿产地(处)510完成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铜(金属 万吨)600735完成铬铁矿(矿石 万吨)10030未完成铅锌(金属 万吨)600711完成岩金(金 吨)50116完成盐湖锂(LiCl 万吨)100138完成新增可开发利用矿泉水水源地(处)1013完成可开发利用的高温地热(处)56完成2、矿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通过规划引导,加强矿业集中区建设,发挥资源开发利用集聚优势,初步形成了藏东有色金属、藏中黑色金属、藏中有色金属、藏西北盐湖矿

38、产和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实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管理,矿产资源规划空间管控制度不断完善,合理引导矿产开发规模化节约集约化。引导矿业开发活动聚集发展,全区大中型矿山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截止2020年底,全区现有有效采矿权数量为104个,其中大中型矿山33座,大中型矿山占比为31.7%。按照“先易后难、稳妥推进”退出原则,退出187个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矿权。3、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水平得到提高自治区大力转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增长方式,积极推进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工作,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绿色矿业发展为契机,重点提升铜(伴生金、钼)、铅锌(伴生银)等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和开

39、采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管理和引导盐湖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的研发,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产矿山“三率”达标率保持较高水平,节约和保护资源、高效利用资源的模式正在形成。表2.2-2 主要矿产年度开采指标完成情况指标2020年指标属性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完成完成情况矿山数量(个)100预期性109未完成矿产资源开采量铜(矿石 万吨)800预期性1668.46完成铬铁矿(矿石 万吨)33预期性13.76未完成铅锌(矿石 万吨)200预期性147.63未完成岩金(矿石 万吨)40预期性4.17未完成矿泉水(万吨)200预期性41.44未完成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大中型矿山比例(%)35预期性

40、33基本完成资源保护与储备地(处)2预期性2完成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约束性90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处)8区10-15处预期性163处完成4、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5月,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极力推进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西藏嘉黎县蒙亚啊铅锌矿等8家矿山列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成为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的示范和动力,绿色矿山建设逐步步入正轨。表2.2-3 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名称序号名称备注1西藏嘉黎县蒙亚啊铅锌矿2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玉龙铜矿3西藏类乌齐县卡玛多菱镁矿4西藏谢通门县纳如松多铅锌矿5西藏仲巴县扎布耶盐湖矿床6西藏山南隆子县扎西康铅锌

41、多金属矿7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铬铁矿8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石灰石矿5、矿区生态修复取得重大成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得以推广并开始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历史遗留和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全区共开展163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6575亿元,完成修复治理面积1961.988公顷。6、矿产资源管理逐步规范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砂石料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藏政办发201815号)等多项矿产资源管理文件相继颁布。开展了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使矿政管理进一步规范

42、化、科学化。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有序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与服务不断规范,新的资源储量分类标准逐步推行;加大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度,全面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明确矿业权有效期限、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工作、规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工作、加强卡矿业权监督管理。2.3 存在的主要问题2.3.1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遇到瓶颈,资源家底尚未完全摸清随着西藏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找矿难度加大,找矿效

43、率逐渐降低。部分矿区经多年勘查工作,找矿成果不明显。重点矿山深边部找矿难度大。难以实现找矿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摸清资源家底是建设战略资源储备基地的先决条件,受地理环境和基础设施等多因素制约,西藏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落后于其他省份,尽管近年来加强了1:5万地质矿产调查,但目前的工作程度仍处较低水平,“三稀”矿产及新能源矿产的调查评价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程度远达不到摸清资源家底的要求。勘查投入逐年回落,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提升缓慢。固体矿产勘查投入持续下降。西藏成矿地质条件优越,找矿潜力巨大,但是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依然相对较低,区内矿产资源评价工作需要继续深入。自治区财政资金有限

44、,中央财政是提高我区基础地质工作的主要经费来源。近几年国家财政和商业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明显减少,对我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有效推进、查明矿产资源家底产生了较大影响。2.3.2 各方利益矛盾突出西藏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是持续释放,放眼全国,我国多数战略性矿产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对外依存度仍非常高。目前,虽然西藏地区部分资源开发基地初具雏形。但由于地方、企业和群众之间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部分资源潜力巨大的矿区,不能有序开展地质找矿工作,影响找矿重大突破。开发利用的矿山数量不多,多数处于待开发状态,导致矿产资源的资源储备及产能储备均略显不足。2.3.3 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严重滞后,矿业经济水平有待提升西藏地质勘查开发工作严重滞后,矿产资源家底尚未查清,为开发提供的资源储量有限,加之受西藏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西藏矿业的发展水平仍然很低。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严重滞后,成为制约重点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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